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
2008-01-11刘晓晔
刘晓晔
江苏省阜宁中学坐落于美丽的苏北平原,风光旖旎的射阳河畔。学校创办于1923年,是一所具有80多年办学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国家级示范高中、省四星级高中。
80多年来,学校一直以学风优良、人才辈出闻名遐迩,一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都曾在此求学。近年来,十多项国家、省、市级课题的研究工作成果显著,办学业绩跻身江苏省前列。学校着力打造书香型校园,学生发表作文专辑《恰同学少年》(第一辑、第二辑)已先后面世。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感恩教育活动,在周边地区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在我们的生活中,做什么都离不开一个“法”字。行路有步法,写字有笔法,绘画有画法,弹琴有指法,舞蹈有身法。CCTV-12频道法制专栏宣传语说得好:“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正因为有了法,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美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和谐。请以“法”为题,写一篇文章。要求: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②不少于800字。③所写内容必须在题目范围之内。
在以“法”为题进行创作时,有不少同学将之简单地理解为“法律”、“法则”或“法规”,思维囿于其中,故而觉得写作颇有难度。实际上,我们倘能拓展思路,从“法”的多层含义上作全面思考,创作思维便会豁然开朗。
法,还指方法、方式。作文引导语中说“万物皆规律,有法天下和”其中的“法”也可指此层含义。就此引申,展开联想,何物无法?何事无法?庄子的道法自然、杜甫的诗歌创作,张旭飘扬飞动的狂草,乃至毛泽东的军事指挥思想,眼界放得再开阔些:日升日落,潮涨潮退,时代变迁,四季更替……其内在皆有法可依。如此,广阔的写作素材皆可拿来运用,纳之于文。
法,还可以理解为动词“效法”、“师法”。人类效法自然,于是种种仿生发明诞生了;效法他人,于是在相互促进中,社会有了飞速的发展。也可就“效法”本身展开理性分析:诸侯效法商鞅为何无功而返?身居高位者为何始终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戊戌变法”效法于日本的“明治维新”为何终以失败而告终?或议论,或记叙,或故事,种种方式皆可演绎成篇。
1.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管仲
2.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商鞅
3.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
——韩非
4.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
——《吕氏春秋》
5.法就是公意的宣告。
——卢梭
6.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
——马克思
7.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
8.《三国演义》中有两个章回,一是《诸葛亮智算华容》,一是《孔明挥泪斩马谡》。讲义气的关羽放走了曹操,想立功的马谡丢掉了街亭。面对背景不同的关羽和马谡,诸葛亮执法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