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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厄普代克所创造的世界

2008-10-19邱华栋

作家 2008年5期
关键词:普代克约翰兔子

邱华栋

美国社会的解剖刀:为中产阶级画像。并谱写他们的日常风俗史诗

可能我们永远都需要这样一类作家:他平心静气地打量和研究某个地域的日常生活,然后去不厌其烦地描述这个地区的人类世俗生活的基本状况,其精细程度可以和最优秀的工笔画家媲美,但是却不直接地表达任何武断的意见。约翰·厄普代克就是这样一个作家。这个多产作家如今已经70多岁了,可是创作精力仍旧非常旺盛,在50多年的时间里,他出版的长篇小说超过了23部,加上10多种短篇小说集,以及儿童故事、诗歌、随笔与评论、自传等作品,作品总量已经超过了60部。从某种程度上讲,要了解美国20世纪后半叶的文学和社会生活,他的作品是根本就绕不开的。

约翰·厄普代克说:“我努力迫使我对生活保持多层次和多方面的感觉,我力图通过叙述形式去获得客观性。我的作品总是在反省,而不是在发表任何武断的意见。我认为艺术家带给了这个世界过去不曾有的东西,却没有摧毁什么东西,我赞赏这样一种保守的反驳。”(见1967年答塞缪尔森的访谈)他1932年出生于美国东部宾夕法尼亚州的西灵顿小镇,据说,他的血统复杂,有德国、荷兰和爱尔兰人的混杂血统。他出生于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祖父曾经做过修路工人,父亲是一个电工,负责电缆的接线工作,后来失业了,费了很多周折,才落脚在一所中学教书。这样的普通,甚至是贫困的家庭出身,促使他一开始就明白了必须要靠自己的勤奋他才可以出人头地。由此,成为职业作家之后,他养成了每天都要写三页纸的写作习惯,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的作品产量那么高,质量同时也非常高的原因。

如果一个作家有某种最终走上了文学之路的诱因和契机,那么,他的母亲就起到了这个作用。他母亲的文学修养很好,自己就喜欢写小说自娱自乐,对他从小就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一直鼓励他当一个艺术家和作家。受到了母亲的鼓励,他从中学时代开始,就细心观察周围的人和事物,开始了写作,并且经常拿自己的文章和杂志上的文章相比较。他后来成为依靠观察和内心体验取胜的大作家,我觉得,和他小时候的这种状态不无关系。因为福克纳说过,要想成为一个作家,在“观察、体验和想象”任何一个方面突出,就有了先决条件。在母亲的极力怂恿和鼓励下,1950年,18岁的约翰·厄普代克果然考上了哈佛大学英文系。1954年毕业之后,他和新婚妻子玛丽一起去英国牛津大学的拉斯金美术学院学习绘画,饱览欧洲现代艺术的风华。一年之后回到了美国,他在纽约的著名人文杂志《纽约客》担任编辑。两年后,他突然辞掉了在《纽约客》的编辑工作,和妻子一起搬到了马萨诸塞州的乡下定居,隐居起来从事职业写作。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他之所以离开繁华的纽约,是因为他得了严重的皮肤病,皮肤脱落以至于他无法面对别人,因此迫切地需要安静下来,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个半隐居状态下的职业作家。

他首先讲述的就是人生经验的故事。他早期的小说《马人》(1963年)是取材于他的当中学教师的父亲的经历。在这部小说里,他把希腊神话传说中的半人半马的马人形象,和自己的当中学教师的父亲的形象结合在一起,塑造了一个有着悲剧和喜剧色彩的普通人,描绘了儿子眼中的父亲那种背负生活之累的悲剧形象。马人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怪物,这些怪物平时就躲在深山的树林里,其中,一个最有名的马人叫做客戎,他被英雄赫拉克勒斯所误伤,最后被天神宙斯所赐死,并获得了永生。《马人》可以说是他早期最好的小说,小说用某种冷静、客观化和悲悯的语调,细致地描绘了一个男人、一个中学老师在三天时间里要面对的各种来自生活的威胁:失业、欠账、被学生嘲笑,感到死亡逼近的困惑和恐惧,对生命意义和空虚感的思索,等等,来映射出他平庸和挣扎着的一生。小说的视角是用儿子的眼光来打量和叙说,小说从结构上分成了两个部分,希腊神话中马人的命运和现实生活中父亲的命运,这两条线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成为了一个带有浓厚象征主义色彩和超现实主义意蕴和结构的佳作。

