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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悄然复出是对民主权利的侵犯

2008-05-14

杂文选刊 2008年6期
关键词:暗箱监督权知情权

杨 涛

2007年7月,因任职广胜寺镇党委书记期间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消息传出,当地干部民众一片哗然。(2008年4月14日《华商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曾经犯过错误,负有责任而降职、免职、引咎辞职的官员今后是否就一定不能再起用,这倒未必。但在仅靠任命而没有经民众选票甄别的情形下,“问题官员”的复出如果不能保证程序的透明与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那么其合理性、合法性必然会遭到民众的质疑。就像重新任命为区长助理的段春霞遭非议一样,就像因“彭水诗案”被免职的县委书记蓝庆华又被任命为重庆市统计局副局长遭舆论公愤一样。

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的政治报告中,就鲜明提出“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这说明,保障民众的“四权”,已经提到党和政府“依法治国”的高度,是任何一级党委与政府必须遵循的准则。

而这种不经公示、“暗箱操作”的“问题官员”的复出,就是对民众“四权”的粗暴侵犯。首先是对民众知情权的侵犯。这些官员曾经犯过错误被降职、免职或者引咎辞职,那么他们重新担任领导职务,理应公示,否则群众何从知晓,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无疑是置民众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极大地加剧了官民对立;其次,这种做法侵犯了民众的表达权、监督权,“问题官员”复出不公示,也没有公布复出的理由与原因,公众就无法对其提出自己的意见,无法监督政府的任命是否合理、合法,从而极可能造成腐败滋生,损害政府的权威;最后,这种做法还侵犯了民众的参与权,“问题官员”复出不公示,公众也就无法参与到对“问题官员”复出的决策中来,政府的任命就无法吸纳民意,从而使得政府的决策缺乏民主性、科学性。

段春霞的复出,也许是她本人确实认识到错误、端正了态度,并且确实很有能力,需要她重新主持工作。但无论如何,这种复出必须符合党政干部任命的规定,特别是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必须进行公示、说明理由,接受民众的监督,让民众来参与评判。段春霞在无声无息中复出,不仅让人联想到在“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大批官员是否也会同样悄然复出,从而化“问责”制度于无形;更重要的是,政府和官员在“问题官员”复出任命中搞“暗箱操作”,可以随意侵犯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使得我们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举步维艰,这是最致命的硬伤。

(原载2008年4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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