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
2008-06-20
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赴港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主持会议并讲话(全文另载)。选举会议成员1034人出席了会议。
盛华仁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吴邦国委员长向各位选举会议成员问好,并对他们积极出席会议表示感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会议通过了由15人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他们是(按简体字姓名笔划为序排列):丁午寿、李祖泽、李嘉诚、杨孙西、余国春、郑张永珍、徐展堂、黄英豪、梁振英、董建华、曾荫权、曾宪梓、廖长城、谭耀宗、潘宗光。
主席团是选举会议的领导机构,主持选举会议,主要职责是: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提交选举会议表决;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并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按照选举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36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36名;凡有意参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当天,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会议推选曾荫权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主持,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一致推选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曾荫权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主席团确定:2008年1月5日至16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2008年1月25日上午9时举行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投票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还确定李祖泽为主席团新闻发言人。
盛华仁在会上表示,希望主席团成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严格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认真履行职责,把这次选举工作组织好。
会后,主席团发布了主席团第一号公告。
1月2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香港举行。主席团经过审查,确认送交登记表的50人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曾荫权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情况的报告。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有50人送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选人登记表》。主席团经过审查,送交参选人登记表的50人,都是年满18周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都同时送交了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为其填写的候选人提名信,符合代表候选人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确认这50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会议决定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介。
主席团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在不是代表候选人的选举会议成员中提名了总监票人、监票人的人选,提请选举会议通过。
会议结束后,发表了主席团第二号公告。
1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香港举行,选举产生3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前来香港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
会议由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出席会议的1169位选举会议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3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还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确定了4名得票数不少于选票1/3的未当选为代表的候选人在代表因故出缺时的递补顺序。
选举结束后,盛华仁发表讲话。他指出,港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是一次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相信这次选举必定会赢得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肯定。
盛华仁指出,在履行完代表资格审查的法律程序后,今天選举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才能正式取得全国人大代表资格,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行使代表职责。他相信,新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一定会拥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拥护“一国两制”,秉承爱国爱港的光荣传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出积极的贡献。
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在会议结束时讲话说,这次选举是香港回归祖国后第三次作为单独选举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各位选举会议成员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经过20多天的努力工作,顺利选出36名港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圆满地完成了选举会议的各项任务。他代表主席团向当选代表表示祝贺,同时向在这次选举中积极履职的各位选举会议成员、向给予这次选举热情支持的香港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会后,选举会议主席团发表公告公布了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当天,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在香港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曾荫权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发布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主席团决定将选举结果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会后,主席团发布第三号公告。
(据1月4、21、2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