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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读者

2008-11-26

IT时代周刊 2008年22期
关键词:反垄断法

认识金融危机的本质

“危机就在眼前,谁熬不过寒冬?谁又将伫立潮头,异军突起”。《IT时代周刊》的文章(《谁将成为金融海啸中的乱世英雄》,“封面故事”,2008年11月5日)引发了我们对源自美国的金融危机的进一步思考。

南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全面爆发。为了避免这次金融危机转化为经济危机,全球已经开始了拯救运动。但这些措施并不能够改变金融危机本身的性质。要既治标又治本,我们就必须知道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这样我们才可能不再犯同样的错。

在次级贷款事件中,美国企业降低了贷款人贷款的条件,增加了经营风险。从短期来看,它使企业获取了大量利润和好处。不过,企业却因此在不被控制的范围内扩大了经营风险:市场环境一旦发生了改变,不被自己控制的风险就自然爆发了。这次由次级贷款危机转化为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是企业管理者没有遵循商业中最基本的逻辑:风险与收益对等的社会公平回报逻辑。没有了这种遵循,自然也就不可能有相应的机制来制约企业的经营和决策行为。而一个缺乏约束的组织,很容易导致他们的经营行为的变异,经营行为的变异就直接导致经营结果的变异或者不是自己需要的结果。这样次级贷款危机就一定会发生,次级贷款危机也一定会向更深入的方向发展,转化为金融危机。

美国目前采取的救市措施仅仅解决的是表面的问题,这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看不到未来的路在哪里,他们就没有安全感,从而对未来市场缺乏信心,危机就进一步向美国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这就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链。

其实美国政府一方面要解决现实的倒闭危机问题,又要解决长远的发展问题,这需要智慧去统一平衡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增长与发展的矛盾。

陶桂兵(湖北·武汉)

IT自由撰稿人

从口袋打到客厅的网络商战

微软,Google和苹果,正各自用独特的获利模式,从电脑、手机到电视,建构属于自己的网络数码王国(《重塑智能手机概念谷歌以Android叫板多方巨头》,“产业”,2008年10月20日)。

微软在移动通讯领域的获利模式还是来自出售软件技术。它的Windows mobile和手机业者宏达电、摩托罗托(Motorola)合作,而是否能产生强大的市场规模,要看手机业者的销售情况;苹果的手机一样采取“硬件+软件+服务”的获利模式。iPhone大受欢迎后,除了销售硬件+软件获利外,在服务上也会随着iPhone的销售增加而获利,因为只要iPhone用户通过电信业者上Apple网站进行注册,电信业者就要付额外的费用给Apple,以分担Apple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成本;Google对口袋市场也相当积极,特别组成Linux开放式手机操作系统平台Android,希望吸引各国软件业者、网站应用服务业者、手机制造商加入,利用Google的技术及资源来开发相关产品。此外,Gphone上市将有利于Google搜寻引擎的获利模式,通过分析手机使用者的消费特性,更有利于广告的精准度,会吸引更多厂商投放广告。

随着Android平台开发手机软件功能增多,Google免费使用软件的吸引力,可能会再度在手机上发酵,Gphone将形成大量的广告出口,Google的广告代理商角色,也将会从“网络”扩张到“口袋”。

在客厅战场上,微软、Apple、Google都代表科技端的网络电视业者,与传统电视家电及有线电视业者,形成两股截然不同的势力。不过,在两方的比较中,科技先进的一方较占优势,因为他们拥有数码技术的整合能力。而多数的传统业者,变成了固守战场的捍卫者,希望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总之,客厅战场要进入网络电视时代,正处于拉锯、混沌未明的状态。

俞一文(浙江·杭州)

IT自由撰稿人

互联网媒体的责任何在

2008年9月12日,一个《三鹿集团公关解决方案建议》的电子扫描版被曝光,而这则新闻的出现,也开始揭露某搜索引擎与三鹿集团交易的一幕,这令世人惊骇,也令民众愤怒!有一句话说得对: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金钱面前,它似乎没有什么正义可言,已经沦落为为问题企业遮羞的一块布,它的行为,已经遭到世人的唾骂和厌恶。继百度屏蔽三鹿奶粉消息事件的真相被揭露以后,本以为,这只是个别有失正义之事,毕竟正义还是存在于大多数人之中的。但是,最近一连串的事件更出乎笔者的意料。

山西娄烦“8·1”垮塌事故发生之后,消息被当地政府封锁,经过记者孙春龙的努力,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事情的真相展现在大众面前。但是,作为传递信息的媒体,特别是IT媒体,竟然也慑于权力压力,将这些真相掩埋。据一些知名博客称,孙春龙有关娄烦“8·1”垮塌事故的报道被转载其文章的网站删除,而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致山西代省长的举报信,也同样被屏蔽。在屏蔽孙春龙报道和信件的网站中,不乏知名的门户网站。这不能不令人心痛!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这样的媒体,更让人痛心疾首!

作为信息服务商,门户网站的责任是要真实地传递信息,把事实原原本本地还原于大众;作为媒体,它们就更应该有去揭露事情的真相的勇气。但是,现在的网络媒体似乎已经迷失了它们的方向。在物欲横流的时代,在利益的驱使下,它们丢弃了责任心,偏离了正义的轨道。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或者受慑于他人的威胁,屈服于权力压力之下,将事实真相隐瞒甚至抹杀。它们的做法已经有悖于作为一个媒体的责任和原则。这样的媒体的行为,只能招来更多鄙视的眼光和愤怒的声音。试想一个背叛自身行为原则和职业道德的企业,又如何能博得大众的关心和支持?在钱和权的指使下的所做所为,又如何能让人民信服,引起他们的共鸣?长此以往,互联网将变得越来越“黑”,成为为个别企业或者权力机构服务的机器,那么,它们将失去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支持。倘若是如此,它们的路也就走不了多远了。

那么,面对良心的拷问,它们是否应该反省?

