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事三
2008-12-29戴舫
上海文学 2008年12期
生物工程博士孟远志听见一颗汗珠啪地落地摔碎,水迹在烤软的柏油路面上变薄变小,在他跨过两步回头时已挥发尽净。这时他觉出一个巨大的阴影掠过头顶,一个粗嗓子叫着什么。他抬头,一个庞然大物正在向这栋二十八层大楼的顶端上升。他眯了下眼,似乎是架大三角钢琴。粗嗓子吼着。他意识到是在叫他绕道而行,免得钢琴意外掉下砸在他脑袋上。每年被钢琴砸死的人大概不足半打。被雷劈死的概率是二百万分之一。前者是后者的千万分之一吧。可以说几近于零,而前面那片晃动的钢琴阴影至少可提供百分之二十秒脱离烈日灼伤之苦。这是个几乎毫无危险的冒险!他迈开大步,阴影晃得眼睛一花。身后那个粗嗓子火山崩发似地大嚷起来。他不屑回敬一嗓子,加快步子往前一蹿,把一个人撞得斜斜跳开。第六感觉告诉他有什么事儿不对,尚未回头,只觉得一根长长细细凉沁沁的东西嗖地从他后脑勺穿入又从前额穿出。准确地说,未及全部穿出,就被外面的炎热吓住了脚。
他倒下时觉得凉快极了,甚至打了个小寒噤。阳光变淡变稀。烤软的路面贴住他的左脸颊,并不灼人。浑身懒洋洋的,轻快。
“热得见鬼……”他失去知觉前似乎并未失去记忆。
他回过神来时正俯视着许多脑袋围作一圈,中间空隙里一人俯卧路面,一根三四尺长,汽水吸管粗细的钢丝纵贯头部。几股血流沿脖颈蠕蠕而下,衬出特别细洁的皮肤。
“哪有男人皮肤这么细腻的?”他手痒,真想拧它一把。
不远处有一大堆砸碎的木板钢丝。一架钢琴吊运入房时从高空坠落,把一根钢丝琴弦如箭般射出,击穿了这小子的脑袋。亏他长了一身好肌肤,可笑。
有人把死者翻转过来。嘿,这人眼熟。再细看两眼,不由心中一慌:看这张脸怎么跟照镜子似的?他挪步向前,脚下却有种不着边际之感。低头才发现自己像大蛤蟆般叉手叉脚地悬浮在空中。他用力踢腿,身子竟风中落叶般浮动起来。身子怎么那么轻,跟会飞似的?心里一乐,舒开双臂如天鹅展翼,人便轻飘飘摇曳腾起,浑身充溢着一种难以言说的优美之感。他闭上眼舞了几下,想享受一会儿。突然,他意识到这一切优美的根源:他已经死了。
他瞥一眼死者,阳光下颈项上有一片肌肤白亮耀眼,可惜活着时自己是欣赏不到的。他笑笑,跳落实地,习惯地吹下手,走了。他发现手上纤尘不染,干净极了。
西雅图夏天的天空是种调色板上纯粹的蓝。云层并非如伞盖般横向铺开,而是叠罗汉似的一层层垂直垒上去,凌虚矗立神气非凡。空气纯净,所以不但百里外的雷尼尔雪峰清晰若在眼前,连几百里外的圣海伦峰也白发微露,而脸和身子却在微蓝的氤氲里虚去了。在这个美丽的城市里做个鬼魂真不错。可以舞蹈空中,让阳光缕缕穿透身子。也可以回家看看,甚至帮妻子剪剪草。不知道鬼魂有没有剪草的能力。
他走到一家花店面前。玻璃橱窗里映出行人来往的身影,而自己却只是几条虚线,而且活人一定看不见。他伸出手按向橱窗玻璃。手在玻璃面上略受阻碍,随即穿过,手腕像蹭过一片毛剌剌的玻璃渣子。他缩回手来,感觉立即光爽起来。这时一个高大巨胖的女人走来,他不及躲避,只觉得扑地一声陷入了一座肉山,四肢五官都拉长膨大好与这女巨人合而为一。他只觉步履沉重,浑身脂肪哆嗦,油汗遍体,腋下热热一股带羊膻味的香水气冲人欲呕。他挣扎着想突出肉山。但肉山以她无可抗拒的巨大质量裹着他前行。绝望之中他抬手正巧碰上女人一只草莓大小的奶头,于是抓住尽全力一扭。只听见肉山尖叫一声往后猛跳。他顿时觉出自己的脑袋像挣破了一层塑胶薄膜般接触到清凉的空气,身子一踊,人竟像一条鳗鱼似的从女人脑袋上的破洞里滑了出来。接着肉山轰隆隆倒在地上,两只眼惊恐地瞪着虚空。如果她从未信神,从今以后至少信鬼了。
“看来想做个好鬼是行不通的。”他喘口气伸手抹汗,什么也没有。刚才那汗的感觉是胖女人的,她至少是个活人。
他是在午饭后回公司实验室的路上被一根琴弦射穿脑袋的。现在他发现自己出于惯性仍在继续生前的路程。他在看得见公司大楼的街角停步。现在上哪儿去呢?昨天杰瑞·贺穆(他姓贺穆还是斯巴罗维茨?怎么忘得那么快?因为此人无足轻重?可他是自己最强有力的竞争者啊?!)为了抢在他前面出成果破坏了他实验的一个环节,现在他去把杰瑞的整个实验给毁了?活着没来得及出气,死了该出口大气!中国人是好惹的吗?一转念,人活着无聊,死了还继续无聊吗?又一转念,去实验室给他两巴掌,叫他活见鬼,多好玩啊。以后做事都要先看看是否好玩。
他略一弓腰身体就轻盈飘起,半飞半舞向实验室大楼而去。午饭后回公司的人已经少下来了。他飞过花丛顺手摘了一朵花向一个女人脸上掷去。女人吓了一跳,四下望望,没人。捡起花来,闻闻,突然傻笑道:“好兆头。上帝要赏我个好男人。”手拈花朵,行步时竟袅袅娜娜起来。这女人并不漂亮,这时满脸放光,却颇有几分动人。他情不自禁飞上前在她脸上摸了一把。女人竟不害怕,转目四顾,满脸期待之色。
哈,当了回上帝,再去当回魔鬼过过瘾。
他踌躇满志正向杰瑞实验室的窗口飞去,突然领口一紧,像是谁从后面一把揪住了他脖子。回头看,一人穿黑斗篷,瘦骨嶙峋,一只大手几乎是握着他的脖子,两只眼睛黑洞洞都贴上他脸了。这就是所谓勾魂鬼使了,他想,怎么到现在才来,死了都有半天了。鬼使手劲很大,握得他脖子生疼连话都说不出。他觑一眼鬼使,见他黑袍下身子极瘦,便抬腿照他胯间一脚踢去。鬼使惊呼一声跳在一边。他脚踢出去似乎没碰到什么,但见鬼使两手捂着下体,知道是踢中了,便又跳上前再加一脚。这回鬼使见机得快,黑袍一抖闪开身去,随即一拳反击他脸部。他只觉一阵小风儿透脸而过,怪舒坦,伸伸腿,又一脚踢鬼使下三路。鬼使呼地腾身而起。
“孽障,死了还如此猖狂,敢打勾魂神使。”鬼使在空中怒喝。
千古艰难唯一死,死了还怕谁?他想,但不说,笑嘻嘻地,乘鬼使不注意猛地腾身而起一个倒踢紫金冠,把鬼使一脚踢飞十丈开外。鬼使翻滚跌撞好容易定住身子,直起腰对笑嘻嘻逼将过来的新鬼作揖道:“好好好,算我怕你,允许你完成一个未了心愿再走。”
“三个心愿。”他翘起三根指头。鬼使说两个。他三根指头傲然不动。鬼使也翘起两根指头傲然不动。他颠颠腿作势欲踢。鬼使忙又加上了一根骄傲的指头。“如果你告诉我三个什么心愿,我可以宽大考虑。”鬼使说。他不想让鬼使太丢面子,便说可以。但一时想不出他到底有什么未了心愿。鬼使问他平时都想要些什么。他想了一下说,就想看看他一个已经死去的朋友。鬼使略推了一下妨碍视线的斗篷帽檐,瞪大一双惊奇的眼睛。“哈,我说怎么死错人了,原来你是想死啊!少见。”他也瞪大了双眼问什么叫死错了人。鬼使说原来那根钢琴琴弦是计划射死另外一个人的,所以早派了一个勾魂鬼使在一边等着。不料射错了人,才忙改派人来。孟远志这才想起他临死前撞了一个人,而那根钢琴琴弦是要射死那个人的,由于他把那人撞开了,结果代人挨了钢丝贯脑之刑。他突然想起今天是本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他跟妻子计划好晚上先外出美餐一顿,再去看新出的动作大片,然后去酒吧喝酒听爵士乐,最后回家泡澡,在新买的四人用大冲波澡盆里做爱——他妻子只允许他一个月一次,多了没新鲜感,弄得他成天盼解放似地盼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
“呔,你们这些臭鬼,怎么可以让人死错?”他怒火万丈跳脚大骂。鬼使冷笑一声说,为什么你们人有权利犯错误,我们神就没权利犯错误呢?再说,你有什么非活着不可的理由吗?他想自己并非救世主,好像没理由非赖住这个世界。但他有个五岁的儿子啊,这难道不是理由?可是人人都可找出类似理由,总不成人人都不该死?没人该死的世界是很可怕的。但他不想对鬼使示弱,便问你们鬼犯错误得受什么惩罚,能不能罚他们做人?鬼使说那样岂不是鼓励我们神多犯错误吗?谁不知道下地狱又可以喝酒吃肉又可以干那事儿。每星期犯个错误周末就可以下地狱快活啦!他又问那怎么惩罚犯错鬼。鬼使说其实神犯错误不是个准确的概念。所谓神犯错误也就是结果跟预定计划不一样,把计划改一改,不就一样了?所以你们人说得非常对,神是不会犯错误的。
鬼使滔滔不绝,看来很懂逻辑哲学这一类学问。不过他对此并不感兴趣。他觉得这鬼使说话口吻声气很熟悉。另外,他死在美国,照理说勾魂鬼使该是个白鬼或黑鬼,再不济也是个印第安红鬼,怎么这鬼怎么看怎么像个黄鬼,而且一口带上海腔的普通话?鬼使两片嘴唇薄而细长,翻动极快,令他想起多年前一桩往事。他突然用上海话叫道:“小鬼头你再偷我的咸菜肉丝吃,我就把你辣辣两记耳光。”鬼使愕然闭嘴,眯细着眼打量他,渐渐变了脸色。“大……大弟?”他恶狠狠纠正鬼使道,“是小弟,五宝小弟。”鬼使的脸色惊异多于惶惑。“五……远……远志?那么大块头了?”他冷冷道,“死了那么多年,侬只赤佬大概就没回去张我们一眼。”鬼使似乎已在想其他什么,自言自语道,“哼,怪不得改派我来时,勾魂部部长眼色鬼里鬼气,原来乘机捉弄我,叫我勾自己儿子的魂。勾就勾,又有啥了不起?以为我会尴尬啊,做梦!”他听了顿生幻灭之感,他父亲死了那么多年,依然是那个绝对自私的哲学讲师,无论他在回忆中把他变得好多少。他跳过去想再给他一脚,又停住了。鬼使当然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冷笑道:“你只好神气几天,因为你是错死的,生气未尽,能踢能打。你未了心愿一完,还是一切都归我管。活着是我儿子,死了还是我儿子,往哪儿逃?等等,想趁早多踢几脚?我之所以告诉你这些,是看在父子分上,不然老子一声不作,到时候报复到你死了还想死。”
他掉转身子走了。鬼使在背后大叫说他会三天后回来听取孟远志的未了心愿并决定是否允许,还警告他不能吃东西不能做爱,违反的话会有灾难性后果。五宝心里格登一下,非常想知道是什么后果,但鬼使两片不断翻动的薄嘴皮子压制住了他的好奇心。三十多年前,他才五六岁,馋肉馋得自己身上的肉都想吃。他记得一家六兄弟常常围着桌子,看父亲一人吃一碗雪里蕻炒肉丝,一家人一个月的定量都是父亲这样吃掉的,居然没人敢张口要一点。一次他实在忍不住伸手撮了几根吃,被那个老家伙“辣辣”打了几个耳光。他刚才脱口而出的话,便是那晚父亲的大嗓门印进他大脑里去的。但生命之始纯属偶然,一枪进去二十几亿精子只有一个小胖子乐完了未及逃脱,与谁为父母子女更像是被抢银行的强盗抓了人质,人情义务都是苛捐杂税,人死了便一了百了,一切复归理性,有什么理由还要人补税还捐?真是黄鱼脑袋拎不清。
五宝飘飘荡荡沿着花坛前行,决定集中精力想他一生中未完的大事。大事太多,但要找出三样最重要的来,难。他的药用缓释试剂虽然成功后价值巨万,但一定比他听一场音乐会重要?看老婆为自己戴孝跟去看邻居美人儿洗澡,哪个更有趣?也许应该再去闻一下熏大马哈鱼的香味?五号公路上那个老找他麻烦的交通警,就不该给他个礼节性拜访,在他跟女人做爱时吓得他阳痿早泄?
