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现状及启示
2008-12-29刘丙利郭峰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2008年12期
教育是振兴国家的根本,在迎接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挑战的浪潮中,提升国民的信息技术素养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共识。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都深刻认识到了信息技术的重要,在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不断加快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本文通过对台湾地区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内容、课时安排、教学资源等进行分析,了解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现状,为我国发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现状
1.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目标
近年来,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取得了很大进展,推动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主要制度依据有两个:一是1997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颁布的《信息教育基础建设计划》(1997年7月-2007年6月);二是2001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规划的《中小学信息教育总蓝图》。
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目标旨在培养学生信息获取、应用与分析、创造思考、问题解决、沟通合作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态度,主要模块有“信息技术概念的认知”、“信息技术的使用”、“资料的处理与分析”、“互联网的认识与应用”、“信息技术与人文素养的整合”等。通过这些模块,培养学生实现以下教育目标:培养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知识与技能;引导学生了解信息技术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增进学生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技能,进行数据的搜索、处理、分析、展示与应用的能力;培养学生以信息技术技能作为学习与沟通的习惯;引导学生了解信息技术伦理、计算机使用安全及信息技术相关法律等方面知识;培养学生正确使用网络的态度,利用网络分享学习资源与心得,培养积极合作、主动学习的能力;培养学生信息技术与人文素养的整合能力,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人文关怀、促进团队和谐发展。
2.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内容
1997年,台湾地区教育部门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中学的正式课程,小学的信息技术课程也以“实习”的方式参与教学。核心能力是教育目标中的“信息技术概念的认知”、“信息技术的使用”、“资料的处理与分析”、“互联网的认识与应用”、“信息技术与人文素养的整合”。下设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预期学习效果三个并列的等级。如核心能力中“信息科技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就详细规定了学习目标、学习内涵与培养学生的信息能力(表1)。
表1 我aef921ac3173f14ecce2fec0d8a3f315国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中“信息科技与人文素养的整合”的学习内容

3.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时安排
台湾地区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实施阶段分为:第一学习阶段为一、二年级;第二阶段为三、四年级;第三阶段为五、六年级;第四阶段为七至九年级。
第一学习阶段没有安排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在第二、三学习阶段中,每学年建议上课节数为16节;在第四学习阶段第七学年中,则建议实施40节的学习时间,第八、九学年尚无信息技术课程的安排。除将信息技术教育整合在各学习领域中,还要根据学习内容的不同,集中在适当学习领域或弹性学习节数中进行教学。各学校也可根据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程度的差异,自行调整学习授课顺序。
在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授课时数中,我们发现较为侧重技术应用及能力的培养,如“能针对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这一能力指标安排了12个学时,授课时数最多。
4.台湾地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资源
台湾地区教育部门非常重视教学资源的建设,自1997年起开始执行“信息教育基础建设”计划(主要内容为:充实信息教学资源、提升设备、延伸学术网络等)。1999年6月底完成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网络环境建设”及“教师信息技术基本素养培训”等目标,实现了中小学至少有一间计算机教室且能连接因特网,为信息技术教育奠定基础。2001年,制定中小学计算机教室基础设备参考规格,其中制定了各中小学信息设备规范,规定各校计算机设备逐年完善。
台湾地区信息技术教育整体成果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至2004年,在中小学信息技术网络基础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