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个“张编编”
2008-02-11司马心
司马心
这是一个在网上引起议论的案件——前不久,一家发行甚广的媒体,刊出一篇题为《傍上两个“副省级”,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之长文,作者张某,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罗织了正在服刑的女贪官、原某省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以色谋权”的情节,一时四下流传。在狱中的尚军,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法院判令该媒体向尚军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六万元……
说这个案件颇可议论,当然首先是说,一些贪官走上犯罪之路,成为阶下囚,固然可恨,然而他(她)们的人格还是应当受到尊重,他们的名誉权还是应当得到保护。即使已经锒铛入狱,甚至被判剥夺了政治权利,但他们的民事诉讼权利尚在。侮辱和诽谤服刑的贪官,同样不允许,同样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一个贪官,一个囚徒,照样打胜了官司,这是法制的胜利,是法治的成功。
然而此案更值得议论一下的,还不仅于此。编造贪官的“色情新闻”,将反贪的斗争渲染、曲解为情色化的花边新闻,近几年来,并非尚军案一例——人们不会忘记,就在几年之前,女巨贪蒋艳萍案,尚在法庭审讯之时,众多媒体就进行了地毯式轰炸。蒋艳萍的贪得无厌以及她的以权谋财,被轻轻放在一边,不少媒体的兴趣,则是在她的“色相勾引”之上,“美女”二字,做了偌大个标题,一个“性”字,充斥报纸的版面。尽管国家的起诉书,是指控蒋的贪賄,但在大量的“新闻”中,却绘声绘色描述她与“××个干部”的“交易”,有如一本三级连环画,展示“记者”编创的黄色故事。更富有想像力的小报记者,还创造了传奇兼色情的“狱中奇事”,曰蒋与看守的猫腻儿,编她的所谓“牢里情书”……尽管检察机关和律师再三澄清,数度辟谣,又有谁听他们的权威一言呢?蒋案的传播,终于成了一出色情故事,至于蒋贪贿多少,后来如何判刑,又有几人还记得呢?
现在又有了尚军的“花边”。其实编造尚军“情节”的张某,“创作甚丰”,并非仅尚军一文。这几年来,在网上广为流传,在报刊上你转我载的“贪色故事”,例如《副省长情陷姐妹花》、《九楼扔下三十万,廉政局长第N次被情人敲诈》以及《小保姆自述:我的日记将贪官拉下马》等等,都是这个张某所撰,无一不是“情色新闻”,又无一不是凭空杜撰!难怪网络之上,网友给他戴上“张编编”的“桂冠”,怒斥假新闻的始作俑者与累诫不改者!
这当然不只是一般的“假新闻”,而是将严肃的反贪斗争,歪曲为三级的“情色新闻”,将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反腐倡廉,渲染成格调低下的“花边趣闻”,其害莫大矣,值得我们警觉。
据说有一些这样的编造者,说白他们的动机,原来是一些媒体“偏爱”这类稿子;而个别媒体中人,又说他们青睐这样的“故事”,是因为可以“吸引眼球”。这当然属于强词之辩,但这强词,却给我们的报章网络,甚至给我们的读者诸君,也敲响了警钟——我们对于庄严的反腐斗争的关注,决不能让低俗的“兴趣”化解成娱乐化的“花边”,决不允许将严肃的政治较量,蒙上庸俗的色彩。
【原载2008年7月31日《新民晚 报·夜光杯》】
插图 / 小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