花坛尽头是树林。他双腿轻轻一摆便像鲨鱼般在林间穿梭。那种流线型的快感无与伦比。
金乌西坠,圣海伦峰露出一半脸来,这满脸沧桑的老妇这时金辉灿灿傲然斜睨,大有不可一世之态。他心里突然涌上一阵潮润的感动,想今天已是第二次细细观赏这座名闻遐迩的雪山了,怎么从前就从没想到要抬头看看她呢?不过就是抬抬头而已,开车时,工作间隙时,都可以抬头看看,怎么就没想到过呢?这活得可不太窝囊一点了?他边想边逆着金辉向圣海伦峰飞去,霎时已到了山顶。这几百英里路只要几秒钟,以这种速度飞回中国,怕也只须几分钟时间吧?该回去看看兄弟了,出来那么多年都没回去看看,自己在外面的成功,曾经相依为命的兄弟们什么也没分享到。对,这三件未了心愿的第一件就是回去看弟兄们。
他这时忽感轻松,知道以前常常无缘无故郁闷,不曾回家探望兄弟很可能是原因之一。他降落实地,漫步雪冠之巅。厚厚雪毯呈粉状,但粒粒坚硬如冰。他徜徉回首,所过踏雪无痕,不禁心有不甘,又走回去,脚下用力,留下一行坚实的脚印。终不枉我孟远志到此一游,他想。
他飞回西雅图已是黄昏,高速公路上正塞车。他想他死了已有几个小时了,以无能著称的西雅图警察再怎么样,也该找到死者身份并通知家属了吧。他很想看看妻子对死了丈夫的反应。年轻成寡可悲可叹,但对一个仍然漂亮的三十四五岁的女人,还有别一层意义。想到此,他的好奇心哗啦一下闸开水涌。他沿着520路飞着,希望看到妻子那辆墨绿的96年本田“爱哭啦”型号车,但直到他飞到家门口也没见到。他想起今晚是约好在团结湖边一家印第安饭店里碰头的,孩子是由邻居代领的。抬头见邻居家也黑灯瞎火,大概带了几个小孩去什么地方玩了吧。他一动念头就到了湖边饭店,进去转一圈,踪影不见。也许已经去警察局认尸了吧。但到了警察局的太平间,并未见到自己钢丝贯脑的遗体。
夜空散发着各种花香。享受周末才刚刚开始,但妻子哪去了呢?他在大街上空漫游,看脚下花花世界。忽然见到杰瑞跟他朝鲜妻子从一辆黑色大SUV车里出来,向一家灯光特意弄得很暗的意大利饭店走去。他跟了上去,先在他头上盘旋一圈,好像贵族视察领地似的。然后他伸出脚——他十分注意自己动作的潇洒——在他脑袋上轻轻踹了一下,几乎是调情式的。
“哎,你踢我脑袋干什么?”杰瑞捂着头顶问他妻子。这女人长着一张典型的朝鲜女人扁平的脸,皮肤是种很干净的黑色,单眼皮,小眼睛像是在微肿的小肉包包上用刀划开两道细长的口子。但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认为她长得美不可言,她自己举止中也充分显示出某种漂亮女人的自觉,说话时不时便抛个媚眼过来,常常使孟远志哭笑不得。
“你疯了?”朝鲜女人笑道,“我踢得到你脑袋吗?”
杰瑞摸摸脑袋,摇摇头,对自己的蠢话也觉得不可理喻。两人绕过夹道花树来到门前,孟远志及时上前在他脑袋上踹了一脚狠的,令他前额砰地撞上了玻璃门,把他边上的另一个男人吓得就地一蹦。杰瑞忙不及向那男人道歉,口中不停说,“怎么搞的,好像发了疯似的,脑袋自己会往门上撞。”那个受惊的男人颇具幽默地说,“这样自杀会血流满地,不干净。”孟远志又狠踹一脚,但杰瑞竟有准备似的,脑袋猛晃了两下,硬是顶住了,没撞到门上。这次他妻子也觉得奇怪了,“嗨,宝贝儿,好像有人在推你头似的。”
杰瑞哭笑一声说,“见鬼了,大概孟的鬼魂找上我了。”
公司里的人都叫他孟。孟远志耳朵支棱起来了。怎么,难道警察局竟先将死亡消息通知公司了?他不再恶作剧,盘旋在杰瑞夫妻俩头上听他们边走边讲他的意外死亡。但一进大堂就撞进西西里捣臼沙士酱浓郁微辛的香味里,不由他寻味飞向厨房。他最喜欢用这种酱拌通心粉吃,但从不知道这调料是如何现制现卖的。鬼固然不能再大快朵颐,但小乐鼻窦总还可以。
厨房里闹哄哄的。煎羊排烤牛排是大宗,猛火大炭黑烟蒜油吱吱乱冒,鲜香味热浪般裹将上来令人想吐。他忙飞到做意大利面条的部分。锌面桌上堆满一束束新鲜紫苏叶,刚从运输箱里拿出,正是制捣臼沙士的材料。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漂亮意大利小伙子上来把食品加工机一开,顺手抓起几把紫苏叶,用手扯掉束带,咕吱塞入机器,按了电钮,刹时都碾细了。孟远志不由呆了:怎么紫苏叶连装模作样往水里过一下都不过?是偶然忘了?第一次来这儿还是跟他的博士导师来西雅图开会时来的,说是特有名。看那装潢门面侍者服饰都颇堂皇,吓得他这个第一次吃意大利大菜的土包子颇有些手足无措。嗨,又是洗也不洗就往里塞!还用手擦汗,擦完就用手和橄榄油。他妈的,橄榄油是肥皂水吗?任你……吓,还对着沙士打喷嚏,一个,两个,叫人吃你的鼻涕吗?他妈的老子跟你拚了。
孟远志忽地上前把漂亮小伙子往盆里一推,脑袋整个儿撞进沙士盆,橄榄油泼翻在地。不料那小伙子骂骂咧咧站起来,不忙擦脸,竟用手把流淌在地的沙士酱往盆里捧。孟远志还欲阻止,突然想到今天所有顾客都有异味可尝,不容易啊。便决定放小伙子一码。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孟远志轻轻掠过他头上时鞋跟往后一磕,正中鼻梁,从此塌了鼻子或仅仅流几滴血,就留待命运决定吧。
他头也不回飞出厨房,心情突然变得十分好。活了几十年,竟不知道玩一下恶作剧能调剂情绪。他张开两臂合拢双腿,像小时候模仿开飞机一样一会儿冲上天花板,一会儿俯冲接连穿过几张餐桌。把大水晶吊灯撞得丁零当啷乱响,又顺手推翻一只花瓶,把全体食客的注意力都集中起来了。他得意不久,却又愤怒起来。一对男女竟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只顾自己在那里叽叽呱呱说得忘情。他正想飞过去给他们一人一脚,猛想起这样寻开心未免低级。若是活着当着很多人面给这大个儿一脚,还有几分风光。现在这样贪便宜,多没劲?他晃晃脑袋——他动脑筋时有这个习惯动作——飞去坐在边上,正听到男的在向女的证明秃顶男人更性感。
“肖恩·康纳里年轻时远不如他中年时性感,为什么?他脑门儿还没秃。其实秃脑门子上有一撮头发更富挑逗性。”
他边说边抚弄着他头顶心圆圆的一丛金发,周围的头皮寸草不生且油光闪亮。那女人双目乜斜如丝,红唇别有意味地一抿一抿。那男子夸张地表示他已难以忍受挑逗,一手捂着心口,好像立时就要心肌梗塞。孟远志伸手撮起男人秃顶上那丛金发,那女人一双媚眼即刻睁圆了,随即咯咯咯咯笑得浑身打颤。接着全饭馆的人都发现了秃顶上那撮翘然的金发,个个乐不可支放声大笑,生怕没笑够便意味着今晚白活了。男人终于知道众人大笑的原因,伸手抚平那撮金发。手才放下,那金发又自动挺了起来。再抚,再翘,如此三番五次,直到众人笑哑了嗓子孟远志玩够了恶作剧。
“从不知道男人的头发也能勃起。”他听见那女人打趣道。
他飞回杰瑞的桌子时,恰好听见一场争论的尾声。似乎咪咪——这大概是杰瑞对他朝鲜妻子的昵称—— 一直对杰瑞不以为然,因为后者对孟远志的反感太不上台面。而杰瑞却认为咪咪对他不公平,认为妻子对孟远志的好感还包含某种男女饮食的成分,对此咪咪似乎不但不否认,倒还有点儿得意。孟远志不免有点好笑胜过反胃。但下面这段对话却令他不胜——他想不出适当的形容词,因为从未意识到这种可能性。
咪咪:“我看你老跟他过不去,看起来是傲慢,实际上是心虚。”
杰瑞:“心虚?笑话!你以为他是爱因斯坦?专业上我的名声比他响得多。”
咪咪:“我是说你怕我跟他上床。你怎么会往学术上想?好像有点……?”
杰瑞(略带沮丧,尝试自拔):“算我不打自招。我就看不惯他那狂样,斜着眼看人,好像世界上就他们中国人聪明。那他干嘛不回去啊?”
咪咪:“这就是你为什么去弄乱他的实验。你怕他抢先一步?”
杰瑞(十分不满):“你真认为我是故意破坏他的实验?那我会告诉你?我是不小心……我只想看看他做到哪一步了。”
咪咪(沉思有顷):“昨晚你说,他注意到试管被人动过了?”
杰瑞:“我的指纹留在上面了。我看到他用透明胶纸把指纹拓了下来——他妈的不知道他哪儿学来警察这一套。这小子处处透着古怪。而且狡猾。而且无从捉摸。”
咪咪:“如果他没出意外,你可能会有很多法律麻烦。”
杰瑞:“有时候破坏跟疏忽只有动机上的差别,我可能很难取信于人。我都已经做了最坏的准备了。咪咪,现在没事了。(略停)可是,你好像并不高兴?
杰瑞:“毕竟死了一个人啊,而且这人聪明。别以为我会内疚。去他的内疚,你当我才大学毕业啊?我只是有点可惜。实际上刚认识他时我很想跟他做朋友——他妈的我就是讨厌他中国人的那一套,动不动就是我们五千年文化怎么怎么的,忘了现实是怎么回事,真正可笑。”
咪咪:“也许正因为没忘,才老抱着那五千年不放?”
杰瑞:“你是说,那只是一种……?”
咪咪:“对,手淫。不过,你们永远不会有他们的五千年。”
杰瑞:“可是他们却会赶上我们?”
咪咪:“至少有这种可能性。”
孟远志之所以对杰瑞冷眼相向,因为他觉得杰瑞有种西方人的傲慢,不料杰瑞却因觉得自己有种中国人的傲慢而愤怒,难道他们俩都是在跟假想敌作战?孟远志自己属于那种讲究现实的上海人,更认同西方文化,从不把五千年中华文明挂在嘴边。倒是公司里另外几个同胞,特别是两个台湾同胞,常常要宣示夷夏之分,但这几个跟杰瑞都很哥们啊。再说,美国人如果碰到一个傲慢的中国人,大部分会认为他莫名其妙,有谁会往他的文化优越感上想呢?杰瑞绝对不是那种人。
侍者端上菜来。侍者似乎认识他,称他白宁先生。这又让孟远志吃了一惊:杰瑞既不姓贺穆也不叫斯巴罗维茨,而是叫这个白宁,怎么他从来就没这个印象?他从栖息的桌角腾身而起,绕着杰瑞谢顶的脑袋和瘦长肌肉坚硬的身子盘旋。怎么看怎么普通的一个人。怎么看都是那种熟悉得屁股一撅就知道要放什么屁的一个人。难道竟是个谜?除非钻进他的肚子里才能了解他,但这是不可能——等等,怎么不可能?他现在会鬼神附体了,问题是要不要附。
杰瑞挪开面前的烛台,开始切割。很难相信一个人能一口气消灭这块新版圣经大小的牛排,足有两磅重。杰瑞刀叉齐施,腮肌鼓动,不时瞟一眼那个朝鲜女人。女人还在等她点的菜,胳膊肘撑着桌面,双掌托着下巴,很潇洒的模样。她饶有兴致地看她男人吃肉,她牙齿不自知地动着,好像肉进了他嘴味道却落在她舌头上。
“尝尝我的,”杰瑞切了一块,远距离叉到女人嘴边。女人莞尔一笑,张嘴轻轻咬下肉来,边咀嚼边向男人丢媚眼。
“别挑逗我,”杰瑞低声道,“不然我要拽你去车里了。”
“想也别想,”女人笑道,“除非你能做得像第一次那么好。”
杰瑞顿时眼神迷茫起来,烛光在他眼里一跳一跳。
也许从杰瑞眼里看出去,这女人真是个美人儿,孟远志不禁想道。然后他浑身一震,手脚胸腹顿时拉长变宽,在他意识到自己合入杰瑞之前,只觉得下颚有力的鼓动弄得他腮帮子生疼,而主人巨齿切入带血味而又柔韧的牛排里使他牙龈发酸。他突生一个想法:我怎么突然心惊肉跳的?但他立刻意识到这想法并非己出,而是杰瑞的。杰瑞显然因鬼魂附体而大感异样。既然自己能感到杰瑞的想法,杰瑞是否也能感到自己的想法呢。他得试一下。他知道杰瑞出生于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家庭,自己虽不信教,但对任何人的渎神行为极为敏感。
“如果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他想,“圣母玛利亚一定是在昏迷中被上帝给强奸了,所以不知道怎么怀的孕。”
杰瑞毫无反应。孟远志颇沮丧。要是杰瑞能感到自己的想法,他就可以用多种方法捉弄他了。他不禁嘟哝道:“死了就是这点不好,不能跟活人讲话。”话未了,猛地浑身又不自在起来。略一想,意识到这是杰瑞在不自在。这么说,杰瑞可以听见自己讲话?果然,孟远志感到杰瑞正奇怪地自问:“‘死了就是这点不好’我怎么会有这种怪念头?”孟远志狂喜起来:杰瑞不仅能听到自己讲话,还把这话当做他本人的念头。那可有得好玩了。
“孟远志死了变鬼,已经鬼魂附体于我了。”孟远志说完用力一挣身子,把杰瑞惊得浑身剧颤,刀叉一滑把盘子里的牛肉汤水溅了自己一身。孟远志静观其变。
杰瑞不安地扭动身子,似乎没什么不对,四周看看,一切正常,骂了自己一句神经病,用餐巾擦去肉汁,又转而吃牛排,瞟他的咪咪。杰瑞眼中的咪咪似乎没什么不同,只是更骚情一点,烛光摇曳中她细刀缝似的眼睛迷离起来,真是媚眼如丝。
“再在车里来一次,今晚。”杰瑞的口气类于恳求,“特地买辆内部宽敞些的车,一次都没用过,浪费。”
“谁逼你买啦?”朝鲜女人越发风骚起来,“非要在车里,什么毛病?”