其实,每个作家在他所有的作品中要表现的特质都是一致的,那种特征,无论是语言的节奏还是作品的气韵,无论要传达的思想还是要强调的符号,无论情绪还是某种判断和论调,都是始终贯穿的。很少有几个作家可以真正不断地变成和他原先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也许在绘画、音乐领域,这样的艺术剧变可以实现,但是对于文学,却相当的困难。因为作家的每部作品,都隐含着他未来生长成更为复杂的文学大树的影子、基因、苗头和种子,没有无花之果和无因之由。在任何一部小说中,总是含着这个作家未来生长的下一部小说的种子。即使是在福克纳早期的几部和后来大批小说完全不同的长篇小说中,比如在《士兵的报酬》中,你仍旧可以看到他驾驭长篇小说的那种独特的气度,那种孤绝的气质。因此,在约翰·厄普代克第一部小说《贫民院义卖会》中,他就表现出他多少有些怪诞和病态的敏感的叙述:他虚构了一个将来的养老院,这样一个养老院实际上就是美国福利社会的象征。在一个周末的假日,崇尚精神层面的自由主义的养老院的老人们,对号称“人本主义”,实际上却很空虚伪善的新院长,进行了一次没有结果的抗议和斗争,结果,也没有什么下文。这部小说在具象的故事背后,有着一些对美国抽象的自由主义的反讽,显示了约翰·厄普代克对高度工业化的美国所产生的内部的精神分裂,充满了忧虑和警惕,而这个主题也贯穿着他后来的不少作品。

任何一个作家,无论你的作品再多,你的代表作总是那么一两部。现在,来检视约翰·厄普代克的创作成绩,来给他盖棺论定,来挑选他的代表作,《兔子》系列小说无疑是首当其冲。这部历时50多年创作的史诗性作品,翻译成中文的总字数约有120万字。如果加上那个出版于2000年的第5部,即用别人的眼光来怀念“兔子”的小长篇《怀念兔子》,就有130万字之多了。这样一个连续50年写作的小说系列,这样一个宏大的篇幅,可以和很多文学史上的长河小说相媲美。就从他对《兔子》系列小说的经营和写作来看,他企图写作美国当代史诗的雄心是存在的,而且是大有斩获的。以《兔子跑吧》《兔子回家》《兔子富了》《兔子安息》《怀念兔子》为题目的5部小说,从1960年开始,几乎每隔10年就出版一部,简直让人觉得这样的节奏和预设有些机械,可是,这个系列逐渐地形成了美国中产阶层生活的一幅宏大的壁画。这部小说宏阔地展现了美国20世纪50年代之后的社会生活,和在一个普通美国家庭成员身上的时代烙印,以及社会风尚和道德的激烈变化施加到这些人物身上的巨大影响。在这5幅小说组成的大壁画上,美国普通人的生活活灵活现,细致入微,历历在目,可以看到最近50年,美国社会在道德剧烈变化和物质极大地丰富、宗教力量不断缠斗美国人的灵魂的复杂图景。这个系列小说的主人公哈里,是一个性格上像兔子一样有些疑惧和敏感的人,在二战结束之后,开始不断变化的美国社会风

