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干 科学发展
2008-12-29吴红梅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8年3期
申占群,男,1957年8月出生,二级高级检察官。1976年参加工作,1998年任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2000年任辛集市委书记,2003至今任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全国反贪十大精品案之首“李友灿受贿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系列重大犯罪案、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系列受贿案等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均是在他的指挥下成功办理的。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誉为“衡水模式”并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的“警务区规范化建设”及自侦办案“五项机制”、队伍管理绩效考核体系、阳光公诉等工作机制,整体检察工作实现了从全省末位到连续三年全省第一的历史性突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优秀组织奖”和“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院”等荣誉称号,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双双当选“全国十佳”。
记者:申检察长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注意到,近年来衡水市院从长期落后状态快速发展为连续三年全省第一,连续承办了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系列重大犯罪案等多个有重大影响的中央、省级专案,其中李友灿受贿案被高检院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精品案件”之首;全市自侦案件立案侦结率、立案公诉率、立案有罪判决率连续四年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市院反贪局、反渎局双双入选“全省十佳”,同时当选“全国十佳”。衡水市院说,是如何做到的呢?
申占群:衡水检察的跨越发展是创新实干的成果。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融化于检察工作全过程。2003年换届以后,面对全市检察工作长期处于全省末位的落后局面,我们深入调查研究,查找症结,提出了“振精神,创特色,争一流,上台阶”的总体要求和“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目标定位,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大兴“六风”活动。2003年一举摘掉全省倒数第一的落后帽子,首次进入全省先进行列。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并首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首次评为全省第一,第二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7年,市委提出开展以“创新实干、跨越发展”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以及最近开展“解放思想、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更使我们精神为之一振,感到过去在低谷起步跨越发展是一种精神,现在在高处不断超越自我是一种追求。乘势而上才有更大作为,顺势实干才有更好发展。我们提出了牢固树立“八观”、实现“六个提升”的要求,在“和谐执法、和谐服务、和谐管理、和谐发展”上着力,让亮点更亮,让弱点变强,决心继续保持在全省、全国领先。
衡水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历程就是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几年来,一是创新办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履行检察职能的难点问题。针对困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高风险、高成本、强干扰、难度大等问题,我们在实践中探索构建了自侦办案“五项机制”,突出解决基层院“无案可办”、“力度不够”、“质量不高”、“风险办案”、“科技乏力”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了高度评价,省检察院在我市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针对查办职务犯罪科技含量低、风险高,犯罪嫌疑人容易发生自杀、自残、脱逃等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建成了高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的办案工作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喻为“衡水模式”,并召开全国现场会推广。针对自侦案件取证难、翻供多、质量和效率低的问题,我们率先在全国实行办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讯问电子笔录,实现了办案力度、质量、安全、水平的协调发展。2004年以来,我们办理的自侦案件全部实现了立案侦结率、提起公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百分之百”。中纪委、高检院、省纪委、省院先后指定我院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强烈影响的大案要案,产生了品牌效应。二是创新执法手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我们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衡量自己,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宗旨考量自己,在办案中体现执法为民的本色。探索实行“用非诉讼手段处理涉检上访机制”。以化解纷争、息诉罢访、维护稳定为目的,转变单纯依靠刑事诉讼解决社会矛盾的陈旧思维模式,建立“机制、方法、艺术”三位一体处理涉检访新格局,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行政的、经济的、调解的、道德的等多种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连续四年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探索实行“民行申诉案件和解机制”。正确处理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民事行政纠纷,对当事人要求抗诉的、不符合抗诉条件或使用抗诉程序效果不好的普通民事、民告官案件,坚持“和解优先”原则,既节省诉讼资源,又减少社会对抗。探索实行“阳光执法”机制。克服执法办案的“神秘性”、提高“透明性”,强力推行检务公开,变以“监督者自居”为接受各界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警一个清白。这一做法被中央新闻媒体向全国推广。三是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当今的时代是信息化时代,21世纪的革命是科技化革命。几年来,我们在解放思想中把握信息化发展机遇,在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上率先起步,市县一体,上下同力。全面建设信息化办公办案平台。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开通了集语音、视频、数据传输于一体的三级专线网络,建立了侦查取证现场监控、远程数据传输和侦查指挥系统,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系统,诉讼支持系统,实现了侦查设备科技化、办案资料数字化、证据展示影像化,实现了由“常规战术”向“信息战术”的转变。大力开发和应用办公办案软件。
记者:人才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石,衡水市院事业的大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检察队伍,请介绍一下在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
申占群:注重细节,规范机关管理。细节决定成败,规范提升水平。我们始终坚持抓重点、抓载体、抓过程,以管理的规范化实现工作过程的规范化。制定了《衡水市检察机关工作规范化手册》,涵盖了办公、办案、办事全部内容,形成执法步骤环环相扣,工作环节步步相连,管理内容紧密衔接的内部管理规范,有效保证检察机关办公办案的公正、高效运行。
纯洁队伍,强化作风建设。作风体现检风,关系党风。加强作风建设是“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根本体现,也是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关键。几年来,我们从班子作风建设抓起,积极倡导“敬业、慎权、戒贪、律己、修德”“十字”原则,认真践行“十坚持十带头”,使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中见水平,在工作业绩中分胜负,在破解难题中长本领,在服务大局中看贡献。同时,强化对检察干警的廉洁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建立检务督察制度。重点对检风检纪、廉洁自律、“七条禁令”、“约法三章”执行情况,明查暗访,惩前毖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市院党组成员深入到11个基层院,对所有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各基层院党组成员对中层干部进行廉洁谈话,抓具体,抓苗头,防患于未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检风检纪举报制度、检务新闻发布制度、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涉检案件听证制度等方式,把工作情况、办案结果向社会公开,约束干警行为,树立检察形象。
着力治本,强化素质提升。知识提升能力,素质成就事业。几年来,我们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型队伍”为目标,先后制定实施了两个“岗位练兵三年规划”,下力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专业型高素质人才。我们把检察干警应掌握的能力概括为十八般武艺、一百六十个招式,强力培训,人人践行。我们依托信息网络系统,开发了符合检察实际的网络练兵考试系统,实现练兵考试的科技化、经常化、规范化,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2003年以来,全市有12名干警进入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侦查人才库,6名同志调中纪委、省纪委、省院工作,4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9名干警在职研究生学习或毕业,526名干警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及普通话二级乙等考试,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实践证明,推行机关规范化管理的过程是凝聚合力的过程。管理的优化不是被管理个体的简单相加,而是管理个体的强强联合。实行机关规范化管理,能够振精神、激活力、守规矩、提效能,为检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记者: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您对深入贯彻十七大要求有什么认识?
