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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提升云南民族教育整体水平

2008-08-15罗嘉福

云南教育·视界 2008年2期
关键词:全省民族学校

罗嘉福

(2007年12月4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各行各业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加快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步伐之际,我们召开2007年全省民族中小学校长论坛、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和双语教学工作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共商全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大计。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用科学发展观来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全面提升我省民族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下面我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提升云南民族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为题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云南民族教育事业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科学发展观,是贯穿在十七大报告中的一条主线,是党的十七大的灵魂。科学发展观,是对我们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全面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了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任务,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必须优先发展,强调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就要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规范教育收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必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提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推进全省民族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云南是个民族大省,少数民族种类全国第一,少数民族人口全国第二,并具有“大雜居、小聚居”的特点。与国内其它地区比较,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化、宗教信仰、教育发展基础等,都有着鲜明的特色和较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全省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线,以解决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使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全面、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思想观念和制度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必须坚持外部扶持帮助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全面提升全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少数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进步,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不断提升云南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努力开创云南民族教育事业新局面,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发展第一原则。不论是发展数量还是发展质量,云南民族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全国全省的平均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是解决全省民族教育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基本前提,就云南民族教育而言,“好”是目标,“快”是基础,不“快”就“好”不了。

——以人为本原则。教育,是各族群众特别是民族地区群众最基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是实现发展成果由各族人民共享的重要途径。全省民族教育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接受教育的基本权益,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让民族地区群众在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落伍和掉队。

——可持续原则。教育公平,不仅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更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推进云南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就是要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口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广大民族地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有质量的发展。

——统筹兼顾原则。推进云南民族教育改革发展,必须按照全省经济社会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好民族工作、民族政策与教育工作、教育政策,统筹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的共同发展,统筹好结构、规模与质量效益,统筹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统筹好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关系。

二、认清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明确云南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过去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南民族教育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始终把加快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点,始终把提高民族教育的整体水平作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始终把解决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的特殊困难作为全省推进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

“两基”攻坚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全省有8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已经有7个州整体实现“两基”,其中红河、文山、西双版纳、迪庆4个自治州是在过去的5年中先后整体实现“两基”目标的,怒江州除福贡县外,其余3县都已按规划实现“两基”;全省29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除西盟、澜沧、沧源3个县规划在2008、2009两年实现“普九”外,其余26个县已经在2006年以前实现了“两基”;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的“两基”人口覆盖率已经高于全省91%的水平。在全力推进“两基”攻坚、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同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各项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全省义务教育普及质量和普及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初中毛入学率和3年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超过80%。2007年与2002年相比,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等主要指标增长情况,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项工程全面实施,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5年投入17亿元,改造中小学校舍337万平方米;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入5.5亿元,改造中小学校舍55万平方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投入10亿元,改扩建587所中小学,新建校舍128万平方米;边境学校建设工程投入1.04亿元,新增校舍14.7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投入5.36亿元,建成农村初中计算机教室1902个,卫星教学收视点11940个,光盘播放点19868个,工程项目覆盖100%农村中小学,全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的相继实施和如期完工,使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在农村实现了“最好的房子在学校、最美的环境是校园”,广大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条件和学习生活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过去5年,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在校学生比例稳中有升,点多、面广的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不来、装不下”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目前,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校舍、生师比、教学班额等办学条件主要指标,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少数民族地区民族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实现突破。随着基础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省、州、縣、乡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管理责任初步明确,“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普通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初步确立。民族中小学的学校法人制度不断健全,以校长公选、教职工全员聘任、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办学活力不断增强。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课程、教学、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等改革普遍推行,并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项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颁布施行,定期核编工作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凡进必考”、“特岗计划”等制度有序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的状况逐步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稳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待遇不断提高,一大批优秀教师受到表彰和奖励。

经费保障新机制顺利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得到优先满足,投入机制实现历史性转变。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开始顺利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及经费投入特别是“两免一补”政策,优先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及民族中小学需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得到强化,公共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及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初步满足了中小学日常运转的基本需求。长期困扰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农村中小学办学难、中小学校日常运转难、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并在逐步解决,“两免一补”等政府主导、多渠道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系和机制日益完善。2007年春季全省共免除610.25万名农村和县镇学校及城市学校农村户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比2006年增加享受人数97366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的94.68%。2007年我省享受免费教科书的人数为261.52万人,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迪庆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补助。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07年起,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对全省129个县、市(区)201万名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费补助范围,扩大到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和城市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户口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标准小学由每年每生150元,初中由每年每生250元分别提高到250元和350元;对藏区、7个人口较少民族、边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及41所省定民族中小学和贫困县一中民族部学生给予重点保障,补助标准为:对人口较少民族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300元,初中35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5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3个藏区县的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共涉及资金6.22亿元。资金筹措以省为主,由省、州(市)根据财力按不同比例进行分担,省级承担4亿元。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决定从2007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全面实施“云南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切实解决边境地区各族群众看病难、读书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看戏难、学科技难等问题。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是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委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抵御境外思想文化渗透,强边固疆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云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云南的具体行动,也是边境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新机制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主要由“农民办”向“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

