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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当好基层检察院“一把手”

2007-12-29柳振华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10期

  内容摘要:基层检察机关占全国检察机关的80%,在维护政权稳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检察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辱使命,应具备三种能力。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 能力 一把手
  
  “宰相起于州县,猛将发于卒伍”。县级政权处于城乡联结点,是国家政权的基石,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政权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国80%以上的基层检察机关,在维护政权稳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无疑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辱使命,应当是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思考最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当好基层检察长,至少应具备以下三种能力:
  
  一、驾驭党组班子的能力
  
  检察机关的党组班子是检察机关党的领导机构,是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于检察工作中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党对检察机关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好坏关键在班长。这就要求班长具有驾驭班子的能力。一班人合作共事,讲原则也要讲感情。笔者认为只要能坚持以“情”字贯穿与班子成员相处的始终,就能真正营造出班子成员团结一心、和谐共事的氛围。
  一是要把共同的事业追求作为建立感情的“奠基石”。班子成员间没有亲朋故旧之情,走到一起是事业的需要。因此,共同的奋斗目标应成为建立感情的基础。只有建立在事业基础上的感情才是无私的,才能健康发展。要在对事业的共同追求中建立感情,首先,需要班长在班子内有一种正确的导向,营造一种干事的氛围。其次,要制定明确的目标规则,让大家前进有方向,工作有动力。第三,建立合理的责任利益分配机制,让每一个成员都有责任,都有事做,都能施展才能,在为共同的目标并肩战斗的过程中,形成一种互相信任、互相配合、互相帮助的情境。
  二是班长要成为维系感情的“吸铁石”。首先,班长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增强人格魅力,形成一个核心,把班子成员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避免人心离散,各行其是。其次,要经常有意识、有针对性地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通过沟通,加深理解,增进感情。第三,班长地位独特,比较“超脱”,看到班子成员间有隔阂,要及时出面调处,避免小事积大,影响感情。在维系感情方面,班长要善于当“和事佬”,切忌以自我为中心,对班子成员间的矛盾不处理、不解决,甚至加以利用,从中“制衡”,达到所谓“分而治之”的目的。
  三是要把日常小事作为发展感情的“铺路石”。班子成员情绪不振、思想有疙瘩时,其他班子成员要主动上前解释疑惑,出谋划策。对其难言之隐或个人不好向组织开口的事,要视具体情况积极代为传达。班子成员家庭中有儿女婚嫁、子女升学等喜庆事件,要主动“捧场”,表示祝贺,共享欢乐;家中有人生病住院或老人去世等,要尽力帮忙,分担困难;家中有矛盾纠纷、夫妻不和等烦心事时,要适当打“圆场”,巧妙化解。这些充满人情味的小事,如同“铺路石”,积攒多了,定能铺就平坦、光滑的感情大路。
  四是要把关键时刻作为加深感情的“试金石”。当工作遇到困难、单位处于低迷状态时,最需要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共度难关。患难见真情,如果班子成员都能经受住考验,在困难中互相鼓励,互相帮助,走出困境,感情定会上升到一个新境界。当班子内有人面临提拔时,其他成员要由衷地高兴,对即将走上新岗位的同志要多鼓励、多提醒。无庸讳言,班子成员间有合作,也有竞争。但竞争应该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能伤害感情。有人面临提拔,被提拔者对其他成员要心存感激,因为一个人的进步与集体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当班子内有人犯错误时,其他班子成员在批评教育的同时,要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帮助他尽快走出阴影,改正错误。此时的帮助,常令人终生难忘。切忌急于“划清界限”甚至落井下石。只有这样,班子成员间的感情才会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深厚,成为你人生路上的宝贵财富。
  
