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坛大师留学记
2008-10-31莫雨文
莫雨文
20世纪上半期,不少中国现当代文坛巨子留学海外,经历欧风美雨的洗礼,吸取西洋文化之精粹,融汇中国文化之传统,终成就一生的名作。年轻时的他们,在异乡求学打拼,始于个人兴趣,追逐自我梦想。
老舍:被伦敦孤独生活逼成的作家
1924年老舍来到伦敦。老舍在伦敦的朋友是许地山。那时许地山已是成名作家,而老舍尚未敢做作家梦,连个“文学青年”都算不上。后来在《我的创作经验》一文中老舍承认:“25岁我到英国去。设若我始终在国内,我不会成为小说家——虽然是第一百二十等的小说家。到了英国,我就拼命地念小说,拿它做学习英文的课本。念了一些,我的手痒痒了。离开家乡自然想家,也自然想起过去几年的生活经验。为什么不写呢?”
在伦敦的第二年,他用3便士一本的学生练习本写成了《老张的哲学》,取材于他在北京的小学教师和草根群众的政治社交活动。许地山代为寄到上海主编《小说月报》的郑振铎处。两三个月后小说就发表了。一年后,老舍完成第二部长篇《赵子曰》。又一年后,完成了以伦敦华人生活为题材的《二马》。在这部小说中,马氏父子与英国妇人花花哨哨的爱情纠葛,明显不是“写实主义”,是老舍在孤独的想象中填补生活的缺陷吧。
老舍成为作家,是伦敦生活逼成的——这个20多岁的小青年,在伦敦的生活孤独,不得不细细读英文小说,这才造就了他。
钱钟书:学能闻到菜帮子味道的法语
1937年,钱钟书和杨绛抱着整整百日的女儿钱瑗,乘船渡过加莱海峡,来到了巴黎,住在郊区一间公寓房。
钱钟书在巴黎住了一年。除了选择一些有意思的课去听听,这一年的时间主要是扎扎实实地读自己想读的书。从15世纪读到近代,文化史上有名的或无名的一家一家读来。他读书的速度快,一目十行,吸收、消化能力惊人,隔几天就要重新借一大摞。既有完整的读书方案,又能按自己的意愿恣意浏览。对于嗜书如命的钱钟书而言,天下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日子了。
钱钟书每天读中文、英文,隔日读法语、德文、意大利文,在纵横交错的文字王国里,他如鱼得水。尽管钱钟书读过法语,书面的法语已经没问题,但毕竟没有说口语的机会。巴黎人讲法语柔滑、利索的腔调给钱钟书非常深的印象,为了让自己习惯和熟悉这种语调,从不问柴米的钱钟书居然拎着菜篮子赶集市,买菜、买肉就是为了能有个对话的机会。像现代人从“京白”中体会老北京一样,钱钟书也从一个学者的角度欣赏法语语义之外的深远韵味。过了不久,钱钟书的法语大有长进,按照巴黎人的标准:说那法语里能闻到“大菜市场”的菜帮子味道。
梁实秋:住在国外的人没有不想吃家乡食品的
1923年暑期,梁实秋赴美留学。梁实秋是一个美食家,他曾说:“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有无数的味蕾,叫人焉得不馋?馋,给予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对于美国的饮食,他当然不习惯。因此每逢周末或美国的假日,梁实秋就邀几个同学一起到波土顿的杏花楼吃广州菜。
1926年梁实秋归国后,他在前门火车站一下车,“乃把行李寄存于车站,步行到煤市街致美斋独自小酌,一口气叫了三个爆肚儿,三个品种一个不落,吃得我牙根清酸。然后一个青油饼,一碗烩面鸡丝……”他曾感慨地说:“住在国外的人没有不想吃家乡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