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简介
2007-08-09占慧生
占慧生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1787年9月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1条第8款第8项即明确规定:“为发展科学和实用技术,国会有权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对其作品和发明享有独占权。”这也是《美国专利法》的立法依据。
第一部《美国专利法》于1790年4月10日由美国总统签署。现行专利法于1952年制定,之后于1984年和1994年做过两次重大修订。1999年11月29日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发明人保护法》,其中多项重要条款直接列入专利法,包括将完全审查制度改为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等。2005年6月9日,美国国会开始正式讨论《2005年专利改革法案》,该法案包括10多条修订内容,其中最重要的是“改先发明制为先申请制”以及“所有申请均适用18个月公开的规则”。如果此次改革法案能获准通过,美国专利制度将迎来继1952年专利法之后最重要、最复杂的修订。
美国专利局于1802年成立,当时为国务院直属部门,承担专利相关事务,19世纪初,商标事务亦纳入专利局的辖权范围。1975年,经国会批准,美国专利局更名为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2000年11月,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美国专利商标局被确立为商务部下属的绩效单位,以更加商业化的方式运作,在人事、采办、预算以及其他行政职能上享有实质性的自治管理权。其主要办公机构现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城的卡莱尔地区。
主要职能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专利授权与商标注册;
(2)为发明人提供与其专利或发明、产品及服务标识相关的服务;
(3)通过实施专利与商标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管理专利、商标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并向总统和商务部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出谋划策;
(4)为商务部和其他机构提供涉及知识产权事务的建议和帮助;
(5)通过保存、分类和传播专利信息,帮助、支持创新和国家科技发展。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一)机构设置
作为美国商务部14个下属局之一的美国专利商标局为非商务实体局长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同时兼任商务部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副部长,根据局长提名,由商务部部长委派一名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商务部助理副部长兼任美国专利商标局副局长。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机构设置如下。
1专利局
负责专利审查及相关事务,所属部门包括①发明人协助计划办公室:②专利审查政策部,下设国际联络办公室,专利审查程序手册办公室、专利法律管理办公室,PCT法律管理办公室和申诉办公室;③专利业务部,下设专利审查组(负责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专利的审查工作)与专利出版物办公室:④专利资源与计划部,下设专利计划与能力分析办公室、专利资源管理办公室以及检索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
2商标局
负责商标注册及相关事务,所属部门包括①商标审查政策部,下设注册后办公室、申诉办公室、商标协助中心和商标程序控制办公室,②商标业务部,下设使用意图(intent—to—use)办公室、审查前办公室、商标公告办公室、商标法办公室和商标服务办公室。
3总法律顾问部
主要任务是作为局长的法律顾问,处理针对招聘和培训方面的申诉,提供法律咨询,对美国专利商标局作出的各项决定实施法律审查,在行政特别法庭为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辩护。下设普通法办公室、知识产权法和律师办公室、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商标审理和申诉委员会以及人员招聘和培训办公室。
4国际部(外事主管部)
国际部下设国会关系处、国际关系处和执法维权处,职能分别是保持与国会的关系、处理国际事务以及在世界范围内维护美国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财务与行政管理部
负责美国专利商标局人力资源、合作计划、财务管理、采购、基建和管理服务,所属部门包括:①财务与审查处,下设合作计划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和采购办公室,②管理处,下设人力资源办公室、行政管理服务办公室和公民权利办公室,③基建处。
6信息部
主要负责制定战略性信息计划和运行预算,开发和维护自动化信息系统,管理计算机设施、设备和通信网络,为重建业务流程提供技术和技术发展方向指导,对所属机构提供政策指导等。下设首席信息官办公室、系统开发与维护办公室、客户信息服务办公室、IT业务和客户支持服务办公室以及结构、工程和技术服务办公室。
7专利公共咨询委员会和商标公共咨询委员会
根据《美国发明人保护法》,美国专利商标局设立专利和商标两个公共咨询委员会,为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专利和商标的预算和管理方面的建议。每个委员会分别由12名成员组成,其中9名由商务部长任命,3名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任命,他们分别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各类用户和工会的利益代表。委员会的工作是负责检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政策、目标、绩效、预算及费用收入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就上述事务向局长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每财年结束后60天内编制年度报告,提交总统、商务部长及国会司法委员会。
[二]人员编制
美国的专利审查制度正式建立于1836年7月4日。当时,美国专利局约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审查员只有1名。1936年,专利局雇员发展至1338名,其中668名审查员。2006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共有8189名联邦雇员。
(三)收支状况
美国专利商标局是一个不依赖税收、完全自收自支的机构,其可持续运转源于坚实的财政和行政管理基础。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致力于贯彻实施其《21世纪战略计划》,旨在实现以质量为核心、高产出、高市场导向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
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财政经费呈逐年上升趋势。依照美国参众两院共同通过的“延续性决议。(continuingresolution),美国专利商标局2007财年的总预算额将达到17.71亿美元,同预期收入基本持平。2007年2月5日,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在《2008财年联邦预算请求案》中宣布,2008财年美国专利商标局财政预算请求为19.16亿美元。新增资金将主要用于聘用更多的审查员、更新电子专利申请和处理系统、完善质量保证项目、提高审查员考核认证和再认证的标准以及促进美国专利商标局缩短审查周期并提升办公质量。
(四)统计数据
近年来,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审查质量、工作业绩和电子政务等方面硕果累累,已全面达到美国政府《1993年绩效与结果法案》提出的总体要求。2006财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共结案33.2万件专利申请,创历史新高:错误率仅3.5%,为历史最低水平。全年共受理专利申请443652件,较上年增长8.3%,其中发明专利415551件,外观设计专利25833件,共授权183187件,同比增加10.7%,其中发明专利162509件,外观设计专利19072件。14.1%的专利申请经由电子途径提交,超出10%的预定目标。表2、表3是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1996~2006年美国专利申请总量、PCT申请量与GDP统计、美国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