中小学管理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日趋优化,一大批寄宿制学校成为这些地区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总量稳步增加,省、州、县三级政府举办的民族中小学,成为这些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民族中小学在校学生所占比例逐年稳步提高。中小学常规管理和安全工作得到切实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和谐校园建设迈出新步伐。全省中小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的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连年取得好成绩。

过去5年取得的显著成就,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全省民族教育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水平,与十七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普及水平不高,与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新目标之间存在矛盾;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教育发展极端不平衡,与十七大提出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的新任务之间存在矛盾;对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投入不足,与十七大提出的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新要求之间存在矛盾;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条件较差、设施不足、手段落后,与十七大提出的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改革、发展远程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这些地区和人群的教育质量不高,与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解决好这些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教育工作,特别是全省民族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面临的重大课题。

面对这些课题,我们必须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不高,一方面容易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进;另一方面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进入高一级学校以后,因学习方面的原因,造成中途辍学,影响高一级学校的教育质量。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小学教育质量不高,就不可能有高质量的初中、高中阶段教育,也不可能有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族地区中、小学一定要提高认识,克服因教育投入不足而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要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强化质量意识,进一步抓好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多种形式并举,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各地要把提高教师素质作为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战略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目标,认真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计划地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健全培训制度,特别要加大对信息技术、外语、艺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师资的培训力度。要深入开展教学基本功训练,制订达标标准,定期考核,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最近几年,我省有30多万人次的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工程”。该“工程”采用“以校本研修为主的五步学习培训法”进行培训,受训教师不离职、不离岗、不离校,“以找出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着眼点”,“从学校中来,回学校中去”的素质能力提高培训。这种培训以教师自学、“自修—反思—实践”为主,辅以教师之间“交流—互助—提高”的共同学习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每年选派30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到上海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培训,以增长他们的知识、开阔他们的视野、更新他们观念。二是每年在省城昆明和有关州、市县举办“双语教师培训班”。2001年以来,我省共培训双语骨干教师4000多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学习新的教育理念、课改教材教法、新形势下教育改革与发展信息,以及汉语拼音、普通话、民文民语等,每期培训结束,都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教师继续教育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采取对口帮扶的形式,加强城乡学校教师交流,为薄弱学校培养骨干教师。上海每年选派100名中小学教师到云南有关、州、市、县中小学支教。上海派来的教师除顶岗任教外,还参与学校管理,并帮助当地培训教师,把发达地区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方法传给当地教师,对当地教师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促进了当地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好辖区内的城市学校支援民族地区薄弱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通过教师交流挂职、培训,开展教研活动,为民族地区中、小学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切实提高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四是各地对缺编的学校要及时补充合格教师。要加大民族地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快实施教师聘任制步伐,切实做到以岗定员、平等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的教师任用新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的激励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五是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选用和管理,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中、小学校长的政治、业务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优秀中、小学校长队伍。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不能把那些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分流到教师队伍和校长岗位上来。

注重实效,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工作,民族地区中、小学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认真制定和完善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效的进行。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村小、中心小学、乡镇中学校长离校要向县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请假;学校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放假,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课、停课或放假,要按有关规定报批。二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师生考勤制度。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禁止提前放学。对教师的考勤要实行严格管理。三要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教师学习、培训工作。四要建立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比、交流制度。各学科组每学期都要有教研、教改课题,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读一本教育理论书(有读书笔记),写一份教研、教改总结。

教学常规管理是教学管理中最基本、最经常的管理活动。民族地区中、小学要建立与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全面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对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教学环节作出规范化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教师要认真备课,上好每一节课,不得随意占用其他课程的课时,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课后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减少考试次数,严格控制作业量。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适当。提倡布置创造性、自主性、活动性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性的作业,更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要减少抄写性的作业,除课后練习有明确要求和少数确有必要抄写的课文段落外,一般不要布置学生抄写课文。提倡集中识记与分散识记相结合,分散抄写生字词。要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提倡学生扩大阅读量,拓展知识面,多读书,读好书。

综合评价,开展教学质量监测。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的科目内容以各科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为准。

