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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封表扬信

2007-05-14邓友梅

杂文选刊 2007年4期
关键词:包间列车长铁道部

邓友梅

前些天,岁尾年末,媒体上轰动性的消息不少。什么歌星啊,球王啊,超女啊,名嘴呀,虽然天天有新闻暴料,但我看不大懂。有一条我看懂的,却引出不小争议。就是日前电视上报道的火车乘客姜先生对餐车过高收费不满,写信给铁道部长陈述,没想到刘部长竟认真作出批示,两个月后武汉客运段向姜先生表示道歉,并退还了多收的钱。此消息发表后。不少读者和观众表达了对刘部长的敬佩和赞扬。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说“铁老大”的霸道行为比这大的比这恶的都有,部长只在这件小事上批文字,大有“作秀”之嫌。

我看后寻思好久,认为这还是件好事。若我们各部首长都能如此认真对待这般小事件,那就会避免许多大事件发生。同时,我也为姜先生对这件小事的认真执著精神表示敬意。社会上有些不公平的事,常常就与受害一方咬舌往肚子里咽,得过且过,不肯坚持斗争的习性有关。有这样的例子吗?有!

不久前有个老汉应“香港作家联会”和世界华文文学界之邀,2006年12月1日与老伴到香港参加世界华文文学联会成立大会。4日散会后,老两口因年老体弱,上下飞机不便,决定乘京九线T98次列车高级包间回京。买票时,售票员说此次车只有双日运行,他们就买了隔日的高包车票,房间号是19号车一号房。为此还在港多住了一日,多花了数百元的酒店钱。哪知6日下午按时到九龙车站登车时,列车员却把他们领入软席卧铺车厢,说:“此列车没有高包房间。你们只能坐软卧。”他们奇怪地问:“没有高包为什么卖给我们的是高包票?”列车员说:“这我们不知道,是营业系统的事,我们列车员只能按本车情况安排你们座位。”老太太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的《铁路客运规程》,乘客购票是与铁路双方的‘合同行为。该规定说‘要依车票票面记载相关内容,乘客享受相关待遇,‘铁路要为乘客提供与车票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我们拿包间票却要乘软席,这不是对乘客的侵权行为吗?”列车长说:“您说得有理,但这责任不在列车员,我们也无力解决。但我们会尽力使您乘得舒服点。”

这件事把老两口为乘高级包间车引起的欢乐情绪一扫而光。老两口—夜都没睡好,老太说连住酒店钱加起来比乘飞机多花了好几百元,却受这份窝囊气。不行,下了车说什么也要给有关方面写信表示抗议!

委屈了一天一夜回到了家。到家后她叫老头写信,老头却迟疑不定,还说:“算了吧。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再不买包间车票就是了。要写了信去对方概不认错,不是惹得更生气!”正这时,老两口看到了刘部长批示餐车多收费给以改正的新闻。老头鼓起勇气写信了。但一拿起笔来那种多年养成的怕惹事心理又冒了出来。结果却把告状信写成了表扬信。他写道:事情发生后,列车员尽最大力量给我们安排得舒服些。把一间车室的上层铺吊起来,使头上稍空一些。随后又打开了另外一间门,告诉说这间车室供我们吃饭,饮茶时用。列车长的细心安排使我们极为感动。没想到晚上车长又叫人送来了份饭,说是免费请我们吃的。其他列车员也对我们态度十分友好和耐心。我特别打听了列车长姓名,他叫胡广平。他们是广州铁路局京九三组。我写此信的第一目的就是向铁道部有关单位报告他们的优良品格和服务作风。

表扬之后这才顺便提了点意见:我们对铁道部门剥夺买方应享受的权利,既不赔偿也不道歉的做法表示遗憾。因此事发生在香港,在香港朋友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他们说若在香港发生这样的事,对方不赔款不道歉,就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内地的服务工作还有许多应向香港学习!我们看到关于刘部长处理餐车事件的新闻后,觉得把事情反映给铁道部门是应尽的责任。我们无意要求赔偿和道歉,但为了改善铁道部门的工作,无权对这一问题隐瞒不报。为此,言之不当处,还请谅解……

您看了这封信,一准对这老头胆小怕事,不敢维护消费者权利的自卑心理感到讨厌,甚至不相信确有其事。我告诉您,这是真事。这老头就姓邓!他还当过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理事呢。您瞧,有太多这样胆小怕事的人,吃了亏还不敢坚持斗争,能怪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很难改进吗?先改造一下这样的老头吧!

【原载2007年1月6日《今晚报·副刊》】

题图/朱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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