麦克(广东·广州)

IT传媒从业人士

“黑屏”事件敲响国产软件警钟

不管在发生微软“黑屏”事件后,你是坚持使用盗版的XP,还是转用Vista(《你没有选择,放弃盗版改用Vista吧》,“观察与思考”,2008年11月5日),有些事情是必须提升到一定高度来考虑的。比如,微软“黑屏”事件再次给我国软件产业敲响了警钟,国产软件当自强!

长期以来,我同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发展一直滞后于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信息产业的基础核心技术一直握在国外的厂商手中,这个潜在隐患的突然爆发让全国都陷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不利之境。专家

指出,国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的研发滞后,使得我国用户过于依赖国外操作系统。如果微软等国外软件厂商想在“黑屏”中强行进入国内用户电脑,也在操作系统中预留“后门”,将会给我国信息安全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从国家战略角度来说,要从根本上保障国家信息安全,首要任务就是解决操作系统国产化及其自身安全问题。

“黑屏”事件带给国人的思考不仅仅是事件本身,更多的是国产软件发展之路该怎么走,如何跨越瓶颈?这考验着国产软件企业,并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只有致力于发展我们民族信息产业,加速我国自主产权的操作系统的发展,使之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才是能摆脱目前这种不利之境的主要途径。

如果有了破釜沉舟的勇气,拿出神七飞天的精神,相信国产软件业将会迎来新的春天。

吴勇毅(福建·厦门)

厦门智者恒通管理顾问机构总监

超薄液晶电视的发展方向和技术突破

今年以来,几乎所有一线彩电厂家都相继在各大展会发布其超薄平板,超薄平板电视技术获得突破性进展。从TCL推出厚度为7.2cm的“薄绝”电视,到海信的5.5cm,再到康佳仅为3.5cm厚的i-sport68系列液晶电视。国产彩电越来越薄,说明中国平板电视设计技术在不断进步。

康佳i-sport68和日立Woon是目前市面上最薄的液晶电视(均为3.5cm),这两款超薄平板代表作的最大不同是,日立采用了“分体式”设计,将诸多部件以外置盒的形式独立开来,康佳则解决电路板、电源和解调器“三大块头”的瘦身难题,率先实现了超薄“一体化”。

“一体化”超薄平板势必要重新进行结构的优化和电路的设计,元器件的采用和布局尤为关键。以康佳i-sport68系列为例,其更高效节能的微小电源逆变器解决了普通电源占用大块空间的问题。基于集成式低功耗IC的镶嵌式前置安装工艺就直接释放了3cm的厚度,实现了整机一体化。

在散热问题上,“一体化”超薄平板采用了“节源开流”的解决方案,在减少电视发热量的同时加强散热效率。例如康佳i-sport68所采用的更高集成度低功耗的元器件使整机运行发热量大为降低。而首次采用的烟道式对流散热方式,使气流上下对流更快,冷热气体交换更快,达到超薄机体更能迅速散热的目的。

作为困扰业界的头号难题,“一体化”超薄平板的音响效果也有进一步提升。一般来说,完美的音效尤其是重低音总要通过一定容积的音腔环绕实现,这与超薄的理念是相悖的。经过反复论证和试验,康佳i-sport68采用“垂直环绕增音效、专设中置固低音”的方案,不仅解决了高、中音的环绕问题,还通过专设中置喇叭有效提升低音效果,在与市场上普通厚度高端液晶的对比测试声性中,康佳i-sport68表现毫不逊色。

金勇(广东·深圳)

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开发中心工业设计所所长

我担心中国反垄断机构的专业能力

我国实施的《反垄断法》,具体的执法机构可能确定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三家。据了解,三部委不会采用联合执法或者部级会商的机制,而是由经营者向三部门负责的机构分别递交材料,然后由三部委各自做出批复(《14年后反垄断法尴尬分娩无配套措施致可行性孱弱》,“特别报道”,2008年9月5日)。

《圣经》里面有一句话:“我们知道法律体现着正义,但这电要人能正确地运用它”。如果没有合适的执法机构和执法者,其作用也就可想而知。

众所周知,垄断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仅有经济垄断,还有行政垄断;不仅有国内垄断,还有跨国企业的垄断。垄断与否的界定,与法律、经济、统计学等专业知识和前沿理论息息相关,这种专业素质,不是一般执法者所具备的。显然,工商管理机构、发政委、商务部等不具备这种“专业性”,其执法人员根本达不到“法学家、经济学家、统计学家以及其他与市场竞争相关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要求。

西方国家实施“反垄断法”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美国则是其中的代表。在美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是反托拉斯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等。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明确规定,该机构的成员应该是学问深、素质高和公正廉明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并且要求他们既不应在政府机关任职,也不得在企业任职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参与市场交易。此外,德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纷纷设立了垄断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等机构。

就中国而言,我认为,首先,应该设置一个类似“国家反垄断局”的具有权威性、独立性的专门机构来执行“反垄断法”,并授予其全面、统一执行反垄断法的职责,这也是当代国际社会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在这个主管机关之外,同时设置反垄断委员会,由经济学家、法学家负责咨询和对企业垄断状况进行鉴定,以表明主管机关的专业精神。

彭兴庭(江西·南昌)

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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