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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庆市在长江上游经济区的中心城市作用

2008-03-20孟卫东江成山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2期

孟卫东 江成山

摘要:文章探讨在国际和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下,重庆如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自身加速发展,充分发挥重庆直辖和中心城市的辐射与带动作用。评析了重庆区域经济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突出1个重点——长江上游经济区,解决1个难点——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困难,采取3项具体措施——加速自身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完善协调机制的“113”对策措施。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方面,从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角度提出建立政府和民间力量并重,以非政府组织——第四方平台为主体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长江上游经济区;区域合作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FD6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08)02-0001-06

当前,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国内区域经济合作风起云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经济区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备受世人关注…。重庆直辖10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全国经济中的地位仍相对弱小,作为西部开发“领头羊”和特大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深入体会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意图,全面落实重庆市委“发挥重庆直辖效应,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部署,精心谋划重庆的未来发展,显得尤为必要。为此,笔者将探讨重庆如何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自身加速发展,充分发挥重庆直辖和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一、重庆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的背景和意义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主导模式的驱动

1、国际经济一体化飞速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这股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影响之深远,都是前所未有的。

当前,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其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深入。新一轮的区域协议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

其二,形式与机制灵活多样。一是大多数区域经济集团对成员资格采取开放式态度,以加速扩张。二是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许多国家基于原有贸易优惠安排而成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有的从关税同盟发展成为共同市场。欧盟的诞生、欧元的启动以及欧盟实现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使得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外引人注目。

其三,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兴起和发展。近年来。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变化,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出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

2、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兴未艾

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起步,90年代以后发展步伐加快。有学者认为,现在国内至少存在9大经济区,覆盖几乎整个中国,较小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更不计其数。其中最活跃、影响力最大的是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区。

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区域的土地面积仅占中国的1.61%,但2005年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0311.87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35.8%,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近来,天津滨海新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京津冀经济带及其带动的环渤海经济圈发展迅猛,大有后来居上之势。珠三角经济区扩张势头强劲,形成了“9+2”的大架构。而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东北地区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

重庆应当充分认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意义和影响,积极融入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争当一体化的主角,避免被边缘化的风险。

(二)充分发挥重庆直辖效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

根据中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战略意图,重庆一方面要在妥善解决库区百万移民问题的基础上,分步完成中央交办的“四件大事”,另一方面要肩负起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重要使命,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格局中重要的“增长极”、“制高点”和“辐射源”,以国家级的区域中心带动西部和长江上游地区的发展。

重庆直辖10年以来,在完成中央交办的“四件大事”,加速自身发展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但在重庆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方面,还没有走出一条科学、成功的路子。应当加强以重庆为中心的经济合作区建设,作为重庆地位和作用发挥的载体和平台。

(三)取得重庆在全国经济中影响力和话语权的需要

虽然直辖后发展迅速,但重庆目前的经济实力仍相对弱小。2005年,重庆市GDP为3070.49亿元,在西部12省中居第6位,不及四川省(7385.11亿元)的一半,落后于云南(3472.89亿元)、陕西(3675.66亿元)、内蒙古(3895.55亿元)和广西(4075.75亿元)。重庆的经济实力在西部各省区中属于中等水平,更不能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提并论。只有积极与周边地区展开经济合作,才能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并借助合作的整体力量取得在全国经济中的话语权。

二、重庆区域经济合作的现状和问题

(一)重庆区域经济合作的总体格局

目前。重庆的区域经济合作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的“片线圈翼”总体格局。

1、西南一片

西南一片经济合作主要依托“西南六省市区经济协调会”,涵盖整个大西南地区。西南六省市区经济协调会的前身“西南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成立于1984年4月,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区域经济协调组织,在推动西南地区经济协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长江沿线

1985年,重庆联合武汉、南京和上海成立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目前,协调会成员扩大到沿江29个城市,并先后组建了长三角经济协作区、南京经济协作区、武汉经济协作区和重庆经济协作区。形成了以上海为龙头,通过沪宁汉渝4个城市自东向西传导的长江沿线市场体系,促进了沿江生产要素的流动。

