五台县广济寺文物保护与管理
2009-01-06刘艳
刘 艳
广济寺坐落在山西五台县城东米市街北侧,俗称西寺,占地883平方米,始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88年)。1965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寺虽然经过历史的洗刷,仍以原有的姿态展现于世。无论是建筑结构,还是塑像技法,都有其独特的文物价值。
清乾隆《五台县志》记载:“广济寺,在县治西(原五台县城西门内),元至正年间建,已就倾圮,乾隆四十三年知县王秉韬重葺。”乾隆四十四年重修广济寺碑记又说:“广济寺建于元代,土人呼为西寺,次其偏于县西门内也。寺制极巍峨,栋宇插云,斗棋焕日……”。寺庙雄伟壮观,布局合理,为典型的元代建筑。
大雄宝殿为广济寺正殿,位于寺内轴线北端,面宽5间,进深3间,单檐悬山式,斗棋用材为15厘米,单材2l厘米,足材30厘米。柱头作覆盆式卷刹,侧脚升起明显。殿内用减柱造法,前槽不设柱,次梢间用大内额承托平梁,后槽仅用粗大的两根金柱。整体建筑古朴典雅,为我国元代木结构建筑的独特范例。1978年,日本古建筑专家蒲良一来广济寺考察,对元代大殿减柱结构大为赞赏,连称“大胆,奇特!”
殿内塑像共有32尊,保存完好,正中佛坛上塑像为释迦牟尼佛,两侧为文殊、普贤二菩萨,此一佛二菩萨,合称为华严三圣。坛下为金刚护法,背为三大士。两侧山墙下砌长形砖台,分塑十八罗汉,整个塑像姿容丰满,仪态端庄,神韵飘逸,慈善安详,形象生动,神态各异,堪称元代雕塑艺术的精品。
大殿前檐明、次间柱头(吞口)塑有龙头和独角兽,梢间檐墙东西两端上塑有走投无路人像承压在檐下,这种把佛教、道教的文化巧妙地融为一体的做法,是广济寺大雄宝殿的又一特色。
在广济寺大雄宝殿前,月台右侧还立有大理石八角经幢一座,经幢通高4米,下施扁平的须弥座,面雕石狮,幢身八面雕有佛像,刀法简洁古朴。经幢上铭文已漫漶不清,“尊胜陀罗尼经”几个字还清晰可见,书法近似唐体,遒劲有力。可惜建幢时间难以考查,从形体和雕饰上看,可能属于唐代遗物。
五台县广济寺在漫长的岁月里,饱经风霜,自然损坏或人为因素的破坏十分严重,一度处于残破败落、一片荒凉的境地。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日子里,广济寺也处在危难之中。省文物工作委员会领导得知广济寺面临灭顶之灾时,专程赶到五台县城,排除一切阻力加以制止,大雄宝殿才得以幸存下来。
1965年广济寺大雄宝殿被公布为山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于1984年成立五台县博物馆。馆址就设在广济寺大雄宝殿前院,从此广济寺也就有了正式的管理机构。当年大雄宝殿西山墙倒塌,省文物局拨款3万元对其进行了维修。1987年大殿西围墙大面积倒塌,省里再次拨款抢修。1989年,大殿后墙塌方,省市领导亲临现场察看并拨款进行了维修。1993年,省文物局拨专款3万元委托忻州市文物管理处对大殿进行了勘察设计。2001年,5月23日,大雄宝殿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省文物局领导再次亲临广济寺考察。并委托省古建研究所对广济寺大殿进行了实地勘察。制定了《五台县广济寺大雄宝殿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并对大雄宝殿进行落架大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五纳入”精神。五台县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每年拨给广济寺文物保护费2万元,并逐年增加.所拨经费用于大殿的维修,消防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日常工作的开支,已累计投资近20万元。对大雄宝殿内一二级品文物,全部入了保险柜,三级品全部落架。在省、市、县领导的重视下,文物库房实现了“三铁一器”的保险措施,即铁门、铁窗、铁皮柜和报警器。与此同时,馆内建立了严格的昼夜值班制度。多年来一直坚持不懈,从无间断,较好地保护了文物。
在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方面,对在县城广济寺周围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单位,严格实行报批手续,必须经过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批。在广济寺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任何建筑物,在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控制建筑物高度,以保持景观的协调。对已经违法的建筑,县政府召集城建、公安、环保、文物等有关单位,责令强行拆除,为保护广济寺安全奠定了基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文物价值不断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的驱使,铤而走险,打上了文物的主意,盗窃文物案件明显增多,根据广济寺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县里成立了广济寺文物安全保护领导组,将文物保护工作列人议事日程。领导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文化局长担任,成员由公安、工商、城建等有关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博物馆。同时组建了广济寺文物安全保护联防队,吸收了广济寺四邻单位30名职工为队员,每年进行一至两次培训学习,使联防队员做到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并与广济寺四邻单位领导签订了“广济寺安全保护责任书”。在古建筑消防方面,积极争取资金,购买消防器材干粉灭火机10个,防火器械10件。在醒目位置张贴防火标志和防火知识传单,做到有备无患,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广济寺消防安全档案,将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以便借鉴和整改。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了划片分工,落实了岗位,明确了责任。并将各项制度和职责悬挂在墙上,便于认真执行,有效保护广济寺安全。
广济寺座落在县城中心的繁华闹市,是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宣传窗口,既要让广大游客参观欣赏,又要防止损坏文物,因此必须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从不同角度广开宣传门路,使文物保护工作社会化。在日常接待工作中,坚持不论身份高低、不限时间长短,都要耐心介绍文物的价值,宣传文物法规,解答游客提出的问题。使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始终不懈地坚持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广济寺传统的农历四月初八古庙会和县城五月十七日交流大会,以及五台山旅游月等有利时机,制作图文并茂的图版,在广济寺门口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在每年的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和6月lO日的中国文化遗产日等节日,要举办声势浩大的文艺宣传活动,邀请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宣传部等主要领导参加,组织干部职工身披彩带走上街头散发传单,邀请老干部文艺队演出自编自导的文艺节目,主题以“博物馆与全球化”、“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主。同时要充分发挥各乡镇文物保护员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橱窗、标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设立长期文物咨询服务处,认真地听取和解答群众对文物保护的疑难问题。
通过广泛宣传,使群众和游客认识到文物保护和利用是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进而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为五台山旅游业发展、为五台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贡献。
(责编 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