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高校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的衔接
2007-12-29孟凡虹
人民音乐 2007年12期
音乐教育在实施美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高校音乐人才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内容之一,音乐教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重视,迎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与此同时,对高校音乐教育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我国的音乐教育改革概况
我国音乐教育改革共有八次,前七次是在学科中心主义道路上进行的,是针对音乐教学大纲,以学科为主,围绕音乐教学,进行教法改革的探索,改革仅限于音乐学科内部的调整和修补,忽略了课程在学校音乐教育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忽略了音乐教育目标需要通过课程得以体现和实施的重要作用。另外,20世纪90年代末的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着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精神,我国第八次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在世纪之交开始启动,成为建国以来规模最大、投资最多、影响最广的一次音乐教育改革。它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21世纪的新型人才带来了思想观念和行为实践上的变化,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气象。
第八次音乐教育改革把重心转移到课程上来,其核心内容是课程。因此,音乐课程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教育的必修学科,课程目标定位于:改革课程过于注意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音乐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一个审美的过程,一个体验、感受、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的音乐教育体系
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承载着两大任务:它一方面承担着为特定音乐文化教育培养专门人才的任务;另一方面在国民教育的音乐文化教育范畴中,又行使着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成员的功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为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分类教育,素质教育是我们思考21世纪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我们构建21世纪中国学校音乐教育体系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基础。
中国的音乐教育体系明确地区分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两大类别,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培养具有审美能力高素质公民的教育,属义务教育之列(也称为基础教育)。高校的音乐教育是为特定音乐文化教育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属非义务教育的范畴。高校音乐教育体系所承担的培养目标是为21世纪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培养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具备音乐审美、表现、创造能力,具有音乐文化人文素养,具有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勇于实践,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高校的课程内容应是以科学、民主、开放的观念和意识,立足于中华传统和现代音乐文化的根基,汲取世界音乐文化的精华,使学生获得音乐专业知识与技能,同时达到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的目的。课程结构应是开拓多层次、多元化音乐学习领域和音乐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
三、高校音乐教育与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的衔接
新一轮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必然触动高校的音乐教育发展,目前,高校音乐课改与中小学音乐课改的关系与衔接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关注。众所周知,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至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观念、理念层面的构建,主要解决理念基础和理论继承创新的问题;二是具体行动,主要解决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尖锐矛盾。这两部分缺一不可。如果高校音乐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能贯彻新的教育理念,没有积极投身课改的决心和参与意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不能产生共鸣,那么21世纪我国的音乐教育改革将面临着严重的断层,培养出的学生不会适应课程改革的需要,也不能胜任新时期的音乐教学工作。反之,高校音乐课程改革与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紧密相连,做好衔接,同步发展,高校音乐教育将为21世纪中小学音乐教育事业输送具备音乐专业水平、适应课改需要、勇于创新、具有新课程理念和实践、研究能力的合格音乐教师。那时,我国音乐教育课程改革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高校音乐课程改革与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首先要对高校在岗音乐教师进行新课程、新理念的培训,建立学习型、研究型教师队伍,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新一轮课程改革在教育观念上更新的重要性。《纲要》和《音乐课程标准》所提出的课改理念会被他们接受,并被尝试着融入音乐的教学实践中,带领学生深入中小学音乐课堂,在教学实践中培养学生探索和思考能力,鼓励学生积极投入当前音乐新课程的改革之中。这种培训会对音乐教师投身音乐教育改革产生重要的影响,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高校在岗音乐教师的课程培训具有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和价值导向,“以审美为核心,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收益”成为教师们的共识,基于此,音乐教师将为学生的发展承载巨大的责任。因而,对高校音乐教师的培训决策与设计,有其非常明确的目的,即贴近中小学音乐新课程,让每一位教师了解新形势,理解新理念,参与教学实践。不是把目光放在纯教育理论的学习上,而是放在音乐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实践能力的增长上。通过对音乐教师的培训,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保证高校音乐课程改革的可持续发展。
四、注重国家《课标》学习
2001年6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任务。于是,教育部制定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确定了改革目标,研制了音乐课程标准,并于2001年9月在国家级实验区进行了实验。
这次音乐课程改革力图通过制定课程标准,在学习知识、技能、态度、能力的发展方面具体化,从而明确音乐课程的基本标准。在《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课程性质与价值为:1.审美体验价值,2.创造性发展价值,3.社会交往价值,4.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课程标准》中提出的音乐教育基本理念,大致概括为: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学生创造,7.提倡学科综合,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10.完善评价机制。
《音乐课程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它体现在三个层面称之为三维目标,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音乐课程标准》对课程的教学领域给予了明确的表述(包含了四个领域),即: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下设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音乐课程标准》对课堂教学提出了实施建议,包括:1.教学建议,2.评价建议,3.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4.教材编写建议。
五、走出高校、走进新课堂
高校音乐教师要了解新课程、熟悉新教材、掌握新教法,就要经常下基层,参与学校的音乐教学和实践活动。在这期间发现新课程的闪光点和积累走进新课程的实践经验。要经常与一线音乐教师对话,而不是与脱离实践的专家学者对话。在对话过程中,一个教学设计的答疑、一个新理念的解惑都会是鲜活的、让人难忘的教学实践案例。高校音乐教师还可以根据自己对新课改认识的需求,选择参与学校不同的音乐实践活动,从而获得最新教学信息和最大的教学收益。
如:在中学音乐课中,针对怎样激发、培养学生的兴趣一题,高校教师在与富有实践经验的一线教师对话中,总结出:1.要精选音乐教材,使教材接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和认知水平。这是激发学生兴趣的先决物质条件。2.巧妙地利用激发、培养学生音乐兴趣的心理因素,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引导学生与集体合作,与他人合作,并得到赞许,这是激发学生兴趣的重要手段之一。3.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尤其是培养音乐志趣,务必引导学生认识到音乐乃是人类精神生活之必需的道理。在教学实践中可采用的教学法:1.讨论名人格言,抒发个人见解。2.讲音乐故事,加深对音乐生活的理解。3.分组讨论,提高对学习音乐目的的认识。这些在教学实践中提炼出的经验,将指导高校教师参与新课程的实践。
从与基础教育音乐课改衔接的关系来看,高校音乐教师应注意以下三方面的教学研究,才能充分体现关注音乐课改、解决问题、指导实践、促进发展的价值取向。
1.熟悉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增强高水平驾驭高校音乐课堂教学的能力。
2.熟悉大、中、小音乐教材,提高创造性使用高校音乐教材的能力。
3.熟悉新教法,提升大学生参与教育实践的研究能力。
研究高校音乐教育和基础教育音乐新课程的衔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为高校音乐教育质量的高低,某种意义上取决于新课程理念的实践。伴随着新一轮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的冲击,它给高校音乐教育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无限机遇。目前,高校音乐教育者开始把目光投向了这一热点问题,希望有更多高校音乐教师关注它并投身其中。从这点看,或许正是我们后续研究的起点。
参考书目
[1]《音乐课程标准研修》,高等教育出版社
[2] 尹爱青《中国音乐教育》,2004年
[3]《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孟凡虹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