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是切实加强“双语”教学管理,努力提高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质量。各地要创造条件,大力开办学前班。坚持举办双语教师培训班,加强双语教材建设。“十五”期间,中央和省对双语教学教材建设投入专项经费1035.6万元,审定编译出版13个民族的民文教材共247本,其中九年义务教育小学语文,学前班13个民族15个语种民文教材247本,印数共80万册。2006年,编译审定出版民文教材29本,出版发行近20万册。截至2006年底,全省共编译审定15个民族18个语种276本民文教材,共出版发行98万册,免费提供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学生使用。到2006年底,全省开展双语教学的共有15个州市、66个县市、3687所学校(其中,双语双文学校218所,双语单文学校3469所),在校生127046人(其中,双语双文在校生16790人,双语单文在校生110256人),约占全省普通小学在校生的2.8%。这些民文教材为民族学生过好语言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了条件。二是积极推进并完善省内外各层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开展省际、县际、校际之间的结对帮扶活动,逐步缩小地区、学校间的差距。但要注意的是,学校在接受外地教师支教的时候,一定要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批。三是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提高在校学生的巩固率,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云南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普及与巩固提高并重并举,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普及水平。按照科学发展、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全力做好民族地区普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西盟、澜沧、沧源、福贡4个县2009年以前完成“普九”攻坚任务后,全省民族地区“两基”覆盖率将达到100%;大部分中等发达的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要得到切实巩固,普及程度、普及质量主要指标要达到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2000年以前实现“两基”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要加快发展步伐,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学前3年教育和特殊教育。在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同时,招生政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对口支援等要进一步向这些群体和地区倾斜,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稳步提高这些群体和地区受教育的程度,缩小区域差距。

采取特殊措施解决特殊困难,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按规划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好“两免一补”等各项工作,率先对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限期全部拆除民族地区现有中小学D级危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要全部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建立D级危房“州级统筹、分级负责、以县为主、定期拆除”的机制,经费安排实行“先拆先补、不拆不补、拆完照补、只增不减”的办法。抓住国家实施《“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的历史机遇,优先在尚未建有特殊教育学校的民族地区,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全面加强民族地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扭转“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状况。实行少数民族扫盲工作项目管理办法,以扫盲对象需求为主导,坚持学文化学技术两结合,创新扫盲工作模式,确保民族地区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5%以内并不断下降,复盲率控制在4%以内并不断提高扫盲工作实效。全方位加强对7个人口较少民族、25个边境县、3个藏区县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帮扶,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条件支撑、工作检查、业务指导等方面,优先满足其需要,完成好新一轮兴边富民、“解五难”等重大惠民工程有关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

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民族教育质量。高度关注民族教育鲜明的政治性、民族性、地域性和特殊性,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要让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各民族学生的自觉行为,为各民族的团结进步和云南边疆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培养“民汉兼通”人才,这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传承、发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的迫切要求。做大做强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民族中小学,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发挥这些学校的龙头和示范作用。在民族地区扶持、培育一大批办学条件优越、办学行为规范、管理水平较高、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社会声誉良好的中小学校,千方百计扩大民族地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满足各族群众日益高涨的高质量的教育需求。以资源建设和资源利用为重点,继续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师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现“班班通、天天用”。

继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管理水平,必须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系统三支队伍的管理能力。一是要想方设法继续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要想方设法继续提高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长的学校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要想方设法继续提高民族地区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继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核心是增强三支队伍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重点是提高三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方法和途径、形式和手段都必须创新。要在认真总结现有培养培训项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培养培训渠道。民族教育理论工作者,作为全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必须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各族群众、基层、学校、教师、校长以及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的大胆探索和丰富多彩的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而从理性的层面指导好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同时,要立足全省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和基层学校的鲜活经验,敢于探索和创新,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加强民族教育理论研究,注重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结合。民族教育是我省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注重民族教育理论研究,为民族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出谋划策。这也是本届论坛的重要议题之一。“学会”是我们从事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家”,学会的研究工作一定要围绕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结合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队伍的建设、改革措施的完善等领域进行研究,用理论支撑民族教育的发展。在民族教育理论研究方面,教育部给我们带了一个好头。为了加强民族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国家教育部于去年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成立大会”,我省8个民族自治州教育局长,省教育厅领导和有关高校、中专、中学的校长等十多人参加了会议。明年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学会将在兰州举行第一次学术交流大会,届时,我省将有不少代表参加会议。

同志们,党的十七大的召开,给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胆改革、创新,勇往直前,发展民族教育。我们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只要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敢于实践,就一定能够闯出云南民族教育的新天地。

◇责任编辑 李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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