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主体的迷失与学术观重塑
2008-11-18潘建红李晓阳
潘建红 李晓阳
[摘要]科研主体的迷失是导致学术道德失范的深切根源。重塑科研主体的学术素质观、学术自律观、学术价值观、学术目的观和学术批评观是防治科研主体学术道德失范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学术道德失范;主体迷失;学术观重塑
[中图分类号]G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3-0146-04
当前我国科学界存在很严重的道德问题不得不引起注意,邹承鲁院士痛陈的“七大怪”充分暴露: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论文、博士学位,研究所所长都可以伪造;抹煞别人成果,自我吹嘘,动辄就声称“国际领先”、“国际前列”、“第一次发现”、“填补国内空白”等;伪造成果,篡改数据;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一稿两投;“搭车”署名;为商业广告做不符实际的宣传。学术腐败是发生在学术领域里以谋取名利为目的有意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当前学术腐败的产生既有客观环境方面的原因,更有深刻的社会道德根源,而其中最为根本的原因在于一些学者(学术)道德的迷离和缺失。科研工作者作为学术研究的主体,常常是学术道德失范的始作俑者。在相同的学术环境里,为什么有的人能够坚持道德操守严格自律,而有的人却为追名逐利付出了人格尊严?这一切说到底是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起根本的作用。可以说学术腐败的最深刻的根源在于有些学者道德修养的缺失,突出表现在“名利至上”的价值取向膨胀。
一、科研主体的迷失的缘由追溯
从学术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看,学术研究者思想上过于受功利化的影响,在思维方式上受(唯)科学主义的影响,导致了学术道德失范。学术研究中的科研主体的迷失,常常表现在功利主义思想的泛滥和思维方式上的“唯科学主义”倾向。泛滥的功利主义思想,使科研主体的学术价值观、目的观、自律观等方面的偏颇;“唯科学主义”的思维方式造成了科学研究中人文精神的遮蔽。这两点都是导致学术道德失范的深切根源。
(一)科研主体的功利主义思想泛滥,导致了学术道德失范。学术研究的功利观是科学研究的动力,可促使新的科学研究迅速投入到实际运用中去,促使经济的发展,改变人类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科学功利主义得到人类的支持和拥护。不过,由于我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行计划经济,个人利益被禁锢起来,片面强调集体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人们的科研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生活逐步成为社会生活的“主题”内容,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关注逐渐压倒甚至取代了对其它事务的关注。现今社会大环境是:以追求物质利益和生活享受为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变化,人性中本身固有的贪图享乐的欲望被不断激发、膨胀。而作为社会群体一部分的科学工作者自然也不能超脱于这一社会环境之外。在这种形势下,注重功利和实用,以及注重一切有助于实现利益目标的工具与手段,便自然成为社会和公众的普遍价值观。强调个人利益和物质追求,注重物质需求,表现为追求金钱,追求利润。有的人因陷入拜金主义而忽视个体的自我完善、自我全面发展。个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就意味着对他人与社会的否定,人与人之间由于利害关系形成不和谐的冲突与碰撞。人成为物化的人,成为工具理性所支配的人。科研只是为了满足极端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的工具,成了生存的需要和单纯的谋生手段。由此,人们思想上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矫枉过正”,出现了过分强调科学的功种性的趋势。再加上现今社会大环境以追求物质利益和生活享受为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变化,人性中本身固有的贪图享乐的欲望被不断激发、膨胀。而作为社会群体一部分的科学工作者自然也不能超脱于这一社会环境之外。某些科技工作者在许多不正当的甚至是邪恶的物质享受、权力诱惑前,“暂时”的丧失或“永久”的出卖自己的科学良知,似乎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科研工作者在一种浮躁的治学风气和急功近利的思想观念影响下,往往极为看重经济效益以及个人收益的多少。在考虑研究行为后果时,科研工作者常常考虑的是可预期的直接后果,而不是其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这些“研究者”常常处于大善与小善、高层次义务与低层次义务、履行义务与不履行义务之间的矛盾冲突之中,处于良心与道德的边缘地带。袁江洋在谈到践踏科学规范,弄虚作假时说:“科学,对一些杰出的科学家而言,是一项以追求真理为目的的、圣洁而祟高的事业。而对更多的science—man(科学人一笔者注)而言,不过是一种谋生手段。科学活动并非价值中立的,它始终浸透着人的价值观念;当一些不正当的、或是与科学规范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相抵触的价值观念左右着科学人的行为时,失范现象是自然的事了”。
