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发展对策研究
2008-12-29李丽敏吕俊杰黄龙福
中国市场 2008年5期
摘要:城市化问题是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本文通过分析城市化的内涵,以及城市化发展的理论体系,介绍了吉林省城市化发展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吉林省城市化的发展路径以及对策。
关键词:吉林省;城市化;路径;对策
一、城市化内涵
城市化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变迁或转换,是伴随工业革命的兴起而初露端倪的。由于城市化研究的多学科性和城市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关于城市化的概念有很多,各种不同的学科,如经济学、地理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对其都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界定。纵观各个学科的观点,我们发现其综合程度均不高,只是就某一学科或领域来探讨城市化的内容,因此城市化的内涵应该提高全面性和抽象性,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
(1)城市化是一种产业结构由以第一产业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的过程;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就业人口逐步转向非农业人口为主的转移和集中过程;是由一种自然、原始、封闭、落后的农业文明,转变为一种以现代工业和服务经济为主的,并以先进的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标志的现代城市文明过程;是对居民从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价值观念、文化素养全面改善和提高的过程。
(2)城市化是一定地域(居民点)的人口规模、产业结构、经济成分、营运机制、管理手段、服务设施、环境条件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等要素由小到大,由单一到复合的一种转换或重新组合的复杂的动态过程。
(3)城市化的涵义可以归纳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乡城人口分布结构的转换;第二个层次是产业结构及其布局地域结构的转换;第三个层次是传统价值观念与生活方式向现代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换;第四个层次是人们聚居形式和集聚方式及其相关制度安排的变迁或创新。
二、城市化发展的主要理论体系
目前,关于中国城市化道路学术界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大城市论认为,大城市经济效益好,各种资源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城镇化应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中等城市论认为,中等城市是集中与分散相统一的新型社会结构,机动灵活,容量大,是沟通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桥梁和纽带;小城市论认为,我国现有的大城市已经膨胀,并不断出现各种“城市病”,为了避免城市病的过度蔓延,目前应大力发展小城市;小城镇论认为,通过普遍发展县域小城镇,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经济增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论认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同时并进,兼顾了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方面的目标。
三、吉林省城市发展现状
第一,城市化水平较低,城镇的空间分布均衡。2005年,吉林省城镇化水平为45.2%,比全国平均水平43%高2.2个百分点。根据中外城市经济学者把城镇化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城镇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在30%以下时,属于初级阶段;在30%~70%之间,属于中级阶段;在70%以上属于高级阶段,而城镇化终极目标是“城乡一体化”)的标准来判断,目前吉林省城镇化水平尚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级阶段,发展任务依然艰巨。但从吉林省的城市空间分布来看,划分较均衡。两个超大城市居于核心位置,其他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环绕四周,剩余小城市、小城镇处于各城市边缘区,对于吉林省整体城市协调均衡发展在地理位置上具有相应的优势。
第二,超大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缺乏经济增长核心区。就吉林省的两个超大城市长春和吉林的情况来看,根据2003和2005年的中国大陆综合实力百强城市排名进行分析。2003年,长春和吉林的综合指数分别是排名第一上海市的20.8%和3.89%,其余指标除了人口指标外,长春和吉林所占比重都在30%以下。2005年,虽然长春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上升到12位,但是仅占上海市的46.82%,而吉林市的排名下滑到87位,综合竞争力只占上海市的21.15%。这说明长春和吉林两市综合指数与国际大都市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差,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吉林省的城市化发展。但也应该看到,2005年长春的综合竞争力指标中,虽然基础设施竞争力、环境竞争力、资本竞争力较弱,但文化竞争力、企业创业精神均排在前位,且工业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突出,民众素质较高,这些都是众多内地城市所不具备的优势条件。
第三,各城市缺乏合理定位,小城市、小城镇质量不高。由于历史、自然、政治等多种原因,造成人们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对于自然资源的利用较多,但利用方向多为农产品的生产及粗加工,对于省内的其他资源,如旅游资源、人力资源、科技资源的开发力度不够,各城市还没有结合自身资源找到相应的经济增长点,缺乏合理定位,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尤其是小城镇、小城市,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地区农业人口比重较大、产业结构单一固定资产投资不足、创新意识较弱、规模总体偏小、质量不高、发育很不充分。
第四,各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缺乏统一规划。吉林省各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根据2005年吉林省各城市主要经济指标GDP进行测算,占总数25.91%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的GDP比重为92.37%,而占总数74.09%的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的GDP比重仅为7.63%,发展比例严重失调。与江苏省前12强市2006年一季度GDP分布相比较,差距较明显。另外,吉林省对于各个城市在经济发展、金融投资、人文环境、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划,这也是城市发展不均衡的另一影响因素。
四、吉林省城市发展路径分析
城市的发展应该考虑与周边城市的协作关系,应该将各个城市看作城市集群的细胞,采取“近交远攻”的策略,对城市发展进行各方面的统一规划,提升整体竞争力,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在一个共同区域内,不能只片面考虑单一的城市发展,或者只发展单一形态的城市,要有大、中、小城市的规模分工,这是建立一个合理城市群体系的必要基础。其次,在一个共同区域内,每一个城市都应有自己的主导优势及职能分工。应明确不同规模或相同规模城市的特征,在确定各城市相对优势的前提下,进行城市定位。在此基础上,促进城市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等特征发展特色城市。最后,由于吉林省GDP排名前2位的长春和吉林与国际大都市的差距,决定了吉林省城市发展道路应更注重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而不能走大城市论、小城市论、中等城市论的路子。
五、吉林省城市发展对策分析
第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增强长、吉两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应该充分发挥长春、吉林这两个超大城市的科技、人力、创新等资源优势,以汽车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主导产业。汽车方面,应继续围绕并依托一汽发展建设“两大基地和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