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流转 农民成股东
2008-03-30曹林魁
曹林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使钟管镇沈家墩村农民首创“股票田”的信心更足了,劲头更大了。
早在1999年10月25日,已有70%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的钟管镇沈家墩村,为了解决进城、进厂农民承包田无人耕种的问题,在承包土地户自愿的前提下,将160户农民家庭承包的210亩水田集中起来,由村委会公开招标,结果有5户养殖水产专业户中标,平均每亩每年租金640元,租赁期三年。村委会提取每亩90元服务费,承包土地户每亩每年可得550元。这种由村委会“反租倒包”的形式,以集体名义把这些荒芫水田倒包过来,并与联产承包土地户签订委托出租合同,再通过招标反租给养殖农户开发利用,每年获得一定的效益,让承包土地户拿到租金,这种“定权不定田、定量不定位”的土地流转方式,被农民称为“股票田”。这一创举,让承包土地户皆大欢喜,使水产养殖户租到水田,扩大了养殖规模,增加了经济收入;使承包土地的农户能安心外出赚钱,安心在厂做工,又可坐收“分红”,承包的土地不会荒芜了。“股票田”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种形式,也是新的尝试。
沈家墩村首创“股票田”,引起了各级领导和媒体的关注。2001年3月16日,《新华社》主办的新华网以《喜看农田成“股票”》为题作了报道。第二天,《人民日报》主办的人民网转载此文。3月19日至20日,《湖州日报》、《浙江经济报》、《浙江青年报》等省市媒体对此纷纷宣传。3月21日,浙江省委办公厅《信息通报》也对此作了反映。3月28日,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专程到钟管镇听取首创“股票田”的汇报,他说,农民思想观念要更新,土地流转机制要创新,效益农业要提升。肯定了“股票田”的形成,是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并指出,在依法搞好土地流转基础上,紧紧把握好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关系。土地要依法流转,土地集体所有制要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要长期不变。总之,要把土地问题研究深、研究透,使农业产业结构真正得到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得到实现。2002年7月9日和22日,中国新闻社对沈家墩村首创“股票田”作了专题报道,并肯定了村民委员会所起到的作用。报道说:“在探索‘股票田的过程中,村委会起着‘牵钱搭桥作用,为农民寻找种植户、养殖户。一旦找到了合适承包人,村委会便发动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来。”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新闻媒体的连续报道,为沈家墩村农民首创“股票田”撑了腰,鼓了劲,解除了思想顾虑。
一、“股票田”的形成与发展
钟管镇沈家墩村是个以粮食、蚕桑、水产、工副业全面发展的村,总人口1358人,其中劳动力968人,全村拥有水田1072亩,桑地346亩,鱼塘600亩,有私营工业企业7家。2005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250万元,其中工业产值2545万元,创税利15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4.4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8123元。
近年来,这个村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鼓励和发展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率先实行了“定权不定田,定量不定位”的土地流转形式,使土地向养殖水产大户集中,使承包土地的农民从土地上脱离出来,并得到固定的经济收入。这种土地流转形式,农民称谓“股票田”。
率先提出“股票田”的主要因素:
(一)乡镇(村)企业发展了,商品经济搞活了,农民进厂、进城经商的人多了,家庭承包的土地顾不上种了,迫切需要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1982年以后,沈家墩村先后办起了砖瓦厂和耐火保温材料厂,在厂做工的有200多人,另有400余人在钟管镇上的工厂做工,还有部分农民外出经商、贩运农产品,有些人从事保温材料产品的安装和建设,全村在厂做工、外出赚钱的农民共600多人,占到总劳动力的70%以上,其家庭承包的土地无人耕种而抛荒,有的户虽然种上了作物,但由于平时无人管理,产量很低,收入甚微。这些人迫切希望村里搞承包土地流转。
(二)水产养殖(如养鱼、养鳖)是该村的传统产业。有养殖经验的专业户想扩大水产养殖,遇到缺少土地,即使租到了土地也形不成连片开发,阻碍着规模经营的拓展。还有部分农户由于承包地地理位置原因,无法连片出租造成这些农民愿意土地流转而无法流转,影响了土地资源效益的发挥。这些人也希望搞土地经营流转,可以扩大规模经营。
(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这与效益原则由市场机制配制土地资源的要求相矛盾。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农村承包土地分散而不能连片集中经营,这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连片规模经营发生了矛盾。为了实现规模效益,加快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该村率先提出搞“股票田”的设想,得到了多数村民的拥护,认为这种做法既能解决部分土地荒芜问题,又能为村民增加经济收入,是件好事。但也有个别村民担心把土地租出去后今后收不回来,不愿搞土地流转。在村干部中也有人担心违反土地政策而犯错误。
