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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07-12-29吴红梅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7年10期

  杨献国,男,汉族,三级高级检察官,1955年11月出生于浙江省湖州市,197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获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11月至1993年9月,任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9月至1995年1月,任湖州市城区区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995年1月至2003年5月,先后任长兴县县长、湖州市城区区委书记、管委会区长等职;2003年5月至今,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先后出版《县域经济运行论》等专著2部,发表《全面质量管理原理与办案质量保障机制》等理论文章12篇,完成省级课题3个。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自杨献国担任检察长以来,他提出以“办理一案,创办案程序规范、创办案质量优良、创办案结果和谐”为内容的“一案三创”思想,认真研究检察文化和检察业务,在提升自己的检察工作的同时,团结党组成员,带领全市检察干警一起攀登,逐渐拥有了绍兴市院的特色。
  
  记者:杨检察长,近几年以来,绍兴市检察系统检察文化建设风生水起。据我了解,你们有专门的文化研究机构,有蓬勃的文化队伍,有丰富的文化实践活动,也有丰厚的实践成果,前不久,浙江省首次检察文化建设座谈会也选在你们绍兴市院举办,外界影响可谓深远。请您谈谈绍兴市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杨献国:检察文化建设,我们是从2003年开始作为一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实施的,并在全市范围进行了初步尝试。这几年,我们从破题到全面启动,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说成就,我觉得现在还为时尚早,只能说积累了一些经验,打造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态势。我这里简要概括一下绍兴市检察文化建设的现状:
  一是文化实践活动定期开展。从2005年开始,我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检察文化研讨会,从2003年开始,每年召开两至三次“析案明理”案例讨论会,每年开展一次以“办理一案,创办案程序规范、创办案质量优良、创办案结果和谐”为内容的“一案三创”评议会,每两年举办一次“十佳业务能手”、“十佳侦查能手”、“十佳公诉能手”评选活动。全市两级院共已召开检察文化研讨会4次、“析案明理”案例分析会12次、“一案三创”评议会3次,开展两届“三十佳”评选,评出“三十佳”能手60名。不久前,我们主办了“长三角”地区公诉人论辩邀请赛,以辩论的形式,渗透文化魅力。我们认为,单纯地举行几次活动并不难,难就难在坚持。因此,我们对上述文化实践活动进行常态化、制度化定型,确定责任部门和发起人,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检察文化研究组织建立运转。检察文化建设初期,我们依托检察学会、检察官协会举行各种活动,创办内部刊物。2006年,我们创建了绍兴市检察文化研究会,先后吸收100多名干警为会员,研究会内设理论研究部、宣传信息部、活动策划部、组织保障部、会员联络部。依托研究会,我们一边深入推进文化建设,一边聚集人气,检察文化影响力与日俱增。
  三是检察文化交流平台得以搭建。2005年,市院创办了文化刊物《和谐苑》,改造了检察内网。《和谐苑》主要登载杂文、散文、格言、诗歌、摄影作品,涵括生活感怀、读书心得、法治评论、办案体会、工作经验等内容,每月1期,全市检察干警人手1份,全市干警投稿踊跃,先后有100余干警投稿,其中30多名干警成为创作骨干,目前已编发22期,约45万字。市院和基层院均在检察内网设置了检察文化板块,吸引了大量中青年干警参加,有80%以上的人建有内网FICQ和外网QQ,50%左右建有QQ空间,10余人建有个人博客。
  四是文化建设成果收集编撰。对于全市干警在检察文化探索实践中的涌现的各类理论成果,我们都非常关注,由检察文化研究会、检察学会或检察官协会适当积累后,收集汇编,刊印出版。譬如,每举办一次检察文化征文研讨活动,我们都在会后收录刊印。在市院的带动下,一些基层院也积极地将文化活动成果刊印出版。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汇编出版物20余本,刊印量达14000多册。代表性出版物有:《检察文化建设之求索》、《试论公平正义》、《探求良知办案》等。
  目前,我市检察文化建设已经由粗浅向深层次迈进,由随意零散的形态向运行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态发展,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不断地扩大,文化建设的成果在不断地积累,文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的促进力也在不断地彰显。可以说,文化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并且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记者:在一般的观念中,文化总是给人一种“虚”的感觉,检察文化也不例外,但是你们却能够把“虚”的事做实、做大、做细,我想,在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你们一定遇到过不少困难吧?
