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的施行及完善
2008-12-29张明友张光君赵学川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8年3期
内容摘要:职务犯罪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能够优化重组侦查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注重证据收集固定,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内外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当然,这种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机制创新 职务犯罪 侦查指挥长 办案机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自2004年以来在全国检察系统首创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改变了“主诉主办”检察制度立案、审批、初查、审理的繁琐办案程序,经过3年时间的积极探索,已经在实践中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职务犯罪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的基本情况
2004年初,永川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的窝串案件时,鉴于该案涉嫌贪污、受贿、行贿、介绍贿赂等罪名,涉案人员达十余人的复杂情况,为了尽快侦结该案,区检察院党组决定指派一名擅长查办贿赂案件的普通主办检察官担任该案的侦查指挥长,由其负责整个案件的侦查组织、协调、指挥和决策,由其根据业务专长选派侦查人员承办,不仅在20天之内迅速结案,使该案在短期内成功起诉,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也有效防止了侦查拖延、超期羁押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现象的发生。这一机制创新的举措受到了区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积极肯定。
区检察院党组决定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指挥长办案的长效机制,在侦查指挥长的选任范围上逐步拓宽,在案件类型上也逐步扩展,并探索建立健全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情况一览表》和《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动态一览表》等配套措施。从2004年试行该机制以来,04年立案16件20人,其中窝串案件9件11人,大要案件比例达67%;05年立案11件14人,其中窝串案件6件9人,大要案件比例达78%;06年立案16件21人,其中窝串案件10件15人,大要案件比例达76%;07年至今已经立案14件19人,其中窝串案件8件12人。从侦查立案后起算,20天以内侦结的有7件14人,30天以内侦结的有5件7人,40天以内侦结的有5件7人,与传统办案模式相比,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且无一错案发生,确保了案件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职务犯罪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的主要经验
(一)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优化重组侦查资源
现行制度安排之中,检察机关履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部门是职务犯罪侦查局,下设处(科)、队(组、室)等,办案过程中都是上级指挥下级,基本都是延续着传统的事事请示、层层审批,“办案者不定、定案者不办”的管理模式,主要凭靠上级领导这根“拐杖”去办案。“行政式指挥”色彩较重,办案的被动性很强,不能充分发挥承办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人对承办人的选任仔细斟酌,也没有人对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负责,导致责任不明确,浪费时间、办案拖延。
侦查组织是量才用人和合理搭配的保证,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将以前的“以人管事”变为现在的“以事管人”,通过大胆放权(甚至将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部分权力下放到指挥长身上)来明确责任、提高效率。它建立了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组织,责任明确、人员调配合理,有效地整合了侦查资源。由侦查指挥长精心组织侦查力量,根据扬长避短,用人所长的原则,做好人员的分工与搭配,组织擅长查办某一类型案件的侦查人员,成立临时办案小组,主要负责一件或一类案件的侦查工作,让办案人员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办案结果直接对侦查指挥长负责,侦查指挥长成为具体领导办案的“主心骨”。而侦查指挥长则进一步对整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负责,不仅具体负责某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人员组织,还要全面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指挥、决策和协调,并负责掌握案件的全部办理情况,从立案到结案,都由指挥长来决定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批,节约了向领导汇报和等待领导批示的时间,提高了办案的工作效率,有利于加快办案工作的进程,推进职侦工作全面“提速”。该机制运行以来,办案速度明显提高,平均8天办结一案,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最具代表性的是在查办2006年永川经济技术开发区“9·6”窝串案件中,适用侦查指挥长办案机制实现了案件的“快侦快结”,仅用了20天侦查期就成功侦结了这起5件10人的窝串案件。
(二)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标,注重证据收集固定
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本身牵涉面广,往往是多人串通、内外勾结,容易形成“群案”、“窝案”、“串案”,有的甚至形成犯罪网络,而且多为高智能犯罪,具有犯罪手段多样化,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职务犯罪侦查一般具有“由人到事”开展侦查的基本规律,即其侦查活动的基本途径绝大多数都是从侦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和社会关系开始,通过查证案件线索来查明案件事实进而破获案件。无论是犯罪的特点还是侦查的规律都意味着此类案件的侦查对言词证据的依赖性较大,证据难以收集也难以固定,而且在缺乏统一指挥的情况下,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窝”“串”案件难以克服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的弊病,这样一来,证据的关联性、一致性和有效性就会大打折扣。就以往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情况而言,即使案件侦结率达到90%,起诉率一般也只能达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