尚和道德危机的面前,他忍受不了自己的婚姻,像兔子一样逃跑了,可是最终,因为灵魂和肉体无处安身,却依旧要回家来。在这种不断地出走和回家的过程中,演绎着哈里和儿子纳尔逊他们父子两代人的人生悲喜剧和生活闹剧。而麦卡锡主义、上世纪60年代性解放、越南战争、种族冲突和危机、阿波罗登月计划、嬉皮士运动、吸毒、石油危机、中产阶级全面兴起、福利社会的问题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等等,这些美国社会外部的变化,也都投射到哈里一家,给他和自己的家庭成员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他的家庭时而分崩离析,时而又重新聚合在一起,和时代的变化起伏一起变化起伏,既承担了时代的痛楚,也享受了时代的欢愉。最后,在1990年出版的《兔子安息》中,由于约翰·厄普代克考虑到小说主人公已经经历了人生所有的起伏,从人生高位上跌落下来,就将“兔子”哈里写死了。可是因为很多读者都不喜欢他把“兔子”哈里写死了,2000年,约翰·厄普代克又出版了一部小长篇《怀念兔子》,讲述的是“兔子”哈里死了之后,他的灵魂回到自己生活过的地方,看到周围人生活的场景,以及众人对他的怀念。

这个《兔子》系列小说的新译本,2008年1月由上海译文出版社精心组织翻译家再次翻译出版了。这已经是《兔子》系列小说在国内的第三个版本了。据说,此前的翻译版本要么有删节,要么就是译文欠佳。我常常想,为什么约翰·厄普代克对我来讲,要比鲁迅和巴金这样的作家还要近,还要亲切?现在,我明白了,约翰·厄普代克笔下的生活和故事、人物和命运距离我是如此的近,正在我身边的中国的大都会里面出现着,发生着,变化着。他描绘的美国中产阶级人群的优越和烦恼、痛苦和焦躁、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的复杂多变和精神上的焦虑不安,和正在中国蓬勃兴起的中产阶级遇到的问题几乎一样。我看他的《兔子》中的主人公哈里,甚至就是我的一个邻居或者一个朋友,生活中具体的困扰是很相似的。我想这也就是《兔子》系列小说第三个译本的问世仍旧获得了读者关注的原因吧。

和《兔子》系列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他的小说《农场》(1965年)和《夫妇们》(1968年),两部小说都以宾夕法尼亚的小镇生活作为背景,其中《夫妇们》翻译成中文有42万字。《夫妇们》在出版的时候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它全景式地描绘了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激烈变化,在一些中产阶层夫妇之间发生的影响,性解放引发的换妻游戏、偷情和滥交,改变了一些夫妻的生活。约翰·厄普代克是写性、写通奸和偷情的行家里手这个共识,就是因为《农场》和《夫妇们》带来的。在这两部小说中,他笔下的美国人,像《兔子》系列小说中的哈里一样,在巨大的社会道德变革浪潮中找不到自我的生存感和方向感,在随波逐流中企图寻找自我,但是恰恰迷失了自我。

约翰·厄普代克是一把锋利的美国社会的解剖刀,他为中产阶级画像,并谱写他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的史诗。阅读他的作品,你完全可以得到一种照相写实主义的印象,像《兔子》系列、《夫妇们》等小说,他给你展现的,是20世纪下半叶美国中产阶级世俗生活的全景观,即使你没有去过美国,通过读他的书,你就了解了美国人大部分的生活状态。我这么说应该不算夸张。在写作的风格上,他文笔华丽、雕琢,因为他学习过绘画,也许受了很多后期印象主义画风的影响,所以在写作方面用笔也如同画笔,笔触细致人微,他喜欢不厌其烦地描绘那些精微的生活细节和场景,成为了雕琢过度的、有些繁复的洛可可文学艺术大师。而且,他也很擅长心理描写和意识流,但是其作品的底色,却是现实主义的。他的这种现实主义,吸收了大量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技法,把这些技法都融会在一起,也许只有用这样的笔法,才可以用来表现特别班驳陆离和丰富复杂的美国当代生活。

他擅长的写作秘密:性爱,宗教、艺术与语言,做一个创作最广义小说的作家

我想,约翰-厄普代克是一个有着宏大构想的小说家,他虽然没有把他的所有作品看成是一个整体,比如福克纳的“约克纳帕他法”系列,比如富恩斯特的“时间的年龄”的总体构思,但是,在50多年的写作生涯当中,他一直在将自己的小说疆域扩大。有评论认为,他在“创作最广义小说”(见主万的《爱的插曲》序言),这种说法是不为过的。因为,在今天这个信息和网络空前发达的社会,如何运用传统的写作和纸媒介来传送信息,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这方面,只有“创作最广义小说”,才可以抵抗和适应新时代人们对文学的总要求,那就是,当今的小说无论深度和广度,读者都要求你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地步。

