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浒传》到《金瓶梅》
2008-12-19许菁频
关键词:潘金莲 改写 《水浒传》 《金瓶梅》
摘 要:从《水浒传》到《金瓶梅》,潘金莲的形象存在着如下的改写:出身来历的改写、与武松关系的改写、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作者评论的改写。《金瓶梅》作者进行以上这些改写的主要原因是:《水浒传》中潘金莲形象的前后不一致和形象的类型化,两部小说作者女性观的改变和作者所处时代背景的变化。潘金莲形象的改写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金瓶梅》虽是由《水浒传》中“武松杀嫂”这段故事衍化而来的,但《金瓶梅》中武松、西门庆、潘金莲,与《水浒传》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写。目前学界对于两书中武松与西门庆形象的比较研究较多,而对于潘金莲,人们大多将这两部作品中的形象以“放荡的淫妇”简而括之。但我们如果细细探究就会发现,《水浒传》与《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即使在《金瓶梅》前九回中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差异。目前学界关于两书中金莲形象的比较研究还十分匮乏,本文以《水浒传》①与绣像本《金瓶梅》②为底本,对潘金莲形象从《水浒传》到《金瓶梅》的衍变进行一定的探讨,并分析造成此种衍变的具体原因及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一
剔除潘金莲在《金瓶梅》中进入西门庆家以后的“家庭生活”场景,比较金莲在《金瓶梅》与《水浒传》中共同的生活片段,我们认为,《金瓶梅》作者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对金莲进行了改写:
(一)潘金莲出身来历的改写。《水浒传》写金莲的出身是大户人家使女:“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这女使只是去告诉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却倒贴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于他。”这段文字非常简洁,甚至没有提到金莲的父母和大户的姓名。《金瓶梅》关于金莲的出身来历则详尽许多。首先是家庭背景的交代:“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其次是名字来源的说明:“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再次是个性和外貌的描写:“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指针,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脸衬桃花,眉弯新月”;最后是嫁与武大原因的介绍:金莲先被母亲卖在王招宣府,十五岁时,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给六旬以上的张大户,大户于金莲十八岁时收用了她,遭家主婆嫉妒,于是大户把金莲嫁给武大,且大户仍然与金莲私通。
(二)潘金莲与武松关系的改写。要谈论潘金莲与武松的关系不得不先提武大郎。众所周知,潘金莲之所以勾引武松一个主要原因是不满意武大郎。《水浒传》中对武大的外貌描写是:“身不满五尺,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但《水浒传》同时强调武大虽生得面貌丑陋,性格却好:“是个懦弱依本分的人。”《金瓶梅》对武大外貌的描写没有什么修改,但增加了一个情节,即张大户将金莲送给武大后,甚是看顾武大,私赠他银两,同时大户仍与金莲私通。绣像本写道:“武大虽一时撞见,原是他的行货,不敢声言”,这段改写武大品格比《水浒传》降低了不少。田晓菲在《秋水堂论金瓶梅》中评道:“绣像本‘原是他的行货六字是神来之笔,否则武大何以不敢声言大户,却定要去捉西门庆、金莲的奸乎。”③
