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得大奖分手之时如何分
2008-03-22王景龙
祝你幸福·知心 2008年4期
去年经人介绍,妹妹与小李相识并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没有财产约定,工资等共同收入用于共同生活。他们用共同收入买的一注福利彩票中了特等奖,并领得税后奖金38万多元。奖金到手后就分割问题两人发生纠纷,妹妹比小李的工资高,要求按各自的工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小李主张平均分配。本来就不巩固的同居关系,很快就瓦解了,不久前两人闹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请问,奖金该怎么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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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为未婚同居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对于未婚同居这种当事人对自己共同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不予鼓励,也没明文禁止。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发生纠纷,法律不为其提供救济,未婚男女要求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有明确的规定,你妹妹和小李同居,属于一个共同经济生活体系,其用共同的收入买的彩票中奖所得属公民合法的偶然所得,应为俩人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你妹妹应和小李平均分割奖金。
律师王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