“像偷情一样,刺激。”
“我警告你,”朝鲜女人故作薄嗔道,“别把老婆当情人。想偷情外面去偷,但不能把脏病带回家。”
“我就想跟你偷情——我们离婚,你嫁人,然后我们再偷情。”
刹那间孟远志看电影似的看见杰瑞脑中闪过幅幅图画。都是朝鲜女人光溜溜白晃晃的身子,极瘦极小,弱不禁风,做出各种做爱的姿势。最后是在夜间,两人在一辆极小极破的车后座上做爱,这大概就是杰瑞留恋难忘的第一次。
这朝鲜女人还真不简单,孟远志嘟哝道,把结婚十几年的丈夫还弄得这么神魂颠倒,像个初试云雨的高中生。
他自语虽模糊,杰瑞却立刻警觉起来,昂头四望,还狼犬似地嗅鼻子。孟远志意识到他只能想,不能说,否则杰瑞立刻会有异感。
“我怎么觉得……好像有人在偷看我们,”杰瑞说,耸肩弓背,“啧,浑身发紧,像有人要把我缩水弄小一般。”
“小一点好,谁吃得消?”朝鲜女人吃吃一笑,掉开眼去。
杰瑞立刻亢奋起来,长吸口气,长身直腰,孟远志觉得前胸像软塑料般拉长了三英寸。他注意到杰瑞记忆中的做爱镜头越来越猛烈,几乎有虐待狂之嫌。两人翻翻滚滚床上窗下草地厕所作生死搏斗。突然孟远志发现镜头里杰瑞的脸变了,变得不像他了,但不知像谁。脸有点熟。镜头渐渐移近,他看清了,是他自己的脸。他怀疑自己是否看错,集中神志一再检查。没错,是自己的脸。是不是自己在胡思乱想?杰瑞怎么会这么幻想呢?难道他下意识里是在操我的女人?简直荒唐!对,那身子是杰瑞的,自己没那么多浓密长毛。
孟远志木呆呆地看着那个有一张自己的脸的身子跟朝鲜女人做爱。他原来以为想一想跟这个丑陋女人做爱都会恶心,结果并不如此。也许因为这个女人能不顾丈夫偏见为自己说几句公道话吧。
杰瑞的性幻想激情而单调,从一而终。孟远志觉得乏味,想搞鬼让杰瑞停止。他忽想试试杰瑞是否能看见自己的幻想。他想像杰瑞夜里走进自己实验室搞破坏的情形。果然,杰瑞的性幻想戛然而止,显然在注意他的幻想——由于杰瑞不知道孟远志鬼魂附体,把孟远志的幻想当做他自己的了。
孟远志想像杰瑞鬼头鬼脑像个小偷溜进自己的实验室,左右看看没人,迅速揭开一个超低温干冰罐……但他的幻想还没结束就被杰瑞大声的抗议打断了。
“白痴,你干嘛要把自己想成一个坏蛋?事实明明不是这样的。”
接着孟远志看见杰瑞脑中掠过的“事实”。杰瑞一人在走廊上走,是大白天。手中拿着一版试管。他开门走进孟远志的实验室,转过几个助手,找到孟远志,说了些公事。孟远志有个电话,离开了。杰瑞看看周围没人,略事犹豫,便打开低温罐取出试管对着光源察看——成功的标志之一是试管里的培养液变成淡黄色。试管的确呈淡黄。杰瑞不由自主浑身一抖。正要放回去时,听见孟远志的脚步声,慌忙将试管放回低温罐。慌乱间打翻了试管液,顺手从边上一个试管里倒了什么进去,放好,关上罐子,从另一边走了。
原来这样!孟远志想自己错怪了杰瑞。但过了一会儿,又不自信了。他决定要发现杰瑞的真实想法。他自语道:“杰瑞,你对自己说实话,你真的没有破坏的动机吗?”杰瑞以为自己在这么想,即刻反驳道:“当然没有,你怎么连自己都不相信?”孟远志又道:“一点都没有吗?”杰瑞绝望地答道:“一点都没有。”孟远志逼问道:“那你紧张什么?是不是下意识里是另外回事?”杰瑞立即沮丧了。“下意识里的事我怎么搞得清楚?我不喜欢他。我妒忌他。但我确实没想过要破坏。也许在那一瞬间我脑里闪过别的想法——我实在不知道。”孟远志追问道:“你现在高兴了吧,他死了。”杰瑞答道:“有什么好高兴的?他活着,做出实验来,我至少会知道他是怎么做的——现在好了,什么都没有了,鬼知道哪年哪月才能知道其中的关键——他妈的那个死中国佬就是聪明,但愿我的儿子比他的儿子聪明。”
孟远志没料到杰瑞是个科学高于一切的人。他控制住自己,犹豫着是否告诉杰瑞一个秘密。他有一本笔记本在家里,理论上,那是公司财产,上面记着整个实验过程和原理。他不用计算机做记录是怕人偷窃科研成果。
“他妈的,老子就高尚一下吧,为了科学让你这个王八蛋出回风头,”孟远志不禁骂道。但在他开始“说出”这个笔记本前,忽听得杰瑞骂道:“呸,你还叫自己高尚。”然后孟远志看见杰瑞脑海中掠过一组镜头:杰瑞风一般奔进孟远志的实验室去翻抽屉。孟远志意识到这是今天下午发生的事:听到他的死讯后,杰瑞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找自己可能留下的资料。
“嘿,你怎么不吃了?”朝鲜女人问道,“一个人嘴唇动啊动的说些什么呢?”
“骂人呢,”他往嘴里塞进一大块牛肉,“孟这小子死了还不让我安宁。”
孟远志觉得快被这块牛肉噎死了。他只想赶快从这个坚肉硬骨做成的大牢房里溜出去。但谈何容易。杰瑞坚强有力的下颚正在进行的咀嚼运动使他无法把自己的脸部从杰瑞的脸部顺利抽出。他想故技重施,狠狠捏一下杰瑞的奶头。但杰瑞只掸了一下那里,好似刚被只苍蝇叮了一下,有点痒。杰瑞皮肉结实,很难找到个突破点破隙而出。正尝试间,忽觉杰瑞斜斜撅起左半边屁股,腹肌收紧,孟远志顿时觉得一股压力自上而下,要把他从某个孔窍中排泄出去。孟远志忙咬紧牙关握住十指,生怕被杰瑞一个屁放了出去。哪怕一辈子关在这座血肉牢房里,也不能走后门,这点尊严还是要有的。岂料飓风才过,雷霆又来。杰瑞吃得太急,呛了,呼天喊地咳将起来。孟远志没来得及勾紧双腿,差点儿被“嗨”一声当痰吐出去。好容易定下身来,忽想到何必着急出去?跟杰瑞玩些游戏多好?他现在对杰瑞既无恨又无爱,只想逗他玩玩。
朝鲜女人点的是乳酪捣臼番茄沙士意大利面条,也是孟远志通常点的。她没开始吃就往杰瑞盆里拨了一半。孟远志自问怎样才能让杰瑞的手脚按自己意愿动起来。这个念头一出杰瑞就警觉起来了,大约奇怪自己今天思维方式的反常。孟远志感到杰瑞在问:你的手脚什么时候不听命令了?孟远志顿时觉得自己笨得可观:我可以命令杰瑞的手脚干任何事。
“用手指拣起一根面条并把它放进咪咪低领衫里去,在乳沟正中。”孟远志自语。他感到杰瑞的手欲动还止,又转头像猎狗似的嗅鼻子,好像有人在他背后搞鬼让他今天思维反常。
“真滑稽,”他轻敲了一下盘子边缘,朝鲜女人抬起眼来。“刚才我有个怪念头,想把一根面条放进你的乳沟里去。”
女人抿嘴笑了。“你有那个胆量,我就带你到车里去见维纳斯。”
孟远志自语:她的意思是孟远志就有这个胆量。话音未落,杰瑞腾地立起,抓起几根面条,越过桌子,放进女人的乳沟中。面条慢慢下滑。女人呆了,竟忘了伸手拿出。边上人很快意识到这里发生了非同一般的事,都斜眼往这里瞄。
怨恨是使人行动的最佳动力,孟远志自语。他故意用中文说,好让杰瑞大吃一惊。杰瑞的注意力从女人那里移了过来。显然,他很奇怪自己在用什么语言思考。
女人最初的惊异已过,不过丝毫不显得愤怒。她莞尔一笑,略低下嘴,撮唇一吸,把一根面条吸在嘴里,然后慢慢地,吱吱有声地吸进喉咙,眼睛充满爱意地看着夫君。周围人先哄地发出小声惊叹,然后有人拍起手来。这种调情法大概让已为此绞尽脑汁寻找新鲜刺激的人们觉得真是天才之作。
弄巧成拙,孟远志想,不过这女人吸面条的样子的确蛮性感的。
杰瑞一条腿从桌底下伸过去夹在女人大腿间——电影里常见的调情手段——但他心思早已不在哪里了。他被自己不断用外语思维的能力震惊了。但他还不知道自己用的是哪一国语言。他聚精会神地等待着那一种语言再现。孟远志骂道:他妈的。杰瑞顿时兴奋起来:他一定从公司里别的中国人那里听到过这句国骂。美国有不少人只懂英文但却会骂十几国国骂。
杰瑞上身探过桌去,很神秘严肃地低声说:“我前生一定是中国人。”
“是啊,还是孟的兄弟,”女人大概觉得这玩笑挺有意思,便接了过去,“不然我怎么嫁给你啊。”
“不,我就是孟本人,”杰瑞说,“刚才我发现自己在心里用外文说话,不知是哪种语言,只觉得像孟。后来骂了句他妈的,就是孟平时骂人时的口气,一模一样。”
杰瑞学着骂了一句,还真像孟远志的口气。孟远志一直以为自己从不用国骂。
朝鲜女人觉出不对来,杰瑞太一本正经。她睁大眼睛观察他。
“我几乎可以肯定孟是故意自杀。想想看,这世界上有几个人会被一架钢琴摔下砸死?”
“你说他为什么自杀?”女人问,态度暧昧,“跟你有关吗?”
“他要回家,”杰瑞拍拍自己身子,“回这个老家。小时候我就最喜欢玩‘掘通地球去中国’的游戏。别人都说我一定是孔夫子投胎。我会说的第一句话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komffff……komffff……没人懂是什么意思。长大才知道我在念孔夫子,我自己的名字。”
女人笑道:“夫子不是他的名,是大师的意思。”
杰瑞毫不气馁,“孔夫子是很聪明的人,一定知道日后他自己的英文名字,所以才这样自我介绍。”
朝鲜女人似乎已无法肯定她丈夫在开玩笑,有点紧张起来。她下意识地把椅子往后移了一点,好像一旦丈夫发疯,她可以最快速度逃开。聪明敏感如杰瑞,自然不会漏掉这个细节。
“你一定在想我是否疯了,”杰瑞切了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嗯,有点儿凉了,难嚼。我有没有疯?很难回答的问题。回答我疯了,别人会说:啊,那可是真疯,连自己都承认了。说没疯呢,别人又会说:哈,这是铁证,医生说疯子最大的特征就是不承认自己是疯子。这就是所谓第二十二条军规。按这条军规,没有人不是疯子。喂,你是疯子吗?别躲躲闪闪,正面回答,你回答呀你。”
朝鲜女人故意撇过眼不看杰瑞。杰瑞被啤酒烤牛排和话题弄得又舒服又恼火,觉得世界上什么事情都可以换一种方法解决,一种自己平时想采取却又不敢或不愿采取的方法,一种只有电影里国王或黑手党英雄们才有的挥洒自如。他喝了一大口啤酒,顺便左手的叉子伸过桌子在咪咪眼前晃了晃,“喂,回答我的问题。”
叉子几乎戳到了朝鲜女人的细眼睛,令她弹簧似地跳了起来并往后退了两步。“一喝酒就这样胡说八道,看我以后还让不让你喝酒。”她边说边盯着杰瑞手上颤颤抖抖的叉子。杰瑞顺着她的眼光也看叉子,又看她的眼睛,如此来回几次,好像用自己的视线在她眼睛和叉子之间建了一座桥。他手中的叉子突地跳起。朝鲜女人飞快地往后退了一步。但她好似突然意识到什么,止住脚步,怀疑地盯着杰瑞。杰瑞手上的叉子仅仅跳了一跳,显然是吓唬她的。
“你以前也说过怕我喝酒发疯,不过你好像没准备随时逃跑。”
朝鲜女人耸耸肩。她不知道杰瑞为什么这样说。
孟远志感到杰瑞突然松弛下来,好像集中了所有力量跑完了马拉松后,浑身骨架子瘫了,有种人死前那一瞬间懒洋洋的轻快感。有一刻杰瑞似乎什么也没想,脑海里一片辽阔的宁静。
如果她弟弟发疯,杰瑞想,她一定不会逃开,因为她知道她弟弟会怎样发疯,但她不知道一个美国人会怎样发疯,哪怕这个美国人是她丈夫。
杰瑞这些想法没说出来。孟远志猜想杰瑞一定是怕弄得两人的关系无可挽回。杰瑞似乎对他老婆怕他发疯而准备逃跑这一点耿耿于怀。他心中充满悲伤和无可奈何的情绪。这缓和了孟远志对杰瑞的反感——他原以为像杰瑞这样的美国人得天独厚养尊处优,绝无如他之类的烦恼——甚至使他对杰瑞产生了某种男人的同情。杰瑞被沮丧感压迫得萎靡不振,孟远志也因此觉得坐不直,一种肉体累赘感。
孟远志决定帮杰瑞个忙。“杰瑞,”孟远志自语道,“你这个不中用的家伙。你现在收起丧魂落魄的死相,坐直了,靠着椅背,对,大模大样的。你现在说:咪咪,我知道你外面有情人,我要离婚。房子归你,孩子归我。”
杰瑞显然对自己的想法大吃一惊。谁说咪咪有外遇?孟远志嘿嘿冷笑道:“你早知道,不过怕面对事实,自欺欺人而已。”杰瑞更吃惊了,但似乎对此不再怀疑。他握叉的手猛击了一下自己额头。叉尖划破了一个小口子。孟远志忽然觉得头顶一阵凉意,一踊身整个人便从那小破口里像牙膏一般挤了出去。他马上绕饭店飞了一圈,找回那种快乐自由感。等他再飞回杰瑞桌子时,朝鲜女人已经坐回座位,正一本正经地自我辩护。孟远志根本不知道她是否有外遇,只是猜想这样说会迫使她自我辩护,好像她在求杰瑞别离开她,两人关系的力量对比也许因此改观。事情似乎正在朝他设计的方向发展。孟远志决定离开了——对他而言,这对夫妇在人世间的全部意义已经没有了。他出了饭店,偶然一瞥,正是杰瑞那辆漂亮的SUV车。他飞到车上盘旋了一圈,把四个轮子的气都放了,算是对杰瑞这些年对他的不善所作的报复。他看着汽车咕咕咕放屁似地矮了下来,心想恩怨分明这句话真叫好。
他飞开不远,又偶尔一回头,却见杰瑞夫妇出了饭店。从他们剧烈的手势和交谈的模样看,很难说是在调情。他看到朝鲜女人打了杰瑞一个耳光的时候,忙掉头飞开了。如果这是他所希望看到的结果,也许他现在可以得意一番。但如果他真希望这个结果,他就会做不同的事,于是是否能达到这个结果又成问题了。
湖上凉风习习,孟远志可以想像活人们会多么快乐。远看公路桥像是卧在湖水里,车灯在湖上湖里平行游动闪烁。孟远志在蓝色的夜空里游了几圈蝶泳,腻了,想该做些什么有趣的。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只好回家看老婆。
家里黑灯瞎火,显然妻子还没回家。他飞到邻居家,见儿子已睡了,嘴里嘟嘟哝哝大概在说梦话,不外是明天去麦当劳之类的愿望。邻居夫妇还没睡下,正在卧室里说话。女人穿着一件很性感的内衣,男人却在看一本金庸的小说。孟远志很想看看其他中国夫妇居室之态,跟自己是否一样。但一想到自己两个很熟悉的朋友做爱,不由毛骨悚然。这感觉一出来,人已经到了室外。他回家见留言机的红灯闪着,猜想是警察留言。揿下按钮,却是妻子留言,说今晚实验正做到紧要关头,不能回来了,要孟远志自己打点晚餐。她还补充道她并没忘记今天是本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并用英语说:“蜜儿,等待快乐降临吧,我一定给你个好的。”这“好的”自然是指好好做一次爱。妻子从来没说过这么性感的话,而且大胆地留在电话上。可惜已经太晚了。如果结婚一开始妻子就这样对自己,那他的婚姻该怎样旖旎多姿啊!