为了统一干部、村民的思想认识,村两委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加快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的文件,使大家明确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是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只有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才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朝着企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搞“股票田”就是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形式。通过学习讨论,使党员、干部、村民思想认识趋向一致。同时,村党支部、村委会还向村民讲明,这种土地流转机制是以村的名义与养殖户、种植户签订土地租赁经营合同,原有联产承包户的土地使用权不变,只是把土地租给养殖、种植大户经营。从而,打消了思想顾虑,村民共同表示,愿意把家庭承包土地委托给村委会出租。
二、实行“股票田”,活了土地富了村民
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发展了农业规模经营。今年62岁的姚阿三,是村里有养殖水产经验的农民。在土地流转之前,由于受到缺少土地的限制,只能小打小闹,在实行土地流转后,他有了发展的空间,和儿子一起,建立了德清县延炜龟鳖养殖场,租下了村里225.5亩水田,开挖出17亩鱼塘,开始了大手笔的水产养殖。目前,他办的养殖场养殖中华鳖近7万只、日本鳖2万只,在甲鱼塘里搞起了鱼鳖混养,养殖花鲢、白鲢和青虾等,不仅提高了效益,并且提高了甲鱼质量。这个养殖场生产出来的甲鱼,注册了“下渚湖”商标,成了全县的品牌。2007年养殖的甲鱼等水产品全部销往杭州农都农副产品市场,年利润30多万元。在该村,象姚阿三的专业养殖大户共有4家,年产值约1000万元,给他们打工的农民有50多人,这是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农民带了勃勃生机。在实行“股票田”的第二年(2000年),建立了王根连的清溪花鳖养殖基地,其租用土地425亩,成了全县养殖水产最大的企业。
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使村民渐渐富裕了。实行“股票田”后,外出做工、经商的人,从承包土地中脱离出来,安心在外做工、赚钱。目前,全村有450人在企业务工,100余人从事服务业,在上海、杭州等大城市创业的有200多人,现在,全村村民中已有豪华轿车50辆。有50多位富得快的村民在杭州、武康等地购买了商品房,多数村民已盖起了别墅式的住宅。如村民姚锦荣,今年42岁,承包土地出租后,每年每亩租金540元。他在村里办起空调隔热保温材料厂,年产值300余万元,雇用本村15位村民做工,每人每年收入近2万元。富裕起来的姚锦荣建起了别墅住宅,买进了轿车,还在县城武康镇买了一套商品房。每天开着轿车到企业上班,过着富裕的幸福生活。象他这样的不种田、收租金、办企业、住别墅、开轿车上班的村民,在沈家墩村已有几十位。村民姚柳章,全家有6.3亩水田,2007年领到的“股票田”红利3178元,8年中共分得红利2.5万多元。因为土地倒包给村委会,他和老婆都进企业上班,儿子在杭州、嘉兴等地从事耐火保温材料安装,一年就有5万多元的收入。他深感地说:“是‘股票田为我们带来了好处。”据统计,这个村从1999年推行“股票田”后,8年时间,村委会已向村民返回红利400多万元,平均每年50万元。
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行“股票田”后,农户联产承包的土地“反租倒包”给村里,由村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租给养殖大户。根据地理位置,建立起工业、商贸、水产养殖、住宅等区域。如路字圩自然村是村里的新农村住宅区,占地80多亩的新住宅区内,铺设了污水管道,村里规划新建72幢村民住宅,到2008年底首批有20多户可住进新宅。如今,走进沈家墩村宽阔的大道上,车来人往,很是热闹,大道两旁绿化成林,成片池塘和连片稻田、桑园,一派新农村的喜人景象。
三、几点启示
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引进企业,盘活土地,村民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这个村实行“股票田”,得到的几点启示:
(一)必须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能搞“一刀切”和一个模式。沈家墩村农民创造的“股票田”,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选择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该村党支部在1999年提出“打破队界,实行土地流转,走农业适度规模之路”的工作思路,率先实行土地流转,推行“土地权集体所有,使用权承包户所有,经营权转让”的“三权”分离制度,把农民的承包土地,由村倒包反租给养殖大户和种植大户,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使承包土地户得到可观的经济收入。
(二)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流转要以农户自愿为前提,不能搞硬性规定。农民因长期传统观念而牢固形成的恋土情绪,把承包土地使用权作为最可靠的依赖和归宿,看成是“农民的命根子”,宁可抛荒也不愿把承包土地使用权长期租给别人,这就要允许农民自愿。村党支部分析了农民的现实思想后,采用由承包户把土地使用权托管给村委会,由村与农户签订出租委托书,再由村招标租给养殖大户或外地人经营。如该村九百亩圩租给,几位养殖户,由村委会与经营者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承包期为三年,并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由于农户与村委会、村委会与经营户都签订了连环合同,使承包土地户思想上感到放心;让经营者解决了后顾之忧,可以大胆放手经营。
(三)坚持农业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企业化。过去由于土地分散,不能连片经营,因此,农业效益不高。通过土地流转,使大批分散的土地连成一片,推进农业规模经营。这个村在2000年9月12日,从外地引进科技人员王根连,创办了王根连“清溪花鳖养殖基地”,现在,成为远近闻名的甲鱼村。如姚阿三不仅在本村租下了225亩水田养殖水产,还到三墩村投资70万元租下了50亩水田养鳖。从沈家墩村的实践证明,土地流转能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截止2008年上半年,德清县26.5万亩水田,已流转19.9万亩,占总田数的75.09%,涉及流转的承包农户占承包农户总数的74.5%。
(作者单位:德清县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