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放松不合“一保一控”内在要求
2008-08-29傅勇
傅 勇
随着宏观调控政策命题由“双防”转变为“一保一控”,舆论界很快在财政政策上形成共识,都主张财政方面应更积极主动;而在货币政策上,仍有较大分歧,紧缩派和放松派各持己见,相持不下。
应该说,本质上,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都转向放松不符合“一保一控”的政策命题,“一保一控”需要的是一个结构性的政策搭配,而不是简单的整体转向。
经济学中的丁伯根法则证明,政策工具至少要与政策目标一样多。这意味着,要在增长和通胀两者间促成某种平衡,需要财政和货币政策双管齐下。虽然“一保一控”仍然是针对增长和物价两重目标,但事实上对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双防”基调下,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相对简单,从紧成为共同选择;而在“一保一控”基调下,政策间的搭配就变得更加重要。保增长的压力是物价有所抬头并可能还会增加,但这并不要求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一道同步放松。两者同步放松是当经济与通货都紧缩时的政策选择。既然,控制通胀仍然是我们的基本判断和政策目标之一,那当然也就不能采用通货紧缩情况下的政策工具。
“一保一控”意在防止经济陷入滞胀,防滞和控胀两者不可偏废。现在看来,出现滞胀不是什么小概率事件。经济增长趋缓自然会减轻部分通胀压力,但停滞和通胀不会同时出现的判断早已经在理论实践层面上被双重否定了。研究显示,滞胀有两种诱发机理,即总供应下降的负面冲击以及通货膨胀预期的加速,这两种机理在当前的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均有所体现。与此同时,治理通胀也存在相应的政策组合,而这些政策组合无不都需要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
消减滞胀可能性的政策应该立足于,在刺激总供给增长的同时控制通胀预期。具体而言,至少存在两种途径:一是刺激总供给的政策组合,总供给扩张意味着产出和就业的增加,以及物价总水平的下降;二是控制通货膨胀预期,改变通胀-增长的短期替代权衡。这两种情况分别对应于滞胀的两种形成机制。
重要的是,无论选择哪种治理路径,偏紧的货币政策都是重要的一环,否则将很难找到实现平衡增长和通胀的其他途径。问题在于,虽然经济金融形势要求货币政策继续从紧,但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似乎打开了市场对放松银根的广泛联想空间。在商业银行、房地产等部门与政策当局之间,夸大资金紧张程度和调查真相的博弈日益升级,并且,公众的通胀预期也难以稳定。
明确提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松紧搭配应该是当前宏观调控政策的上策,这才能与“一保一控”的政策目标对应起来。宏观政策的次优选择是,在未给出相关政策的明确定位以保留政策调控灵活性的同时,实际上保持着对经济运行和通胀预期的控制力。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应当尽力避免宏观调控在松紧两个极端间急速转换的躁郁症状,简单的放松不符合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能否在财政政策偏向积极的同时守住自身的立场,将是决定此轮调控成效的决定因素之一。(摘自2008年8月13日《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