3、重庆一圈

1988年,重庆与周边经济关联密切的川、滇、黔三省15地市组成了重庆经济协作区。在该区域中,形成了以重庆、四川为核心的长江上游经济带和在全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成渝经济带。2004年,重庆先后与四川和贵州签署了川渝“1+6”和渝黔“1+16”系列合作协议,渝川黔经济合作全面深化。

4、南北两翼

目前,与重庆签有合作协议的地区北及山东,南达福建、广东、深圳、港澳,形成了南北比翼齐飞的良好局面。

(二)重庆区域经济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重庆区域经济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引进内资质、量提高,合作区高层往来日益密切,跨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间产业发展呈现良性互

动。但也存在突出的问题:(1)区域经济合作头绪众多,重点不突出,容易造成宣传认知形象不清,推动工作力量分散,争取支持主体不明。(2)在合作中主导作用不充分,重庆直辖和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城市的优势和地位未能凸显。(3)合作模式停留在较为松散的层次,合作的实体化程度不高。

三、重庆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

在这样的背景和现状之下,笔者提出“113”的重庆区域经济合作对策措施。即:突出1个重点——长江上游经济区,解决1个难点——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困难,采取3项具体措施——加速自身发展、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完善协调机制。

(一)突出一个重点——着重打造长江上游经济区

1、以长江上游经济区为平台,打造国家级经济区的必要性

目前,重庆区域经济合作中齐头并进、主次不分的思路和做法必须改变。要在继续推进现有区域经济合作的同时,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打造一个以重庆为主导,具有全国影响和地位的合作体。

笔者认为,以重庆、四川、贵州为主体的长江上游经济区最具这样的潜力,可以作为重庆区域经济合作最主要的平台进行重点打造,并使之成为国家级的经济区。其主要理由如下:(1)得到国家的认可和支持。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重庆、成都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2)能够发挥重庆的主导作用。在长江沿线经济协作中,上海具有无可争辩的龙头地位,重庆至多作为龙尾与之共舞。重庆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肩负西部开发领头羊和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使命,亮出长江上游经济区的旗号,能够凸显重庆的地位和作用,取得各方的认同和合作中的主导权。(3)能够起到更大的辐射带动作用。成渝经济带虽然界定明确,但限定性较强。相反,长江上游经济区则具有更大的扩张性,而且可以涵盖成渝经济带。以现有的渝川黔地区为核心,可沿长江向东延伸至长江中游,沿成渝线、西陇海兰新线扩展到西北,向南则可发展至南贵昆地区,形成以渝川黔为极核,放射状向周边辐射的格局,重庆的直辖效应和中心城市作用更能充分发挥。

2、建立长江上游经济区具有现实基础与可行性

第一,川渝黔三省市地理位置接近,历史上经济往来频繁,近年来经济社会合作又有进一步发展,先后签署了具有实际意义的《关于加强川渝经济社会领域合作,共谋长江上游经济区发展的框架协议》和《关于加强渝黔经济社会领域合作与发展的框架协议》,具有深化实质性合作的有利条件。

第二,已形成了较完备的水陆空交通网。四川和重庆间,水上,有长江水道相连;陆上,铁路有成渝铁路、襄渝铁路、隆纳铁路、内昆铁路、成达万铁路,公路有成渝高速公路、渝遂高速公路、成南渝万高速公路;空中,有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间的川渝航线;管网通道,有川渝间输气(油)管道、川渝输变电网、川渝邮电通信网络,等等。在重庆和贵州间,以前主要是由渝黔铁路作为主要的交通运输通道,近期由于渝湛高速路的通车,加强了重庆一遵义一贵阳间的人员交流和物资运输。

第三,资源互补性高。长江上游地区是中国矿产、能源资源的富集地区和生物资源多样性地区。但这些资源的分布不平衡,各地资源禀赋各异,可以互补共享。重庆天然气资源占优,四川铁矿、水能资源丰富,贵州矿产、电力资源富裕,可以互补共享。

第四,产业互补和相关性强。四川、重庆和贵州在产业结构上各有优势和特色。重庆的汽车摩托车、冶金、化工、物流产业发达,四川在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饮料食品和旅游方面有优势,贵州的优势则在于煤及煤化工、磷及磷化工、铝及铝加工、铁合金、煤电一体化等资源型产业以及电子、航空制造等行业。三地的许多行业都具有互补性和相关性,能够构成一个互动的产业链,实现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第五,经济发展基础较好。渝川黔特别是重庆和四川,是西部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经济基础相对比较雄厚,基础设施、产业密集程度、科教发展水平等均居于西部区域前列。2005年,三省市GDP总量超过1.2亿元,有相当的经济体量。对该区域进行重点投入,可以培育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推动周边地区经济的整体增长,进而在全国经济中占到重要地位。这也符合国家在西部大开发中,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的指导思想。

