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寻求反腐新突破
2007-04-13王全宝
王全宝
回首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趋势,“民生”主线日益清晰
如果问问过去一年徐州市各党政部门“一把手”最担心什么,也许莫过于收到市纪委发来的“通知书”。
官员们都明白,收到“通知书”就意味着被举报,轻则向纪委作出书面说明,或由市分管领导进行诫免谈话,重则表明纪委的调查已经开始。所谓“通知书”是指“信访监督通知书”。而定期召开的监督“一把手”的工作联席会议,则被官员们称为“警示会”。二者都是2006年徐州市委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具体措施。
反腐专家认为,如何监督“一把手”需要智慧和方法,而反腐倡廉更需制度创新。
1月9日的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而历数十六大以来的历次中纪委全会,这一主题贯穿始终。
继续在反腐监督体制上动手术
去年地方党委换届中省纪委书记中央下派或异地调任明显增加,“空降”纪委书记的制度性突破引人关注。
事实上,2003年时中央针对一些省级官员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决定组建中央巡视组,以弥补地方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不足,此举已被认为是在反腐败体制上动了一次手术。大范围的异地交流任职,更被专家认为是中央释放的继续“手术”的信号。
“纪检系统逐渐形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巡视制和中央提名地方纪委书记制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中央党校党教授高新民说。此举有利于保证中央对地方直接控制和监督的力度。
2006年末,对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违犯党纪问题进行核查,就是源自中纪委在“举报和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线索”。
“而中纪委七次全会发出的信号表明,中央期待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方面有诸多改革创新。”高新民的同事、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
再过一个月,中共中央颁布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将届满三周年。这两个条例,被看作执政党确立防治腐败体系的重要架构。
“党内监督条例着重于从制度上做出规定,从而解决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现象;纪律处分条例则更多地针对执行纪律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查的现象。”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分析说。
巧合的是,这两个条例出台不久,就传出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审被维持死刑判决的消息。专家分析说,王怀忠案最关键的教训是,“一把手”一旦失控,因其一手遮天而营造出来的“一把手天下”将带来严重后果。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2005年初发布,随后,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对于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等作出规定。
2006年下半年开始,陈良宇、刘志华等一批重量级高官纷纷落马。“这些官员或被‘闪电免职或被‘双规,说明以监督条例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已开始发力。”一位反腐专家这样说。
反腐贴近民生
1月10日,中纪委七次全会公报指出: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继续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专项工作。
反腐贴近民生,被认为是本次全会的突出特点。“从以往几次中纪委全会公报可以看出,中央在反腐败领域的工作增加量的同时,更注重质的要求。”叶笃初说。
早在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就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
中国社科院专家邵道生将十六大视作中国反腐败斗争的转折点。“这次会议比较好地解决了反腐败的两大主题:反什么和怎么反,比较好地克服了过去习惯使用的运动式反腐和较多依靠领导人批示的权力性反腐的局限性。”
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胡锦涛在2003年2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发表讲话时指出:“现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是繁重的。”这被总结为“三个仍然”。
也是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吴官正第一次明确提出“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
在被媒体称为“反腐年”的2003年,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查处的省部级高官达13人。随后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把反腐败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
同样,中纪委的四次、五次全委会都进一步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回首十六大以来的反腐趋势,“民生”主线日益清晰。2006年上海社保基金案的查处,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养命钱”,这一年,中纪委、监察部还直接查办了16件教育和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清退或收缴违规资金2亿多元。
12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纪委2006年工作汇报,会议达成共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
锁定干部个人行为
在这次中纪委全会上,胡锦涛力倡官员践行八种良好风气,其中有关个人生活作风的表述引起外界关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在这样的场合,中央对干部生活作风提出如此郑重的要求,并不多见。专家认为,这与中共领导干部出问题很多都涉及生活作风有关。
“在中纪委全会上把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提到这样的高度,分量之重是不多见的。”高新民认为其寓意是强调源头反腐。
“从已有的案例中可以看到,领导干部退化,以至于发生滥用权力、腐败,都是从生活作风不良、情趣低下开始的,这些人有各种各样不正当的交往圈子,包括两性关系,最后一步一步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高新民说。
叶笃初认为,“八门必修课”具有操作性,明晰务实,其重点在“防”上。
人们还清楚地记得,十六大后不久,胡锦涛曾到西柏坡学习考察,重温毛泽东关于“两个务必”的重要论述,号召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吴官正就强调,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后,紧接着就召开中纪委四次全会,在这次会上胡锦涛强调,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三常的要求都是对党的传统的一种回归,是一脉相承的。”林喆认为。
“这次全会是紧紧围绕党的作风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把作风问题放到突出位置,无论从理论上讲,还是从实际需要看,或者从老百姓的呼声和迫切要求来看,都是很务实的。”林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