  杨献国:的确,我市检察文化建设从启动到实施,遇到过不少困难,最主要的困难是认识上的问题。
  2003年,市院党组做出了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部署,这在全市检察干警中引发了广泛的反响。当时大家的认识很不统一,有赞成的,有怀疑的,有观望的。怀疑的声音有两类:一是“无必要”论。认为现在单位里有业务考核、有教育整顿,还有纪律禁令等,再搞检察文化建设那是多余的,要装门面搞搞可以,但是不用太当回事;二是“无时间”论。认为普遍面临案多人少压力,办案时间都很紧张,哪有空闲搞检察文化建设?赞成者认为,检察文化建设有助于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很有必要。但是,对于什么是检察文化,如何建设检察文化,也有不少的争议,有一些同志认为检察文化无非就是搞搞唱歌跳舞、打打篮球、乒乓球等等的文体活动。
  检察文化建设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通过自上而下的倡导而启动的。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市院党组感觉到,如果要顺利地实施检察文化建设,并将它导入正确的轨道,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同时也感觉到,检察文化建设应当内化为全体检察干警自觉的行动,才会有生命力,而这种自觉性的培养,靠的不是行政式的灌输,而是情感的体验和引导。为此,我们于2004年国庆55周年来临之际,发动市院机关的100多名干警围绕“回顾历程、人生亮点、我的格言、未来追求”四个主题撰写文章,汇编成《我向祖国汇报》画册,刊印后发给每位干警。这本画册对干警的触动很深,激发了大家热爱检察、保持荣誉、奋发向上的内在冲动。正如一位干警所说,“触摸它,好像触摸到一种精神。”也就是从那次活动开始,干警们以亲身体验的方式感受到了检察文化的真实性和力量性。一些对检察文化建设的疑虑也在不知不觉中消散。
  为了让干警们进一步深化认识,2005年,我们举行了首次检察文化大讨论活动,先以“我看检察文化”为主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征文,然后邀请论文作者集中座谈。这次座谈会共有32名干警参加,大家探讨了检察文化的概念、内涵、特征和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会上,我们还特地邀请一位企业老总为我们介绍企业文化建设的做法,干警们听取后感触很深,特别是了解到企业文化建设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检察文化建设必要性,一致认为检察文化建设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提高检察工作必不可少的。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干警们深入探讨了检察文化建设的路径。
  以后,我们又陆续举行了“析案明理”座谈会、“检察文化与公平正义”研讨会、“良知办案”研讨会,进一步拓展检察文化视角,深化认识。现在,全市检察干警在检察文化价值定位和基本原则方面,至少取得以下几点共识:一是检察文化是检察工作的灵魂,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软实力,其核心价值在于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导向。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追求的目标,随着我国法治进程步伐加快,公众对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呼声更高,检察机关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责任和担子也更重。检察文化建设就是要突出这个主题,抓好这个主题,激发干警公正执法责任感,促进检察工作成效。二是检察文化和检察办案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不可分割。检察文化是检察办案的内在精神积淀,检察办案是检察文化的外化物质形式,检察办案过程事实上也是检察文化的积累过程,我们应当倡导的是寓文化建设于办案实践中,而不是抛开办案搞文化建设。因此,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办案并不存在所谓的“冲突”问题。三是检察文化是检察人员在长期的检察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价值标准、思维模式、审美观念和群体趋向,具有深邃的内涵,它包含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如果把检察文化仅仅等同于文体活动,有失片面。四是建设检察文化的基本路径,要围绕“崇尚什么、信仰什么、确信什么、追求什么、承诺什么、加强什么、献身什么”展开,切实增强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潜移默化作用,升华主体素质、坚定主体信念、锻造主体品格、激发主体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创造工作成就。
  
  通过这些思想探索,我们基本上解决了检察文化认识上的方向性问题,澄清了“无必要”论、“无时间”论、“文体活动等同”论等虚无主义和形式主义文化观,为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记者:您刚才提到,你们通过检察文化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请您概括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杨献国:检察文化与检察工作是紧密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两者不可分割。所以,我们把检察文化建设目标及任务定位在两个方面:一是检察文化本体建设;二是以检察文化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关于本体建设情况前面已经作了介绍,我这里谈谈后一方面的情况。应当说,这几年,检察文化建设对检察工作产生了很大的推动力,我们在检察文化建设中,突出公平正义核心价值的张扬,运用检察文化引导干警在树立和强化公平正义执法的理念,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一,整体工作有较大发展。全市六个基层院,有五个进入全省先进检察院的行列,上虞市院进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行列,绍兴县院、越城区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第二,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业务竞赛中,我市干警获得3项全省第一。1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3名干警获得全省“十佳”称号,嵊州市院钱永胜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被高检院荣记一等功,另有7个集体和5名个人受到了高检院记功表彰。
