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好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2008-12-29毕井泉

中国经贸导刊 2008年3期

  一、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按照“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全面落实价格调控措施,大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深入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为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平稳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1—11月,全国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1万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1亿元,实施经济制裁14亿元,退还用户5亿元。2007年在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稳定市场价格,积极应对猪肉、食品、食用植物油等市场价格波动,制止价格串通取得新突破。二是围绕解决民生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医药、教育、房地产等价格收费检查,维护民生价格权益取得新成效。三是围绕保障资源价格改革,组织开展成品油价格、电力价格检查,查处垄断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取得新进展。四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涉企收费检查,维护生产经营者权益取得新成果。五是围绕强化价格服务职能,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促进价格主管部门树立新形象。六是围绕畅通价格诉求渠道,大力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推动价格举报工作跨上新台阶。七是围绕推进价格依法行政,继续完善监管规则,促使价格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八是围绕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推动价格队伍建设开启新阶段
  
  二、当前的价格形势
  
  (一)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是结构性上涨
  2007年5月份以后,市场价格出现了突发性的上涨。这主要是由于猪肉价格上涨引起的。2007年的价格上涨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特点。1—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4.6%。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1.9%,影响价格总水平上升4个百分点。而食品类价格上涨主要是猪肉和食用植物油价格上涨,粮食价格也有所上涨。另外,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3%,其他六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当前的食品涨价和价格总水平上涨是全球性的,是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从国际情况看,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传导是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一是石油价格大幅上涨。近4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近2倍。二是小麦减产。由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干旱,2006年小麦减产3000多万吨。三是美元贬值。近两年来,美元对世界其他主要货币大幅度贬值。美元贬值造成石油、铁矿石、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从国内情况来看,一是企业成本推动。国际市场原油、铁矿石、粮食、大豆等基础性产品价格上涨增加了国内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生产成本。二是社会需求拉动。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规模过大和外贸顺差过多的矛盾仍比较突出。部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增长较多。城乡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较快增长。三是个别商品供给减少。受周期性波动、疫情和粮价上涨的综合影响,生猪生产下降,供应偏紧,致使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带动其他副食品价格上涨。大豆和油菜籽减产,也影响食用植物油价格上升。
  (二)2008年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较大
  从国际市场看,根据各方面的预测,尽管美国次贷危机和石油价格上涨可能对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消极影响,但是全球经济增长的趋势不会有大的变化,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仍在上涨。受美元贬值、需求增加、中东局势紧张、基金炒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澳大利亚和巴西铁矿石供应商要求继续大幅提高铁矿石价格。小麦和大豆减产可能继续推动粮油价格上涨。现在化肥价格也在涨,而且涨势很猛。对输入型通货膨胀要有充分估计。
  从国内市场看,总体上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还是偏快,投资膨胀压力仍然较大,货币信贷增速依然较高,出口大于进口的格局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难以改变。这些都会加大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压力。
  从影响价格上涨的结构性因素看,一是翘尾影响大。价格指数都是和上年同期对比的,这就意味着即使把价格都稳定在1月1日的水平,2008年和2007年相比还是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二是市场价格自发性上涨。我们的绝大部分商品价格都是市场调节的,供求关系的变化都会引发价格的变动,这是难以避免的。在目前流动性过剩、居民收入增长较快的情况下,部分商品价格,特别是猪肉、食用植物油、大豆等紧缺商品价格仍存在着较大的上涨压力。三是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标准需要择机适当调整。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偏低,积累的矛盾较多,亟待理顺;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这些改革,都会不同程度影响价格总水平。
  (三)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有很多有利条件
  首先,思想统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双防”作为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现在对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认识更加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稳定物价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
  其次,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改善。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着力转变外贸增长的方式,努力促进国际收支的平衡。这些措施都有利于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第三,商品供给比较充裕。我国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外汇储备已经超过1.5万亿美元。更重要的是,我国农业连续4年丰收,稻谷、小麦、玉米产需平衡,库存充裕,价格可以保持基本稳定。国内生猪的存栏正在恢复。主要工业品供给充足。
  (四)防止出现明显通货膨胀是涉及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
  要从控制需求不合理增长、努力增加商品供给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从需求的角度,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从紧的货币政策,努力防止经济增长过热,保持经济合理增长,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保持外汇收支的基本平衡。从供给的角度,重点要发展生产,保证供给,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进出口调节,加强储备调节,安排好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测,及时预警;要加强监管,规范价格行为;要正确引导舆论,要多宣传政府在增加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努力。要落实首长负责制,共同努力,做好控制价格总水平工作。
  