孟远志感叹了一阵。忽然不安起来。妻子这样做不会是没道理的。但是什么道理呢?
他从窗口落到后院的草地上。明天,星期六通常是他割草的日子,但现在他永远也不会割了。他踩着脚下高齐足踝的草,轻轻走了一圈。他看见后楼的灯光。他曾几次看见那个金发美人的身影透映在浴室的窗口,显然在洗澡,曾动过旖旎之念。由于她出入于另一条街,两家之间的空地又大,他从未看清过她的脸。
他跳过权作两家界桩的冬青树篱,绕过小游泳池,从凉台进去。又规行矩步地上了二楼,找到浴室。没错,一切都跟他曾想过的那样。浴室门大开着,里面传出不大的水声。他探步进入,但立刻风一般逃走了。他看见一条金毛茸茸的粗腿搁在注满水的浴池边缘,以为是她丈夫。她一定在卧室,他想。但他在卧室里看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卧在床上看书。他顿时明白先前看见的那条腿的确是金发美人的。他做个鬼脸,立刻逃了出去。一个人如果有偷窥癖,要得到满足并不比做一篇博士论文容易。
他发现自己坐在自家的书房窗前。活着时就是从这里遥望那金发美人聊作遐想。他呆呆坐了一会儿,脑子里冒出个念头:我刚才做了回“偷窥汤姆”。这是活着时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做了,也没什么嘛?大概已经身属异类的缘故吧。也有可能是现在偷看没有危险,没人知道。他想着想着,忽觉得偷窥实在无趣得很。
电话没有新留言。妻子听到自己的死讯会怎样反应呢?他拿起电话拨了号,要妻子听电话。他想压低嗓子说话,冒充警察局的人,通知她丈夫的死讯。才说了句“是孟夫人吗?”妻子马上打断他说:“五宝,今天实在没办法,对不起了嗷,明天你想看几个电影就看几个,我都奉陪。”“看电影”是他们夫妻间的隐语,意为做爱。结婚若许年妻子还从未如此优待过他,不禁有受宠若惊之感。他说原来想冒充警察骗她说自己死于意外,不料一开口就被她听出是谁。妻子得意地说:“自家男人的声音还听不出来,这女人算白做了!”胡聊了几句,挂电话前妻子忽然莫名其妙冒出一句话说:“五宝,我一定要对你好,比什么女人对她男人都好,嗷。”说完,有点不好意思似地啪一声挂上了。
孟远志手握听筒站在那里,被突来的幸福压得喘不过气来。好像多年来第一次才知道原来妻子如此强烈地爱着他,或者自己那么在乎她的爱。然后他没头没脑自语道:“他妈的,怎么早不说呢?”
他双臂交叉抱着肩膀,人平平升起,穿过屋顶,冉冉上升,直到脚下的房屋变成积木变成小雀斑变成无物,周围云气翻腾空茫清寂。他觉得心情恢复正常了,才向妻子的实验室飞去。
妻子在华盛顿大学生物系做教授,搞基因谱系,属于想得诺贝尔奖金的那类专业。她已教了四年了,正面临评定终身教授的关头。她的实验室在离学校有些路的湖边,周围树木繁茂,看起来环境优雅,实际上资金短缺,设备都是该卖给第三世界大学的东西了。孟远志有几个搞买卖旧医疗科研设备的朋友,成天都在打听她们何时卖这些破玩艺儿。妻子的雄心是做成她的项目好向大公司要钱更新设备,同时提高自己在本系这个专业的地位。
远看静谧的实验室走近了就透出生气来了。在这星期五的夜晚,全城人都在享受时,这里依然有热爱科学的人们勤奋工作。楼里灯火通明,穿白大褂的人走来走去,计算机击键声滴滴嗒嗒。孟远志飞到四楼,直接从窗里飞进实验室。妻子不在。她的几个研究生在忙着。他看了一下他们做的东西,的确是一时离不开的要紧关头。妻子的办公室在实验室的尽头,很大很旧。孟远志走到门口没有立即进去。他想先听听里面在做什么,免得进去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孟远志并未怀疑妻子有外遇。但妻子虽已三十四五,但后生相,给显老的美国人一看,几乎是个小姑娘了。加上她身材瘦削,举止稍带些腼腆,是一副叫人疼爱的模样。当初孟远志与她订婚,除了她是第一个向孟远志招手的女人以外,就是不忍心让她失望。孟远志想像中的情人是丰满高挑的,有点儿性欲亢进,喜欢富有艺术情趣的调情,尽管自己从不知道该如何艺术调情。
办公室里静悄悄的。孟远志透门而入,见妻子埋头计算机前全神贯注地工作。她的工作台斜对过是她的博士研究生戴略克·尼思,头发乱蓬蓬,戴副椭圆眼镜,约三十二三岁。孟远志跟他相当熟,也知道他一直对妻子心存非分之想。他也在计算机前计算着什么。
办公室里的冷气开得不大,所以妻子脸上热出一片红晕,在不太亮的台灯侧面光里,颇令人遐思。
他们是在朋友家的晚会上碰见的。当时他已即将结束学业,而她才进入加州大学伯克力分校生物系的博士课程。刚认识他就问他是否已婚或有女朋友。虽说是上海同乡,话也投机,这样赤裸裸地问一个男人仍属少见。他颇不情愿地摇摇头。她马上问:“你能请我出去吃饭吗?”她如果不是当着很多人的面这么问,他肯定满口答应。他稍事犹豫,反问道:“为什么你不请我呢?”她说好啊,我请就我请,弄得众人大笑。第一次约会感觉不错。结束时她问:“你什么时候请我呢?明天好不好?”这样请来请去接连吃了五六顿饭,把孟远志穷学生的钱袋吃得瘪瘪的。
大约是在第七次吃饭时,她问孟远志什么时候结婚。孟远志说谁跟谁啊?她说你跟我啊,还有谁?孟远志无奈,说让我再想一想。他生怕自己捡了个落脚货。她说你是不是要去调查我啊?我可以开个医生证明给你的。把孟远志弄了个大红脸。孟远志通过关系了解了一下,倒也小小吃了一惊,原来她在学校里是个有相当多追求者的女孩。那个关系听说她在追人,没带好气地说,怎么别人栽树你乘凉啦?他们第二天就定了婚。多年后回想起来,颇惊异当年自己何以有如此可笑的求偶标准。
孟远志悄悄坐在妻子计算机荧光屏上,叉着腿,这样妻子操作时双手便要穿过他的小腿,肘部搁在他的脚背。大约由于他生气未消,开始时她颇因在他身体里穿来穿去而觉得不顺,但一会儿就习惯了。孟远志居高临下,欣赏妻子的娴雅,不时伸手轻拂她的脸颊。这时她便若有所感,略一怔或皱皱眉头。他觉得她皱眉头时嘴角几乎不察觉地一抽,像个吃奶的婴儿,逗人极了。在鉴赏妻子的同时,在他意识里某个隐密的角落,有着坐在自己背后的戴略克苦恼的脸。他天天跟自己所爱却只能干瞪眼的女人一起工作,什么感觉?
这样的女人,上帝不是随便造了给人的。但自己何德何能,得受美人垂青呢?想到这个问题,孟远志便有些不自在了。
婚后不久他曾问妻子为什么一眼就看准了自己。她说:“我看你像个好学生啊,长相也不难看。”孟远志自尊心大受损伤,问:“我就没点男子汉的魅力吗?”她上下打量他,问:“哪里啊?”孟远志应该适可而止,但当时偏偏不甘心,说:“魅力又不是眼睛大鼻子小。魅力是一种气质,风度,性感。”她失声而笑,说:“快别说性感。你想想我们那第一次。下面垫块毛巾,你一会儿看看毛巾,紧张地问:出血了吗?疼不疼?你进都进不去,出什么血?还性感呢,嘿嘿嘿。给兔子卵人工授精,那么高难度的实验,你倒是一扎一个准。”这番谈话让孟远志垂头丧气好几天,以后再不谈性感问题。但她是个好妻子,无可挑剔,他虽对婚姻不满,也无法提出离婚。他有过两次外遇。一个美国人,一个匈牙利人,都不长。偷情使某些人性趣倍增,使另一些人萎靡不振。
他并不是立即意识到自己并未充分享受一个好妻子所能给人的一切。一次一个学古典文学的朋友讲了个聊斋志异里的故事,说一个外貌伟岸的男人室有良田,愧器不利。众人大笑,他却立刻青了脸。但他并非身无利器。他那两个情人跟他做爱后都曾开玩笑说,现在知道中国为什么人口众多了。他虽很讨厌这类玩笑,但私下里却自己跟自己开玩笑说:嘿,干得不错,没给中国人丢脸。
他转身看戴略克:这小子凭什么以为自己有资格追求他的博士导师呢?从哪方面看,这小子都是那种最老实的美国人,老实得在偌大个上海都找不出一个来。美国人叫这类读书聪明但老受人欺负的学生nerds。这个词老字典里没有,他只知道词根是希腊语“人”的意思。但美国俚语里又有“鼻屎”之意。不过叫戴略克鼻屎有欠公正。他尽管不修边幅,却算得上端正。只是不知道他为人如何?给自己儿子做继父合不合适?但说这小子老实,他又敢向有夫之妇求爱。说他不老实,他却不利用与教授独处之机动手动脚。据说大部分美国男人认为女人喜欢男人跟她们动手动脚,好像商品有人问价一般。孟远志仔细一想,妻子到底喜不喜欢别人向她动手动脚,自己可不敢肯定。他可以鬼魂附体到妻子身上去,看看妻子心里到底想什么,但万一妻子的确爱着别人呢?如果她的性幻想里也有类似杰瑞的荒唐景象呢?人还是别了解得太清楚好,免得尴尬。
孟远志跳下计算机走到妻子身后,手在她的头发上轻轻一拂。妻子倏地抬起头来。
“干什么你?”妻子本能地叫道,“别动我头发。”
她马上发现身后空无一人,而戴略克正从计算机终端长案的对面惊愕地抬起脸来。但她并无道歉之意。
“都是你,弄得我神经过敏,”她说,似乎压抑着一股怒气,“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你没戏,还是过几个星期就要啰嗦一通,讨厌。再这样下去要告你性骚扰了。”
戴略克笑了。他笑时也有种愁眉苦脸的味道。
“我又没动手动脚。”
“可你想动手动脚了。”妻子毫不讲理。这种无理令孟远志不安。
“想是想,不算犯罪。”
“就算就算。”
戴略克抓抓他乱蓬蓬的头发,愁眉苦脸地笑笑。孟远志觉得这看来傻里傻气的模样里竟不无动人之处。而且,孟远志突然懂了,妻子的无理实际上是种娇嗔。这种娇嗔孟远志只在初恋新婚时享受过。他再看看妻子在椅子上坐得笔直,盛气凌人地看着戴略克。妻子对任何人都不会如此无礼。
“那,算我不好,”戴略克说,“我以为你喜欢我……那样。”
“你以为?”妻子怒气更盛,“你见过我跟谁调情没有?”
“但你跟我谈那桩事。”
“那桩什么事?我跟你谈了什么事?”
“你发现你丈夫跟别人……这是小姐妹之间的话题,你那么多朋友,偏偏只跟我一个人谈,不是有点……”
“我看你是个nerd,才跟你谈,没想到你这事上一点儿都不nerdy。早知道我才不跟你谈呢。”
“那……第二次怎么还找我?”
“因为已经找了你了。你以为我想弄得全世界的nerds都知道啊?”
“你丈夫看起来也很nerdy比我还nerdy。”
“他是否nerdy关你什么事?”
“你喜欢nerds。”戴略克看来处于劣势,但步步紧逼,很有逻辑,“不过我是个好nerd。我决不会跟别人……那个。”
“你以为那是他不好啊?那是我的过错——我当时不该硬缠上他。他是可怜我才不跟我离婚的,你知道吗?”
妻子已作哭声,把个戴略克吓得脸色煞白,忙起身要绕过长案来安慰她,她却早早把手举得高高的向外虚推,意思是千万别过来。戴略克停在半道,进退两难,又愁眉苦脸起来。
孟远志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反正他都最好没看见。念头一出,人就唰地一下透墙而出在空中飘荡了。心里也飘荡,没着落。只感到离妻子越来越远,那栋八层实验大楼瞬间成了块小积木。
怪,妻子怎么知道自己曾有外遇?两次都很短,都发生在妻子不可能知道的情况下。一次是在欧洲开会,一次是妻子出长差,而且从未在家幽会。难道女人真有些神秘的超感?更怪的是,她怎么没闹?遮掩得严丝密缝。但她必须找人倾吐,说明并非毫不在意。还有,她真认为是她的过错吗?孟远志摇摇头,不敢相信,但又不敢不相信,也许是自己为了怕内疚,故意不相信呢?信也好,不信也好,他的婚姻是个失败。现在人死了,弥补的机会都没有。但人不死,就有机会么?还不是那么失败下去。真是一场打不赢的战争。
他心灰意懒,连往哪儿飘都没注意。猛地一声汽车喇叭将他唤醒。睁眼看,已落脚在号称西雅图城市标志建筑的太空针边上一条小街上,身边停着一辆别克车,司机从里面跳出来往车头跑。车头躺着一个人,嘴在吐血,看来把内脏都撞碎了。他顿时想起自己今天早上钢丝贯脑的情形。不知是不是又一个冤死鬼。司机满脸通红双眼充血,显然喝多了酒。但从情形看,事故是死者违反交通规则所致。不过司机这个官司是吃定了。他跑过去踢了司机屁股一脚。司机反应都没有。绝望者牛鬼蛇神都无所畏惧。他四处找勾魂鬼使,却没见穿黑袍子的人。一个穿花里胡哨夏威夷衫的影子吸引了他的注意。那人走路轻飘飘,见来往车辆也不让。车从身上碾过,依然轻飘飘走过来,俯身观察死者。孟远志想:这个鬼使怎么不穿黑袍?难道黑袍是他鬼使父亲自己挑的服饰?这倒是怪了,为什么选这种服饰?