《水浒传》中有关潘金莲的一段情节,是由武松的行踪引出,主要意图是通过刻画金莲的放荡、无情凸现武松的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但我们透过文本却发现,《水浒传》中的武松形象并不完全是“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他在一见到潘金莲时就“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热情得十分过火,庄重不足,难免有轻薄之嫌。同时,由武松眼中描写出的潘金莲充满了性欲。《金瓶梅》中对应这两处的描写分别改为:“武松施礼,倒身下拜”,“武松见那妇人十分妖娆,只把头来低着”。很明显,《金瓶梅》中的武松要比《水浒传》中的武松坦荡、正直一些,这也与后文武松断然拒绝金莲的勾引,以及“杀嫂”的行为相一致。
(三)潘金莲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水浒传》对西门庆的介绍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绣像本不见了“破落户”三字,反说西门庆“生得状貌魁梧,性情潇洒”,“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虽算不得十分富贵,却也是清河县中一个殷实的人家”,“学得些好拳棒,又会赌博,双陆象棋,抹牌道字,无不通晓”。比较《水浒传》,我们发现绣像本中的西门庆的相貌、本事更加具体实在,人物形象也更加复杂和丰满。
《金瓶梅》中金莲与西门庆关系的改写不仅在于多了一段金莲成为西门庆妾的生活内容写照,而且在于金莲第一次在王婆屋中偷情表现的改变。绣像本中的金莲自从见到西门庆后,前后七次低头,又添了许多妩媚。在《水浒传》中,金莲第一次与西门庆饮酒就问“没了大娘子得几年了”,显得过于主动和热情;然而在《金瓶梅》中,她所有的说话都只是回答,没有一句主动,多半是在听王婆与西门庆对话。“金莲虽然后来变成一个十二分泼辣的妇人,但此时毕竟是第一次偷情,与西门庆只是第二次见面,西门庆又是一个十分主动、十分有经验的浪子。”④
(四)作者评论的改写。与《水浒传》相比,绣像本《金瓶梅》中的作者评论判断少了许多,作者更倾向于让人物自己的行动“说话”。且在保留的一些评论中,《金瓶梅》对事情的评论态度有时也会与《水浒传》截然不同。例如,对于武大与金莲的婚姻,《水浒传》作者没有丝毫的同情,《金瓶梅》作者则跳出来说道:
看官听说,但凡世上妇人,若自己有些颜色,禀性伶俐,配个好男子便罢了;若是武大这般,虽好杀也未免有几分嫌憎。自古佳人才子,相配着的少,买金偏撞不着卖金的!(真本《金瓶梅》)
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作者客观上指出了男女相爱应是“情色相当”,对金莲的丈夫也承认是“有几分嫌憎”,这一观念自然比《水浒传》更客观、中肯。
二
《金瓶梅》作者之所以会对《水浒传》中的潘金莲进行改写,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除由于作者为了人物的创新需要而改变其原有的个性特征外,还存在以下这些具体的原因:
(一)《水浒传》中潘金莲形象的前后不统一。有关《水浒传》中金莲出身的介绍,徐朔芳认为“《水浒》写得极差,亏得在《金瓶梅》中得到补救”⑤,因为这个拒绝屈从于大户的贞烈姑娘形象和后文的“淫妇”形象完全脱节。与《水浒传》相比,金莲一上场就是一个生性“做张做致,乔模乔样”的“风流”形象,她既甘心被大户收用,又愿意婚后与大户私通。这无疑与后文中金莲挑逗武松、与西门庆偷情,乃至为偷情杀夫等情节相一致。因此,《金瓶梅》有关金莲身世的改写使得人物形象前后一致。
除身世介绍的不合理外,《水浒传》有关金莲“淫荡”的介绍也是突兀而不近情理的。小说在写了潘金莲拒绝大户的“贞烈”表现后,笔锋一转突然写她的“淫荡”:
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有诗为证:金莲容貌更堪题,笑蹙春山八字眉。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
从上文的描写中,我们可以发现金莲并没有具体的爱偷汉子的表现。她首先拒绝了大户的纠缠,其次嫁给了“‘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而清河县的浮浪子弟去武大家里媷恼,这并不是金莲的错。且武大的搬家并没有遭致金莲的反对,因此,我们甚至可以说《水浒传》里的金莲在遇到武松之前并没有任何出轨的举动。作者对她的“爱偷汉子”只用一首诗就加以粗暴地定性,这无疑是缺乏说服力的。因此,《水浒传》作者对金莲形象的刻画是武断而前后矛盾的。
绣像本《金瓶梅》中此段对金莲的描写并没有写她爱“偷汉子”,只说她嫁与“猥琐”的武大后嫌憎他,每日故意勾引浮浪子弟:
那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露出来,勾引浮浪子弟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撒谜语,叫唱:一块好肉,如何落在狗口里!
