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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竞争方式的演进:一个基于FDI的实证研究

2007-12-29庞明礼

人文杂志 2007年4期

  内容提要 地方政府竞争经历了从税收竞争、公共产品供给竞争、制度竞争的过程。税收优惠并 非像通常认为的那样,对FDI产生显然的吸引力,而更多地成为一种保健因素;这样, 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异化来获取竞争优势,然而,本文检验发现,各地区 吸引FDI的数量与基础设施水平呈正相关,而与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卫生服务水平、教育服 务水平呈明显负相关关系,环境质量水平几乎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变量。这表明,地方政府为 了吸引FDI,大力发展基础设施,而忽视其他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进入1990年代以来,地 方政府试图通过制度创新来提供激励机制,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获取竞 争优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 地方政府竞争 FDI 税收竞争 公共产品 制度竞争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 X(2007)04-0063-08
  
  中国的地方政府竞争起始于1980年开始的分权化改革。在分权化改革前,地方政府是中央政 府在地方上的代理机构,或者说是中央政府的创造物,地方政府官员也不是地方利益的代表 ,更倾向于维护全国的公共利益。因此,地方利益与中央政府所代表的全国公共利益是不存 在分歧的,是全国公共利益的一部分。某一地方利益的扩大必然意味着其他地方利益的缩减 ,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竞争,而是一种通过中央政府来实施的间接“索要竞争”。分权化 改革后,中央政府已经不再具有过去那种控制和影响地区发展的能力,因为在中央、地方、 省之间关系已经发生了结构上的变化,为了确定的目标,地方政府仍然会履行中央政府代理 人角色,比如税收征集,在其他方面,则代表地方利益。这种利益主体地位的确立,改变了 地方政府的其目标函数和行为取向,它们不再是完全听从中央政府以获取最大化的预算支出 ,而是向中央政府传递“忠诚”信号的同时,试图通过自身的努力扩大地方利益。因此,地 方政府因分权化改革而成为了独立的利益主体,这种地位的确立导致彼此为扩大地方利益而 进行竞争。20多年来,地方政府竞争的激烈程度和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以“外商直 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