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喜欢是因为懂得“招”
2007-07-05胖星儿
37°女人 2007年11期
胖星儿
对谢娜一直谈不上喜欢,印象里总觉得她是因为前男友刘烨才有了些名气。
不过,前段时间,她对于和张杰那段真假难说的绯闻的所言所语,却让我对她增加了些许好感。所以前日看到《超级访问》对话谢娜,便好奇地锁住了频道,认真看起来。
还没看完,就已经很喜欢谢娜了,因为她那样坦然地说了一段话:“我原来真的不是像现在这样愛搞笑。我以前是很内向、腼腆的,觉得很努力地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后来到了北京,我才变得很外向,很搞笑。那是因为我想,要是别人觉得和我在一起很快乐,很高兴,他们会愿意和我一起工作,会出去玩的时候叫我,有什么事儿都想着我……这样,我才会有许多机会。”
看得我很心疼——原来快乐的人其实活得更辛苦。
没有一个用自己的快乐去感染别人的人会像谢娜这样解释快乐:我用快乐来快乐大家,是为了得到。
对于快乐,可以做出这样的解释,是因为她真诚,还是因为她聪明?不管怎样,都是招人喜欢的品质。懂得去快乐别人并使自己也快乐起来,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智慧。
是呀,喜欢不是天上的馅饼,要想让大家喜欢,不是坐享其成就可以的,而是首先得去“招”,然后才能被喜欢。
就像花椒,如果冷冷地拌在菜中,会被筷子毫不在意地挑出,无人理睬;但是,如果花椒把自己投入火热的油锅里,被榨炼得身骨俱碎,便可以散出一份香气,去沾染任何一种食材,让自己无处不在,永不会被忽略,并且被人喜欢。
(摘自《妇女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