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决策中的民主
2007-07-03李侠李树业
李 侠 李树业
说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有趣的是,越是老生常谈的问题,越是长久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前段时间有学者撰文指出“民主是个好东西”,对此我们没有异义,大家都公认民主是人类文明的标度,那么为什么作为好东西的民主的要求竟如此难以实现?这倒是一直很值得玩味的事情。从学理上说,民主(democracy)一词来自于古希腊语(demokratia),而demos指人民, kratos指统治,合起来民主的字面意思就是“人民的统治”,它的理想形式就是直接民主,相信这个原初定义也就是大家喜欢民主的原因之一。鉴于民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政治哲学概念,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本文关心的问题限定在科技政策决策中,探讨在这个场域内民主何以可能的问题。
对于决策的科学化,不论哪种民主形式的诉求都是一致的,因为科学化要求的目标是正确,这是共同的目标,在这个诉求上没有歧义。现在的问题是,决策科学化的前提是受到强烈的制度组织形式约束的,换言之,没有合适的民主决策形式做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往往只是集体无思状态下的口号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化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和前提。基于这种界定,在科学界内部决策民主化是否可能呢?
科学界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分层现象明显,由于科学事业的特殊性,任何人想进入科学界都要经历漫长的学习与训练期,这个时期也是科研人员获得初级符号资本的起步阶段,从这个角度来看,科学界是精英垄断的世界,笔者曾与朋友戏言:一个博士毕业生在高校的生物链中一般居于第九级,仅比助教高一级,如果再细分,可能会出现黑色幽默的效果了,从小学读到博士毕业,通常需要20年的时间,顺利的话,一个人博士毕业的时候已经接近三十岁了,而在科研决策系统,这个年龄和级别的从业者基本上在相关的决策中是没有影响力的。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结论就是,民主对于普通科技界的人士来说是很遥远的一件事情。回到决策本身,我们想知道在决策过程中,民主在哪个层面被阻击了?是否有破解的路径?
直接民主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两点。首先,场域的空间限制以及公民参与行为的时间持续性;其次,涉及决策成本与政治秩序。试想,让每个科技工作者都来参与讨论一项科技政策的决策,由于每个人的偏好不同,一项决策要达成共识,必然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周期,甚至长期无法达成共识,另外,如果国家的规模很大,调动所有人来参与表决,成本是惊人的,同时还会造成社会出现秩序混乱的可能性。再者,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参与决策表决的,尤其是在表决的决策与自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情况下。由此可见,直接民主的实现需要的约束条件很高,不是轻易能够达到的,因此,在当下中国实行直接民主条件还不具备,对于科技领域情况更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间接民主的经典形式的代议制就是当下决策的首选目标。在笔者看来,目前间接民主从主体决策角度来说,有两种执行模式:精英与共同体。反观中国决策民主化存在的问题,就出现在这两个环节上,由此导致民主成了一件贬值的通货,更有甚者,民主成了为决策获得合法性和根据的空头支票。这种情况在中国科技界显得尤为突出。
据考察,导致科技政策决策民主化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科学生产与民主运行的悖论。这种矛盾源自科学与民主的本质特征。换言之,真正科学的进步是由少数人完成的,多数人是没有实质贡献的。因此,科学生产本身崇尚精英与天才的出现,而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形式,却要求每个人都享受平等的对待,这种内在的紧张也是科技界无法实现民主化决策的深层原因。因此,科技界的民主化至多只是价值层面的认同,而实质性的科学生产层面则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现在的问题就演变为,科技政策决策民主化是事实层面的要求还是价值层面的诉求?如果我们认定,任何科技政策硬核都包含国家目标、意志以及激励机制,那么对于前者,国家目标就是一个事实因素,在这点上,则无法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相反对于后者,则必须实现民主化。