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绿色法律保障企业社会责任
2008-10-24王先知
王先知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显示出我国政府运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决心。同时也表明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观念已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正在走上一条绿色崛起的发展道路。
近日,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研究专家组组长张天柱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促使企业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8月29日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张天柱表示:“《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促使那些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严重、生产污染环境的企业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部“绿色法律”的出台,是国家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来引导、规范和保障发展循环经济,以法律的手段促使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这也预示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负责任的企业支持《循环经济促进法》
能源行业是受《循环经济促进法》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但大多数能源企业在被访时都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企业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国家电网公司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这部法律的出台对企业来说是件好事,因为法律的第三十二条鼓励企业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这将有利于国家电网增加电力的来源,鼓励上游发电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也符合公司“奉献清洁能源,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
据国家电网公司对外联络部新闻处的刘心放介绍,国家电网早在2006年的时候,就已经在山东、河南、河北等省上马了几十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就是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作物秸秆来发电。当问及这些项目的作用和意义时,刘心放告诉笔者:“这样的一个小发电厂每年从农民手中购买4000多万元的农作物秸秆,既解决了农村的农林废弃物污染,又减少了因为焚烧而产生的烟尘,还直接把现金交到了农民手中,是一举多得的好项目。”除此以外,刘心放还表示这样的发电站能真正实现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零排放,秸秆燃烧后的灰烬还能制成钾肥还田。
“不能要求每个学生都当三好学生”
《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政府运用了法律的形式促使企业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但是由于行业和发展水平的不同,对各企业也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就像张天柱所说的那样:“该法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在生产中应当担负起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的责任,然而由于企业的发展程度不一样,就像我们并不能要求每一个学生都当三好学生一样,在该法的实施过程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对待。”
由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实践经验还很不足,制定这部法律内容会比较原则,约束性条款不可能太多,草案的内容较多的属于引导、促进的规定,体现出循环经济立法的阶段性特征。据刘心放介绍,这部法律有关企业微观层面的上的规定还比较模糊,等到国家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以后,企业也就好操作了。就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希望中国促进循环经济的脚步再加快一点,配套规定和措施的出台再早一点。”
因此,各企业面对这部法律时,一定要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自己企业特点的配套措施,寻找既适合自己长远发展的经营模式,同时又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方案。
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迫在眉睫
改革开放的30年,我国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据有关权威报告显示,我国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20%左右;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以上;木材综合利用率为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再生资源利用量占总生产量的比重,比起国外先进水平也低很多。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孕育而出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循环经济”就这样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其实,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80年代到90年代,积极参与实施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动的清洁生产行动计划,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清洁生产促进法。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因此,国家出台一部法律来规范和引导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促使它们全面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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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思想来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的“宇宙飞船理论”。他认为,地球就像太空中飞行的宇宙飞船,靠消耗自身有限的资源生存,如果人们像过去那样不合理地开发资源和破坏环境,就会像宇宙飞船那样走向毁灭。因此,“宇宙飞船”理论要求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从效法以线性为特征的机械论规律,转向效法以反馈为特征的生态学规律,要求以新的“循环式经济”代替旧的“线性经济”。循环经济要求人类社会在社会经济中遵守和应用生态规律,通过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的低排放,甚至零排放,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