  第三,是在办案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办案质量稳步提升。2003年至2006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案件总人数分别为20170人、25292人,同比分别上升53.7%和57.4%,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侦查数为351件425人,同比上升19.4%,在此情况下,案件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没有出现一件错案。在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立案监督案件和十大民行抗诉精品案件的评选中,我市分别有4件案件入选。
  记者:那么,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你们又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
  杨献国:确切地说,在解决思想问题过程中,我们就已经同步着手检察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的问题。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可以用“三在先”、“三保障”六个字来概括。
  “三在先”就是筹划在先,议事在先,动手在先,抓好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筹划在先。领导层深入调研,想深一步,看远一步。市院主要领导经过思考分析,撰写了《把握主线,升华主体》、《执法办案必须坚持和维护公平正义》、《倡导良知办案、优化执法效果》等专文。明确提出了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和主线、途径、载体、导向的要求。并且经常就检察文化建设过程中的情况出题目、交任务、作安排。二是议事在先。两级院领导班子把检察文化建设放到议事日程上来抓,市院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检察文化建设工作,从定文化建设规划的年度“大盘子”,到具体的文化实践活动的日程安排,都进行仔细研究和部署。比如,我前面所讲到的检察文化大讨论活动、“一案三创”活动、三十佳争创活动、“析案明理”案例研讨活动等,都是由市院党组研究部署而展开的。三是动手在先。全市两级院“一把手”并没有简单靠落实责任,硬压指标的方法,而是遵循检察文化建设的自身规律和运行特点,率先垂范,言传身教,市院主要领导每次举行检察文化实践活动都挤出时间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掌握情况。各院检察长都亲自主持检察官论坛、检察文化沙龙、百科讲坛等。市院党组七名成员都撰写了高质量、有见解的检察文化建设文章。诸暨市院苗勇检察长把培育干警正确的工作理念放在了检察文化建设的首位来抓。他在正义网开设“尔心贵正”博客,发表日志337篇,访问计数达110597人。
  “三保障”就是抓组织保障,投入保障,活动保障,为检察文化建设创造条件。一是抓组织保障。对于检察文化建设,已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结合抓的领导机制,形成了政治部门牵头协调,研究室、办公室具体实施,各内设机构全力配合的组织机制。走上了有人出思路、有人搞调研、有人抓落实的良性发展轨道。二是抓投入保障。对于会议研讨、辩论比赛、办报出书、文化沙龙等活动,两级院投入人力物力,全力保障。据粗略统计,近三年来,绍兴市两级院已投入资金200余万元用于检察文化实践活动。有些基层院虽然经费较紧,但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从来没有打过折扣。三是抓活动保障。对于检察文化活动的具体开展,两级院领导都极为重视,不但积极参加,而且抓好统筹,分解任务。政治、行装、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人、财、物调配安排,为检察文化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记者:您前面讲,你们正在努力建立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将实践经验定型化、常态化。这是否表明了你们今后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如果是这样,下一步你们有什么打算?
  杨献国:你说得很对!检察文化建设我们才刚刚起步,实践已经验证了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意义,我们相信这条路会越走越宽。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努力,围绕检察文化建设目标,采取多种途径,从多个角度,增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效,把检察文化建设推向深入。具体说来,就是围绕一个主题,明确三大坚持,突出五项重点。
  围绕一个主题是指:围绕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引导干警树立公平正义的司法理论,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培养良知办案、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明确三大坚持是指:第一,坚持检察文化培育日常化。将检察文化建设融入检察工作总体格局中,在检察办案实践中培育检察文化。第二,坚持检察文化主体全面化。检察干警是检察文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扩大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干警关注检察文化,参与文化建设。第三,坚持检察文化元素时代化。在传承历史积淀的基础上,增强检察文化的吸纳功能,使检察文化能贴近形势,适应变化,培育于现实,造福于现实。
  突出五项重点是指:第一,加强对检察文化的研究。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倡导征文、研讨活动,不断深化对检察文化规律的认识。第二,提高文化机构的运转能力。优化检察文化研究会、检察学会、检察官协会年龄、知识结构,吸引更多年纪轻、学历高的干警参与其中,健全完善文化机构功能。第三,完善检察文化载体。进一步加强媒体、网络设施建设和完善,把报纸、内网等文化载体办成精品,办成品牌,改造和丰富《和谐苑》、检察局域网栏目内容,进一步增加文化性、可读性、互动性。第四,丰富检察文化实践活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实践活动,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办案,贴近大局,贴近实际。市院将继续办好原有的研讨评比活动,同时,通过读书会、社会调查、文体比赛、文化沙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检察文化实践。第五,强化检察文化传播交流。加速检察文化建设成果总结和固定,定期汇编、制作反映检察工作成就的图书音像资料;拓展外部联系,加强文化交流,促进检察文化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