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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娥冤》中三重天

2008-04-05姚志忠

中学语文园地(高中) 2008年4期
关键词:窦娥冤关汉卿冤案

姚志忠

在关汉卿名剧《窦娥冤》中,被屈打成招押赴刑场的窦娥,先是怨气冲天,咒天骂地,似乎完全否定了“天”的公正性与合理性,令人赞叹其反抗精神的彻底;后却又对“天”发出三桩誓愿,并随着剧情展开一一实现,似乎又对“天”主持公道深信不疑。这就不免让人大惑不解:这是一种不期而然的自相矛盾,还是一种别有深意的曲折表达?关汉卿到底想说什么?

其实,在窦娥的世界甚或是关汉卿的世界里,此“天”非彼“天”,且存在着不同层级,并各司其职。

与窦娥发生激烈冲突的这一重“天”,是由桃杌太守所管辖的楚州地方政府的天,这也是窦娥们最易感知和息息相关的一重天。不过,虽然悲苦的命运练就了窦娥坚强的性格,但因其地位低下,眼界有限,所以对当时社会现实的险恶缺乏明确认识,对官府还抱有幻想,相信“明如镜,清似水”的楚州太守会为自己主持公道,因而在张驴儿的逼迫之下毅然选择“官休”。孰料她的幻想在大堂之上被击得粉碎。“明镜高悬”的父母官、楚州太守桃杌,却是一个昏聩无能、私心自用、毫无仁爱之心的官员。他执着于“人是贱虫,不打不招”的审案信条,将一个事实分明、不难查清的案件生生通过“千般拷打,万种凌逼”的严刑逼供铸成了冤案。使一个无辜者“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惨遭杀害。屈打成招之后,窦娥生命中仰望、依靠的那片天崩塌了,它在她面前是那样的丑陋和不可信任:“想人心不可欺,冤枉事天地知,争到头,竞到底,到如今待怎的?”她的刚烈不允许她彻底认输,所以在押往刑场的途中,她叱天骂地,怒不可遏:“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而且在最终得出了一个异常沉痛的人生教训:“衙门从古向南开,就中无个不冤哉!”透过自己的鲜血,她才认识到了所处时代的黑暗与腐朽!

窦娥所诅咒的这个“天”,实即基层执政者亦即父母官所构建的地方政治局面和营造的保一方平安的和谐氛围,它是统治者意志传输的一个终端,是维护其社会稳定的基本单元。它一旦出现问题,治下的百姓就是直接的受害者。桃杌太守粗暴审案,严刑逼供,滥杀无辜,虽是社会大风气使然,何尝又不决定于一个官员的执政素质、判案能力和人道含量?所以在关汉卿看来,杀害窦娥的不只是黑暗的社会制度,更是滥用国家赋予权力的桃杌太守。所以最终受到惩罚的不是整个统治集团,而是渎职害民的地方官。在桃杌被“杖一百,永不叙用”之后,对国家声誉造成损害的蠹虫被剔除,悬在楚州上空的这轮“毒日头”所造成的三年大旱方告结束,国家政权之树因除去了蛀虫而更具生机。从这一点来看,关汉卿对现实批判的锋芒指向是相当具体而且确定的,那就是昏庸无能草菅人命的地方官。他痛恨的,是局部的毒瘤给整个身体造成的危害,而对于整个身体的“健康”,他是深信不疑的。故而对罩在楚州太守这片“小天”之上的中央政府那片“大天”,还是充满期待的。果然,窦天章这个“廉能清正,节操刚坚”的“天意”的代表者被委任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使,前来楚州修补被昏官庸吏蚀出破洞的那个“天”。他除了自身不错的品德与能力,还带有处处天假之权的“势剑金牌”,可以先斩后奏,当然是“威势万里”了。他为窦娥平反昭雪,惩处了造成冤案的一干人犯,着实是大快人心。这个“天”显然没有让窦娥失望。这种对“小天”的绝望和对“大天”的期望,其实在第三折“一煞”曲中表述得再清楚不过:“你道是天公不可欺,人心不可怜,不知皇天也肯从人愿。”冤案之所以铸成,与“皇天”无关,而是因为“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是缘于局部环境的恶劣而已。显然,作为知识分子的关汉卿,批判的只是统治者所用非材,导致百姓受害、政权受损而已,他并没有怀疑“皇天”是否是万恶之源的意思,不论他的哪出戏,作恶多端的总是“地头蛇”,最终还受害人一个清白并惩治地头蛇的总是皇帝下派的清官廉吏这样的“强龙”,结果总是风和日丽,海晏河清。这是窦娥和关汉卿都寄予厚望的“天”。

