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明天当主管
2007-12-24荣恒
今日文摘 2007年8期
杀鸡儆猴
“杀鸡儆猴”指杀鸡给猴子看,在耍猴人看来,杀掉鸡的成本,远远低于杀掉猴子。
许多管理类书籍认为,管理者应该运用这种技巧,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某个员工犯了错误,或者业务指标没达到,管理者对其又是通报批评,又是召开员工大会,当场“游街”,有时候,还找一个冤死鬼。
其实,这是一种比较落后的权术手法,在倡导人性化管理的今天要慎用,杀鸡儆猴的做法,有许多不妥之处。
第一是动机不纯,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化的潮流。杀鸡就是杀鸡,如果该死,那是咎由自取,如果不该死,硬给杀了,有些冤枉。为了造成轰动效应,为一点小问题而大动干戈,本身就是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一种亵渎,丧失合理性。一个员工犯错后,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该怎么罚就怎么罚,否则,管理制度将失去权威性。
第二是方法不当,“杀”也好,“儆”也好,让人有高压之感。你用多了,下属认为你缺乏人性,人人自危,胆战心惊,下属无法形成对公司的认同,对主管的信赖。俗话说,君子以仁,小人以智,分而治之,仁慈一点会更好。
第三是效果不佳。杀多了,鸡们自然心怀不满,猴子们有了耐药性,看得多了,也没效果。这样管理企业,长此以往,只能让被“杀”的人心怀不满,不会努力工作,没被“杀”的人见怪不怪,一点也没有效果。
所以,在管理企业时,“杀鸡儆猴”要慎用。
落井下石
下属做出了成绩,有些主管喜笑颜开,把成绩据为己有;下属做错一点事情,上面怪罪下来,他急着推卸责任,甚至落井下石。这种主管最要不得,也是管理的大忌。
公司刚刚失去一个大的客户,经理非常气愤。
“这件事情是谁负责的?赶紧给我站出来。”一位主管大发雷霆,“等我找到这个人,会让他死得很难看的。”
在场的人感觉到大祸临头,坐立不安。
离开会议室,有的员工说:“看来,我们要准备辞职了。”
主管急于找出丧失大客户的罪魁祸首,试图把责任推卸到别人身上,最后,只能适得其反。
首先,在接下来的几天,下属们都会战战兢兢,忙着推卸责任,而不会想办法,赢回这位客户。
其次,把过错归于下属,要下属承担责任,极易丧失人心,丧失威信,这不是明智的管理者所为。
主动担责
面对忐忑不安的下属,主管勇敢地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紧张的气氛就会缓和,如果是下属的过失,主管却能担责,就会让下属更感谢你、信任你。
管理者的任务是处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就能带动大家一块想办法解决问题。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作为主管,不仅要让下属分享你的胜利成果,更重要的是,当下属办砸了事、犯了错,管理者更要主动承担责任,为其开脱,鼓励他重新振作起来,千万不可采取落井下石的态度。
(段尼娜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