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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市场流转与农产品结构调整问题探讨

2008-12-29冉启秀

中国市场 2008年28期

  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农村土地市场资源,是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市场效率的必然选择。在土地市场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土地市场流转对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进行优化重组,是土地权益人追求土地使用收益和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最大化其生产效率的理性行为,也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土地市场;流转模式;农产品结构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农村土地的经营模式造成广大农民难以加人到高投人、高产出的产业结构调整行列,而另一方面,有经济和技术实力的种养能手,却苦于经营空间的限制,又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的格局。因此,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市场的流转。
  
  一、我国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主要模式
  
  土地流转的模式是指土地流转的方式,即采用什么方式将土地在土地的各种产权形态上进行转移。土地权益人流转土地的方式取决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单位土地面积的边际收益的变化趋势。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户将承包土地以出租方式租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单位。土地出租后,虽然不再由原承包方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承包关系并不是发包方与接包方的关系,而仍然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农户出租承包地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入股
  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许多农民不愿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日益增多,鉴于担心经营非农产业失利而留有从事农业后路的顾虑,既不愿转让土地,又难以精心地经营土地。于是,土地承包农户将土地入股给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大户,也有农户自愿以土地合股组织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营土地。农户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它来统一经营农民的土地,农民既可按土地使用权作价股分红,又可在企业工作,按劳取酬。在股份的构成上,农民主要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在用人机制上,企业与农民实行双向选择,企业原则上优先录用股民。这种土地流转方式展示出了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而且还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模式和主要途径。
  3.土地互换
  在土地承包期内,主要是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交换其承包地块的使用权。互换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有的仍由原承包者承担,有的经发包方同意后随互换而转移。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互换。互换一般是农户自发流转行为。
  4.转包土地
  土地承包户将其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单位。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关系。该模式是新承包人向原承包人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再向发包人履行义务,由新承包人和原承包人共同承担风险。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具体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承包户私下与新承包人协商,将承包土地转包出去;二是土地承包户委托有关组织进行转包,即自愿将承包土地委托村委会转包他人。该模式运作方便,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过高的要求,其主要特点是:从转包主体看,多数是从事非农业生产,举家入城但户口未动的农户,或是主要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如外出打工、经商等无力耕种承包地的农户。从转包的运作方式看,多为自行转包,私下运作,口头协商,无正规合同,不够稳定。从转包范围看,多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或邻近的亲朋好友。据有关土地流转转包不完全抽样统计,在1998年到2007年10年之间,经过村委员会和私下运作这两种情况转包,全国有偿转包耕地由1997年的146.7万亩上升到2004年的1065.7万亩,到2007年,转入户共计支付转包费就达76.3亿元之多。
  5.使用权拍卖
  承包人把承包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