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2007-09-20曾庆红
曾庆红
(2007年8月8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是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盛大节日。在这喜庆的时刻,我们中央代表团带着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托,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祝福来到这里,同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一道,共庆节日、共享欢乐。首先,我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向内蒙古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人士,向人民解放军驻内蒙古部队指战员、武警内蒙古部队官兵和公安民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60年前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是我们党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个范例,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举,是我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一座丰碑。6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灿烂阳光,承载着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沿着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是政治制度实现了历史性变革。随着内蒙古农村土地革命和牧区民主改革的胜利完成,沿袭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彻底结束了,各族人民摆脱了受奴役、受剥削的地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充分享有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内蒙古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是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经过内蒙古各族人民60年的艰苦奋斗,自治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96倍,特别是近5年增长速度持续位居全国第一。全区产业结构正由传统的游牧经济向着现代农牧业和工业经济加快转变。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改革开放前增长了近25倍和近37倍,人民生活总体实现小康,目前正朝着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
三是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进步。60年来,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文化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得到切实尊重。自治区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条件大为改善,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
四是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内蒙古各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内蒙古就建立了中国共产党的地方组织,培养了我们党早期的少数民族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内蒙古建立了大青山革命根据地。解放战争中,内蒙古充分发挥了作为东北和华北巩固后方的战略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初,内蒙古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区,为全国其他民族地区提供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宝贵经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内蒙古各族人民又为保卫边疆、建设边疆作出了艰苦努力。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仅在“十五”时期,自治区就向外输送煤炭4.3亿多吨,输送电力1350多亿千瓦时。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年来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要实现自治区的繁荣发展和团结稳定,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必须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和自力更生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必须坚持国家利益和中华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这是内蒙古自治区60年发展历程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今后应当继续遵循的重要原则。
同志们,朋友们!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灿烂的发展前景。中央殷切期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殷切期望大家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新的起点,倍加珍惜机遇,倍加求真务实,倍加锐意进取,倍加奋发有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勇立新功、再创辉煌。
我们要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就是要认清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期性,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抓住历史性机遇,整体推进内蒙古的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城镇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构筑祖国北疆的生态屏障。
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党在内蒙古率先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被实践证明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抓紧制定同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花大力气继续抓好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培育和增加新的有生力量。
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大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我们要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好就业、教育、医疗、扶贫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要继续保障内蒙古各族群众的文化权益,使各族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使民族文化更加多姿多彩。要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上来,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件,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
我们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做好内蒙古的各项工作,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全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像牛玉儒同志那样,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进一步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用智慧和汗水谱写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的历史新篇章。
同志们、朋友们!
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将为我们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进一步指明方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毫不动摇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毫不动摇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夺取更加辉煌的成就、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团结奋斗!
祝内蒙古各族人民幸福安康!
祝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新华社呼和浩特讯,8月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