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作
2008-07-07大仙
文苑·感悟 2008年4期
大 仙
美女作家越来越多了,只要美人一动笔,立马就变成美女作家。以至于我们一犯懒,就管美女作家叫“美作”。
“美女”和“作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比较致命,后者比较泛滥,二者结合在一起,比较不靠谱。或者说,比较拧巴。
专有一帮写评论的串子,在石榴裙和腮红面前一喝高。恨不能把歌厅小姐都当成“美作”,境界高一点的,也把他家保姆当成“美作”。
我一哥们儿的保姆,突然想当作家了,吓坏了我哥们儿全家。多大的事儿呀!仅次于布什要打伊拉克。再一问才知道,人家保姆不写小说,要写诗歌。我哥们儿赶紧把我叫过去,让我给保姆上一课。
我问保姆:你写诗歌?你是写诗呢,还是写歌?保姆说:既写诗,又写歌,所以我写诗歌。我问:哪儿人?保姆:安徽。我说: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保姆脫口而出: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海子,我故乡的诗人。我真被惊着了,连呼人才啊人才!
考完保姆的诗,我又考保姆的歌。我说:谁手中真有把握?时间紧迫,那份爱水深火热。保姆:立刻要做出选择,空前绝后,明知道就别错过。郑秀文的《独一无二》。
我赶祭跟哥们儿说:换保姆吧,你已经留不住她了。保姆还对我说:我觉得我要真写诗歌,至少能达到席慕蓉和十一郎的水平。
那位安徽保姆姿色平平,但只要文笔动人,没准儿也会被评论家忽悠成“美作”。
美女作家,应该是美字当前,要不怎么不叫“作家美女”呢?所以“美作”在容貌上,至少得达到“二勃”的水准,就是伊丽莎白·勃朗宁和爱茉莉·勃朗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