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输给一棵树
2007-04-29
莫佩玲39岁
她是香港大埔锦石新村原居民,在村内开茶餐厅。去年中她为了食客和自身安全,找来村民陈礼昌用电锯锯掉餐厅门外一棵摇摇欲坠的黄槿树,结果二人被判刑事毁坏,要留案底兼罚三万(港币,下同)。她花了30多万找富豪律师清洪为此上诉,11月21日终上诉得直。
我不能被一棵树搞到身败名裂。就算倾家荡产我都要打赢这场官司。
我们整条村都是大埔迁徙户,住了20年,本来很宁静,最烦是村内那几十棵树,每次打风落雨就如骨牌般倒下,大埔区议员罗舜泉帮手打电话给康文署,他们又迟迟不理,我先找人锯。谁知有个路人甲以为我们偷树便报警,最后法庭还判我错。一棵树竟然值钱过我这条命,我要上诉到底。
还以为买衫要名牌,原来找律师一样要名牌。之前有个律师是看报纸广告找回来,讲不清楚,法官都说他:“要不要我教你怎么上堂?”这次上诉为求必胜,我托了当会计师的街坊再托上托,找到打刑事最能干的大律师清洪帮手。我这间茶餐厅一个饭送加上饮料只卖17块,每日做十几个钟月入3万都无,但跟清洪见一次面收5万。打一堂要18万,连帮手捧file出庭的助手都要2万。虽然要紧,不过专业即是专业,法官讲到哪一页,他不用揭已知内容,结果我打赢了。
我从未做过坏事,信佛食斋,痰未吐过一次,垃圾没乱丢过,连警察局都未进过。当年在浸会学院拿了中文学士学位后,我就在村内开补习社教小朋友,近年还去理工大学读中医,得闲帮村民诊症开药方。后来村内人口老化,来补习的小孩愈来愈少,七年前才转开茶餐厅。为怕餐厅前的黄槿树会倒下伤人,我更花了万多元造一个有铁架保护的檐篷,取代原来的太阳伞。我锯树都是为村民好,有什么错?这件事令我失眠大半年,脑内只有“还我公道”四个字。我这间茶餐厅叫“醒记”,“星”寓意客人像无上星星一样多,“酉”解酒水,希望客人可以安安乐乐来饮茶食饭。这次我当发场梦,现在梦醒,只望以后安安乐乐过日子。下次再找地方,前面千祈不好有树,但愿好人有好报。
责任编辑唐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