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富有的太监刘瑾
2008-08-11彭运辉
彭运辉
《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大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关于刘瑾(1450~1510)家产大致有三种不同的记载,而每一档的差距都以10倍计。其中最为庞大的金过千万,银近3亿。据清赵翼《二十二史札记》所载,刘瑾被抄家时有黄金250万两,白银5000余万两。其他珍宝细软未计。刘瑾家产仅金银一项相当于254.88亿人民币,和当时国库年收入的白银差不多。一个太监是如何积攒起如此多的财富呢?这还得从他的发家说起。
刘瑾6岁时入宫当了太监,侍奉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司礼监在当时是很重要的内宫官署。在明朝,百官向皇帝上书,要先送内阁,由内阁辅臣做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叫做“票拟”,再交给皇帝批阅。皇帝用朱笔(即红笔)在奏章上批示,叫做“批红”。有的皇帝如果不勤于政事,便让司礼监宠信的太监代笔,这就给太监的胡作非为提供了可能性。另外,司礼监的太监还有一个其他部门无法比拟的特权:传达皇帝旨意。有时由秉笔太监记录下皇帝的话,然后让内阁起草,或者由太监口头传达给有关大臣。这种制度直接给宦官造成了篡改圣旨的机会。刘瑾就是司礼监的主管,这是他专横跋扈的重要资本。
刘瑾和马永成、高凤等7名太监受到皇帝的宠爱,被称为“八虎”,刘瑾则是“八虎”之王。在刘瑾的领导下,这些宦官想方设法地鼓动武宗游玩享乐,他们则专权跋扈,隐瞒着皇帝为非作歹。刘瑾最受武宗的信任,还掌管着京城的精锐守卫部队。一旦大权在握,便趁机专擅朝政。刘瑾的水平有限,为了批阅奏章,他就将大臣的奏章拿回家里,让在礼部做官的妹夫替他写,再拿到内阁修改。所以,当时的人们都在暗地里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
权力的集中刺激了刘瑾的贪欲。有了权势之后,刘瑾和很多贪官一样也开始敛财。他的手法也没有什么创新,索贿、受贿、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过他的胆子比一般的贪官大了很多,因为他的上边仅是一个皇帝。他利用权势,肆意贪污,纳贿其门者谓万为“方”,千为“干”。当时官员凡进京朝见皇帝,或从外地出差归来,都得先见过刘瑾,送上份厚礼,才能去见皇帝。布政使上京送礼的分例是两万两,拿不出来的,就先在京师借,然后回到地方上设法偿还,时人称为“京债”。给事中周钥出差归来,因借不到钱送礼,急得在途中自杀。刘瑾的党羽张彩是较有政治眼光的人,他不仅劝刘瑾加强对宦官的约束,而且对他说:“现在人们送给您的,不一定是他自己的东西,往往是在京借了钱,然后回去用公款偿还的。您何必因此结怨,留下后患。”刘瑾认为讲得有道理,刚好御史欧阳云等十几个人又按惯例送来贿赂,刘瑾于是把他们都判了罪。
作为一个太监,刘瑾的性格和一般的贪官还不一样,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钱,你就必须给他,否则太监那种狭窄的心胸,报复起来比一般的贪官更心狠手毒。有一个人刚升迁,刘瑾便向他要“贺印钱”,其实就是索要贿赂,言外之意是:没有我同意,你根本就做不上这个官。那个人不肯给,刘瑾马上就下令让他退休回老家。
刘瑾受起贿来也是来者不拒,有的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贿,例如刘宇,刚上任巡抚时,用万金向刘瑾行贿,使刘瑾喜不自胜。后来刘宇又先后给了刘瑾几万两银子,结果一直升迁到兵部尚书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员多数是害怕刘瑾对自己打击报复,于是各地官员进京朝拜述职时总是要向刘瑾行贿,叫做“拜见礼”。少的要上千两,多的则5000两,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时,竟有贿赂两万两银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谢”刘瑾,叫做“谢礼”。送少了还不行,否则要马上撤职,但如果你赶紧追加银子,官职又能马上恢复。官位基本上成了刘瑾手中卖钱的商品。
