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三步曲
2008-06-26任程民
任程民
17岁,我,中学。
“我觉得我的青春有些漫长,或者,漫长得有些可怕。”
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兜兜总是先盯着我的脸颊仔细研究一番,然后说:“你丫的发育不正常,青春痘还没有美丽出来,小心永远长不大。”
我想,要是永远长不大,该多好。
初恋
火柴盒子般压抑的教室里,沙沙的笔声像是黑色的风儿摩擦着空气,发出郁燥的声响。
喜欢上Q纯属意外,因为我暗恋的是兜兜。这是个秘密,只有我和Q晓得。我总觉得那是一段很漫长的日子,我暗恋得极为烦恼,在我将要发飙的时候,Q说:“你喜欢人家就去表白嘛,瞅着你的样子,我都要痛苦了。”
我没有理会Q,只是在纸上誊抄着同一首诗——
我知道我爱你
但我不敢说
我怕我说了就会死掉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再也没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这时,我总是很快乐的,总是一个人盯着纸上的字迹,傻傻地笑着。
Q说:“你酸不酸啊?”
兜兜说:“挺好的诗,糟蹋了。”
Q小心地瞥着我,兜兜继续说:“这诗是谁写的?”
我说:“我忘记了。”
忘了谁说过,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我想,我和Q就严重属于这一类人。我有健忘症,或者,是我刻意地去忘记那些事。
忘记了自己是怎样将喜欢從一个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忘记了是怎样向Q表白的,忘记了Q当时的反应。总之,我忘记了所有,却记住了喜欢转移的原因。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安静得有些浮躁的教室里,我和Q静悄悄地谈论着,偶尔有一两声不太和谐的嬉笑声调皮地夹杂在沙沙声中。
Q说:“你去和兜兜说话,我帮你看看她是不是对你有感觉。”
我说:“你怎么看?”
Q捋了捋耳边的头发,说:“最了解女人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我觉得这句话充满了哲理,就相信了Q的话。
然后我就对着兜兜说:“我想说……”
接下来的事我选择了遗忘,因为当时我尴尬极了,依稀记得当时时间都慢了半拍,我配合着时间缓慢地尴尬着,Q配合着我的尴尬同样尴尬着。后来,后来就是应了在对的时间里遇见对的人这句话,我和Q好上了。
在和Q相处的一个月里,我只记得Q对我的好,对我的付出,具体是什么事儿体现的,我却忘记了。我想,这是健忘在作怪。在这段时间里,我彻底遗忘了对兜兜的感觉。虽然对兜兜的感觉超过了三个月,而对Q只有短短的一个月。这让我总结出一句话:某些东西,不会因为时间的长短而变得不一样,譬如感觉。
我所说的这些,都是半年前的事了。因为我后来随着父亲的工作调动转了学,离开的那天,我和Q在柳树下开始了分别。
Q哭了很久很久,我不敢相信人的眼泪竟然会有那么多,仿佛事先就准备好了似的。我想Q当时是想跟我走的,正确地说应该是私奔,因为那天她的书包里藏了很多的钱。我是在被她抱紧的时候无意间瞥见的。
我很怕Q说出那句话,所以我草草讲了几句分别誓言,那些誓言是我在琼瑶的书里学的。再后来,Q就哭得更厉害了,再再后来,就只剩下哭了。再再再后来,我溜走了。
走的时候,我对Q说了我认为很哲理的话:“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要太在意,好好活下去就行了。”说完,我觉得不妥,又改口说:“不要只是好好活下去,要活得有意义。”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已经被我扭曲了,更体现不出这样的情景下的气氛,遂又改口说:“有些事情,不经意间就从指尖溜走了,不要太在意。”
转学
我转学到了一所我以前念过的学校,当初,我曾经抛弃过这所学校,贬斥过这里的老师和学生。
三年前,我被这所学校公认为天才,原因是我会用各种教科书和资料上没有的方法去解题,去学习。当然,我在这里连续夺冠两年。
三年前的两年后,我在全体师生大会上贬斥了学校的教学,老师的迂腐,学生的呆板。之后,我被众人抛弃了。我觉得,应该是我抛弃了学校,抛弃了众人。
三年前的两年半后,我又来到了这所学校,校长表现得很大度地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好好学习,我们会接受你的。”我想,原来接受和好好学习是有关系的。
在我来之前,校长将所有的混混召集到会议室,开了一个大会,据说是警告他们谁敢和我在一起,就开谁。所以,我在这里没有朋友。
