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
2008-09-28梁良
梁 良
民宿激增反映出一个现实:台湾岛对国际观光旅客的吸引力降低了,但台湾本地居民却对岛内旅游的兴趣越来越高
由于台湾在过去一段时间曾经是日本的殖民地,所以民众(尤其土根性强的乡镇民众)在生活习惯上深受日本文化影响,此风至今未息。例如台湾的“民宿风”近年越来越盛,就是颇值一说的哈日现象。
当然,台湾本身的社会转型发展和“爱台湾”口号的鼓吹,对此也有顺水推舟的作用。
民宿,基本上是一种私人经营的小型家庭旅馆,其规模大小和经营方式都与一般的商务旅馆有档次差别。“民宿”(Japanese Minshuku以及Pension)此字源自日本,一般是指经日本政府批准开业的由个人经营的家庭式旅馆,这类设施多地处市郊或旅游区附近。日本民宿经营者一般拥有自己的住宅,主人腾出多余的房间用来接待旅游客人,并提供早晚两餐家常菜。而在英美性质相似的“Bed & Breakfast”(简称B&B),则仅提供客人住宿与早餐。
原来“以农立国”的台湾,也像日本一样在乡间有很多农舍,甚至有些农舍的建筑规模不小。在70年代,台湾往工商社会发展,农业人口大量流向都市,空置的农舍越来越多。但是到80年代民间经济逐渐富裕之后,一般台湾民众才开始有“岛内旅游”的意识。但当年的农民还没有将空置农舍改营民宿,以作为“家庭副业”增加收入的想法,休闲式的游客数量仍然有限,他们大多开车到附近的观光区作一日游之后,便打道回府,非得多留一天的便入住当地的商务旅馆或较便宜的客栈。
直至“周休二日”制度于2001年开始全面实施,游客才如水银泻地般涌向岛内各观光区和休闲娱乐设置。两个白天之间必有一个黑夜,游客在外住宿的需求陡然大增。那些空置已久的大小农舍忽然之间大有作为,在全省各地,数以千计大大小小的民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
最小的民宿可能只有一间客房,而大型的民宿则具有露营地、独栋别墅等,某些民宿主人甚至会规划出当地的旅游行程供客人参考,或推出主题式民宿(果园、农场等)吸引客人。具有特色与口碑的民宿常常成为热门之选。
此外,一些具有特殊建筑风格、或是客房装修精美的民宿,经常因媒体报道而成为知名民宿,更甚者成为连续剧的取景地。台湾的观众常从有线电视的日本频道中欣赏到日本特色民宿,以至台湾民宿这一行的水平因此提升得很快。
根据主管民宿的“交通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湾的合法民宿家数有2477家,客房总数9866间,两者都比2005年底增加了一倍,而在同一时期,台湾地区的观光旅馆客房总数却是减少的(全台湾的观光旅馆共计90家,客房总数21051间,比2005年底共减少了383间)。民宿业者更进一步指出,台湾的民宿家数至少有8000家以上,只是地方政府未将高达70%的违法民宿查报而已。
这反映出一个既可喜亦可悲的现实:台湾岛对国际观光旅客的吸引力降低了,但台湾本地的居民却对岛内旅游的兴趣越来越高。很多家庭对台湾本身拥有的大自然美景从过去的充耳不闻转为如今的如数家珍,一休假便携家带眷出去“趴趴走”;年轻人更是把“骑铁马环岛游”当作最时髦的活动,凡是看过去年的台湾影片《练习曲》的观众应可感受到那种触动人心的气氛。
由于同业的竞争逐渐激烈,部分习惯了观光旅馆高消费的游客也转向有特色的民宿寻求新鲜感,于是新建的台湾民宿开始往大型和豪华的方向发展,奢华的程度甚至直逼国际观光饭店,造价动辄达一两亿元新台币,巴洛克式、希腊式、地中海等欧风造型的民宿比比皆是,甚至让一些欧美的外国人惊叹为“台湾奇迹”,这种经营观念显然是向台湾的Motel业者取经。
“交通部观光局”的官员坦言,越豪华的民宿,其不合法的比率越高!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一般民宿的房间数不得超过5间,即使是特色民宿,房间数也不得超过15间;房间数若超过此数者,业者应申请设立为一般旅馆。那么业者为什么放弃“旅馆”而取“民宿”呢?
因为民宿的建筑用地不受限制,也不用交营业所得税,又可规避一般旅馆的消防和监管标准,堪称享尽优待。但是,如今规模稍优的民宿收费却不便宜,以苗栗县南庄乡一家名为“木玫瑰”的民宿为例,其双人房在平日的收费是2500元新台币,假日更调高到3500元新台币,跟一般观光旅馆差别不大,甚至跟名牌的薇阁林森馆Motel的住宿费也只是差500元新台币而已。
民宿这一行已在“向钱看”的风气影响下逐渐失去了当初的淳朴感和普罗性。甚至有些骗子利用网站上“虚拟民宿”,诈骗订房费用。
在今年8月中,报上赫然刊出“南投县的民宿业者透过掮客向县府官员送红包贿赂,要求民宿稽查员从宽认定,以便早日取得经营许可”的丑闻。检调人员到县府搜索后,将观光处长等9名相关人员带回侦讯,同时也传讯了民宿业者和担任掮客的代书共15人,被检方掌握确切情资的涉嫌违法民宿有5家之多。
县府官员吐苦水说,承办人若从严认定,怕被指打压观光;若太放松,又担心游客的安全出问题,他们也左右为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