申占群: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博大精深、思想深刻、气势恢宏,通篇贯穿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鲜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集中反映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回顾我市几年检察工作历程,我们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检察工作摆脱落后实现快速发展的理论基础,更是实现检察事业继往开来的思想法宝。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贴近群众、关系民生,是贯彻国家大政方针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认真把握十七大报告新内涵,着眼新的发展,分析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新形势、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站在新起点,谋划新思路,以科学发展理念统领检察全局,以科学发展思维付诸工作实践。
应深刻认识检察工作的新特点。当前,检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执法保障等自身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机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能力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高期望值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人民群众依靠检察机关寻求公正的期盼越来越强烈,但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的方式、途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机关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与党的要求、人民的期望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主要力量,监督手段、办案方式仍不完善,反腐败任务任重道远。四是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能力与刑事犯罪高发、维护社会稳定压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仍然突出。但检察机关在建立严打长效机制上研究不够,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探索不够。要解决这“四个不适应”问题,就要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要求,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解决新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更好地体现检察价值,为党国尽责,为人民尽力,为经济保驾,为发展护航。
应始终把握检察工作新要求。十七大确立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化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既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也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指明了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建设者、服务者、保障者,必须紧紧围绕十七大确定的发展目标,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定位,在充分履行职责中服务,坚持四项原则不动摇:一是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对于检察机关来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始终不渝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不渝地服从党的领导,始终不渝地接受人大监督,始终不渝地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始终不渝地践行检察工作主题,始终不渝地始终保证检察机关沿着正确的方向科学发展。二是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全党大局不动摇。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为民生福祉和谐尽责,把握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研究社会建设的新规律,在司法公正、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等方面履行好检察职能,为实现全市经济又好有快发展,提供宽容的发展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司法环境、清廉的政务环境。三是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始终坚持工作机制创新不动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检察权公正行使,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应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紧紧抓住执法中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而又迫切需要突破的难点,办案中上级没有明确要求而又迫切需要克服的焦点,实践中没有可资借鉴的经验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以及工作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执法办案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把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四是强化检察队伍素质建设,坚持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不动摇。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我们必须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放,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科学的法治理念、鲜明的群众观点,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努力使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适应;强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督力度,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检察形象,打造一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现代型检察队伍。
记者:2008年我国将迎接奥运会等大事到来,做为环京津的基层检察院,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有哪些构想和举措呢?
申占群:2008年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开局之年,是举世瞩目的奥运会在我国首次举办之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持续发展之年。
检察机关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服务者、保卫者,必须在全局中定位、必须在服务中履职。立足检察职责,服务全市大局,研究利用检察职能促进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坚持“支持投资者就是支持发展,保护软环境就是保护大局”的理念,突破不合时宜、阻碍本地经济跨越发展的陈规旧俗。无论是“公”还是“民”,是“内”还是“外”,是“合”还是“股”,都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对国企改制、市场营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引发的法律问题,正确把握法律尺度,注意区别政策界限,慎重对待法人代表,尽力宽容善待失误,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肃查处;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保护;对重点工程全程监督、同步监督和责任监督,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积极探索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服务发展、保护发展、推动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贡献力量。2007年我们《衡水市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构建和谐衡水”活动的实施意见》共22条,提出了保护市场主体、保护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企业受干扰多发展环境差的问题,深入开展了“我为优化衡水发展环境办实事”活动,派员走访重点部门、重点企业200多家,监督涉企案件83件,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到企业乱查案件现象。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开展了保护财政周转金、国债资金、专项基金活动,直接帮助收回财政周转金710万元,续签协议2100多万元,保护国家债权3000多万元。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源头治理,对冀衡循环经济工业园、衡水湖湿地旅游风景区、电厂二期改建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同步预防,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环境。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打击坑农、害农犯罪活动。以第三批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开展“送法进村进厂进校进社区”活动,为各级干部讲授法制课8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我们的做法被省委办公厅在全省推广。
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检察机关着力解决的重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持续化解矛盾的过程。一是对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期出现的大量民事纠纷、涉检上访案件,能够解决的当即解决;对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千方百计解决;对过高要求、政策不允许的,合法合理解决,化解群众矛盾,为党委分忧,为群众解难。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以行政的、经济的、调解的、道德的等多种非诉讼方式,化解各种棘手的人民内部矛盾,分清性质,区别处理,化解纷争,促进和谐。二是建立政策落实监督机制,以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为根本,对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对挪用、贪污等侵害专项资金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开展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三金”专项监督活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执政为民理念体现到位,政策保障到位,实惠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办案环节、办案资料等涉密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警一个清白,促进执法和谐化,服务效能化,在实际行动中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
坚持用时代的要求审视自己,用科学的标准衡量自己。坚持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型队伍”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强化“科技强检”举措,营造“和谐机关”氛围,提升“保障民生”能力,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征善战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