在关汉卿戏曲里“天”的组成元素中,除了带有象征意味的人类社会的中央和地方两重“天”外,窦娥冤案的平反,还有赖于被更多的人认同的具有浓厚的宗教意味的那个由鬼神执掌的超自然的“天”。这个“天”,是“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仁厚之“天”,也是人们遭遇冤屈痛苦时呼唤的那个“老天”。在窦娥们看来,这层天是维护人间正道的最高法则,它保卫着人间的道义底线不被打破,一施一报毫厘不爽。这个“天”常成为关汉卿戏剧情节峰回路转陡现契机的惯用元素。它可能有时处于缺位而“错勘贤愚”,但总的来说它还是“忠于职守”的,最终的因果报应全赖它的出面,负屈衔冤者无不蒙受枯木逢春之“大恩”,相形之下,第二重天的功劳便更像是它假手而为。在《窦娥冤》中,这个“天”即为窦娥的喊冤之声所感,不光实现了她通过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亢旱三年的誓愿以明冤情的期待,还许她魂入州厅,让门神户尉大开方便之门,最终实现了诉冤的目的。这一重“天”的价值,经数千年宗教风习的濡染,几乎没有人能怀疑这冥冥之中监察人世的“第三只眼”,它仿佛是个全方位的监控器,每个人的一善一恶休想逃脱它的监视,那么生前或死后的一赏一罚自然毫无差谬。因此,窦娥们将平冤报仇的指望寄托到它身上,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好惊奇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窦娥们的想法不就是关汉卿的想法吗?窦娥们的救赎之路不就是关汉卿的思想所能达到的尽头吗?

当然从今天看来,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拯救自己,只能靠自己。因此,《窦娥冤》中的三重天,便是处于封建时代的窦娥们无力冲破的三层囚禁身心的牢笼,也是处于专制氛围中的关汉卿无法摆脱的三道束缚思想的茧壳。糊涂的地方官在刑讯逼供草菅人命,伟大的统治者在私察暗访除恶扬善,万能的造物主在洞察一切秉公执法,成为关汉卿诸多公案戏和悲剧的定势思维。《绯衣梦》、《蝴蝶梦》中,造成冤案的无一不是昏庸的地方官,解决问题的无一不是朝廷派来的清官能吏,提供线索的无一不是在呓语或梦境中编造谜语展示奇迹的神灵上苍。至此我们可以说,关汉卿的“三重天”式的构思是他对人类社会特别是司法状况的一种认识,当然其中也体现着作者的理想。作者与其说是在暴露黑暗,不如说是在呼唤光明。因为黑暗产生于任用失误,产生于滥用职权,是暂时的;而“一贯正确”的朝廷,“神目如电”的上天,却具备了超强纠错功能,他们总是平反着冤狱,拯救着良民,剔除着昏官,惩罚着罪犯。这匡扶正义的双重保险,即使一个靠不住,也还可指望另一个,它们在牢固地守卫着人性正义的堤坝不被冲垮。所以,作品给人的希望永远大于失望。有人说《窦娥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悲剧,的确,把“人生有价值的”毁灭后又在某种意义上重获“新生”,悲剧的冲击力当然会大为减弱。中国古代的悲剧作家固守着对理想的表达,由此而减轻了对现实的指控力度也在所不惜,既可敬,又可叹。这只能是中国的政治状况和文化氛围所决定的了。

尽管如此,作品的警示价值还是很大的。一个弱女子的死居然感天动地,甚至以为期数年的“亢旱”来显示奇冤,不正是暗示了民命不可轻忽、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古训吗?若要寻找《窦娥冤》的思想价值,除了女主人公永不妥协的斗争精神,这一点也是相当值得肯定的了。“天意”和“民意”常有着奇妙的重合与转换,换这个思路一想,那么本剧的寓言价值就更加值得珍视了。

(作者单位:甘肃岷县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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