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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大调整

2006-12-29杨春平

人民论坛 2006年8期

  点击 新消费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4月1日起,调整后的新消费税政策开始实行。这是继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背景:在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实施了消费税调整举动。
  
  解说:
  消费税调整:更加关注公平节约环保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杨春平
  
  现行消费税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征税范围偏窄,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原来确定的某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的产品,这些年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三是有些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四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是此次调整突出的两个重点。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相对减少小排量车的税收负担,表明了中央政府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消费行为的考虑。对奢侈品处以更高的消费税,虽然未必完全有效地使有些乱花钱的富人养成节俭的习惯,但对全民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来说,无疑是一个好的教育与导向。
  扩大石油制品征税范围,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也表明了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有增有减的税率调整,意在运用税率手段引导生产和消费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环保和节约,体现了政府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认真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问题的决心。