正德二年(公元1507年)闰正月,刘瑾假传圣旨,令吏、兵二部凡进退文武官员,先要到刘瑾处议论通过,才准上奏本。于是官员公开进行贿赂,有些今日升职,因谢礼太薄,明日又革职或强迫退休的;也有因送了贿赂而起用或滥加提升的。如都督神英因重贿刘瑾,自己上报边功,得以提封为阳伯,给予诰券,俸禄增至800石。武状元安国应任用为指挥使,赴陕西三边立功,但因为他与同年60人均无钱行贿,刘瑾便将他们编入行伍戍卒中。平江伯陈雄不送贿赂,被刘瑾诬为贪污,不仅夺了先朝赐给的免死诰券,而且削爵抄家,全家被押送到海南充军。边境的将官违法,只要送来厚礼,便不予追究,甚至反而被提升。又令全国各地巡抚均要到北京来接受敕封,以便勒索他们。刘瑾排陷异己,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
此外,刘瑾为了炫耀富贵,表示孝顺,祈求长生,在陕西原籍大兴土木,为父母兴建了有碑亭石器的祠堂、坟茔;建义勇永安王庙,请得武宗赐额“忠义”,令地方官每年祭拜,并颁敕加以保护,立石碑刻上祭器、房屋的数字,以防止被侵占偷盗。又于京师朝阳门外霸占了几百顷地,用数十万银子盖玄明宫,供奉玄天上帝。玄明宫规模极为宏大壮丽,时人记为:“千门万户谁甲乙,玄明之宫推第一。”这里“九仞为台十仞池”,“两观悬朱日,三梁架彩虹。蛟螭蟠楝赤,琥珀挂帘红。凿水规溟渤,为山象泰嵩。千门迷紫雾,十阁概玄穹。丘垅围丹竹,祠堂列锦枫。深林游鹿豕,仙域守罴熊”。这浩大的工程耗去无数人力物力,起盖时“千人举杵万人和”,“千人力尽万牛死”;“南国樟尽,西峰土石穷”。盖好后,武宗又赐给祠额。以后,又奏请朝阳门外猫竹厂地以供香火。所谓猫竹厂地,原系堆放猫竹木料的50多顷空地,后陆续有官民在那里居住、营生、庐墓。为了取得这地,刘瑾拆毁了官民房屋1900余间,挖掘民坟2500余冢。居民虽已他迁,但力能徙葬骸骨者无几,以致白骨累累暴露于野,冤号之声沸于郭外。
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官员们向他行贿后,必然要加重剥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无路,只好反抗。在刘瑾被处死后仅仅几个月,京城地区便发生了刘六、刘七起义。
刘瑾在权势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竟动了篡位之心,他私自刻了印玺,暗造弓箭,企图寻机夺位。但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刘瑾只顾自己作威作福,没想到其他的“七虎”正注视着他的一言一行。因为原来他们向刘瑾要权办事时,刘瑾总是不肯照顾,时间一长,矛盾逐渐激化。
公元1510年的4月,武宗派都御史杨一清和“七虎”之一太监张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乱。叛乱平定之后,在向武宗报告战况时,揭发了刘瑾的17条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惊,命令将刘瑾抓捕审问。第二天,武宗亲自出马,去抄刘瑾的家。结果发现了印玺、玉带等禁止百姓和官员私自拥有的禁物。在刘瑾经常拿着的扇子中也发现了两把匕首,武宗见了大怒,终于相信了刘瑾谋反的事实。
当年的8月,刘瑾被处以凌迟刑,即千刀万剐,共行刑3天。按当时的刑律,凌迟刀数为3357刀,头一日先剐357刀,剐出的肉片如指甲般大小。在封建社会,除非谋反、杀父母亲等属于“十恶”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处死。这是顺应天时(季节变化),而春天万物生长的时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杀幼小的鸟禽和走兽。但刘瑾属于谋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来就行刑了。原来受过其害的人家纷纷用1文钱买下刘瑾已被割成细条块的肉吃下,以解心头之恨。
明朝的宦官专权使清朝充分总结了教训,所以在清朝对太监管束很严,没有再出现过太监专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