  三、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发展改革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围绕一个主题,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突出四个重点,即“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加强两项服务,即“价格服务、价格举报”。
  (一)围绕一个主题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党的十七大的主题,也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就是要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任务,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落实价格调控改革措施,推动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价格利益诉求机制、价格矛盾调处机制和价格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利益问题,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二)突出四个重点
  2008年的价格收费检查工作,要突出“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四个重点。稳价格,就是要着力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和秩序规范;安民生,就是要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保改革,就是要着力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促发展,就是要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四者之中,稳价格是重中之重。
  1、稳价格,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波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力争控制在略低于2007年实际涨幅。
  一是加强价格监控预警。要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二是突出价格监管重点。要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突出重点品种,加强对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要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春节、十一等重要节假日,“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要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防止价格上涨连锁反应。对生产成本直接相关的下游产品,要制止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对生产成本不直接相关的产品,要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的乱涨价行为。要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要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2、安民生,重点加强教育、医药、房地产等民生价格监管
  教育收费和医药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要求,继续加强教育、医药、房地产等民生价格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规范教育收费”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2008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由农村扩展到城市,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进行的乱收费;继续加强高等院校教育收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
  二是继续开展医药价格检查。要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重点检查药品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继续整治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配合推进政策性住房建设,严肃查处违反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双限房价格、廉租房租金政策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谎报销售进度等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的行为,严厉打击短缺面积、以次充好等价格欺诈行为,严厉打击价外加收配套设施费、水电安装费等乱收费行为。推行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加强物业管理收费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法院诉讼收费和律师服务收费监管,着力缓解群众反映的“打官司贵”问题。
  3、保改革,重点落实资源价格、环保收费政策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配合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组织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加强对差别电价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加强对环保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要通过检查,促进环境整治,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促进资源节约、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4、促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的价格收费环境
  一是规范涉农价格收费秩序。要配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QygD0fAs2WPPKkEOYZCuJY9yQTLhmsx9nBF6tXQ9Hs=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着力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措施,重点查处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农业用水乱涨价行为、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业生产性费用;落实稻谷、小麦等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查处农民建房、农村殡葬、计划生育、有线电视和村委会管理等领域的乱收费行为,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落实主要农副产品运输收费减免政策,畅通“绿色通道”,促进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管服务网络的作用,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
  二是规范涉企收费秩序。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逐步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加强对涉企收费的事前监督,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三是规范垄断行业价格收费秩序。加强对电信、邮政、铁路、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垄断行业价格收费监管。垄断行业价格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增强透明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加强两项服务
  1、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继续发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主导和协调作用,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一是平衡发展。要加强对价格服务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七进”之间的不平衡问题。
  二是注重实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的基本标准是: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发布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要动员全系统的力量按照上述标准,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是培育特色。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试点、树典型,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
  四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把价格服务活动作为价格工作考核评优和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2、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服务工作
  价格举报是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投诉服务、咨询服务、调解服务的重要窗口,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要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反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妥善调解价格争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快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国家发改委与各省级节点的对接并逐步实现各省级与地市级节点的对接,实现全国联网”。2008年要力争实现半数省份与国家节点联网。要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由现在的半年一次改为每个季度一次,提高分析质量,不仅要汇总分析举报数据,而且要发现举报规律;不仅要发现举报规律,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要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的要求,明确办理程序和反馈时限,明确举报受理、案件办理、政策咨询等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摘自在2008年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