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元贷款与“五年计划”
2008-05-30刘伟伟
刘伟伟
“五年计划”是反映中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最佳看板,而作为政府援助和中日友好的象征,日元贷款或多或少地与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保持了一致。
2007年12月21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与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总裁田波耕治签署了2007年度日元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为463.02亿日元,用于我国中西部地区甘肃、新疆、河南、湖南、安徽和青海的6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协议规定,2007年度日元贷款利率为0.65%-1.4%,还款期为25年-40年。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可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
这是日本政府29年来向中国提供的最后一批日元贷款。此前的11月8日,日本外相高川正彦就已明确表示,在2007年最后一笔低息贷款给予中国后,日本政府将按2005年371早已宣布的决定,于2008年起全面停止对华所有贷款。而在12月1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借中日经济高层对话首次举行的机会在贺信中说:“日本政府提供的开发援助(ODA)资金,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中方给予高度评价。”
尽管中日之间以节能和环保为主的技术合作仍将存续,但总体来说,近30年的日本对华开发援助正接近尾声。此时回溯日元贷款的在华变迁,可谓恰逢其时。
日元贷款在华的29年
1978年以来,流入中国的外资有对外借款和外商投资两种。对外借款包括援助性借款和商业性借款,前者又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双边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多边贷款)。1980-2000年,在向中国提供的双边贷款中,日本列第一位占40%以上。
日元贷款的主要特点是,年利率低,通常只有1%-3%;偿还期长,通常25-30年,还包含有7-10年宽限期;而且从第三批对华日元贷款开始,实现了完全的“非束缚化”,中国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自主选择提供物资和服务的国家与企业。上述三点原因是近30年来中国众多重大建设项目申请日元贷款的主要原因。
1979-2005年,中国共获得3.13万亿日元贷款(承诺金额),用于232个项目的建设。日本学者Kenichi Kawasaki的研究表明,日元贷款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显著的,它推动实现了0.12%的GDP、0.14%的出口、0.05%的进口和1.39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日元贷款的主要执行部门是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从第一批贷款开始,日元贷款一直实行的是“多年度一揽子决定方式”(5-6年);但第四批日元贷款,开始决定的只是前三年的日元贷款,后两年的贷款要等到三年期满后再决定。到2001年,又变为每年度制定贷款规模。
1979-2004年,日元贷款主要流向如下领域:交通(40.6%),电力和天然气(20.1%),供水、排污和教育(17.5%),农林渔(6.4%),通讯(4.6%),日用品补贴(4 3%),采矿和制造(3.3%),水利(3.2%)。最初的日元贷款多用于铁路、港口、水电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随后逐步扩展到通讯、民航、农业和环保。日元贷款不仅有部门流向的演变,也有地区分布的差异。这与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有关。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差距最大的国家25-,也是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25-,突出表现在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发展差距。这种差距既有自然地理的不可控原因,又受到人为政策效果的影响。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演变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1978年,沿海和内地均衡发展战略;1979-1994年,沿海和内地非均衡发展战略;1995年以后,开始实施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战略。
“五年计划”是反映中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最佳看板,而作为政府援助和中日友好的象征,日元贷款或多或少地与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保持了一致。1981-2005年的5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事实,提供了绝好的例证:1990年代以前的日元贷款,优先投资东部沿海的基础设施;1990年代末,重心转向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六五”到“七五”:内地支援沿海,能源交通优先
1950-1970年代,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就是:集中资源,重点投资和开发内地。1953-1978年,55%的基础设施投资流向了内地,36%流向沿海,另有9%不分地区。1972年,内地在整个国家基础设施投资中的比重甚至达到69%。从“六五”计划开始,中国区域政策的重心开始向东部沿海地区倾斜,对外开放地区从5个经济特区扩展到14个沿海开放城市,再形成沿海经济开放带,到了1990年代,又形成了以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开放带。与此相对应的是,“六五”期间,东部地区的投资超过了中西部之和。“七五”期间,这一差距进一步扩大。
80年代末开始,东部沿海地区快速进入以钢铁、化工等基础工业为先导的发展阶段。而在统计的20种主要矿产资源中,东部沿海地区多数都没有比较优势。能源和交通成为制约东部沿海经济发展的突出瓶颈。能源需求的60%来自煤,产地集中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北方内地,大量的需求却来自东南沿海。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煤的外运很棘手。
“六五”计划反映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缓解东部沿海地区能源、交通紧张状况的急切心情,要求内地支援沿海:“提高晋煤外运和出关铁路的运输能力……加强西南煤炭、磷矿的外运能力……建成、改建一批复线工程和电气化工程,以缓和东南沿海地区的运输紧张状况……在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石臼所、连云港、上海、黄埔、湛江等15个港口,建设1324-深水泊位……内陆地区加快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业建设,支援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
与“六五”计划相对应的第一批3309亿日元贷款(1979-1984),主要用于建设和改造铁路、港口,如:北京—秦皇岛、兖州—石臼所(山东)、郑州—宝鸡(电气化)、广州—衡阳(大瑶山隧道)的铁路,和秦皇岛、青岛、石臼所、连云港的港口等。这些项目极大地增强了沿海港口的煤炭转运能力。此外,还投资了东部的通讯基础设施,即天津—上海—广州电话网。五强溪水电站(湖南)和天生桥水电站(广西),是仅有的两个分布于中西部地区的项目,为的是向东部沿海输送电力。
