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地方人大会议“进步”现象
2006-12-29张镇强
人大研究 2006年5期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召开会议之前,各地方人大和政协必须先召开会议,听取地方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政府施政情况。对2006年初各地方人大开会情况,报纸上充满赞扬之声,如赞扬政府工作报告短了,鼓掌少了,让市民旁听会议多了,甚至还让外国领事与会了,小组开会,来自政府部门的代表主动减少发言,经济指标淡出,民生指标增多,等等。最值得辨析的是安徽省巢湖市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人大代表和市民道歉,“令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深受感动”(《中国青年报》2006年2月17日第1版)。
在笔者看来,每年一次的地方人大会议有所改进,有新变化,应属情理之中,它是人大的本职责任,有必要赞扬吗?若没有这些,才是不正常的。而有些情况算不算进步,也有待商榷。比如,政府工作报告短了,就一定是好事吗?未必吧!关键要看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所谈的是不是涉及全局性、战略性事项,是否涉及本质问题、关键问题;是否勇于暴露违宪违法、地方保护主义、特权腐败、违背均衡发展规律搞政绩工程、害国害民等重大原则问题;是否勇于把代表和选民难以知情的政府行为等公之于众,等等。总之,始终能让与会者有知情感和新意感,听起来有兴趣的报告,就是好报告,即使长一点也没有什么不好。达不到这一点,报告再短又有什么好呢?相反,还有害,因为它不能让与会者了解政府更多的施政行为和后果,以便审议、作出正确决策。要知道,中国的一个省少则几千万人口,多则一亿以上,一般相当于世界一个中等国家,大于许多小国。就省人大会议来说,绝不是没有大政方针和大问题可以审议的,何况我们的地方人大会议一般每年只有一次,每次一星期左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平时没有更多机会直接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的施政报告。
让市民旁听会议,同过去的封闭式会议相比,当然是一个进步。但如果只让市民听一下开幕词和政府工作报告,就没有实质意义。因为这些报告会后都会公布。而且报告若无新意,不透露民众所不知情的内容,民众听了同样无多大意义。允许市民旁听小组讨论,可以了解更多东西。但小组讨论若停留在对政府工作的歌功颂德、赞扬感谢声中,市民旁听也无实质意义。
官员代表减少发言,是好是坏,也要视他(她)们发言的内容而定。如果他(她)们只是侃侃而谈政府和自己主管部门的工作成绩,不谈缺点和失误,不能深刻自省,不能深究失败原因并提出改进良方,甚至以官员自居,以教育者的姿态发言,要代表和人民如何响应政府号召,做一个好代表好公民,就更以少发言或不发言为好,免得浪费听众的时间。如果像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那样,敢于对重大问题的失误揭底、批评和提出根治对策,并且是以人大代表身份在人大会议上发言,则这种发言不妨多多益善。而让他(她)不发言或少发言,倒是一种损失,会使人大会议失去生机,了无兴味。又如卫生部部长高强2006年2月19日在“中国医院协会报告会”上指出导致现行卫生系统“病况”的六大“病因”的讲话,则是一个最精辟深刻而又大胆的讲话,是全国人民最爱听的讲话。假如,他以人大代表身份在全国人大全体会议上发表这样的讲话,定会受到多数代表的热烈鼓掌欢迎。官员人大代表若有类似的发言当然也是多多益善,而没有或少了这样的发言,却是损失。笔者历来反对行政、司法官员任人大代表,但像张保庆、高强、李金华、潘岳等这样的官员担任人大代表,则举双手赞成。
对于巢湖市长作政府工作报告时,2005年该市有9项任务没有完成,“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和全体代表表示深深的歉意”,令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深受感动”这一情节,笔者认为,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人传统的互为谦恭礼让之文化精神,但更多的是表明我们的现代民主理念和政权概念模糊不清。现代民主和政权理念是,权力产生于权利,权力服从权利,权利支配权力。权利的主体是人民或选民,官员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官员是人民供养为人民服务的,官员为人民所做的成绩是对人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而没有尽到职责和义务,向人民作出道歉是应该的,否则人民有权适当处置。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人民来考察、监督和评价政府的,为什么反而要对公仆未尽职责所作出的道歉感动呢?只有人民暂时谅解了公仆的失职令公仆受感动才是正常的。
正是这种现代民主权利意识的缺失,使我们的人大代表不敢大胆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不能充分展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巨大作用。温家宝总理不止一次地指出和纠正过这种意识的缺失。他在2006年2月7日召开的有工农代表参加的对即将向全国人大会议所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草稿征求意见的座谈会上,回答农民代表冯志华感谢他对农民的关爱时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干得好的,那是我们履行职责,应该做的。我们做得不好的、不对的,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修正错误,改进工作。”这既显示了温家宝高度的政治理论和道德修养水平,更是告诉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公器,官员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应当自立自信,敢于监督政府好好为自己服务,而不是感谢政府,否则就有颠倒是非之嫌。作为人大代表更应懂得这一点。政府未做好工作,说一声道歉,而人大代表不进一步提出质询和批评,反而对这种道歉深受感动,等于放弃监督和批评政府的权利,向政府官员发出错误信息:工作未做好,未尽职责,道歉就了结了,无须承担责任,官不难当啊!这肯定无助于促使政府尽职尽责,提高施政效率。中国人何时没有感谢政府和官员之声了,中国民主政治就成熟了。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