孟远志走过去推推那鬼使,想问问他。不料鬼使转脸见是孟远志,一张黑红脸顿时吓得煞白,双手捂住下身,吃吃嗫嚅道:“别……别踢 我……我……我跟你冤死无……无……无……关。”孟远志奇道:“那跟谁有关?”鬼使吃吃地不敢说。孟远志威胁地提起脚来。鬼使吃吃说:“跟……跟……跟你自己。”孟远志怒道:“胡说。我自己会害自己?”鬼使道:“你……你……想早死早当部长。”孟远志莫名其妙道:“什么部长?”鬼使嗫嚅半天才把故事讲清楚。
原来孟远志小时候某一天在街上走,看见一只香瓜从运输车上滚落。通常小孩嘴馋一定捡起来吃了,但孟远志那天不知是神经短路还是拉肚子不能吃瓜,竟一脚把瓜踢得稀烂落在马路上,叫车来车往碾碎带走转眼间分身千亿。这瓜原来是小大头的化身。小大头每十年有一劫,度得不好便有形神俱灭之厄。如果被孟远志吃下拉出,便算是化形换神度了一劫。被孟远志一脚踢飞后落得个碾碎分身之果,无法化形换神,结果烟消云散。这小大头是大大头专宠的情妇所生,最得钟爱。大大头因此很尊重孟远志,说他死后给他个部长当当。孟远志问谁是大大头。鬼使说大大头真名叫玛那。
孟远志左问右问花了半天才搞懂这玛那大约相当于俗人叫做上帝或阎王的那个东西。孟远志骂句:“操,这玛那是个贱骨头,”接着问,“玛那是个大脑袋吧。”鬼使说玛那脑袋大小倒正常,就是下面那玩艺儿大得超常。玛那就爱那个,说整个世界就是他一不小心给那个出来的,害得他不得不建立了一个又一个部来管理它。孟远志问自己将来管什么部。鬼使说是计算机部。孟远志问难道鬼们也有计算机?鬼使说那么多人,没计算机怎么算计得过他们来?孟远志想原来这计算机部是专门算计人的,便问:“做部长有什么好处?爱算计谁就算计谁?”鬼使道:“那也算个好处。不过你有几个人好算计呢?真好处是……”鬼使忽然住口,任孟远志怎么威胁利诱也坚贞不屈。气得孟远志照他屁股就是一脚踢飞到云端里去。鬼使屁股瘦骨嶙峋,踢上去绝无柔美之感,便没追上去多踢几脚。
做了部长,到底算计谁呢?孟远志心里痒痒地想了半天,渐渐沮丧起来,因为算计谁都没劲,不值得费那劲。连想取代他的戴略克也不想算计。看来此人不错,妻子嫁给他,他会对儿子好。嗨,这些事我还操屁心?死了,得好好乐乐,不知道刚才那穿夏威夷衫的鬼使所说的做部长的好处是什么。
夜色下公路上的车少了。他随意飘荡着,想这就是所谓孤魂野鬼了,晚上无处可归。但这有什么不好呢?自由啊。但找个什么乐子呢。没有乐子,自由算什么劲儿?美味不能吃,爱也不能做,乐子便去大半。剩下的只有做科研,但做了鬼了,还科什么研?他不由回想起小时候来。那时欲望多么简单,却又多让人满足?什么一脚踢飞一个香瓜,纯粹是胡说。哪怕拉一百次稀,他也要把香瓜连籽带囊吃个干净。定是大大头搞错了。或许只是借口,无非要自己当部长而已。为什么要自己当部长呢?因为自己善于算计人?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确实喜欢恶作剧。
他意识到自己现在唯一的乐子就是恶作剧。但恶作剧要做得聪明有趣味,比什么都难。别的不说,光找恶作剧对象就不容易。作弄弱者失德。找大人物又难免落个迎合大众“吃大户”痞子心态之嫌。作弄同类最有趣。但物伤其类,下手时狠不起来,而不狠便没劲。唯一的选择是随机,碰上谁是谁。但碰上好对象的几率却低而又低。
他随意落在路旁一棵树梢上,决定作弄第一辆过车里的人。半小时后有音乐声自远而来,渐近渐响,终于如雷鸣一般。他从树梢跃下,想落脚引擎盖上在挡风玻璃上猛击一掌,看司机如何反应。但他一落下就改变了主意。车里是两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大概开派对玩昏了头,到半夜才回家。女孩子已耷拉着脑袋睡了。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却跟着摇滚乐张开大嘴唱着,左手开车,右手横过去,伸进女孩衬衫上解开的三个扣子里,极其温柔地揉摸着她的乳房。男孩唱歌的模样很粗放,但他抚摸的动作却细腻异常,形成一个可笑的对比。孟远志不由想到他儿子再过个十来年也会这样肆无忌惮地享受青春,只是他看不到那一天了。他默默看了几眼,腾身离去。
乐子不乐,孟远志想。但不寻乐子又寻什么呢?
他很累,飞上树梢想睡一下。但很快他就知道,鬼是无觉可睡的,多累多乏也得熬着。他留恋从前紧挨着妻子柔软的身体呼呼大睡的畅快。他让身子飘荡起来,像一片白杨叶圆转于风中。忽然他意识到一种久违的感觉,身上发冷。怪,三伏天应该觉得热才对,难道鬼魂也能感觉冷热?他裹紧衬衫,没用。又钻进湖里,但湖水对温度感觉没影响。这时他想到了自己的遗体。难道是那玩艺儿又有感觉了?他一想到又要回到那个世界上去,不由毛骨悚然。对了,先前在警察局就没见到自己的尸体。他呼地一下窜进一个电话亭,拨了911,转到法医尸检处,问有没有一个叫孟远志的人的遗体。回答说没有。又问是否有个钢丝贯脑而死的案例。回答说那种死法简直是笑话,问孟远志是否故意寻开心,然后打个哈欠,啪地挂了电话。孟远志怒火万丈,心想真该打这个懒警察一巴掌。念头才起身子便电光石火一闪,定睛看已身在警察局,鼻子底下一个肥胖的警察趴在电话桌上打呼噜。他狠狠照他脑袋上就是一脚。肥警察咕噜咕噜乱挥手,表示“别捣蛋”,又继续睡他的觉。孟远志抓起他的头发把他脑袋扳得下巴朝天,左右开弓巴掌打得噼噼啪啪响。肥警察睁眼前后左右看不见人,摸摸脸颊说:“嗨,这玩笑开得过分。”趴下脑袋继续睡。
但这里的骚动已惊动了这间大办公室另一头五六个值夜人员,纷纷朝这里投来吃惊的眼神。孟远志不由来了劲,忘了刚才的乐子无乐之叹。他抓起肥警察的头发用力往上提。肥警察终于觉出异样来,双臂空中乱挥企图挣脱抓住他头发的手,口中威胁地叫:“放开放开,我要当真了。”孟远志转了个圈,把他脸对着办公室里的人。肥警察终于认识到并没人抓着他头发,然而他头发显然还抓在什么东西手里。他抹了几下头发,抹不平,便清醒了一些。
“操,你们当中谁新学会了魔术,这样玩我。”他对同事们叫道。
孟远志呆了一下,随即又猛提了一下手中头发,再左右晃两下。肥警察吃疼不住,伸手护住脑袋。
“嗨嗨嗨,太重了。狄克,是你小子捣鬼,我看见你手在晃。”
十来步远处一个瘦长警察举起右手,捏着一只咳嗽药瓶,晃着,喝了一口。
“别喝别喝,我知道你跟那个红头发的牙买加佬学过巫道,这药水是他卖给你的,一喝就法力无边。”
孟远志放开头发,转到他当面,两手四指揪起肥警察双颊肥肉,用力抖了几下。肥警察摸摸扭红了的脸颊,诧异莫名。
“嘿,你真有两下子,我一点也看不出你怎么玩这把戏。”
肥警察的顽固激怒了警察和孟远志。一个警察说:“笨蛋,我们没作弄你。我看你是有恶鬼附身。”
肥警察哈哈大笑道:“恶鬼附身?你以为我真那么笨,相信你?你等下一辈子吧。”还作了侮辱性的手势,傲气凌人。
现在轮到孟远志觉得受挫不顺了。这个肥警察笨是笨,还相信巫道神力,但他不信鬼的理性坚不可摧。孟远志用臂弯夹住他的粗脖子狠狠一勒,看见他翻了白眼。“听着,笨猪,我是鬼,就是刚才给你打电话的鬼。你信不信?我要查今天中午送进来的遗体。”说完又狠劲卡了他一下,轰隆一声把他连人带椅子推翻在地。
肥警察摸索着爬起身来,咬牙切齿掸掉身上的灰,脸上一股豁出去的神色。他漫步走到众警察跟前,拍拍手。
“听着,有卵蛋的站出来,别让我把你们一个一个都干掉。”
说完唰地拔出手枪来,打开保险,在手中掂着,活像西部片中潇洒狠辣的枪手。一个警察站起来说:“我没卵蛋。你有,就毙了我。”肥警察举枪对准他。后者毫不在乎,眼也不朝肥警察看,顾自走到一个咖啡壶前去倒咖啡。孟远志看见肥警察的手颤抖着,但仍慢慢扣动扳机。孟远志上前抢过手枪大叫道:“现在你们见鬼了吗?”众人只见一支枪在空中不规则地游动,都吓得脸色发白,唯独肥警察一脸嘲弄。
“噢,一支枪在空中游上游下,腹语几句,就想骗我相信鬼了?太低智了吧。诺,真有鬼,毙了我。”
他用鼻子顶着枪,眼睛眨也不眨。枪在他鼻尖略事停留,缓慢下移,拨了拨肥警察的下体。肥警察毫不示弱,撅撅下体骂声“操。”孟远志忽然意识到自己在自取其辱,顺手把枪向窗外一扔。同时对这个敢操鬼的笨警察不无尊敬,心想:若不是这肥猪脸太难看,真有些好莱坞影片里的英雄气概,忍不住对那张肥脸多看了几眼。第三眼下去,那些层层叠叠的肥厚下巴突然消失了。这发现让孟远志大吃一惊:难道自己有心想事成的本事?是不是因为自己要当部长?反复看了几眼,没错,确实一副俊男嘴脸,只是跟他臃肿的身子不配。这样也好,让他想想究竟他是中了巫道还是惹翻了恶鬼。
肥警察见那枪飞出窗外,耸耸肩,又顾自趴下打瞌睡。孟远志找到当天值班记录。有一具遗体送来后发现心脏尚有余温,于是又送回附近圣心医院。孟远志找到医院急诊室观察病房,记录上查到已转入正常病房。在八楼的一间房里果然见自己高卧于床,身上插着各种橡皮管子。头缠绷带,荧屏上自己的心电波有规律地移动。他意识到自己没死,被救了回来,成了植物人了。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觉得冷。病室里冷气开得太足。
哼,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父亲没把我魂灵勾走的缘故,我还能活回来,孟远志想。他说三天后再来,大概三天后我才正式死亡。
窗头记录写着“身份待查”,可见警察局忘了转来身份材料。孟远志提笔写下自己姓名,妻子姓名和电话号码,放在植物人胸口,揿电铃招来护士。护士见状大为惊异,左看右望,顺手给妻子打了电话。她出门时好似自我辩护地喃喃着,大意是她所作一切都是为病人好。孟远志想这女人总是跟死亡打交道,大概见过不少鬼,所以特别小心。
这是个双人病房,但一个床空着。设备齐全,窗头花瓶里少了点花。他把冷气关小了一点,蹲在自己身体上方一尺左右观察自己的睡态。他不无好奇地想到自己活了将近四十岁,怎么从没想过自己睡态如何?而很多人对他的印象却与这睡态难以分开,比如说他家人,同屋,妻子。也许妻子后来对他兴趣冷淡,就是——至少部分是——因为自己睡态不雅?谁知道?他看见自己额角有一丝血痕,便取来一块酒精纱布细细擦净。嘴唇撅起,跟儿子睡相极像,但放在大人脸上就有点傻。他把嘴唇按下去,但嘴唇柔软有弹性,手一松又弹起来。这样一来一去,竟玩得津津有味,直到病房门打开传来妻子跟儿子的声音。他看看窗外,已是朝霞满天。
医生与妻子小声交谈,怕吵醒他似的。儿子盯着自己看,慢慢咧开嘴笑起来。“妈咪,爹迪睡觉也翘嘴巴,你怎么不说他?”说着伸手抚平自己的嘴唇,动作跟自己刚才的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他一手抹平后,嘴唇便不再弹起。孟远志心里潮润起来,然后他又听见儿子好奇的声音:“看,妈咪,爹迪哭了。”果然,孟远志看见两行泪水缓缓滚落自己面颊。原来我哭起来是这副模样,他想,充满对自己的好奇感。长时间以来他以为自己的泪腺早被生命的粗燥熬干了。
妻子跟自己搞的都是与医学有关的科研。当孟远志意识到这句话的暗含意义时,妻子也一样震惊了。她做手势止住医生话头,俯身观察。她的脸离他那样近以至他不自在起来。这念头一出,便看见自己的脸抽动了一下,好像逃避妻子的凝视。
“你看,医生,”妻子指着泪流说,“他还有救。”
医生善意地解释说植物人还可以继续长胡子排泄出汗以至于性交生育,暗示流泪不说明任何问题。实际上植物人泪腺受化学刺激时仍会流泪,但不会感动得流泪。妻子在这方面比医生懂得多,但她不屑争辩,只是凝视着那两行泪水。妻子可能出于直感不相信这泪是由于空气中飘荡的某种化学物质刺激所致。但如果孟远志处于医生的地位,也会说同样的话,因为植物人据定义就不会有心理活动。孟远志不禁想起他那个学古典文学的朋友曾告诉他说,楚辞里的鬼又叫灵鬼,鬼魂就是魂灵。医生不知道人有魂灵。孟远志原来也不知道。
“大宝,帮爹迪把眼泪擦掉。”
儿子踮起脚,胖手伸出去在孟远志脸上乱抹了一通,乘他母亲不注意偷偷揪了一下孟远志的鼻子,很用力。昨天早上孟远志揪过他鼻子,他现在趁机报复。他在孟远志脸上留下一片脏迹。他的手一定碰过泥啊什么的以后没洗。
孟远志落在儿子身后,伸手抚弄他的头发。儿子习惯这类抚摸,脖子略顺势微动,极享受的模样。不料妻子眼角摄入儿子头发反常波动,立即把手压在发上。孟远志从妻子怀疑的神色里看出妻子正在进行某种不可思议的猜想。
“五宝……吗?”妻子几乎无声地问。
只有孟远志知道她在跟自己说话。他想逃走。医生见妻子喃喃自语,做出理解的表情,说了几句宽心想开相信上帝之类的好话就走了。妻子根本不注意医生离去,眼睛在空中搜寻,每次定在一点上,眼神立即很集中,好像看见了肉眼无法看见的鬼魂。
孟远志觉得逃走是唯一出路。但逃走这念头出现了多次,人还在原地。做鬼后一切行为都无逻辑可循。
妻子安静下来。她把窗帘全部拉开,让阳光洒满病室。又搬了两把椅子在床头,跟儿子坐下,等待什么似的看着自己。她发现丈夫脸上的脏迹,掏出纸巾细细擦干净。她知道他好洁。她眼中渐渐闪出泪光来。儿子却坐不住,跳下椅子在病室里乱跑,又伸手到被子底下瞎摸,兴奋地大叫:“妈咪,爹迪有大毛腿。”妻子狠狠瞪了儿子一眼,把他手抽出来,掖好被子,把儿子按在椅子上。儿子乖乖地坐下,垂首嘟嘴,像犯了错误,眼珠子却仍在乱转乱转。儿子不怕他,他怕听儿子哭。儿子就怕妻子。妻子会打他屁股。
妻子把孟远志的手从被子里拉出,夹在自己两掌之间,摩挲着。儿子不满地斜睨了妻子一眼,嘟哝道:“你怎么可以摸爹迪的?”跳下椅子,走到床的另一边,爬上去,抱着孟远志的脸亲了一下,然后把自己的脸贴上去,挑战似地看着妻子说:“我的爹迪。”孟远志看见泪水一下子从妻子眼里涌流而出。
孟远志不喜欢这种情景,闭上眼睛。等他再睁开时,已身在万里晴空之中。他喜欢这种气象阔大的景色,令人向往快乐。他还有两天的自由。以后就得去完成这一辈子的未了心愿。也许他这一辈子就是为这两天活着。谁知道?
