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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七年

2008-05-22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08年15期
关键词:进村农业部农资

杨 勇

2001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农业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个部门组成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七年来,各部门紧密配合,针对农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化管理原则,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坚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农资市场整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农资打假成效显著

严格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假劣农资的高压严打态势,是农资市场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以县乡一级为重点地区,突出治理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机、渔机渔具等重点产品,全面排查批发市场、专业集散地等重点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九种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七年来,各地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93万多人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427万家,清查整顿各类农资市场106万个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违法案件34万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1155个,查获各类假劣农资产品117万吨,为农民挽回损失94.6亿多元。

二是以大要案查处为突破口,坚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集中力量处罚了一批企业,捣毁了一批窝点,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七年来累计查处案值5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079起,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071名。

三是组织开展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查清了3个主要毒鼠强生产技术扩散源头,查获了安徽、河南、湖北等地41家非法生产窝点,切断了以邮寄为主要手段,以河南长葛、安徽利辛、湖北仙桃为主要集散地的覆盖全国的毒鼠强销售网络,收缴各种非法剧毒鼠药250吨。同时,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治理行动。

二、农资下乡深入开展

为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2005年农业部提出并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一)扎实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为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更好地为“三农”服务,2005年,农业部提出并启动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共三批在全国31省(区、市)的67个县市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部级试点,初步探索出了一批比较成功的经验和模式,试点地区不但供应的农资质量有了保障,而且农资市场秩序出现了明显好转。

(二)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春耕期间,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普及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知识,开展送优质农资、送法、送科技下乡进村活动,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提高农民科学选购、使用农资水平,营造全社会支农护农和打假扶优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推动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农资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目前,已经组织对全国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创建单位进行了验收,并将于今年确定首批农业部定点农资市场名单。

(四)启动了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将各类农资经营主体的资质状况、抽查结果、台帐管理、群众投诉等各方面信用记录,按照统一、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信用评价,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和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引导和强化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观念开始深入人心。

三、监管机制逐步健全

(一)健全了部门合作和区域联动机制。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制定了农资监管工作暂行规定,将农资打假与监管的日常工作、查办案件、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系统之间和相互之间统一部署、各有侧重、联合行动,形成了执法合力。

(二)健全了质量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农资产品质量抽查管理办法,并积极推行农资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评价制度。监测范围已覆盖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七大类主要农资品种,监测地域已从覆盖粮食主产区逐步扩展到覆盖全国农资产销和使用主要地区,监测环节已覆盖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零售终端等。

(三)健全了社会监督机制。制定了投诉举报奖励办法,开通了12316“三农”服务热线,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农资市场监管的积极性。部分地方根据当地工作的实际需要,发展了一大批农民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将监管工作延伸至乡村一级。

(四)健全了信息公开机制。自2005年以来,我部每年公布全国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同时,多数地区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和农资监管信息公告制度。

四、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目前,我国已制修订了《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主要农资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管理等各方面,成为我国农资市场监管的重要法律基础。

(二)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形成。近年来,农业部门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主要内容,大力整合农业部门执法力量,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175个市地、1662个县市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浙江、福建、湖北、贵州等7个省成立了省级综合执法机构,部分省县级综合执法覆盖面在90%以上。

(三)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为取向,不断深化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同时加大了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力度,农业部门现已有农业投入品类国家级和部级质检机构125个,这为农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加大了对农民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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