之所以这么断定,其深层原因在于,有关科学事实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不是人数的多寡,而是理论与事实的符合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个层面与民主无涉。以往的论述混淆了科技决策的事实层面与价值层面的分界,对于国内外案例的分析都能说明这个问题。在中国的决策语境中,出现对民主化缺席的强烈抱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上面提到的关于科学生产中的事实与价值层面概念混淆,導致我们无法说清,科技决策过程中哪个层面涉及民主,哪个层面与民主是无涉的;其二,伪精英的泛滥,导致科学事实的认定出现严重失误,同时,伪精英在价值层面肆意玩弄符号暴力,严重剥夺共同体与公众的其他各项权利,导致民主在两个层面上都成为严重贬值的通货甚至是空头支票。
第二,当下,我国科技界决策民主化运行之所以出现严重困难,还与决策主体选择的特殊性有关。其实,真正的民主最需要关心的是制度本身的民主化安排形式,这才是最基本的,换言之,如果制度本身的安排就存在问题,那么任何人或集团掌权都有可能破坏民主。从实践上看,相比较而言,我们的科技政策质量远低于国外同类政策的质量,原因就出在这里。国外的科技政策制定主体,已经完成由精英到共同体的转变,而共同体作为决策的主体,要比精英作为决策主体更接近于直接民主,更能真实反映公众的偏好。我们的决策模式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决策主体的选择上仍停留在精英向共同体转变的阶段,当下情况是精英为主,共同体为辅。由此,我们的科技政策更多反映的是精英的偏好,而不是共同体和公众的偏好,这种决策模式无法提供决策科学化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的许多决策失误都在于把决策中事关共同体与公众的价值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完全剥夺了,导致决策成为某些精英的权力游戏。看看当下我国在各类科技资源的分配、项目评审,各种符号资本的获得等都是在民主名义下被合法瓜分了,实质是各垄断利益集团之间博弈的结果。决策的民主化成为一种装饰。如果这些举足轻重的人物是真正的精英还好,毕竟在科学事实层面还有所贡献,如果一旦是伪精英,那么不但民主丧失了,连期盼已久的科学事实也是一种虚构的幻想而已,这种现实如何能够让人接受?
反问一句:如果在科技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将出现什么状况?总结起来,至少有如下三个严重后果:首先,真理的衡量标准将发生蜕变,很可能权力与金钱的占有将决定谁拥有真理,毕竟一项科学事实的认定是需要投入的,尤其是在大科学时代,这种情况更加突出。而投入,在缺乏民主的体制下都是垄断的,这种情况普通科技工作者大多深有体会,这也是法国哲学家利奥塔所谓的后现代知识状况的本意所在,当追求真理成为理性人诸多追求中最不划算的活动,真理的本质也就被遮蔽了,因而人的自由就逃遁了。其次,缺乏民主化程序监督的决策,将导致整个科技界被锁定在低效率状态,科技界寻租行为盛行,严重浪费资源,同时政策在社会中运行的阻力极大增加。第三,没有民主化作为制度决策背景,整个社会将出现逆向重构,人群由信念共同体转变为利益共同体。当社会出现信仰真空,原则与信念不再是社会恪守的主要价值选项,那么,结党营私防止自己利益受损就将是合理的选项,看看当下中国的科技界的一些情况,不正暗示着出现这种可怕的后果吗?当原则的政治被利益的政治取代的时候,社会的凝聚力就会快速消散,对于科技来说,创新乏力也就是必然的结果。第四,美国政策专家达尔曾指出民主化存在的两种潜在的矛盾,即如果不受外部制约的限制,那么少数人将可能对多数人实行暴政,以及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种两难困境在科技界的表现就是会出现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符号暴力。尤其是当整个社会日益被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控制的时候,少数人直接阻击了决策中民主化的可能性。
为了防止民主成为贬值的通货甚至是空头支票,主要的解决措施有如下几点:首先,分清需要决策的科学事实和价值事态,对于科学事实与民主无涉,对于价值等因素要充分实行民主,这也是科学生产与民主运行的悖论原因所在;其次,加快实现决策主体由精英向共同体的转变,这样能够从空间和时间上突破精英为民主化设定的障碍;再次,为了保证民主的有效执行,需要加强内部决策制衡机制的建设和外部监督机制的完善,最大程度压缩伪精英符号资本存在的泡沫。在精英的知识/权力共生的体系中,要限定由知识带来的权力的限度,知识带来的权力只能是关于科学事实的权力,在人类基本价值层面,精英与公众具有同等的权力。
汉密尔顿曾说,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就不需要政府了。考虑到人性中固有的缺陷,为了捍卫民主的价值,任何权力都需要被有效制约,在科学界也如此,只有这样,民主才能成为我们珍视的升值的通货和随时可以兑现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