但他想不出做什么会令他快乐,只得随风飘荡,飘荡,觉得自己是一片树叶,飘到哪里都行,都无所谓。小时候溜出去玩,最怕母亲叫他回家吃饭做作业或去打酱油。那时他向往成为一片树叶,不用回家。蛮以为长大以后会像一片树叶般自由。不料却长成了一棵大树,根深叶茂,一步也挪不动。
他飘荡又飘荡。阳光似万支利剑穿透他身体又照耀到下界人们的头上。他们欣喜地接受阳光的照耀,不知道这阳光已是旧货,用脏了。他略低眼下望,找人多的地方飘荡,让更多人享受他用脏了的阳光。他惊喜地发现,自己原来对人类有这么一种莫名其妙的厌恶。当然,也有可能是羡慕,因为他们还活着,好好地活着。
他回到病室已是下午了。他是突然想起昨天打电话给妻子是半夜,而今天医生一定已告诉她他出意外是中午,两相对照,妻子会怎么推论?早上她看见儿子头发反常波动立刻就怀疑是自己所为,恐怕不是胡乱猜想。也许他逃出病室后,妻子跟他白白说了很多话了。他急急赶回病室,却只见自己一人孤零零躺着。他想都没想便扑到自己身体上,像冰消于水似的化了进去。哈,我还以为永远回不了家了呢,他想,快乐无比。他闻到一股熟悉的汗味,显然,进医院到现在还没洗过澡。他活着的时候也出汗,那时是怎么过的,那么难闻?那时候可不觉得啊,最多就是汗黏黏的难受。他想离开自己的身体,但这时才发现问题大着呢。第一是身子动弹不了,显然大脑中主管运动神经那一部分已经毁坏,俗语叫瘫痪。身子动不了,魂灵也没法儿动,除非从什么地方钻出去。但额头上钢丝贯脑所留下的伤口被紧紧包扎住了。更有甚者,他魂灵是跟身体面对面合而为一的,结果一个脸朝天一个脸朝地,整个儿一个背道而驰。当身体舒坦地高枕而卧时,魂灵却觉得鼻子被坚硬的后脑勺压得歪向一边几乎窒息。他挣扎。他觉得魂灵能力举千钧,只是被紧箍在躯体这具血肉枷锁里动弹不得。他诅咒自己竟不动脑子鬼魂附体附回自己身上来了,而且附反了。那一瞬间他仇恨自己胜于万物。
正当他魂灵奄奄一息之际,一个护士走进病室,掀开被子给他擦身。这金发红唇的女护士长得不错,高大健壮两臂力大无穷,把孟远志翻来翻去玩得像个布娃娃。植物人还要活着真是人类的耻辱,孟远志心中感叹,觉得最后一丝尊严也被抽剥殆尽。洗到一半妻子来了,见状立即说她自己来做。护士让开,脸色略带嘲弄,好像说谁还会跟你抢你这个活死人丈夫?妻子却好似夺回宝贝似的摆弄起他来,还回头对护士说你可以走了。出去前护士耸耸肩说注意别弄乱了这些滴液饲管什么的,搞不好会死人的。
妻子检查门是否关上后便开始摆弄孟远志,一举一动都小心异常,好像他是玻璃做的。搞生物化学的都有双做实验的巧手,但孟远志从未见妻子如此小心过,小心得他觉得她别有用心。也许她在跟他告别。洗完澡就拉掉他的输氧管或在滴液管里加点别的什么好结束他做植物人的羞辱。这对他固然是仁慈,但她自己却有可能面对谋杀的罪名。的确,哪个妙龄女子愿意守一个活尸过一辈子?其实如果妻子真的拉掉他的输氧管,他固然感激,却实在很难确定她的真正动机。也许出于仁慈,也许出于爱情,也许出于厌烦,也许都有一点儿。不论出于什么,都得有点狠心。孟远志不由希望妻子杀伐决断毅然决然抓住什么管子狠命一拉就扮演了一回上帝。
但妻子对管子毫无兴趣。她把他洗好擦干换了床单被子又让他躺下,一切都弄舒适了,才在一边坐下,凝神看着孟远志,好像他们刚谈恋爱那一会儿。孟远志生怕有人进来,看见她如此含情脉脉盯着个活死人,那多好笑?
但孟远志目前的第一要务是从自己身体里逃出。妻子把床调整成半躺,让他身体的腰部自然弯曲躺得舒服,不料这也意味着他魂灵的不自然弯曲。他感觉人被绷成倒弓形,腹部几欲拉裂。他希望什么人赶快进来给他换额上绷带,他可以从伤口处挤压出去。
妻子处于一种浪漫伤感的情绪中。双目炯炯如幽谷深潭,爱意雨后山溪般涓涓注入,深潭便愈益深邃了。孟远志不禁想早知道植物人那么性感,活着时每星期至少休克两次。
“五宝,明天还给你洗澡。”妻子自言自语道。说完下意识回头看看。再次肯定没人在室内。稍停,干脆对着孟远志说起话来,“五宝,还记得我给你看的那本写苏联卫国战争的小说吗,活下去,并且要记住?你看完说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那天我真难过。小说里描写妻子给丈夫洗澡。一个小棚屋,外面下大雪,里面火炉旺旺的,石头烧得滚烫发白,水浇上去满屋蒸汽。你就在雪地里用雪擦身子,跳着用干草束抽打自己,打得遍体发红,然后回棚屋发汗。再然后躺进浴桶,让我给你洗澡。我洗得特别细心,每一条皱纹都抹平了洗干净。水很热,但我的手指一直凉凉的,碰到你又红又烫的皮肤,你就舒坦得直打激灵,嘴里吱吱吸气,说再碰碰,再碰碰。我就再碰碰。你知道吗,我看那本小说时还是个高中生。那时就想,我以后恋爱一定也要这样给我爱人洗澡。结婚后有一次我说我给你洗澡好不好?你说我是你儿子啊,要你给我洗澡?真让我失望透了。为什么你就不能做做我儿子呢?要是你要我给你做女儿,我二话不说就做女儿。那么多年了,没想到现在才给你洗了一回澡,但你会感觉到我的手指吗?”
妻子柔情似水流淌不止。孟远志如果不是觉得腹部要绷裂了,一定会对妻子投桃报李。实际上他做梦也希望有一天妻子会这样满脸娇媚对他说话。他记得那本薄薄的小书,但里面似乎没有写洗澡的事。写爱情颇有动人之处。他不好意思让妻子看出他被感动了,便用种大男子汉的口吻说两句满不在乎的话,根本想不到会有这种结果。不过,妻子的性幻想也忒奇怪了些:帮男人洗澡?想把丈夫当儿子?不过如果她如此告诉他,他奇怪管奇怪,还是不妨装一下儿子的。只是谁会透露如此可笑的性幻想呢?他不记得拒绝妻子要求给他洗澡的事。如果属实,他猜想他拒绝的原因一定是不好意思,或者根本就是怕累了她。做那么多家务事,还要给丈夫洗澡?
大概说到什么动情处或伤心事,妻子站起来把头埋在他身体的腹部。这对于孟远志魂灵的腹部好比在一根绷到极限的松紧带上再加一块铁,叭喳一下就断裂了。孟远志不由“啊”地叫出声来。妻子俯着的上身弹直了。
“啊?”她也叫道,像是个回声。
孟远志忍住痛楚,想跟她说话,又怕会吓着她。
妻子疑神疑鬼四下张望,然后凝目望着孟远志。有顷,小心推推他。没动静,又推推。稍停,又推推。终于松口气,拍拍胸口。
孟远志实在忍不住痛楚,决定开口。他尽量口气随便地说:“大令,是我,把我头上绷带解开。”
妻子愣了一下,随即蹦了起来。“五宝?五宝你醒来了?”她俯身细看孟远志的脸,“怎么不睁开眼睛?睁开让我看看?”她伸手用两指扒开孟远志的眼睛。她所看见的显然吓了她一跳。孟远志猜想自己双眼一定被血淤满了。
“大令,别怕,是我。先把绷带解开,我出来再跟你细说。”
孟远志说完就知道犯了错误。妻子极其细心,没把事情搞懂决不会动手去做。
“什么解开绷带出来再说?你在搞什么鬼,五宝?”
妻子毫无畏色,但她充满疑虑。她不怕孟远志变鬼,就怕孟远志搞鬼。现在孟远志不但已经变了鬼,还不得不搞鬼,因为如果告诉她事实,那比搞任何鬼都更像搞鬼。问题是有时候搞鬼也没用。
“我就是鬼,还搞什么鬼?大令,快解开绷带,绑得太紧,疼。”
妻子伸出手来半路上又缩了回去,“你……说话怎么嘴不动?”
“是吗?怪!问问医生,大概脸部神经都麻木了吧。”
没有回答。孟远志又催了几声,仍不见回音。心想又有什么事弄糟了,小心移动被后脑勺压歪了的鼻子,侧过脸去瞧,见妻子正一个一个地检查心电图脑电图还有他不懂是测量什么的屏幕。他脑子里刚闪过一个念头:她在证实自己是否是个植物人,妻子就开口了。
“告诉我,五宝,你昨天是怎么给我打电话的?”
“用电话打的呀?”孟远志故作不解。
“植物人能打电话吗?”
“你说我是植物人?植物人还能说话吗?”
“鬼是能说话的。”
“哈哈,”孟远志大笑道,“鬼,我是鬼?哈 哈……”
“你刚才说了,你是鬼。”
“那是开玩笑。你是科学博士,相信世界上有鬼?”
“爱因斯坦相信有上帝,为什么我就不能相信有鬼呢?”
“爱因斯坦那是捉弄世上愚民的。”
“那我也捉弄捉弄。”
“所以你并不相信我是鬼,对不对?那你赶 快……?”
孟远志戛然而止。跟妻子玩智力游戏逻辑游戏是达不到目的的,何况还不一定玩得过她。然后他听见妻子叹了一口气。
“五宝,你怎么那么傻。别怕吓坏了我。我是你妻子,你是人是鬼我都是……不会怕你的。”
妻子原来大概想说“我都是爱你的,”但她从不当面对他说“爱”字,认为那字很肉麻。就是现在生死恋了,还是不愿肉麻,结果说出来的似乎别有含义。就是这样,孟远志还是感动了。他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当然没提不该提的事。妻子听着,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司空见惯的事。孟远志不由心里佩服。说完后有一刻沉默,然后他以为妻子会俯身解开他额上绷带让他出来。可是什么动静也没有。孟远志忐忑问道:“大令,你不打算让我出来吗?”