约翰·厄普代克因此做了卓绝的努力,这一点,首先在写作的题材上就表现无疑。他的小说题材虽然大部分是围绕美国东部某个小镇,具体说就是他出生的西特林小镇来展开,但是,他经常放眼全球,笔触有时候还延伸到美国西部、东欧、南美洲和非洲,比如《巴西》(1994年)和《政变》(1978年),还有依据神话和古典文学作品的材料所写的小说,比如《马人》和《哈姆雷特前传》(2000年)。其次,在表现美国当代世俗生活的层面上,他像一个写实主义画家那样,勤奋地、细腻地用文字尽可能地包罗万象,写出美国生活内部的冲突、矛盾、复杂性和悲剧与喜剧混杂的色彩,写出“美国梦”诞生和破灭的实质。有些评论家说,约翰·厄普代克的写作有三大秘密,性爱、宗教与艺术,他的几乎所有的作品都是以这三个主题进行的。此话不无道理,但是,除了他的这三个写作的秘密,我觉得,他的语言风格也是非常突出的,他的小说语言精雕细琢、机警、细腻、柔和、清晰和准确,值得反复地琢磨和玩味,是那种非常精微的感觉传达,以及意识流的铺张。他对下意识、潜意识的描绘,也是很独到的。另外,约翰-厄普代克的小说在结构上虽然不那么独具匠心,但是小说内部仍旧有着时间和人物命运发展的线索可以找寻。

美国的新教伦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这深刻地显现在他的有关宗教题材的三部曲《一个月的礼拜日》(1975年)、《罗杰教授的版本》(1986年)、《S》(1988年)里。在这个系列小说中,他探讨了美国社会宗教对人的影响和产生的精神和社会问题,作品涉及的题材算是比较锐利了。有趣的是,这个系列小说是对形成了美国文学传统基石的小说《红字》的再度解释和阐发,三部小说分别从《红字》中原先的三个主人公的角度出发,以原先的牧师、医生和女主角海斯特的角度,探讨了美国当代社会灵魂与肉体、精神和物质、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三部小说的主人公,分别是今天美国社会的牧师、教授和女人,以三个主人公的蜕变,显现了美国社会自《红

字》所引发的传统宗教文化和现代美国社会世俗生活之间的激烈冲突。而三部小说的故事设定和人物视角却都不一样,显示了约翰·厄普代克观察美国社会和驾驭文学技巧的非凡能力。

在涉及到美国之外的题材的小说中,《巴西》将一个背景放在巴西的爱情故事写得波澜壮阔。据说,他从没有去过巴西,对巴西一点也不熟悉,但是,他靠着几本关于巴西的地图和资料,竟然把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搬到了现代巴西。小说情节的时间跨度有20多年,通过对一对恋人的爱情故事的描绘,揭示了巴西的社会面貌、人文风情、政治经济问题,和它的雄阔的地理特征。在《贝奇:一本书》(1970年)中,小说的主人公则变成了一个犹太人小说家,这个小说家带着国务院的特殊使命,前往东欧一些国家,做了一番观察和游历。他从东欧当时虚假的社会表象下面,看到了东欧国家被僵化的意识形态钳制之下的精神空虚和麻木,是冷战时期对美国和东欧国家关系的重新打量。1978年,他出版了小说《政变》,他把这部小说的背景放到了非洲。约翰·厄普代克虚构了非洲库施共和国的一个独裁的总统流亡海外,以回忆录的文体,讲述了这个总统作为独裁者,是如何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非洲夺取利益的周旋,和西方列强互相倾轧和角逐,最后却导致库施共和国内部混乱不堪,结果在他的专制独裁统治下,引起了人民的反抗,不得不流亡海外的故事。这部小说从侧面讽刺了美国的非洲政策的自相矛盾和愚蠢。而小说的回忆录文体和小说本身题材的特殊性,使得这部小说显得很有些不同。