(二)科研主体思维方式上受“唯科学主义”方法论的影响,导致了学术道德失范。科学本身是人们向往的,但科学主义却是不能为人称道的。科学主义是一种西方哲学思潮,科学主义认为科学是探求真理的唯一模式,是一切知识的楷模,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标志。科学主义,严格地说是唯科学主义,是指人对科学的崇拜和迷信。于是,科学逐渐超出自身的疆域,成为具有普适性的文化因素。这表现在用科学世界的逻辑去取代生活世界、教育领域、思想领域的逻辑。科学的逻辑对伦理的、道德的逻辑的征服势不可挡。其结果是,我们只关注外显的事物,追求科学的客观性,抛弃了我们内心蕴藏的生命真实和鲜活的主观性等人性力量的外在化、客观化、标准化。以自然科学研究为榜样,以精确、定量、客观为目标,不顾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不加任何限定和区别地把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全盘引入学术研究,削足适履地迎合科学规范的“时髦”。尤其在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科研主体不顾“人”这一整体事实,不从“总体的人”出发去追求科学化的研究方式,强调的主要是人的“工具性”的一面。而对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人的价值等活性方面关心不够,忽视了对人的生命的重视、价值的关怀和灵魂的关照,造成人文精神的遮蔽,致使科学研究失却其生存与发展的人文基础,遗失了其应当具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文意义,这显然是研究者对科学主义的盲目崇拜。这种“唯科学主义”观,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价值和评价以及人在科学研究中的参与作用,造成事实与价值、知识和人性的分裂,最终使人的本质发生异化。它否定了科学研究所天然具有的人文价值特征,如科学信念、态度、精神、道德等,不仅“很容易蒙蔽研究者自身的灵性,而且也遮蔽研究对象作为生命存在应有的光辉”。在此观念影响下,科研主体抹杀了科学研究的人文真谛,以不科学的方式研究科学,研究过程中忽视科学研究道德和伦理,导致了种种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最终使科学研究的价值大打折扣。
二、学术观重塑的路径选择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科研主体在科学研究中的主体迷失导致了学术观念上的错位。重塑科研主体的学术观念,也就成了克服学术道德失范的关键。正确合
理的学术观念是良性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顺利开展的思想前提,也是克服学术道德失范的一把“亮剑”,这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塑科研主体的学术观念。
(一)现代的学术素质观。“唯科学主义”的学术素质观强调学术研究的技术范畴,忽视了科学研究中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统一与融合的本然要求,最终会背离科学研究的。现代科学素质观主要包括:对科学价值的正确认识、对科学的兴趣以及为之献身的科学信念;勇于探索、刻苦钻研、团结协作、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作风和科学方法;科学服务于社会的科学理想和科学道德。要让研究者认识到具有现代科学研究素质是进行研究的前提和必需。真正科学的研究首先应该体现为一种科学的研究态度和探索精神,这也是科学的本质所在。一项研究是否科学,不仅体现在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而且体现在是否蕴含和张扬了一种科学的精神和态度。
(二)强烈的学术自律观。道德的维护不是靠法律的强制力,而是靠道德主体的自律。科研工作者是社会的精英,承担着科学发展和人类繁荣的重任,更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学术伦理,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价值,具有强烈的学术自律观。学术自律观念是科研主体学术规范和科研道德自觉的重要条件。培养和强化科研主体的学术自律观念,对防治学术道德失范大有裨益。在具体实践中,可适时开展较系统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促使科研主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使其对自我研究行为进行及时调整,克服自身矛盾,勇于反思自身,自觉抵制、克服和清除研究过程中不道德因素的影响,控制、杜绝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三)端正的学术价值观。