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郭橐驼传》注译商榷
2008-11-28秦志强
【摘要】本文对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及教学用书中的几个注释,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不同理解,与专家学者商榷。
【关键词】中学教材 教材研究 阅读理解 中学语文
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中《语文》第二册选编了唐代著名散文家柳宗元的一篇代表作——《种树郭橐驼传》。该文书下的一些注解及其与之相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个别译文讹误失当,有碍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阅读理解,值得商榷。现不揣浅陋,提出来与业内同行和专家讨论:
一、“病偻”的“偻”读lóu,读lǘ,还是读lǚ?
文中有“病偻,隆然伏行,有类橐驼者”之句,对其中的“偻”字,书上的注释为:“[偻(lǘ)],脊背弯曲,即佝偻病。”查阅各种字典词典,“偻”只有两个读音,一读作lǚ,二读作lóu。“偻”均没有lǘ这个字音。显然,这里将“偻”,的读音弄错了。在此处,“偻”究竟该读lǚ还是lóu呢?我们应具体讨论一下:当“偻”与“伛”组成词条“伛偻”时读作yǔlǚ;当“偻”与“佝”组成词条“佝偻”时读作gōulóu。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伛偻”指身体弯曲;“佝偻”也指脊背向前弯曲。两词基本意思大致相同,似乎读哪个音均可,其实不然。依笔者之见,应读作lǚ。理由如下:“佝偻”是个连绵词,两字不可随意拆开,换句话讲,也就是只有在“佝”与“偻”连用的情况下,“偻”才读作lóu。而“伛偻”是个合成词,“伛”和“偻”两个字可以拆开来单独使用,文中的“偻”已被拆开后独立使用了,故应读读作lǚ。
二、“植木之性”的“性”是“方法”吗?
文中有“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之句,对其中的“植木之性”,书上的注释是这样的:“[植木之性],种树的方法,性,性质,方法。”《教师教学用书》作了这样翻译:“大凡种树的方法,(它的)根要舒展,(它的)培土要平,(它的)土要旧的,(它的)捣土要结实。”这个翻译粗一看也似乎说得过去,然而,仔细推敲一下,我们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其一,把“性”解释为“方法”失之牵强附会。查《古汉语常用字字词典》:“性”有五个义项:①人的本性,②事物的固有特点,③性格,④性命,⑤生命。从工具书上的情况看,无论从“性”的本意看,还是从它的引申义看,都没有“方法”的意思。把“性”解释为“性质,方法”显得非常生硬,“性质”与“方法”两词的意义大相径庭,岂可扭结在一起?其二,本文中共有五个句子出现了“性”字,如“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而木之性日已离矣”,“又何以蕃吾生安吾性耶”,所有的“性”都指树或人的“天性”“本性”,是同一个意思,相同的语境下,突然将第二处的“性”解释为“性质,方法”让人匪夷所思。其三,将“性”译作“方法”,上下文的文意也显得不顺。如果该句前一分句说人们种树的方法,而下面四个突然转到树的特性,这就显得很不自然,很不协调。按笔者理解,该句不妨译作:“大凡那些被移栽树木的天性,它们的根要舒展,它们周围的培土要填平,要使用旧土,并且要捣压结实。”
三、“故病且怠”的“怠”是“懈怠”吗?
文中有“吾小人辍飧饔以劳吏者,且不得暇,又何以蕃吾生而安吾性耶?故病且怠。”对其中的“故病且怠”,书本上注解是:“[故病且怠]所以穷困并且懈怠。病:穷困。”课本中虽然没有单独注释“怠”字,但是通过所注解的整个句子可以看出,“怠”已被理解为“懈怠”。那么,“懈怠”是什么意思呢?查《现代汉语辞典》,[懈怠]松懈懒惰。这是一个贬义词,在文中用于被役使的百姓身上,不仅情感上不太妥贴,而且语意理解上也不准确。笔者认为,这里的“怠”应翻译为“倦怠”为好。何谓“倦怠”?《现代汉语辞典》上说“疲乏困倦”。联系该句的上文看,由于“长人者好烦其令”,叫老百姓应付不暇,疲于奔命,被搅扰得困顿不堪。显而易见,“怠”而不是百姓自己“松懈懒惰”,所以不能翻译为“懈怠”而宜理解为“疲乏困倦”。
四、“传其事以为官戒也”的“传”是“传播”吗?
文中最后一句是:“传其事以为官戒也”。该句书下未作任何解释。其实,对于其中的“传”字有注解的必要。《教师教学用书》是这样翻译的:“传播这件事来做为官吏的戒示。”显然,“传”解释为“传播”,读作“chuán”。《高中文言文评点译释》(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译文是:“我把这件事记载下来,作为做官的鉴戒。”这里,“传”解释为记载,读作“zhuàn”。翻阅其他各种资料和译本,都是上述两种看法。那么,到底孰是孰非?查阅《古汉语常用字字词典》,“传”共有五个义项,前四个均读zhuàn,分别是:①驿舍、客舍。②驿车,传达命令的马车,③文字记载,引申传记,一种文体,又引申为注释经义的文字。④信符,凭证,最后一个读chuán,传递,传送,引申为传达、传授,又引申为流传。虽然两个读音以及两项意义都有据可依,不过,两相比较,笔者觉得还是《高中文言文评点译释》的说法为妥,即“传”应读作(zhuàn),用作动词,意思是“记载、记述”,译为“把这件事记载下来”或“记下他的事迹”。因为柳宗元在他的另一篇文章《捕蛇者说》中有一个类似的句子:“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意思是“所以写下这篇《捕蛇者说》,从而等待了解民情的人得到它。”“为之说”与“传其事”都是文章结束语,又是同样的语言结构,既然“为”解作“写下”,据此推断,“传”也应当解作“记载”或“记下”,是为佐证。此外,由于本文是一篇传记,所以文章的结尾说,记载他的事迹来作为当官者的戒示,也显得更加合乎情理。
★作者简介:秦志强,江苏省通州高级中学校长办主任,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首批教授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