创作最广义的小说的努力,还体现在他对美国精神、美国历程的全方位把握上。他可以说是四处出击,最大限度地扩展自己的写作疆域。在小说《东方女巫》(1984年)中,写的是一群离了婚的女巫,这些女人将魔鬼带到了偏僻的罗德岛上,破坏了罗德岛上传统的清教主义,释放出性解放时代人们内心的罪恶和忏悔。小说对美国的资本主义新教伦理的讽刺意味特别深重。在小说《福特时代回忆》(1992年)中,他用结构主义的形式,将发生在两个时空的故事融合起来,将福特总统执政时期的美国社会气氛传达得非常逼真和精细。他的长篇小说《圣洁百合》(1996)算是一部小型史诗,是对美国精神成长和物质丰富历程的描绘。伴随着美国电影工业基地好莱坞的发展变化,小说的时间跨度也有上百年,四代人接替出现的跨度,展现的是美国社会的风起云涌和波澜壮阔。小说将克拉伦斯一家四代人的轮替和成长,和美国好莱坞的科学技术发展与100年的道德变化纠缠在一起,给20世纪的美国人的精神生活在物质条件不断地变化的景象,描绘出一个启示录意义上的小史诗。《圣洁百合》是他试图图解美国社会精神本质的巨大文学努力,也是对美国整个20世纪技术和道德发展、变化、沉沦的反思。

在《时间的终结》(1997年)里,他把小说的背景放到了2020年前后。也许,约翰·厄普代克觉得那个时候将是他生命的终结时刻,因此小说有着浓厚的悲伤气氛。小说依旧以家庭作为叙述的背景,展开了对宗教和死亡的思考。在2000年出版的小说《葛特露和克劳狄斯一哈姆雷特前传》中,他又把小说的情节放在中世纪的北欧了。在斯堪的那维亚半岛上,一个皇家宫廷里发生了阴谋和复仇的故事。约翰·厄普代克对《哈姆雷特》的故事进行了颠覆,用全新的观念,重新书写了丹麦王子复仇故事,结果,使我们看到了更为复杂的,难以进行道德和善恶判断的人物形象。在这部小说中,约翰·厄普代克呈现出自己作为“创作最广义小说家”的高手的巨大才能,也显示了他作为文体大家的深厚功力。小说分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都用“国王被激怒了”作为开始的第一句话,文辞优美细腻,对中世纪北欧自然风景和内心活动的刻画非常到位,显示了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语言铺排能力和结构才华。

《寻找我的脸》(2002年)写的是一个27岁的女记者采访一个79岁的女画家的故事,通过女画家的自述,小说呈现出难得的女性主义的色彩。里面没有一个男人,有的是美国艺术界变化的风潮,在一个女艺术家生活中掀起的风浪和波澜。和《寻找我的脸》相反,《村庄》(2004年)则是一部关于男性的小说,甚至还有作者自传的影子。小说中的主人公和约翰·厄普代克自己的经历相似,是一个退休的软件工程师,70多岁,在少年、中年和老年,分别在三个村镇生活过,小说就是他对整个一生的村镇生活的回忆。《恐怖分子》是他的第22部长篇小说,出版于2006年。这部小说显然是他对美国发生的“9·ll”被袭击事件的反思。像约翰·厄普代克这样的作家,是不可能对“9·11”不进行某种文学的回应的。小说中描写的恐怖分子,却是一个美国土生土长的埃及移民后代,最终,这个有着伊斯兰宗教背景的年轻人,被慢慢地引导成了一个宗教极端分子,变成了人肉炸弹,去炸毁林肯隧道。小说表现的是全球化时代美国的地缘政治和文化冲突的不安,以及一种对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的焦虑感。

约翰·厄普代克的小说深受绘画艺术的影响,基调是写实主义风格的。但是他的写实主义,却不是美国新新闻主义小说那样的所见即所得,与对社会问题的强烈关注和批判、对新闻性的强调以及对文学与文字美本身的忽略。他的写实主义风格广阔地吸纳了大量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经验和营养,如对意识流手法的运用,对象征主义和心理现实主义的借鉴,对书信体和结构主义的借鉴,对电影蒙太奇和叙述手法的掌握,对印象派画家的文学手法的挪移,对人类神话和史诗资源的挖掘,也就是对神话原型理论的利用,用精细的文笔描绘微妙复杂的感觉,都是他的小说所吸收接纳的,这使得他的小说呈现出波澜壮阔的风格和非常复杂的、难以归纳的小说写作特点。

