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创新 太阳能产业的新路
2008-05-14韦达
韦 达
目前,太阳能热水器产业需要兴起一股模仿创新之风。也许有人认为模仿之风不可长,这样会使本已混乱的太阳能行业更加无序。其实,就当前太阳能热水器产业的整体状况而言,模仿是必要的,不应进行否定,而是要加以正确引导,鼓励企业在模仿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只有这样,太阳能产业才能得到更快、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产业现状需要模仿创新
有专家把创新模式分为自主创新和模仿创新。自主创新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完成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关键技术上的突破是由本企业实现的。这类企业大都拥有公司内专门的研究开发部门,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一旦实现创新,往往会成为该类产品的领军人物,带来巨大的经济利润,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模仿创新则在多数情况下,是在率先创新者已有的科技成果基础上的“模仿”,是在别人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努力。模仿也是一种学习过程,可以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因此,模仿也是一个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多达4000余家,但过千万元并具有自主创新实力的企业仅有20多家,其他企业均位于中小型企业之列。虽然20家大型企业引领着中国太阳能热水器发展的走向,但如果没有几千家中小型企业的左右簇拥,太阳能热水器产业也会显得形影孤单,撑不起太阳能热水器产业大国的形象。
但由于这几千家中小型太阳能企业普遍存在缺资金、缺人才、缺成熟的管理经验,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并不具备自主创新的能力。就目前太阳能产业而言,本身并没有一个成形的标准,更谈不上市场准入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中小型企业的存在要抱一种宽容的心态,帮助他们一起成长。毕竟,中国太阳能企业都是从手工作坊起步的,都走过了由小及大的路程。只有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太阳能产业中的大多数企业走上了健康之路,那么整个产业也就会得到蓬勃发展。
由小变大,这是企业发展的一个规律,在成长过程中,模仿变得尤为重要。
模仿与单纯的仿制不同,其根本区别就在于仿制不含有自己的创新成分,而模仿创新具有自己的独创成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技术进步。所以,我们的立场是坚决打击那种盲目、不负责任的仿制行为,大力提倡科学、创新的模仿。
模仿创新,对中小型太阳能企业来说,是一种风险小、投入少、效率高的生产方式,是企业获得市场竞争力的根基。模仿企业在解剖他人样机的情况下加入自己的技术,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这样就大大节省了成本,使很多小企业也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
再从整个产业来考虑,如果几千家太阳能企业都能够实现模仿创新,哪怕一个企业在模仿的基础上仅有一项创新,那么综合起来就是几千项的创新,那么太阳能这个民族产业会更强。
从三层面进行突破
其实,模仿创新不但适用于中小型太阳能企业,对于那些实力雄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来说,也是突破发展瓶颈的一剂良方。
一个行业越是成熟,发展的瓶颈越是难以突破。目前的中国太阳能热水器产业,不管是从技术还是推广应用上都可以称得上是世界太阳能大国,如何从一个大国跨入到强国,虽然仅有一步之遥,但要想迈出这一步,并非易事。从技术、管理、市场拓展、资本运作、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均需要有所创新,有所创新就要有模仿学习的精神。
比如,四季沐歌便在行业内提出了无边界创新整合战略的“三个凡是”:从技术层面来讲,凡是有利于太阳能、新能源技术发展的,都无边界创新整合;从市场层面来讲,凡是有利于太阳能应用推广的营销方式,都无边界创新整合;从文化层面来讲,凡是有利于太阳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都无边界创新整合。
从向行业内前辈学习到跨行业学习,从向国际企业学习到向国内企业学习,从向大企业学习到向小企业学习,从学习先进技术到学习管理经验,四季沐歌真正进入到了“兼容并包”的境界。在行业内技术进入同质化阶段时,其运用航天技术研制出真空管和保温水箱的升级替代品“航天管”、“绝热舱”,并生产出“飞天”系列太阳能热水器,便是学习其他行业经验对太阳能热水器技术进一步完善的范例。实际上,四季沐歌的无边界创新整合的“三个凡是”总结出了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模仿创新,如何模仿创新的经验,对其他太阳能企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模仿的两个原则
模仿创新,并非简单的模仿,而是一个借鉴、消化、吸收、创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太阳能企业可能会很快发展壮大起来,有的可能则毫无建树,见不到什么起色。同样的是模仿,结果却不同,这便反映出成功的模仿需要科学的方式作为支撑。模仿的前提应该是对模仿对象的精确解读。
太阳能热水器企业前几年都大拼真空管概念,没有新的创新,在这种情况下,有企业推出了保热墙技术,由于适合了市场需求,有保热墙的太阳能热水器深受消费者欢迎。一家企业便迅速跟紧,也推出了具有保热技术的产品,不但市场反应平平,工商部门也很快找上门来。原来,该企业只模仿到了别人的“保热墙”概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仍然是劣质材料和普通的生产工艺,由于只图快速跟近,缺乏对模仿对象的深入了解,结果以失败告终。相反,很多企业在对保热墙技术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产品进行了剖析,对模仿的产品有了深入的了解后,在此基础上,推出了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保热技术,并在保热技术方面也占有一席之地。
在模仿创新的过程中,应该处理好精确解读与适应性的关系,既不能简单模仿、生搬硬套,照葫芦画瓢;也不能丢弃模仿对象的精髓,盲目追求创新。
目前,中国太阳能企业各具特色,各有优长,但这些经验却不具有普遍性,只有在特定的时期,特定的环境下,其效果才可以得到发挥。为此,企业只有在保持发扬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移植引进其他企业的优秀成果,然后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成果。但无论是模仿还是创新,都要以市场实用性为基础,以顾客需求为基础,扎扎实实做产品,认认真真为顾客着想。只有在这个前提下,企业才能够迅速成长壮大起来。
模仿创新不等于侵权
技术模仿创新是否就一定触及知识产权,事实上,合法模仿即在知识产权保护框架中的模仿空间是很大的。因此,模仿创新决不等于“侵权”,也不是一件不“体面”的事,国际成功经验表明,技术落后国在赶超技术先进国时,开始都是采用模仿创新战略。
知识产权保护只是保护其中的技术利益,并且是保护的其中部分利益。对非技术性利益溢出不能保护。比如,模仿者吸收率先者的新思想、新观念,许多产品功能的添加是受到率先者产品和技术的启发,汲取率先者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避免其走过的弯路,又比如,知识产权制度不能阻止模仿创新者的市场开拓行为,跟进者有时可以利用和享受率先者市场开拓所付出的成本,节省消费者产品认同所需花费的时间,在率先者开拓的市场上后来居上。
当然,某些情况下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矛盾,但这些矛盾是完全可以规避的。模仿创新中通常会涉及专利技术、技术核心、商标、合作权之类的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所覆盖的地区和市场中,模仿创新企业只要依据相应的产权法律,按适当的形式给知识提供者以符合法律、双方认可的物质精神补偿,就不会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