仔细探究当今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可以发现,科研主体的科研价值取向的功利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和强化了其研究行为道德失范的动机。科技活动始终是主体对客体的活动,无论是选择项目、操作仪器、观察实验、交流思想、构成假设系统、还是接受观点,科研主体本人的哲学立场,特别是价值标准自始至终起微妙的作用。科技工作者在自己的研究活动中和科学成果应用于社会的过程中,每一次行为选择都体现了自己动机。它们之所以如此选择,背后都隐含着合乎自己的某种道德的价值观点与目标。比如说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协作精神的树立就是价值观的表现。现代科学技术向着整体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需要科学研究者树立集体观念。集体协作、联合攻关的协作精神是科学技术研究取得预期成果的道德条件。再如一种科学理论的证明和技术的研制成功,往往需要经过多次实验,特别是有些实验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具有危害性与威胁性。这就需要科研主体树立端正的学术价值观。美国学者唐纳德·肯尼迪在其《学术责任》一书中,曾就学者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与现代社会需要的不适应进行了深入分析,强调了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整个学术活动中的重要性。“求学术研究最大的价值是以“人本”为底线,只有为了人、关心人、重视人、依靠人、解放人、塑造人、发展人、形成人的科学研究才是最有价值的研究。这种价值诉求在人文社科研究中尤为重要。
(四)合理的学术目的观。坚持科学精神的研究其本身就意味着是科学的研究。科学精神要求研究者必须杜绝一切主观臆想,摈弃一切虚妄、轻浮、浅薄和投机以谦虚诚实、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研究,这是任何一个科学研究者都必须遵循并应努力做到的。科学研究活动需要研究者以事实为依据,不容剽窃掠美,反对以盲目信仰取代理性思维,反对凭主观臆说代替客观探讨。乔治·萨顿在论及科学精神对人类的影响时说:“就建设性而论,科学的精神是最强的力量,就破坏性而论,它也是最强的力量。”要避免和克服科学技术的消极影响,就必须在科学发展和社会道德精神之间找到平衡。人文精神从人的立场出发,反对价值中立,并始终体现和维护人的价值权利、价值选择。科学研究不能停留于冷冰冰的事实描述,更不能容忍依据事实和理性而得出不利于人身心发展的结果。这是追求人本、人道、人格与弘扬人性的一种精神。研究必须倡导人文精神,倡导立足于人、关心和服务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导向。它将促使研究者强调研究对象作为人的主体地位、人的需求和保障、人的情感和意志等价值性内容,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犹如一对孪生姐妹,从一定意义上而言,“科学和人文”的区分并不在于研究对象中是否包括人,而在于研究的方式、性质和直接的目的。一切科学研究活动都需要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同时也不可缺少人文精神的参与和支撑。合理的学术目的观正是需要弘扬这种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融合。否则,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就会迷失方向。
(五)积极的学术批评观。学术贵在交流。在学术研究中,思想的碰撞与回应,观点的争鸣与商榷都是学术发展不可或缺的方面。英国科学家毕尔生曾提出:“在我们这个本质上是科学研究的时代,怀疑与批判的优势不应被视为绝望与没落的征兆,它是进步的保障之一。”学术批评作为学术交流的重要渠道,不仅要求批评者具有较高的学术见识和批评别人的勇气,而且需要被批评者要以宽容的气度和胸怀善待别人的批评,广纳有益意见。法国哲学家库辛有句名言:“批判是科学的生命”。同样不言而喻的是,学术批评(批判)也是学术的生命。网当学术争鸣成了学术攻击,学术批评成了学术谩骂,学术研究也就丧失了道德上意义和学术的光彩。所以,积极的学术批评观也是学术道德规范的必然要求。在学术界目前学术批评日显疲软,学术制裁日益鲜见的今天,态度鲜明、言语中肯、目的明确、思想精辟的积极的学术批评显得弥足珍贵。
三、结束语
科学的发展使得它已经不是科学家个人的好奇心和兴趣了,科学成为了一项社会建制,成为了有组织有目标的社会活动,这一建制树立了自己的科学目标、科学精神、科学价值、科学道德规范。如果没有相应的科学职业道德,科学工作者是不可能真正承担起他们的社会职能的。必须真正的遏制科学失范行为的发生,对科技工作者进行道德教育,倡导先进的科学文化,提倡良好的科学实践,让科技工作者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保持洁净的心境和高尚的情操。奉献精神、协作精神以及不怕艰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责任编辑:郭德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