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逢时
2007-05-14莫小米
杂文选刊 2007年14期
莫小米
许多年前,我们曾大张旗鼓地采访过一个人。
他是一个警察,在与黑势力的较量周旋中英勇献身。正值中年,上有老下有小,三百六十五天很少在午夜之前回家;正在休假,喝喜酒喝了一半听到情况拔腿就走;防弹衣不够,执意让给战友,自己以血肉之躯祭人民的平安事业……
事迹确实感人,一级一级往上报,决定大力宣传。报社由总编亲自带队,组织几路人马,派出数辆车,直扑英雄生活、战斗过的地方,采访领导,采访同事,采访亲人,采访群众,可谓轰轰烈烈。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遇到的其他媒体不计其数:早报,晚报;电台,电视台;市级、省级、中央级……以至于采访对象都应付不过来。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县城的电影院里人头济济,学习表彰英雄的大会正在召开;与此同时,我们看到大量相关的图片、实物,一个英雄事迹陈列馆正在布展……
那篇宏大的通讯配评论,由文字、摄影总共十多记者集体完成,获了很多奖项,很多人凭此评上了职称。
许多年后,我又采访到这一地区,听说多年前的一个感人事例:一位做了无数好事、深受百姓爱戴的好警察累死在岗位上。
我奇怪,这么还得典型,当时怎么没听到风声啊?
“哪里,”当地媒体的同行说,“本来是要大张旗鼓地树他的,各个宣传口子都部署停当,准备工作刚刚展开——就在这当口,那个英雄殉职的消息传来,与前者逝世只差十天。”
“一夜之间,上面变了卦。同一阶段同一系统,不能同时树两个典型呀。当然没说前者不能宣传,只是说先宣传后者,先前准备的整套方案用在了后者身上正好合适,接下来的事,不用我说了,你不是参加了吗?”
死去的英雄是不会计较的,我相信两个都不会。但当地的同行说:“现在两个家属的待遇明显有高下,包括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人说生不逢时,看来,死也有逢时不逢时。”
[原载2007年第6期《当代文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