3、长江上游经济区的发展目标

成为能与现三大经济区相提并论的全国四大经济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长江中上游乃至西部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要载体,并向紧密型合作组织发展,整合、带动该地区其他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重庆作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重庆直辖使命全面实现。

4、长江上游经济区的发展进程

在长江上游经济区建设中,可采用“起步、发展、扩散”的三步走战略。

第一,起步——建立以重庆、四川、贵州为主体的“长江上游经济区”(3省市)。如上所述,在现有渝川黔合作的基础上,以重庆、四川、贵州为主体构建“长江上游经济区”。

第二,发展——建立西南六省区加湖北、湖南、陕西三省的“大长江上游经济区”(“6+3”)。在“长江上游经济区”的基础上,将合作区域扩展到整个西南及其周边重要地区,形成“大长江上游经济区”,即“6+3”模式。西南地区内部经济合作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一面上的扩展过程容易完成。在西南六省区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将长江上游经济区向东沿江推进至与重庆相邻的长江中游省份湖北(武汉)和湖南,具有加强与东中部地区经济联系的重要意义;向西延伸至陕西(西安),可强化重庆、成都、西安三个西部一级中心城市的联系和互动,扩大长江上游经济区对西北地区的辐射和影响。2005年,该区域的GDP达3,69亿元,达到甚至超过现有三大经济区之一的经济体量。争取在“十一五”期内;即2010年前完成这一进程。届时,该区域在全国经济中的地位将大大提升。

第三,扩散——建立西部12省市区加经济往来密切地区的“泛长江上游经济区”(“12+n”)。展望将来,可将长江上游经济区扩展至整个西部地区,中期整合现武汉经济协作区,远期则可扩散到所有与本区域存在密切经济往来的地区,形成“泛长江上游经济区”,即“12+n”的大格局。

(二)解决一个难点——区域经济合作协调困难

区域经济合作能够推动各合作主体的共同发展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但在现实中,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质性深化却面临诸多障碍。这些障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自为政,协商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和落实,地区之间的协调难度很大,区域“一体化”程度不高,对内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对外开放进程。二是行政束缚多,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阻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

合作。三是难以对整个区域的产业发展进行统筹规划,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产业结构雷同,缺乏合理分工,城市功能定位重叠。四是忽视辐射,“合作共赢”意识不强。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区域经济合作涉及包括区域政府在内的多元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均希望自身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在现有的行政体制和政绩评价体系之下,由于利益冲突造成的合作困难尤为突出。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合作协调机制的建立,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关键和重点也在于合作协调机制的完善。

下面,对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进行讨论。

1、区域合作机制分析——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视角

一是多中心治理理论概述。多中心治理理论是公共管理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理论,其理论的创立者是以奥斯特罗姆夫妇(Vincent Ostrom and ElinorOstrom)为核心的一批研究者。多中心是指多个权力中心和组织体制治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多中心治理体制存在许多决策中心,它们在形式上是相互独立的。传统的治理方式可以看成是单中心治理。在多中心的治理机制中,需要借助多样化权力和政府单位,以解决不同范围的公共治理问题。对于许多公共治理问题来说,需要权力或政府之间通过合作、协商、谈判而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来解决。多中心治理体制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强调自发秩序和自主治理的基础性和重要性。以自主治理为基础的多中心治理要有效,必须解决制度设计中三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可通过建立信任和社群观念来解决新制度供给问题。承诺问题就是对规则的遵守和认同问题,如果每一个人或几乎每个人都遵循这些规则,资源将会以更可预测和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分配,冲突水平将会下降。而要使承诺变得可信,必须依赖第三个问题——监督问题的解决。在一个社群的自我治理中,监督必须是相互的,依靠相互的监督,遵守规则的承诺才会变得有效。多中心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在市场与国家之外发现了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市场秩序与国家主权秩序之外发现了社会运转的多中心秩序。

