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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灾后春耕备耕生产存在的矛盾应予重视

2008-05-08甘新莲龙建平

金融博览 2008年4期
关键词:支农信用社春耕

甘新莲 龙建平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一些地区遭遇了50年罕见的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给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林业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近期,人行吉安市中支就金融支持灾后春耕备耕生产进行了调研。

金融支持灾后春耕备耕

生产基本情况

切实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一方面,吉安市农村信用社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辖区春耕备耕生产形势和灾后资金需求,根据农民良种、农资、化肥、农机购置等情况,测算春耕备耕资金需求总量。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灾后重建的信贷支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信用社安排灾后重建专项贷款,压缩非农贷款,并针对农作物灾情的严重性,追加春耕备耕资金,在原计划春耕备耕信贷资金总需求的基础上增加20%信贷规模投入,切实满足春耕备耕生产资金需求。到2月末,全市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业贷款4.8亿元,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29.7%。

积极优化支农金融服务。吉安市辖内11个县(市)农村信用社都建立了春耕备耕生产联系点制度,设立支农专柜,建立春耕备耕生产资金贷款使用台账,配备专人负责支农贷款业务管理,确保春耕备耕生产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开辟支持灾后春耕备耕生产信贷投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手续,优先办理抗灾救灾支农贷款;对受灾农户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利率下浮10%~20%;扩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额度,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

不断创新支农信贷品种。永丰、峡江县农村信用社开办了“双带示范贷款”业务试点,在每村选出10户农户作为致富、信用双示范户,每户可办理信用贷款10万元,现已发放贷款237户,金额2263万元。吉水、永丰、峡江、青原等4县(区)农行分支机构对农业生产资料经销商及种粮大户推出了“农业生产资料跟踪贷款”新品种,目前已发放贷款1061户,金额1440万元。

金融支持灾后春耕备耕

生产存在“五大矛盾”

实施从紧货币政策与春耕备耕资金旺盛需求不统一。据测算,今年吉安市春耕备耕生产资金需求总量为18.2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增长20.5%。从需求结构分析来看,从事传统农业对小额农贷需求量减少,而规模化种养业、订单农业对大额农贷需求量增加。据对200户农户问卷调查显示,今年春耕备耕生产需向农村信用社申请3万元以下小额农贷的有46户,占23%,比上年减少16.5个百分点;需申请贷款5万元以上大额农贷的有37户,占18.5%,比上年增加12.6个百分点。但是,实施从紧货币政策不仅收缩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流动性,而且减弱了农村信用社支农的实力,部分存贷比较高的基层信用社不得不收缩信贷甚至停止放贷。

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与农村信用社贷款积极性不相称。当前,个别乡(镇)村的信用环境令人堪忧,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一是乡镇乡村集体拖欠。取消农业税后,原来由乡镇、村组举借的贷款,因机构精简而使贷款主体发生变化,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对乡村两级组织债权的保全和回收。二是农村信用社维权难。据统计,近三年吉安市农村信用社共胜诉案件4371件,涉案金额13418万元,但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276万元,案件执结率只有39.32%。

支农信贷管理机制滞后与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不适应。一是小额农贷额度偏小。目前农户购买种子、化肥等传统农业支出基本上不需要贷款投入,但对种养大户及具有购买大型农机具需求的农户,3万元的授信额度则远远不够,资金供求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贷款期限控制过紧。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的期限通常在一年以内,而农村特色养殖和经济果业林业开发项目的见效期一般需2~3年,甚至更长,短期的信贷投入难以发挥应有的资金扶持作用。三是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当前,农户贷款可以用做抵押物的一般仅限于房产,但农村的房产不仅价值不高而且变现难,担保抵押物缺失已成为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单一化与农民服务需求多样化不协调。一是涉农服务主体薄弱。春耕备耕生产信贷资金的投入基本上由农村信用社独家承担,出现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现象。二是支农信贷品种单一。除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外,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局限于一般性农业种养大户和农副产品加工个体户,且条件严格,与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农业抵抗风险能力较弱与农村信用社贷款愿望不一致。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障救助机制。在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抗风险能力弱,加上农户对发展农业的市场把握不准,对市场供需分析不够,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或遭受天灾人祸,就束手无策,难以规避风险。一些农村信用社担心因此会形成不良贷款,存在“畏贷”心理,致使信贷资金供给和需求难统一。

政策建议

认真执行从紧货币政策,增加“三农”有效信贷投入。一是人民银行各级行要正确把握从紧货币政策的调控取向,加强信贷窗口指导,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总体要求,盘活信贷存量,优化信贷结构,把有限的贷款规模用在“刀刃”上,促进信贷资金流入“三农”领域,支持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尽快出台“将农村地区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实施办法,建立农村资金强制回流机制,可采用商业银行直接投入或缴存资金给农村金融机构两种方式,增加农村信贷资金的有效供给。

大力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夯实支持“三农”信用基础。一是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活动,培育“信用至上”的全民意识和社会道德风尚。二是加强与当地村委会的联系与合作,维护农村金融机构债权,防止信贷资产流失。三是把支农贷款发放与创建信用村镇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乡镇(村)建设,对于评定的“信用村”、“信用镇”,给予支农信贷资金倾斜,反之则要限制贷款规模,以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四是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

完善支农信贷管理机制,满足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求。一是适当提高农业贷款授信额度,最大限度满足春耕备耕资金需求。二是因户制宜适当延长支农贷款的期限,使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一致,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三是创新担保抵押机制,帮助农户解决贷款抵押难。建议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可以实行会员制管理,在政府的资助下,以民间资金为主,实行民有民管,克服政府出资建立担保基金在管理上可能出现的委托代理成本。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一是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尝试建立农村储贷协会、小额信贷互助协会等农村金融组织,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二是科学细分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建立特色“金融超市”。如开发“及时雨”短期贷款,满足季节性资金需求;“庄园梦”长期贷款,在总的授信额度内逐年发放,支持农业产业化开发,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结合我国实际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农业保险做法,我国宜建立财政支持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即以财政手段为主,税收、金融、再保险等手段为辅,由国家出资建立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或国家每年拨付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偿给商业保险公司,以鼓励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江西吉安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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