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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网议”的作用及其完善问题

2006-12-29刘英剑

人大研究 2006年9期

  “人大网议”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建立在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一个新型信息平台。近年来,人大网站的开发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人大公众网站已近300个,短短五年时间增加了15倍,这说明网络正在成为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工具和载体。随着人大网站的不断开发,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人们面前,那就是如何运用网络技术,解决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交流的难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人大网议日”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本。
  “网议”常见于网上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但这些“网议” 发表的意见多是发散的,一般没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而“人大网议” 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搭建的信息平台,有严格的运行管理机制,其基本特征是:信息对称,参与性强,互动性好,具有较好的亲和力,从一出现就引起地方人大工作者的广泛兴趣和关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就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的,人大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和渠道很多,比如:下基层蹲点调查、接待来访群众、设立联系群众的热线电话、公民旁听例会、建立亲民便民的服务机制、组织代表走访选民、与群众结对帮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等。“人大网议”则为人大工作开辟了一条相对规范的联系人民群众的新途径。老百姓通过参与“人大网议”活动,可以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状况,就讨论的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向代表们倾诉自己的心声。这种网上交流的方式,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网友往往来自于不同地方、各个层面,其面更广、交流的内容更多、层次更深、获取的信息量更大。因为网络的平等,选民与人大代表在同一个平台上对话。在这里,没有了等级区分,有的只是平等的网友关系。因为网络的互动,让无数选民能与人大代表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同一时间内展开讨论。因此,对老百姓来说,“人大网议” 有望成为百姓交流热点问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便捷渠道。 对人大工作来说, “人大网议”在密切人大与选民关系之间寻求到了一个很好的结合点,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人大意识渗透到选区开辟了现实途径,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和选民的主人翁意识。网友关心国事、积极议政,代表倾听民意、建言献策,人大则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这是凸显民主的一种好举措。因此,“人大网议”可以成为展示人大风采的舞台,成为代表沟通选民的桥梁和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通道,为人大履职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大网议”正在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对“人大网议”的认识存在误区,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对“人大网议”的系统风险控制要加强; “人大网议”信息平台的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等。“人大网议”同其他新生事物一样,有一个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一)“人大网议” 并不等同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审议”属于法定的范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形式,而“人大网议”则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的一种方式和途径。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因此,对于“人大网议”中嘉宾的解答和咨询,应看做是个人对某些特定问题的认识或看法。
  (二)常常有网友脱离指定的话题,提出司法个案要人大出面解决或举报某些人和事,这是“人大网议”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由于“人大网议”的特性,决定了它不是信访处理渠道和纪检手段。因此对该类问题,作为嘉宾不能回避,同时又要耐心地指明处理上述问题的程序和途径。
  (三)“人大网议”不是摆设,不只是议一议、听一听就了事,要真诚地对待网友的提问。解决的办法有三:(1)要完整地将网议内容记录下来,作为“往期回顾”,让更多的网友了解这次网议的内容和形式,以便借鉴;(2)将网议对话记录整理成常委会会议参阅件,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有关议题时参考,以便将民意依法转变成国家意志;(3)视情形,将“人大网议”中有关具体问题整理后,转“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参阅,以便这些建议能得到重视或落到实处。
  (四)充分利用“人大网议”平台资源,扩展使用功能。一是除了一月一次的“人大网议”外,还可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会议议题,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参加网议;二是增加视频功能,通过召开视频会议,现场征求有关方面对议题、草案等的意见;三是在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执法检查活动时,在“人大网议”后台管理中设定程序,定向征集意见,一方面可提高工作时效,另一方面还可降低工作成本,减少基层的压力。
  (五) 在技术上完善“人大网议”软件,避免恶意攻击。“人大网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个窗口,不是一般的网上论坛、聊天室,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法律性和权威性。因此,为保障“人大网议”有序进行,使“人大网议” 真正成为广大市民交流热点问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便捷渠道,对于网友的提问,应该加上审核程序,防止别有用心的人“灌水”和恶意攻击。同时,还应改进“人大网议”程序,使之更加人性化。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