妻子摇摇头。孟远志很惊异她的态度。妻子说只有他魂灵与身体在一起时才有可能复元,放了魂灵出来,身体复元就无望了。孟远志再次解释说他魂灵回归身体时把方向弄反了,呆在里面跟上刑似的,能不能先让他出来,换个方向再进去。妻子断然拒绝,说放他出来他绝不会再回去。孟远志又惊又气,问难道他只得永远呆在自己身体里受罪?妻子神色惨然起来,说活着就是受罪,好在偶尔也有快乐时光。孟远志从没想到妻子如此悲观入骨,竟一时语塞。
“我知道你不快乐,”妻子说,俯身把孟远志的手放进被单里,“我不是你理想的妻子,但大宝不能没爸爸啊。你不能走,五宝,你不能丢下我们娘儿俩。”
孟远志有点神志恍惚,这在他死后还是第一次。他模模糊糊感觉到哀求威胁都没用。碰到她认为自己对的事,妻子是决不让步的。就像裤子穿反一样,他魂灵扭曲的时间一长就觉得不那么反常,开始思考如何出去。他决定出去后再进来,让妻子知道她错看了他,他是个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人。最好的时机自然是换绷带的时候。但还要等多长时间呢?有没有其他秘密通道呢?当然可以走谷道,不过那是万不得已的选择,而且还有待于肠胃自然蠕动。在别人身体里他还可以用暗示的方法操纵主人行为,但在自己这具植物人躯体里,没戏唱。
“一年,”妻子大概觉得有点过分,“给我一年,还治不好,你就走。”
妻子见他不再作声,便开始收拾起病房来。她从包里拿出一些小装饰品放在窗头柜上,在花瓶里插花,看来已准备持久战。孟远志知道她心里抱歉。只要他开始抱怨,虽不会改变她的主意,她一定会哭,哭过就会好受些。他不抱怨,要难受大家一起难受。不料僵持了一会儿妻子自己哭了起来,说孟远志要原谅她,她也是为了家庭好。孟远志说他原谅她。她说你还不如骂我的好。孟远志说那我骂你一顿吧。这时医生进来了,拿了一叠化验结果,无非是证明孟远志真正是个植物人。妻子很镇静地说她相信丈夫会复元。她的自信令医生不安,怕她受了刺激精神失常。
妻子并未忘记把床摇平,让孟远志魂灵的腹部不至于疼痛欲裂。
换绷带时已是凌晨,但孟远志没能出来。伤口结痂,铁一般硬。但护士换输液时不小心把针头弄掉了,让孟远志乘机从针口一涌而出。他浑身舒展的那一刻真是美畅不可言说。他先出窗闭着眼飘荡在西雅图黎明前的夜空,飘到整个人干净得如一滴清水后再回到病室。他看见自己依旧躺着的身体,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再回去。
护士已离去,妻子疲倦地歪在空病床上睡过去了。妻子不必陪夜,但她坚持要陪。他原来准备好的冷嘲热讽便不翼而飞。病室里冷气还是太足,妻子短袖衫下两条小臂冻起一片小鸡皮疙瘩。孟远志给她盖了条薄毯子。她略略惊怵,又迷糊了过去。
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似乎还没有好好乐过。孟远志想遍了可行之事,就是没什么可乐的。妻子在床上翻了个身,呓语两声。他又动了鬼魂附体到妻子身上去的念头,思之再三,终于决定还是少找麻烦好。知道妻子内心真实又能怎样?会打乱很多平衡。
他决定散散步。他向墙壁走去,穿过去到了隔壁病房,扫一眼在床上哼哼的老头儿,脚步不停又穿墙到了下一间病室。这样一间又一间病室,直到脚下一空,人已透壁而过出了医院大楼,脚下一片虚空。他便在虚空从容漫步,看脚下的街道逐步苏醒,地平线上升起一道一人高的灰白,渐渐透出抖动的粉色来。
他回到医院在医生办公室找到妻子。医生已经笑得十分勉强。显然他碰到了最不好对付的病人家属:对医学科学有所了解但又称不上专家的人。医生解释说虽然孟远志受创甚重的大脑有可能恢复,但可能性微乎其微。妻子坚持要知道需要多长时间,哪些现有治疗手段可用。医生最后忍无可忍,说你可以征求其他专家意见。妻子立刻要他介绍该领域里最著名角色。医生于是意识到妻子缠了他半天就是要他这句话好另寻高明,愠怒之色溢于言表。妻子装做不见,记下名字就离去了。她立刻给戴略克打了电话,不多久戴略克衣冠不整地出现在病室。妻子交代他如何对某些专家的背景和特色进行研究,戴略克屁颠屁颠跑了,不到一小时就打来第一个电话报告结果。妻子自己也打开计算机开始做研究。孟远志有些无聊,思考是否让妻子知道他已溜出身体恢复了自由。
“五宝,来,”妻子突然说,一只手向后招着,好像孟远志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你看这个疗法怎么样,用微量铀射线帮助受伤脑叶长回来?”
孟远志不语,看她如何收场。
妻子继续她的研究。一会儿说:“谢谢你给我盖被子。”
孟远志恍然大悟:她是由此推知他已出来。不过他依然不语。
中午时戴略克带着他的建议来了。孟远志觉得这小子似乎还挺认真地在给他找医生。妻子正跟他讨论着,杰瑞跟他妻子还有个孟远志所属的那个分部的副总裁代表公司来看望孟远志,跟妻子说了些安慰话。副总裁说还有些事务性的问题要跟妻子交代,便一起去了四楼的医院餐厅。孟远志自然跟了去。问题交代完后,便开始闲聊,等待上菜。副总裁跟杰瑞夫妇说了孟远志不少好话。虽然孟远志知道那只不过是客套,还是有些飘飘然,毕竟他的研究项目与该分部生死攸关。然后杰瑞开始谈孟远志的实验,问妻子孟远志是否带回家任何有关资料。这时大家点的菜上来了。
孟远志瞬息之间作了个重要决定。他附着妻子耳朵说要她为他点一份熏三文鱼三明治,“就说是给我点的,吓吓他们。”
“你又要搞什么鬼?”妻子警觉起来,“他们会当我神经病的。”
尽管她说的是中文而且声音又低,圆桌上其他人立刻面面相觑。
“三百万美元,”孟远志低声说,“够你把大宝带大了吧?”
孟远志有一百二十五万的人寿保险,二十万事故保险,加起来一百四十五万,离三百万差一半还多。孟远志哪里搞那么多钱?无论如何,一谈到这笔钱,妻子便知道孟远志在做身后计。
“我要你跟我一块儿把他带大。”
孟远志没回话。妻子忐忑有顷,便叫来侍者为孟远志点了菜。
“这儿添一把椅子,”她指指身边,对周围人的惊异泰然不顾。
孟远志先巡视领地似地在圆桌上方转了一圈,决定从哪个人下手。相比之下,戴略克最容易控制。他转到戴略克头顶上,像蜜蜂采蜜前在花的上方滞留一刻,然后舒展地滑入他体内。戴略克浑身猛烈地抖动了好一阵。这让孟远志奇怪。以前他鬼魂附体时对方只略微抖一下。他觉得是自己的生气已经大量恢复。也许他真能恢复,不仅仅是个植物人。
戴略克抖动停止后,大概觉得浑身异样,伸胳膊踢腿弄得大家都看着他。他有些不好意思,“奇怪,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东拉西扯似的。”孟远志在里面应道:“是我,我在里面东拉西扯。”戴略克听得清晰,左看右看没人对他说话。孟远志又说:“别东张西望,我在你身体里面。我问你问题你用不着开口回答,我知道你想什么。”戴略克第一个反应是疑问:难道真是鬼魂附身?孟远志答道:“是,不过我这个鬼不想害你。”戴略克好奇了:嘿,这个鬼真能读出我的思想。孟远志道:“瞧,我喜欢你就是这个原因:鬼魂附身你不害怕,反而好奇兴奋,真是做科学家的料。”戴略克越兴奋起来,心里问:“你是谁?真好玩。”孟远志道:“我就是你想取而代之的那个nerd。”见戴略克心里一连串胡乱猜想,孟远志模仿戴略克的口吻道:“‘你丈夫也是个nerd,比我还nerdy。’还记得你对谁说过这句话吗?”戴略克记起前天晚上实验室里的事,顿时又惊又乐,问:“那时你也在?你怎么不……那个我?”孟远志半开玩笑道:“实际上我已经把你心血管捏住了,加把力你就得心肌梗塞。”说着真在他心脏什么地方挠了一把,令戴略克哎呀一声叫了出来,脸色煞白。孟远志得意笑道:“知道我为什么没杀了你吗?”戴略克安下神来连叫上帝保佑。孟远志说临时抱佛脚有个屁用?戴略克问是否真有上帝。孟远志说当然有了,他叫玛那。我小时候不小心把小玛那杀了,大玛那就很佩服我,让我去天堂做部长,不然你以为一个普通人死后还可以鬼魂到处游荡啊?戴略克表示怀疑,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死后还要做部长,骗鬼呢!孟远志说鬼从来不骗人,没必要,说着又在他心脏什么地方狠狠挠了一把。大概挠的地方不对,这次戴略克咯咯笑得像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笑完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杀我?”孟远志说:“我要你做我儿子的继父。”
戴略克虽疑心很大,也着实兴奋了一阵。过后又忧虑起来,“要是她不愿意呢?她一直都不愿意的。”孟远志心里笑骂道:这个笨蛋,嘴上却继续说:“要是她一直都愿意,你还能活着吗?”戴略克心里一格楞,但不愿示弱,说既然你可以有婚外恋,为什么你妻子不可以?凭什么你就能杀了我?孟远志楞了一下说:“我杀了你就杀了你,又要凭什么理由?凭什么那根钢琴琴弦穿透我的脑袋不是你的脑袋呢?”这次轮到戴略克发愣了。不过他回过神来说,反正他没有错,杀了他也不认错。孟远志笑道:“谁要你认错了?不过你若想得到她,我可以让你成功,也可以让你失败,看你怎么做。”戴略克问他该做什么。孟远志说:“她活着是你的妻子,死后还是我的,你不得跟我争。”戴略克不服气。“如果她愿意做我的妻子呢?”孟远志说:“那我就送你到地狱里去,她想做你的妻子也做不了。”戴略克毅然说:“那我就说服她跟我一块儿去地狱。”孟远志骂了句“鬼话。”心中忽然有一丝遗憾,他对人从来没有这样的信心。
孟远志听见妻子的声音,是对戴略克说的,“请原谅,你怎么不吃呢?”大概她看见戴略克自己一会儿笑一会儿严肃的模样很令人可笑。戴略克马上张口吃了起来,这令孟远志很不舒服。他暗示戴略克停止咀嚼。但戴略克明白咀嚼令孟远志极不舒服,反而嚼得更欢了。孟远志想你无赖我也无赖,伸手捏住戴略克的食道叫他呛得眼泪直流。“算我求饶,”他说,擦着鼻涕。“告诉我怎样追求你老婆。”这回呛了孟远志。“其实很简单,”他说,“第一,拍她马屁。第二,拍她儿子马屁。她儿子喜欢你,她不喜欢你也不行。”戴略克说他知道怎样拍她马屁,却不知道怎样拍她儿子马屁。孟远志说多带他去麦当劳动物园多跟他玩智力游戏,但十次游戏必须输给他七次。
孟远志向他交代了任务后便出了他的身体。他回头看戴略克时,竟发现他表情中有一丝怅然之色。看来他们俩应该是会互相喜欢的人。但活着时怎么就没互相喜欢呢?
他的第二个目标是杰瑞的女人咪咪。自从知道这个朝鲜女人不惜触犯丈夫为自己说话,不仅对她有了好感,而且觉得她其实不难看。这时站在她身后,见她双肘搁在桌沿,绷紧的短衫勾勒出背部线条,竟十分性感,不由双手绕到她胸前轻轻握了一下她的乳房。她本能地转过身来,见身后空空荡荡,略感迷惑,又回头恢复原来的坐姿。孟远志附着她耳朵边轻轻说:“别怕,是我。”朝鲜女人显然不知道这个“我”是何方神圣,但这声音的友善对她不啻镇静剂。孟远志再次握住她乳房时她除了略微抖动了一下竟没其他反应。孟远志在她耳边微微呵气,一边双手移动。朝鲜女人的乳房小而结实,没带胸罩,乳尖顶着布质短衫不规则动弹,似乎给她某种新鲜触觉。孟远志觉得她气喘微微,竟好似少女初识男女之情。孟远志心中大乐,工作得愈加认真。俯仰之间眼角摄入妻子正娓娓而谈,好像有关他应享受的福利待遇。他停手不动,然后移开。他自觉并非内疚,而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在意识的某个地方游移。这想法渐渐清晰。他一直以为自己从来没有性幻想,这一刻才知道他的性幻想太过简单:他就想站在妻子后面,两手绕到她胸前握住她的乳房,尽量温柔地抚摸它们,爱什么时候抚摸就什么时候抚摸。他曾经这样尝试过,但她推开他,说大白天该干什么干什么。妻子虽然脸带笑容,但动作坚定,显然不喜欢这样调情玩耍。
爱抚的突然停止使朝鲜女人不安起来。孟远志想起该干的事,又俯身她耳畔,“记得杰瑞弄坏我的实验这件事吗?我都知道,杰瑞的指印都在我妻子那里……”朝鲜女人身体动了起来,好像突遭袭击似的。孟远志忙用力按住她双肩,“别怕,我不想跟杰瑞过不去。我只要你帮个忙,杰瑞还可以得到我的实验数据。”
这时孟远志发现自己犯了什么错误。朝鲜女人显然并不在担心杰瑞会吃官司。她只是双臂抱住胸前,好像拒绝再被抚摸。孟远志很快明白过来。大概先前她并不知道他是谁,以为是自己的梦中情人来了。一旦意识到是孟远志,便改变了态度。这么说来,她对自己最多也就是仗义执言,并无浪漫之想。他先前的亲热行为倒像是自作多情。
“你帮我一个忙,就算大家扯平,怎么样?要是同意,用右手中指敲敲桌面。”
朝鲜女人只是点头,双臂紧抱前胸,好像怕人抢了怀里的宝贝。
“白宁先生,”戴略克开口了,“刚才你谈到孟先生的实验。我的教授孟夫人跟我都对那个实验感兴趣。实际上孟先生失败多次后跟我们共同研究,是孟夫人发现了正确方法,不知道孟先生是否已完成他最新的一次尝试。”
杰瑞对此没有迅速反应。他好似无意地伸了几下脖子,好像便于咽下一块过大的没完全嚼烂的肉。孟远志认为他在努力控制自己的兴奋。
“我们做实验都有详细记录,”他说,暗示自己跟孟远志是一块儿做实验的,“我们可以比较一下各自的记录,当然,在孟夫人方便的时候。”
杰瑞开始玩把戏,目的是把孟远志的实验数据搞到手。孟远志骂了句猪猡,真想过去给他一巴掌。刚骂完便发现杰瑞的脸整个变了,大圆鼻孔朝天翻,嘴巴撮箕般拱向前,活脱一个猪八戒。看他依然正襟危坐的模样,不由扑哧笑出声来。众人霎时停止了谈话。很明显,都认出这是孟远志的笑声。
“这声音很像……很熟啊。”副总裁说,小心环望一周。
杰瑞观察孟远志的妻子。后者把盛着为孟远志叫的三明治的托盘转了个圈,好像说“瞧,我没发疯”。冷眼旁观的朝鲜女人冷笑一声说:“请坐,孟远志先生”。妻子投去怀疑的一眼:为什么这个女人会知道孟远志鬼魂满世界游荡的秘密?