这段“勾引”的描写与上文中金莲生性“风流”是相一致的。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此种“风流”并不等同于“淫荡”、“好偷汉子”。因此,作者并不武断地给金莲扣一“好偷汉子”的帽子,这也与后文中写金莲同意搬家,并主动当掉自己的钗环供武大典房这一情节相一致。由此可见,《金瓶梅》中金莲的形象比《水浒传》中金莲的形象前后更一致,人物形象更符合生活的真实。
(二)《水浒传》中潘金莲形象的类型化。金莲在《水浒传》中没有完全脱离淫妇的类型化痕迹,其形象的塑造不能说是成功的。《金瓶梅》作者因此加以改写,使其书中的金莲性格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其淫荡、狠毒成为渐变的结果,是这个社会加在这个美貌女子身上的种种事故所导致的,而不是一登场就是个淫妇。
以金莲在王婆屋中第一次与西门庆偷情为例,当王婆在两人偷情后撞入门假装怒骂时,《水浒传》中写道:“那妇人扯住裙儿道:‘干娘饶恕则个。”绣像本写:“那妇人慌的扯住他裙子,红着脸,低了头,只说得一声‘干娘饶恕。”多了“慌”、“红着脸”、“低了头”,把一个初次偷情、尚觉羞耻的少妇形象具体真实地刻画出来,而不是《水浒传》中那个“久惯牢成”的淫妇。后来,王婆提条件,“休要失了大官人的意,早叫你早来,晚叫你晚来,我便罢休。若是一日不来,我便就对你武大说。”金莲又“羞得要不的,再说不出来”,被王婆催逼不过,才“藏转着头,低声道:‘来便是了。”这与《水浒传》里,金莲不仅不慌不羞,而且一口答应、毫不作难,简直大相径庭。
(三)两书作者女性观的改变。毋庸置疑,作为“世情小说”代表作的《金瓶梅》在思想主旨上与“英雄传奇”——《水浒传》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两书的女性观也有一定的差异。视美貌女性为祸水是《水浒传》女性价值评判的要旨之一。且作者公开为梁山英雄杀戮女性的行为辩护:“须知愤杀奸淫者,不作违条犯法人。”与《水浒传》相比,《金瓶梅》作者对女性则宽容许多。金莲在李瓶儿生子受宠和西门庆包占王六儿后,很长时间都过着孤清生活,作者对此感慨:“为人莫做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痴心老婆负心汉,悔莫当初错认真。”作者对女性的悲惨境遇有着清醒的认识和深深的同情。
正是由于创作主旨,尤其是女性观的改变,使得两书中的金莲形象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水浒传》中的金莲说话、行事均淫荡、狠毒,使人杀之为快;而《金瓶梅》中的金莲在没有进入西门庆家之前不可说是完全的淫妇形象。绣像本《金瓶梅》第八回有一曲《山坡羊》描写金莲对西门庆的相思:“他不念咱,咱想念他……他辜负咱,咱何曾辜负他”,说明了金莲对于西门庆是有过一番“痴心”的。
(四)两书作者所处时代背景的改变。产生于元末明初的《水浒传》是一部历经南宋、元、明三个朝代孕育而成的作品,其间均深受“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后的写定者施耐庵,身处明初朱元璋朝代。此时统治者强调“礼制”以有利于政权的巩固,特别强调女性的“贞节”。受此影响,《水浒传》形成了以男权为评判中心的价值体系,且带有明显的禁欲主义思想,作者将“不近美色”作为英雄不可或缺的重要美德。宋江曾批评怜香惜玉的王英:“原来王英兄弟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
《金瓶梅》诞生于明代中后期,此时商品经济日益发达,江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人们不甘心受礼制的束缚,开始追求纵情享乐,特别是在晚明浪漫主义思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反对压抑人性的文化和道德。《金瓶梅》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小说因此大胆地写作了一个肉欲泛滥的时代,浓墨重彩地渲染声色犬马。“《金瓶梅》的作者基于肯定人性的立场,对于被压抑的人性十分关注。在小说中,通过李瓶儿、潘金莲、孟玉楼、吴月娘、孙雪娥等诸多形象,真实而细致地暴露这一人生的苦闷,有力地控诉了‘灭人欲的教条对人性的压抑”⑥。金莲要求婚姻相配,要求独占西门庆,这无疑是吻合人的本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说,金莲是16世纪觉醒的妇女代表。正是时代背景的改变,《金瓶梅》作者才会在金莲身上体现其可怜可悲之处,而不仅仅是辱骂和鞭挞。
三