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与冲突。其一,利益主体多元化与经济一体化的冲突。中央与地方分权化的改革进程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经济地位,明晰了其独立的利益目标,地方政府进行决策自主性和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地方之间的竞争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也可能会造成区域间的过度竞争。其二,行政区分割与经济一体化的冲突。由于行政区划体制,各地区的各层级政府必然寻求地方区域边界内的利益最大化。一方面要防止区域内利益“外溢”,另一方面企图由其他主体承担本区域发展成本。错综复杂的行政屏障和利益冲突,容易导致区域的“碎片化”。其三,多元的单体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冲突。多中心治理要求在地方治理的各个层次、各个区域同时进行调节,由多个主体同时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公共服务。现行的区行政管理体制是以官僚制为基本组织构架的。多元的单体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要求存在着对抗和矛盾。多中心合作并不仅仅建立在区域政府间合作的基础之上,还必须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这样合作协调才具有真实意义。

三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呼唤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为了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建立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必须将内部规范和共同规范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在区域合作过程中降低地方政府自利性,实现共享利益最大化或最优化。区域的共同利益决定了必须要建立合作的载体或平台,而且这样的合作载体或平台应当是共享的。

四是有效的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实践证明,单一的行政手段或非行政手段在构建区域合作机制过程中是不够的。行政手段并不能完全解决跨区域发展的问题,当然,在现行体制下,完全离开行政手段的调控也不行。

区域合作机制主体应该是多元的,至少应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等,从而形成多中心治理系统。跨区域政府合作形式应当丰富多彩,可以通过项目、市场、非政府组织三个层面来实现合作。一是项目形式合作。这里主要指的是具有区域共同利益的项目合作,如高速公路、能源、环境、生态、人力资源等项目合作。二是市场形式合作。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设施、公共安全等,区域政府所支付的成本和承担的责任,既可通过政府间的服务合同、政府间服务转移等形式来运作,也可通过政府向市场、非政府组织购买的方式来实现政府间的合作。三是非政府组织形式合作。政府间的合作并不一定要在政府组织体系的框架内来完成,非政府组织有可能更适用于跨区域政府合作。

协商、协调是区域合作机制的基本要义,这种合作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是多中心治理的表现形式。

2、区域合作协调的有效载体——第四方平台

一是现有合作协调机制的缺陷。其一,现有的区域经济合作协调组织大多由政府直接出面,在处理区域经济合作问题时,有可能过分强调或看重行政权力的作用,影响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合作机制的形成,还可能出现越位或缺位的现象。其二,为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保证区域间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各区域内和区域间都成立了一些经济协调组织,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协调主体分散,协调范围狭窄,协调成本高,缺乏整体性和前瞻性的局限。其三,合作的实体化程度不够,合作的方式多停留在协议、协调会、联席会、洽谈会、高层互访等层面,缺乏有效的日常协调运作机制。

二是“第四方物流”的概念。第三方物流是在自营物流无法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矛盾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一种由物资的供方和需方之外的物流企业提供专业物流服务的物流运作模式。第三方物流中的第一方是物资的供方,第二方是物资的需方,而第三方是提供各种专业物流服务、将物资从供方转移到需方的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分别专注于某项或者某几项物流服务,比如专门从事运输业务、仓储业务或者配送业务等。第三方物流将原本只在企业内部运作的各项物流活动分别独立出来,通过专业化的方式提高了各项物流活动的运作效率。

虽然从局部看,第三方物流是高效率的,但是从地区、国家整体看,第三方物流企业各自为政,这种缺乏整合的运作很难达到整体效率最优。企业需要与提供各种专业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分别合作。企业在寻找不同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并与之合作的过程中招致的交易成本可能无法从物流运作效率提高获得的收益中加以弥补。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运作涉及到物资的跨区域、甚至跨国界流动的时候。第三方物流服务就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

第四方物流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和第三方物流基础上的一种物流服务,它由独立于现有物流系统各个环节的、与原物流系统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四