他的短篇小说成就,也一点都不在长篇小说之下。在题材的取材、写作的手法上,也有异曲同工的地方。这些短篇小说结集为《同一个门》《鸽子的羽毛》《音乐学校》Ⅸ博物馆和女人》《问题集》《相信我》,以及厚厚的《约翰·厄普代克早期短篇小说:1953—1975年》,这个大集子,收录了他的104个短篇小说。在这些小说中,大多数都是对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和发掘的,写得相当精细和缜密,和另外一个短篇大家约翰·契佛的小说相比,他的短篇小说题材更加广泛,视野还要更加开阔,写作的技术还要复杂多变一些。可能很少有一个作家能像约翰·厄普代克那样全面,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今天。在美国文坛上活跃了50年,至今还老当益壮。他还出版了诗集多部,有《面向自然》《诗集》等等。《自我意识》是他的一部自传,和早期他的另外一篇自传文章>山茱萸:童年

回忆》相映成趣。在这样的自传文章中,也可以看到他在小说里那样的激情文风,和细致描绘内心感受与外部风景的笔触。

现在该来谈论他的缺点了。我对他感到不满的是,他的小说的一些题材和经验是过度重复的,比如《村庄》和《夫妇们》,比如《兔子》系列和很多短篇小说传达的东西。而从技术上讲,他算比较保守的作家,没有很过人的结构上的创新,如果他能有一些结构和小说形式的实验,就更好了。不过,这也许是他为了获得更为广阔的读者所做的必要的妥协吧?另外,从小说的叙述风格上讲,他的小说有时候写得太密集、太琐碎,一旦奔泻起来就缺乏节制,减法做的少。像《兔子》系列小说,每一部都比上一部长,越写越长,但小说内部缺乏更加丰富和复杂的结构意识,使我觉得有些遗憾。当然,在这一点上,他比美国作家托玛斯·沃尔夫要好很多,托玛斯·沃尔夫一旦写起来,根本就刹不住车,最后只得依靠编辑,才勉强将他那些如同大段无比绚丽的锦缎的素材,剪裁成一些基本有结构和线索可以寻找的小说。约翰·厄普代克在这方面的控制力当然很好,不过,也有不节制的问题。另外,他在政治上也很保守,态度暖昧,不愿意批评美国政府。据说,一次美国作家聚会,很多作家猛烈批评美国政府的内外政策,轮到他发言了,他说:“我觉得美国联邦快递的服务还是非常好的。”他的这种温和的政治态度,也许就是他一直被诺贝尔文学奖排斥在外的原因吧。但是,对于这一点,他自己是有辩驳的:“《马人》写的是杜鲁门执政时期的,《兔子跑吧》是艾森豪威尔时期的,《夫妇们》只有在肯尼迪时代才可以写出来。我总是在描绘那些被政治笼罩的人们。”

约翰·厄普代克可以说是少数几个掌握了美国主流社会审美阅读情趣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量相当庞大,如今,已经出版了23部长篇小说,还有大量的短篇小说集、散文、游记、评论、诗歌和儿童故事。此外,他还经常编选“美国最佳年度小说选”之类的文选,还写了有关如何打高尔夫球等的随笔集,是经常在《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发表重量级书评的人物,其多才多艺,是美国文坛罕见的。我想,甚至多少年之后,他的那些鞭辟人里的书评和文学评论的生命力也许会更加长久。他有自己擅长的写作秘密:性爱、宗教、艺术与语言。而且,他的雄心就是做一个创作最广义小说的作家,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实现了自己的雄心。在我的感觉里,约翰·厄普代克如同一座广袤的平原,在这个平原上,有着铺展开来的最广义的风景。这是约翰·厄普代克带给我们的未来小说发展的可能性:尽量地开阔写作题材的视线,放大自己的内心体验和心灵感觉,将人类生活着的平原上的所有风景,都囊括其中。

责任编校王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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