“七五”计划仍然强调基础设施的重要性,虽然开始意识到东、中、西部的协调,但重心仍然是东部沿海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合上海宝山钢铁总厂二期工程的建设,生产重大成套冶金设备……在建设沿海开放城市机场的同时,新建和扩建一批机场……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建设的重点放到中部,并积极做好进一步开发西部地带的准备……积极扶持地方采矿业发展。加强由西向东的运输通道建设……”
与“七五”计划相对应的第二批5400亿
日元贷款(1985-1989),不仅投资于经济建设,也开始关注社会民生,比如城市供水、供气和排污设施建设。除第一批日元贷款资助的铁路、港口、电站继续扩建或改造外,新增了一些重点项目,如:大同—秦皇岛的铁路,北京地铁,北京、天津、合肥、鞍山的供水与排污,观音阁多功能水库(辽宁)。投资中西部地区的有:武汉长江二桥,黄石长江二桥,云南、内蒙古、渭河(陕西)的化学肥料厂。中西部地区作为内陆交通枢纽和能源、原材料基地开始受到关注。
作为过渡阶段的“八五”:沿海仍是重心,内地建设跟进
“八五”计划成为过渡时期。沿海地区在继续发挥其增长优势的同时,国家加快了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开放。1992年春,邓小平到广东和上海考察,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讲话”。上海浦东新区为龙头的长江经济带成为新一轮政策重点支持的地区。一批边疆城市和内陆所有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也对外开放。
“八五计划”的重心仍然是沿海地区,服务于此的基础设施和能源问题是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沿海地区的铁道、公路、港口、航运、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的紧张状况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但沿海和内地的协调发展,尤其是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扶持政策也被提上日程:“促进沿海与内地在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交流……继续贯彻执行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老根据地和边疆地区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国家要继续对这些地区给予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并将安排一批矿山、水利、交通和工业项目,以带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第三批8100亿日元贷款(1990-1995)紧扣“八五计划”,重点投资交通、电力、通讯和农业,中西部地区的项目占了一半:上海宝钢,深圳、海口和大连的港口,海南、青岛的公路,神木(陕西)—朔县(山西)、衡水(河北)—商丘(河南)、宝鸡—中卫(宁夏)、南宁—昆明、漳州—泉州(福建)、西安—安康的铁路,武汉天河机场,铜陵长江大桥、重庆长江二桥、齐齐哈尔嫩江大桥,十三陵(北京)、鄂州(湖北)、九江、三河(河北)、河津(山西)的电站,北京、沈阳、天津、上海、黑龙江、江苏、吉林、浙江、福建、广东、陕西的电话网,厦门、重庆、昆明、西安的供水,九江、鹿寨(广西)、瓮福(贵州)的化学肥料厂江苏苏北通榆河灌溉……
“九五”到“十五”:向中西部转移,扶持教育环保
“八五”末期以来,国家对沿海地区投资份额已明显减少。不论是决策层、学术界还是民间,都呼吁开发中西部地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使东、中、西部协同联动,相互促进。”
“九五”和“十五”计划期间,相继出台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由此,从根本上扭转了“七五”计划以来东、中、西梯度次序推进的思想。“十五”期间,外资出现了“北上西进”的趋势,即:由珠江三角洲向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转移,由东部向中西部尤其是中部地区转移。
政策支持自然是最重要的:“加强中西部地区资源勘查,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增加财政支持和建设投资……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加快改造和调整的步伐,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60%以上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之外,教育和环保成为政策支持的新重点。这两个领域也是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着力点:“退耕还林还草,推进防沙治沙和草原保护……巩固‘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成果,启动长江上游、三峡库区、黄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衍生的水和空气污染以及收入差距问题,紧扣“九五计划”的第四批日元贷款(1996-2000),不再仅仅投资于沿海地区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内地的发展以及扶贫受到了同等重视。例如,增加了工业污染防治的投资,37%的项目(70个)和13.2%的金额用于此。污水处理项目有32个,占项目数的16.9%和总金额的11.4%。对垃圾处理和环境监测项目的支持也由此开始。据统计,日元贷款占到了“九五”环保计划投资总额的7.3%,而且这一期间中西部地区所占项目数和金额比重过半,分别达到了57.1%和67.8%。
“十五”期间的日元贷款(2001-2005),36个项目中有32个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并且,污水处理项目比“九五”期间在数量和金额上分别增加了34.1%和33.5%;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数量和金额增加了8.5%和20.9%,实施地区增加了宁夏、甘肃、河南、江西;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增加了山西太原。这一阶段日元贷款明显向中西部地区倾斜,90%以上的项目和金额流向中西部,与中国政府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是紧密配合的。
结语
1981-2005年,中国经历了“六五”到“十五”共5个“五年计划”,区域发展战略从优先发展沿海地区、内地支援沿海,到沿海优先地位不变、开始扶持内地,再到“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的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区域发展战略的演变意味着资金流向和政策支持的跟进。
25年间,前四批日元贷款大体上与“六五”到“九五”计划的区域发展战略导向相吻合。2001年起,日元贷款开始每年一审,但是,2001-2005年的日元贷款的区域和部门分布仍然与此时的“十五”计划保持了一致。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从“六五”到“十五”,日元贷款与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基本一致。而且,在中国的区域发展过程中,日元贷款作为中国政府可以获得的主要外国政府贷款,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无论是能源、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抑或教育、环保、扶贫和公共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