方”提供,并将自身的资源、能力和技术同来自补充服务提供者的资源、能力和技术整合起来。第四方物流以整合供应链为己任,向企业提供完整的物流解决方案。与第三方物流相比,第四方物流能控制和管理整个物流过程,并对整个过程提出筹划方案,再通过电子商务把这个过程集成起来,以实现快速度、高质量、低成本的物流服务。第四方物流的出现是为弥补第三方物流在“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方面的不足而出现的,但并不是对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取代。相反,第四方物流服务的运作离不开第三方物流的支持。第四方物流正是通过对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服务能力的最佳配置来为企业服务的。

三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方式——“第四方平台”。借鉴“第四方物流”的思想,我们认为,“第四方平台”可以作为区域经济合作协调的有效主体。我们所设想的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第四方平台”,是超越区域政府和企业及其他合作主体,为区域合作提供全方位协调服务的中间组织,相当于物流体系中的第四方物流服务商。

其基本性质:一是权威性,根据中国实际情况,“第四方平台”在近期应为半官方半民间的中介机构,是具有一定政府色彩的非政府组织,受政府委托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政府让渡区域经济协调中的部分职能给该组织,使之具有相应的协调能力;二是整合性,拥有整合区域资源的能力和手段;三是公正性,超越合作各方的局部利益,以区域整体利益为重,树立公平公正的形象,建立自身的公信力;四是服务性,为合作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意见和建议。

其主要作用是协调制定能为各方所接受的合作规则;协调各方制定区域合作与发展规划;整合区域政府部门、民间行业协会以及政府间协调机构;利用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评估合作成果,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冲突。

(三)采取三项具体措施

1、加速自身发展,夯实辐射基础

当代的竞争是实力的竞争,合作也是基于实力的合作。要取得合作主导地位,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必须苦练内功,夯实发展基础。结合自身发展和区域核心建设的需要,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长江上游综合交通枢纽、长江上游通信枢纽。特别注重与其他区域的互联互通,发挥重庆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和“通江达海”的独特交通优势。

第二,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城市群建设。在大都市区发展的同时,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特别注重成渝、长江沿线副中心城市布局,形成与相邻省市中心城市呼应连接的绵延城市群,作为经济区发展的依托。

第三,加快产业发展,建成长江上游产业基地。特别注重发展大企业、大集团,形成区域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和周边地区产业发展。

第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金融中心、要素市场、物流基地、信息中心、创新中心、科教中心建设,培育发达的中介机构体系,成为中西部地区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的集聚区、辐射源和产业服务中心。

第五,加强软环境建设。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重庆直辖行政体制优势和综合政策优势,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国家批准重庆、成都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

3、完善协调机制,推进合作深化

为推动长江上游经济区的建立与合作的实质性深化,对其整合目标与合作机制建议如下。(1)整合目标。形成紧密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合作实体化,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形成统一的共同市场,实现要素自由流动;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交通、通信网络和信息平台;协调产业规划,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协调区域政策,推进制度整合。(2)合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与民间力量并重,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共同发挥作用的合作机制,尤其要注重非政府组织的运用。

建议建立以长江上游经济区合作促进会为主体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其组织架构如图1。

成立长江上游经济区省市长联席会,作为区域政府高层交流协调的平台和最高决策机构,协商解决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要事项。

组建“第四方平台”——长江上游经济区经济合作促进会,作为长江经济区经济合作的日常协调机构,具有相应的协调职权。该机构为独立的事业法人,有专门的办公场地与专职人员,其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由合作各方选派或面向社会公开选任。可在目前运作比较成功的“六省市区经济协调会”的常设联络工作机构——经济协调会联络处的基础上提升其职能组建,并使之实体化。争取将合作促进会办公地设在重庆。

合作促进会上设理事会,理事由各省市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并可邀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作为日常决策机构。成立顾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学者、著名企业家、国家有关部门及其他知名人士作为顾问和专家,提供咨询意见。

合作促进会下设规划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综合部、法规部、合作部等部门,行使相应职责。建立长江上游经济合作信息网,提供长江上游经济合作全面、及时、权威的信息资源。

当务之急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门人员对长江上游经济区的组建进行研究,提出规划方案,与合作各方沟通协调,并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

通过自身努力、国家支持、区域合作,长江上游经济区必将得到快速发展,成为全国经济中一颗闪亮的新星。重庆作为长江上游中心城市的作用必将得到充分发挥,重庆的直辖使命必将全面实现。

(责任编辑傅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