从《水浒传》到《金瓶梅》,潘金莲从一个类型化的淫妇形象,变为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人物形象。兰陵笑笑生的改写不仅提升作品本身的文化价值,而且还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为续书的写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中国古代小说多续书这已成为我国古代文学中的一大景观,正如清朝刘廷玑所言:“近来词客稗官家每见前人有书盛行于世,即袭其名,著为后书副之,取其易后,竟成习套”⑦,《金瓶梅》是众多《水浒传》续书中的一种。
《金瓶梅》问世以后,反响极大,立刻便出现续作《玉娇李》(李当作丽),已佚。到清顺治十八年,又有丁耀亢作的《续金瓶梅》问世。不仅《金瓶梅》有续作,在它的带动下,《水浒传》的续书就达十几种之多。明清小说续书的接续方式形式多样,高玉海在《论明清小说续书的接续方式》⑧一文中指出,接续主要分为“顺续”、“截续”、“转世”、“后代”、“借续”五种形式。以此分析,《金瓶梅》对《水浒传》的接续可以视为是“截续”,即从原著的某一情节处拦腰截断,然后续作者再按自己的意图让原著中人物继续活动,使故事发展延续下去。《金瓶梅》作为首部“截续”式的续书对此后同类续书自然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认为对中国古代的续书写作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在它的影响下,明末董说所作的《西游补》、清代的《荡寇志》、《红楼梦补》、晚清时期的《阎婆惜艳史》等均是此类小说,《金瓶梅》可谓功不可没。
(二)为以后潘金莲形象的改写提供了思路。从《水浒传》中一个可恶的金莲到《金瓶梅》中一个可怜、可悲、可鄙的金莲,金莲形象的改写渐渐成为文学界的一大“热事”。“潘金莲及其相关故事情节,已形成了中国文学的一个特殊母题”⑨。值得注意的是,金莲在小说、戏曲、电视剧中的改写大多被赋予了“同情”的因素,甚至出现了颠覆性的写作。
20世纪第一个为金莲翻案的是欧阳予倩的话剧《潘金莲》(1928年),欧阳消除了武松杀嫂的正义性,认为其杀嫂是一种恃强凌弱的卑劣行为。1942年田汉创作了湘剧《武松与潘金莲》,也消除金莲“荡妇”恶名,写出她悲剧性的人生。20世纪80年代中期,魏明伦的荒诞川剧《潘金莲》,该剧中的金莲“既是有罪的,同时又是无罪的”,作者旨在揭露封建意识是如何将一个纯洁善良、勇敢泼辣的金莲一步步逼迫成丑恶残酷、堕落沉沦的杀人犯。20世纪90年代央视电视剧《水浒传》中的金莲甚至成为了一个性格柔弱的娴静淑女。且不论以上这些改写成功与否,就文学创作本身而言,这些有关潘金莲的作品或多或少受到来自《金瓶梅》改写《水浒传》中金莲形象的启发,是兰陵笑笑生让作家们知道了金莲身上的“魅力”与“潜力”。
“自古红颜多薄命”,金莲具备红颜的各项要素:美丽、聪明、多情,而狠毒、出轨、杀夫、被杀,更使她的人生动人心魄,也使她的故事成为历代作家创作最钟爱的素材。在当今的都市小说中又何尝没有金莲的影子呢?在当今的生活中又何尝没有与金莲擦肩而过呢?在施耐庵的手中,金莲的脸上被戴上了十恶不赦的面具,而在兰陵笑笑生的笔下,金莲得以自如地喜笑怒骂,她的善与恶都毫不遮掩地暴露在世人面前。从《水浒传》到《金瓶梅》,金莲改写的成功是有目共睹的。
(责任编辑:古卫红)
本文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060338)
作者简介:许菁频(1973- ),浙江省教育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① 施耐庵、罗贯中:《水浒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本文所有《水浒传》的引文均出自这一版本,后文出现的引用文字不再一一注明)
② 兰陵笑笑生:《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齐鲁书社,1989年版。(本文所有《金瓶梅》的引文均出自这一版本,后文出现的引用文字不再一一注明)
③④ 田晓菲:《秋水堂论金瓶梅》,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第13页。
⑤ 徐朔芳:《金瓶梅的成书以及对它的评价》,《金瓶梅论集》,第65页。
⑥ 黄霖:《“人”在〈金瓶梅〉中》,《上海大学学报》,2006(4)。
⑦ 清·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选自黄霖《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84页。
⑧ 高玉海:《论明清小说续书的接续方式》,《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6(1)。
⑨ 袁国兴:《“潘金莲母题”发展及其当代命运》,《中山大学学报》,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