  二、驾驭检察队伍的能力
  
  事要人来干,抓好人的工作,事业就成功了一半。检察队伍是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而要抓好检察队伍,关键就是要有效激发队伍的潜能。领导科学研究证明,一个人的能力有显能和潜能之分。显能是一个人外在的并为大家熟知的能力,而潜能则是隐藏在一个人身上并不为他人所认知的能力,它需要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下才能释放出来。高明的领导者不仅能把下属的显能用足用好,而且还善于通过各种途径发现和开发下属身上存在的各种潜能,实现下属能力的最大化。因此,如何激发下属的潜能,成为衡量一个领导者领导艺术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
  一是要提供合适的位子。“有为”才能“有位”,但“有为”也需“有位”。要激发下属的潜能,首先要为下属寻找最佳的位子,把下属放到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上去锻炼。平庸多半是放错了位置。每个下属都有各自的长处,关键是领导要善于观察,通过平时的接触、沟通交流、了解,发现下属的潜在能力,并根据每个下属的特长来安排合适的位子,量长适用,因人选岗,因岗择人。同时领导也要有意识为下属提供不熟悉的岗位。因为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呆久了,容易产生惰性,其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容易形成模式化,创新精神必然下降。领导要用竞争上岗、适当转岗、定期轮岗的办法来锻炼和激发下属的多种潜能。
  二是要设置明确的目标。目标是行动的指南,也是激励下属奋发向上的内在动力。领导要根据下属的岗位职责、中心工作和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阶段性的工作目标,使下属工作有压力,奋斗有目标。目标设置要科学,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以下属通过努力能够达到为原则,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下属按目标要求去做。同时要善于压担子。领导要善于“偷懒”,注意调动下属的积极性,发挥下属的主观能动性,如有意把一些棘手问题交给下属去办,故意设置一些难题考验下属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尽量不“一竿子插到底”,种了下属的田。最后还要注意营造竞争氛围。领导要善于为下属培养竞争“对手”,引导下属开展竞争。竞争出活力,竞争出人才,只有在激烈的竞争中,下属沉睡的潜能才能挖掘出来。当职位出现空缺时,用设置“擂台”的办法去发现人才;当工作出现难题时,采用招标的办法让下属去攻克;还可以经常组织各类业务比赛,以此激发下属学习的积极性。
  三是要巧用逆境来激发下属的工作激情。从某种程度上说,逆境更容易锻炼人的品质,磨砺人的意志,增长人的才干。领导要善于运用“逆境”的办法,如把下属交流到条件艰苦的岗位打磨;当提拔某个下属的时候,不妨有意识“压一压”,考验下属的意志品质;当下属取得成绩时,不忙于表扬,适当进行低调处理,看看下属的思想反映。通过种种逆境锻炼,来激发下属的潜能。
  四是要建立赏罚机制。“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样的机制只会培养庸才和懒汉。领导要善于运用赏罚手段,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得当,赏罚及时,赏罚公正,使下属既从“赏”中得到鼓舞,更加勤奋工作,又能从“罚”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三、驾驭检察业务的能力
  
  抓班子、带队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说到底,还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服务。基层检察工作的成效最终还是体现在检察办案上。因此,检察长对检察工作的把握,对业务工作的驾驭能力就同样显得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些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人业务精。领导者乃带领和引导之意,这就要求领导者具有先人一等的能力。首先领导自己要是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是专才;同时还要是熟悉相关专业的通才,如此说话办事才能令人信服,才不会让人有外行领导内行的尴尬,从而为领导个人魅力增加得分。当然,不是每个人一开始就能是专才是通才的。有的可能没有从事过检察工作,有的也可能长期从事的是检察工作的某一个方面的工作,对其他检察业务不一定熟悉,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学习,尽快进入角色。同时学习的过程不仅是为下属树立学习榜样的过程,也是在下属心目中树立热爱学习形象的过程和激励下属加强学习的过程。
  二是工作思路清。检察长是检察工作的领路人,决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因此必须做到对检察工作思路清晰。近期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远期的工作目标是什么,具体措施是什么,都要有一个清晰的思路。笔者认为,每一个检察长的思路根据各院面临的实际情况不同,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都有一个轻重缓急之分:有的是近期队伍管理存在问题、有的是自侦办案数量下降、有的是刑检办案质量下滑、有的是基础建设制约了业务发展等等,都需要检察长根据不同情况,及时调整思路,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但万变不离其宗,一切都要回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上来,回到“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热潮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上来,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业务有创新。古语云,“一招鲜吃遍天”。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基层检察长只有具备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检察院工作才有活力,检察院发展才有后劲。作为基层院的检察长,首先要不断创新检察工作理念。基层检察长身处检察工作第一线,在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同时,应当具有法律信仰、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效益化、权利平等化等现代检察理念,用现代检察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形成符合现代检察理念的思维方式。其次要创新检察执行方式。要围绕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时俱进,大胆探求检察工作的内在规律,不断在工作体制和机制、工作方式、管理制度、工作内容和效果上进行创新。要针对本院工作实际,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不断推出有自身特色的检察工作新“亮点”,通过打造“亮点”来体现和推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