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引导 文化进村
2006-12-29吴理财
人民论坛 2006年14期
新农村文化建设要以公共财政为引导,以农村文化精英建设为中心,以重建文明健康的农民公共文化生活为核心。具体来说,就是“公共财政引导、文化资源下沉进村、以‘人’建设为本、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最终形成农村文化“管理以县为主、协调服务以乡为主、建设以村为主”的新格局。
以公共财政引导新农村文化建设。一是通过对农村文化精英从事农村文化事业进行适当财政补贴;二是资助各种优秀的民间文化保护、开发、发扬和研究活动;三是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团体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四是对精品农村图书、农村广播电视电影节目、栏目、频道、网站媒体进行奖励;五是加大对先进或优秀的文化形式的投入,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进来。
农村文化建设重心下沉到村一级。在村一级结合国家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村图书室、文化室建设和农村科技培训等项目,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将更多的公共文化资源投入到村庄,让农民真正享受到这些公共文化资源的好处。
过去的农村文化设施、场所和活动形式,主要集中在乡镇一级(甚至停留在县级),如乡镇文化站、乡镇广播电视站、乡镇图书馆、乡镇电影院、乡镇文化广场、农技服务中心及以它们为依托所开展的活动,距离农民的日常生活太远,农民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文化服务。只有将这些文化设施建设和具体的文化活动形式下沉到村一级,整合为多功能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才能深入到农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以“人”建设为本,建设一支本土的农村文化精英队伍。政府部门(如文化、人事部门)要对农村文化精英、文化人才进行登记、考核(考级)和资格认证;其次,政府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举办农村文化精英交流、培训活动,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力,提升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第三,要鼓励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开展农村文化服务。
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管理服务机制。湖北省在乡镇改革中,将乡镇文化站改制为文化服务中心,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实行“农民签单、政府埋单”,实现了农村文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我们认为,它代表了我国农村基层政府改革和农村公共品生产和供给方式变革的方向,值得肯定。通过一年多来的改革,湖北农村文化运行机制不但“活”了起来,农村文化活动也是开展得有声有色。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形式,鼓励发展农村文化中心户和各种民间文化团体,使农民得到了一定的文化服务。在完善湖北省农村文化服务机制的基础上,应大力推广这种“以钱养事”的新机制。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像图书、影碟等知识性文化资源配置,和农村有线电视、农村科技培训等项目,可以委托乡镇文化服务中心统一协调、服务。不必村村重复建设,浪费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