但孟远志没有时间为此担忧,因为更令人吃惊的是杰瑞的猪嘴脸没有引起任何反响。难道只有自己才能看见杰瑞变化后的脸面?是否他根本没变脸,而是自己错把想像当现实?他走到杰瑞身后,在他把一勺蛤蛎浓汤舀到嘴边时略加了把劲,一勺汤都倾在杰瑞脸上。他烫得跳了起来,用餐巾拚命抹脸。众人并未显示出任何惊异来。
孟远志闭眼祈祷:他长什么样,就让我看什么样。祈祷毕睁眼,还是一张猪嘴脸。几次下来,毫无变化。
“比较记录是个好主意,”戴略克说,显然搞不懂杰瑞在捣什么鬼。孟远志忙跃过桌子对戴略克附耳而言。戴略克立刻胸有成竹地加道:“但跟谁比较记录呢?孟先生曾告诉过我,由于各研究计划互相竞争激烈,他的实验记录是保密的,恐怕要等他醒来我们才会知道那玩艺儿在什么地方。至于我们对他实验的建议,自然是另一回事。”
杰瑞笑而不语,很沉着。但孟远志对他太了解了,知道这正是他心里骂娘之时。这时一个侍者上来倒冰水,忽地一失手,倒了满桌冰块叮当响。他口中道歉,忙不及地从制服口袋里掏出一叠餐巾止住冰水乱流,一边却不停偷眼瞄杰瑞,嘴巴紧绷着,像是忍俊不禁。孟远志起了疑心,跟着侍者下去。侍者一进厨房便放怀大笑起来,叫道:“半人半猪!半人半猪!”一霎时满厨房的人都涌到门口的白布屏风后偷看,个个笑得乐不可支。孟远志这才心满意足离去。
这时一桌人俱已发现自己成为嘲笑对象,面面相觑不知所以。杰瑞也做出大惑不解之态,频频耸肩摇头。如果不是他一副猪嘴脸,会相当潇洒。但现在他越潇洒,便8291de84aed1d5cae01c4ef94e9f7451越可笑,那些侍者都已不屑掩盖这种不礼貌的行为了。孟远志犹未心甘,跑到朝鲜女人耳边提醒她看看她男人的脸是否有什么变化可以否定进化论渐变观。朝鲜女人一眼便发现了奇迹,叫道:“杰瑞,你在做什么鬼脸哪,猪头猪脑的惹人发笑?”杰瑞惊愕道:“你胡说什么?”一边伸手朝脸上摸去。这下大家都看出突变论的证据来了,出于礼貌均撇开脸去,或擦嘴或咳嗽或挤眉弄眼,避免笑出声来。
杰瑞觉得事态严重,抽身奔去洗手间照镜子。孟远志随后跟去,在杰瑞进门的一刹那把杰瑞变了回去。杰瑞镜子里一照,一切正常啊?但人们不会无缘无故大笑,便又细细察看。杰瑞脸略长,有几份像电影明星布鲁斯·威力思。孟远志便把杰瑞的脸逐渐变得更像大明星。杰瑞终于看出端倪来:“哈,我早就说过我像布鲁斯·威力思,他们才发现。笑我?是妒忌吧。”对镜子做了大名星典型的几种傲慢嘴脸,满意地回去了。才出门,孟远志立刻又把他变了回去。回到桌上,听见朝鲜女人对着空中咬牙切齿地说着什么。凑近一听,原来她在警告孟远志,如果不停止恶作剧,她将不惜一切报复在孟远志妻儿身上。孟远志附耳说道:“别乱叫,我不过跟他开开玩笑。他做过多少对不起我的事,不杀掉他就算仁慈了,是不是?”朝鲜女人悻悻然止口,仍然余怒未消。孟远志忽然童心大起,伸手狠狠揪了一下她的奶头。朝鲜女人忙紧紧抱住胸脯,一副坚贞不屈的样子。
杰瑞大模大样坐下,不无幽默地微笑道:“布鲁斯·威力思虽跟我有几分相像,但他见了我一定会遗憾自己身材尚不够高大。”
众人竟没笑。不知是笑够了还是笑不出来。
“孟的实验笔记做得很详细,这我们知道。”杰瑞说,“实际上是我要他做的,做得秘密一点,因为现在各公司互相之间间谍活动搞得太厉害,小心点儿好。他的笔记随身带着,或放在家里,孟夫人有空找一找,公司财产还是归还公司比较保险。”
孟远志一怒之下又在杰瑞白白的猪鼻孔周围加了一圈黑麻子。
“那本笔记本我知道,”妻子说,笑得很优雅,“他说这本笔记是跟白宁先生共同记的,大多时间都保留在杰瑞那里,大概杰瑞先生是公司重要干部,有个保险柜的缘故吧。”
杰瑞忙插道:“这话没错。我有时是代孟保护那本笔记。但最近孟没交给我过,说实验正做到要紧关头。”
“哦,是吗?那倒是怪了。”妻子装腔做势十分到家,“他因为发现整个实验都走了歪路,对那本笔记已不在乎,开玩笑说放在单位里让那些想偷窃他实验秘密的人看去,也走走歪路。白宁先生,你一定查过杰瑞的工作台了吧?要没有,赶快查去,免得被人偷看了去也走同样歪路。”
杰瑞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来。稍事思考后便与副总裁先生开始低声说话。妻子把已经冷却的饭菜推开,却把餐巾在为孟远志叫的午餐托盘前面摊开。“远志,”她用英文说,“快吃吧,时间一长面包会变硬的。”众人面面相觑,她却若无其事。
“孟先生为这个实验花了很大心血,”老成持重的副总裁开口了,“孟夫人找到笔记本就是帮了大忙,也为尊夫了却一桩心愿。”
“完全可以,”戴略克抢着答道,“刚才我们还在商量这事。我们想把我们的想法完整地整理出来,实验成功指日可待。我听说很多公司都在攻这个关,先做出来先登记专利早做临床测试,那是几十亿美元的大生意,还不包括世界范围内的销售。”
“那,就请两位尽快整理出材料来了。”副总裁笑眯眯地说。
“那要不了多少时间,”戴略克说,“但要先讲好条件。”
“哦,还有条件?”副总裁故作惊异,“你不是说我们还要花钱请你找笔记本吧?那太可笑了,哈哈哈哈。”
“真要请我们找,理论上是要花几个钱的,”妻子说,“可惜我们找到的可能性小而又小。倒是白宁先生找到的可能性大,又不要另外花钱。”
“杰瑞要找,你们也找找,谁找到我奖励一万块钱,还代付税。”
副总裁笑笑又顺便添道:“如果找不到,就只能当桩偷窃案处理,请警察帮忙了。对,先在警察那里报个案。”
他拿出手机拨了个号码,跟公司保安部门负责人说了几句话,提到要特别保护好专家和专家家属。说完笑眯眯看看大家。妻子跟戴略克都笃定泰山,倒是杰瑞急了起来,一张猪脸涨得通红,大概内心正为是否要逆命进谏而斗争。最后显然是对实验的关心占了上风。
“这样做太危险了,副总裁先生。”杰瑞直截了当,“偷窃者一定会毁灭证据的。”
“那就毁了吧。孟先生的几个助手都出类拔萃,提拔上来,再花个一年半载,没做不成的。这些中国人真聪明。”
孟远志对这个副总裁一向印象不错,这时恨不得上前给他一巴掌。
“做出来是不成问题的,”朝鲜女人插话道,“就怕让别人抢了先,那我们几百万上千万的投资就泡汤了。”
副总裁轻描淡写地笑笑,“市场竞争就是这样,残酷。”
杰瑞干脆掉头直接跟戴略克说起话来,“你们既然有办法,如果请你们做,要多少价钱。”
“也不多,一两百万吧。”妻子口气有些犹疑。
“现钱交易会让人吃亏,万一我们做不出呢?”戴略克插话道,“还是共同分担风险好,成功了,给我们一个百分比。百分之五,比方说。”
“百分之五的利润,过得去。”杰瑞说,瞟着副总裁。
“我是说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利润,那还不随你说多少就是多少。”戴略克颇有些老商业谈判家的口吻。
“那太狠了吧。那是千万上亿的钱呢。”
“如果我们自己做出来再卖给大公司呢?那值更多了吧。”
孟远志心里暗暗叫好,庆幸自己找了个好替带。儿子长大不用努力就成千万富翁。
副总裁轻轻一挥手,“对不起,我们公司的原则是从不跟外人分享成果。你们自己做是个好主意。建个公司,花个一年半年弄妥当。开始实验,再花个一两年时间。然后再跟FDA打交道,花个半年一年。但总会成功。当然,最好别人在此期间都实验不顺。”
“那怎么行?”杰瑞叫了起来,对副总裁的恭敬态度荡然无存,“那样这新药得晚多少时间才能出来?你知道,早出一个月少说也可以救他几百条人命。全世界的话恐怕是几万条人命。我们非得把这成果买下来。”
“对我们公司声誉也有好处,那是无形资产,光从国家健康实验室那里就可以多拿几十亿项目基金。”朝鲜女人加道。
“我想我们决不会买。”副总裁愠怒道,斜了她一眼。
“你要是不同意,我跟总裁说去。要是总裁不同意,我辞职去帮他们卖这个成果给其他公司。我就不相信卖不出去。”
“你疯了吗?”副总裁威胁地瞪了杰瑞一眼。
“你才疯了呢。”杰瑞破釜沉舟了,“你真是个猪,笨猪,我们所做的关系到成千上万条人命啊。”
“我笨猪,”副总裁笑道,“照照镜子去,谁像一头……?”
副总裁愣住了,因为眼前杰瑞显然已毫无猪样了。而杰瑞却笑了,大笑特笑。手指着副总裁的脸。众人细看,这回是副总裁一副猪嘴脸了。没有人顾忌副总裁的脸面而克制自己笑声,朝鲜女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放浪无比,还直说“哎哟,孟真会恶作剧,把人变了猪了。不知手脚变不变得了。最好连那个鸟儿也变了。”
副总裁终于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跳起来直奔洗手间。孟远志没跟去。只有他知道,他既未把杰瑞变回原样,也未将副总裁变成猪嘴脸。可能这次变化是天意。杰瑞不禁心里暗祷一声“上帝保佑玛那”,祷毕方意识到其中的自相矛盾。
“无论如何,这个世界总不算太坏。”他想,至此他初到公司第三天的一腔怨气才烟消云散。那天他发现他的白人同事的工作合同里均有分享科研成果的条文,而所有亚裔人都没有。他以为公司里搞错了,一问,回答是每个人合同都不一样,取决于市场供求。
副总裁飞一般跑出来,拿起用脏了的餐巾裹住脸,说他就是死也不会让他们的阴谋得逞,说罢飞奔而去。
众人笑声未止,杰瑞突然问:“孟真在这里吗?”没有人回答他。孟远志走到为他而设的座位上,拈起生菜沙拉里的一片绿叶,含在嘴里,然后腾浮而起,在大厅里盘旋了一圈。
人们一片寂静。突然杰瑞暴起发难,“操你的狗娘养的,前天晚上一定是你踢我脑袋让我跟我老婆吵架,看我怎么揍你这见不得人的鬼东西。”说着直追那片绿叶而去。孟远志丢了绿叶,乘杰瑞对着绿叶周围猛打猛踢,在后面给了他脑袋狠狠一脚,杰瑞顿时昏了过去。朝鲜女人尖叫着扑向孟远志的妻子,却被戴略克截住按在桌子上。侍者们大叫着上来劝架,孟远志忙乘机穿墙而过逃之夭夭。他在云海里载沉载浮时,觉得周围世界真是清净极了。他想他的墓志铭应该是简单的一句话:“偶尔来过,唯好洁。”
他估计戴略克已经离去,便回到病室,可是妻子也不在。他看着床上呼吸匀称的植物人,突然想起什么,转身穿墙而过。过是过了,但感觉滞重拖泥带水。他穿墙返回,盯着植物人愈益红润健康的脸。拖着滞重的身体活在世上,而且恐怕是活在床上,这个想法好像很新很陌生。他沉思有顷,伸手拔掉了几根管子。植物人身体渐冷。孟远志抹去植物人嘴角一丝口水,腾身离去,轻盈如蝶。
在家中床上他发现妻子和儿子睡着,儿子的脑袋歪向妻子的怀里,一只手抓着妻子睡衣下摆一角。床脚头长明灯微光淡黄,将床影投向天花板。孟远志蹲在床缘看着妻儿睡觉,听闹钟滴嗒滴嗒把世界带向深夜。
他回到自己出事地点去会勾魂鬼使。人行道上空无一人,地面干净如洗,找不出三天前那场事故的一点痕迹。孟远志对此不无赞赏之意,舒适地坐下等候。
黑袍鬼使出现时毫无预兆,好似从虚空里崩裂出来,“走吧。”鬼使说,口气冷淡。“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会当部长?”孟远志问。鬼使冷笑道:“不告诉你,你大概就不会抛弃那个植物人,也就会顺利当上部长了。”孟远志稍微糊涂了一会儿,“那我现在当不上部长了?”鬼使道:“自杀者什么都当不上。”孟远志始料不及此,便耸耸肩膀。“不当就不当。让我先完成三个未了心愿再说吧。”鬼使更是冷笑不止,说在过去三天内孟远志已经做了远远不止三件事了,还想要三个未了心愿,太奢侈了吧?一切都已结束,跟着走吧,做部长做奴隶都由不了自己。孟远志争辩说鬼使并未说清楚在过去三天内所做的事也要算在那三个心愿内。鬼使说你怎么那么笨,难道你出生之时玛那告诉你过该做什么吗?
孟远志没再争辩。这三天等于是他一辈子的缩影,很多该做的事都留到将来去做,不知道或不愿知道其实并没有将来。不过没做就没做。孟远志问如果他在过去三天内吃了东西或做了爱,会怎样?鬼使说吃就吃了做就做了,也没怎样。孟远志问那你为什么警告我不得做那两件事?鬼使说你踢了我几脚,我吓唬你一下,不想让你太享受。孟远志怒火中烧,通地跳起来又上前踢鬼使,不料被鬼使撩起一脚踢飞了。孟远志这才知道自己已完全在鬼使控制之下。
“如果我不跟你走,怎么样?”孟远志问。
“我可以拖你走,也可以不拖,不过那样你就惨了,可能会形神俱灭。我不想那样,我们也讲仁恕之道。”
孟远志二话不说腾身而起,把鬼使和他的声音远远抛开。他想回家去,站在妻子身后,把手从她的短衫下伸进去,抚摸她的乳房,摸个够。然后他要跟她做爱。然后买两个麦当劳跟儿子共享。然后他就向空中吹出一个大泡泡,看它飘飘荡荡,再飞进去,从此形影俱杳。
插图/万 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