我的班主任被公认为全校最漂亮的老师,我也觉得她很漂亮,但我十分讨厌她,原因是她也讨厌我。她总是在放学后将我叫到她的办公室里,然后指着一本书上的文章说,你好好看看,对你有帮助。不用看就知道是某某地的某某少年犯罪后悔恨的事例。我这个时候总是看着她的红色衣服,心里说,你穿这件衣服真丑,你换了我就听你的。可怕的是,她竟一直穿着红衣服召见了我两个月之久,起初,我选择做一块金子。最后,我这块金子终于爆发了。
原因很简单:她让我看文章,我遛了一遍。她问我有什么感想,我说没什么感想。她说你再想想,我说我感觉自己离犯罪越来越近了。她说你混蛋。后来,我被罚坐在教室外面听课,风吹日晒了很多天。
在风吹日晒的日子里,我想了很多,想,造成我和她关系这么紧张的原因无非就是我们都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改变对方。我想从本上改变她,譬如衣服,这是可以实现的,而她却想从质上改变我,譬如我的做事风格,这个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这让我又总结出一句话:男人总是想在本上改变女人,女人却总想在质上去改变男人。
虽然,我不是男人,她也不是我心中的女人。
那个时候,我没有朋友,没有老师对我真正接受,没有亲人和我谈心,我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犯罪了。接着就幻想怎样把班主任杀死,每当幻想到杀死成功的时候,我就想起了Q,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是不是已经和别人花前月下了。
隐居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有这个想法,而且还付诸了实施。
在教室外风吹日晒了一个半月后,我就离校出走了。我沿着火车的路,一直走了半个月,这半个月,我脑袋里只有吃饱肚子这么一个想法。人的满足感原来是这么简单。每当路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的时候,我就大声嘲笑他们,因为他们嘲笑的是一个天才,我想起了Q,又觉得自己是一个蠢材。
我流浪到了一个陌生的村落,那里有着无垠的黄色麦浪,我在黄色的麦浪旁的一棵树上建立了自己的小窝。我想,自己也许可以成为一只飞鸟。
我在黄色的麦浪后面发现了一片果园,我吃了那里的果子,觉得浑身有了劲。之后,我在那棵树上过了一夜。夜里,我告诉自己,就在这里定居了吧。
第二天,我早早起身下树,因为这个时候学校已经开始晨跑了。沿着黄色的麦浪的边缘,一直跑到日出。几位下地的村民注视着我,我也注视着他们。突然想拥有一支笔,将这一切刻在纸上,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啊!
第三天,自己编了个题目,自己解答。因为我耐不住闲而无事。我想,这个时候的学校,学子们应该都在头破血流地做着习题吧!
第四天,我捉了很多萤火虫,放在丢弃在路边的一个塑料袋里。晚上,将它们放在我的小窝里,就着这微弱的光,我幻想着自己身处在晚自习的教室里。
第五天,一只鸟儿飞进了我的小窝。我将小窝让给了它,然后,我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着,走着,不分昼夜地走着,筋疲力尽却依旧不停地走着。
路上,像来时一样,依旧遇见了很多的人,各种各样的人,有女人,有男人,有老人,有小孩。每当看见一个女人,我都将她幻想成Q,然后,继续幻想,一直幻想到我见到另一个人,或者,下一个人。
大约用了几天的时间,我就回到了就读的地方。离开,总是那样的匆匆,而回来,却似乎比离开更匆匆。在两个匆匆之间,我失去了人生很多的匆匆。我想告诉自己不要失落,哪怕一点点的。在我竭力控制自己的思想的时候,那仅存的,像是萌芽般的一丁点的失落却将我彻底抛进了失落的大坑,我在这个大坑里,彻底地失落着,尽情地失落着,放肆地笑着,想着,想着Q,想着我的青春,想着那些消逝的、永存的、正在进行的一切的一切。
后来我发现,这一切的一切,只能,并且也只能停留在时光的倒流中。在我撕心裂肺的呐喊声中,那些青春,却随着轰轰烈烈的火车,远去了。
后记:我想用轰轰烈烈的文字去记述那些青春,却在自己的指尖下写出淡淡的年华。
点评:作者在青春的岁月,以老练的笔触,写出了与大多数同龄人不同的心路历程,“初恋”写出了同学感情纠葛,却分明让人感触到朋友之间的率真;“转学”道出了没有老师接受,没有亲人谈心的压抑和痛苦,确实令人同情;“隐居”则流露出迷途知返的“羔羊”失落的心情,呼唤人们的理解。这短短三年的经历,绝不是“指尖下淡淡的年华”。
它让我们深思:对青春男女生,家庭、学校、社会究竟应该做些什么,又该怎么做?因此这篇文章值得大家一读。
——赵程九(本刊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